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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
“青蓝胭脂”的品牌在大江南北打响,到这年八月十五,已经和赫连茶庄一样,开了二十八家分店,仍然供不应求。
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
“青蓝胭脂”的分店落户京城,隔壁是一家精品成衣铺——“若风”。“若风”的老板叫慕风,老板娘叫容若若,生意做得很火爆,银子赚得花不掉。
在容若若的大力推介下,很快,“青蓝”品牌赢得了大量京城贵妇的青睐,营业额直线上涨。
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
天仙般美丽的云绮果然遇见了酷帅无敌的仲恺,只是两人相识实在太戏剧化,导致误会重重,乌龙不断,历经种种波折,亏了那两根一模一样的蓝宝石链子,两人才走到一起。
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
中秋。
仲恺带着好不容易娶到的小媳妇儿,和娘亲一家共庆团圆佳节,顺祝龙凤胎弟弟妹妹生日快乐。
“外公外婆,不知道有没有在想你?”每逢佳节倍思亲,连恒始终惦念着现代的二老。
“想当然有一些,不过,他们已经有了小忻,不会太想我啦。”
小忻,是那个新的“仲青蓝”后来生育的女儿。仲恺来明代时,小忻才七岁。
是什么灵魂,进入了青蓝的身体呢?会是——小素么?
冥冥中的因缘际遇,真是妙不可言啊。
团圆饭罢,连恒带领丈夫、儿女、儿媳来到院中,开始敬月仪式。
墨蓝的天空,神秘浩瀚,一轮圆月,高悬其中,莹莹如玉,皎皎如灯。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这轮明月,古今皆同,光照华年,无言见证着人生的缘起缘灭。
(全文完)
―――――――――――――――……―― 篇 外 篇 ――………――――――――――――――
公元2009年。
三月的堪培拉,吹起了凉爽的秋风。
这是个美如世外桃源的城市,阳光普照,天气和暖,除了常青的松林翠柏,其他树种渐渐开始变黄,处处显得清新宁静,秀丽优雅。
Lance 来到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喜欢这里的环境,喜欢这里的空气,所以他愿意舍弃国内的一切,来此做师兄的助手。
一切,都适应良好。一切,都很顺遂。
但今天,第一次单独在宽阔平坦的道路上驾车,却突然遭遇了小型车祸。
不过,公平地说,责任并不在他。
那个年轻女人是在他的车子启动时突然从拐角跑出来的,没有一丝预兆,紧急刹车为时已晚。
一声惊叫之后,她猝然飞了出去,像断了线的白色纸鸢,缓缓跌落在几米之外的绿地上。
还好,那是绿地。
走过去看到她的第一眼,Lance整个人像是被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劈中了一般,怔怔无语。
一头丝滑顺直的乌黑长发,映衬得她白皙的皮肤莹润无瑕,眉似弯柳,眸似清水;睫毛长而浓密,粉嫩的唇比玫瑰花还娇艳。
此刻,她惶然地侧倒在草地上,白衣胜雪,满面无助,宛如一枝清新带露的粉白百合。一丝殷红的血,正缓缓从她的膝盖部位渗出。
那种纯美而柔弱的感觉,以不可抵挡的姿态在他的心底怒放,瞬间便铺天盖地。
“仲小姐,你流血了,我带你去包扎。”他压下心底的激动。
“你,是谁?”她茫然地看着他。
男人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有张棱角分明、俊美英挺的脸,气质温文尔雅,眸中带着莫名的激动。
他是谁?
在她的记忆里,只认识爸爸、妈妈、小恺,还认得三个表哥表嫂(不过到目前为止名字她还没有分清)。
“你,不是仲小姐?”她的反应让他蹙眉。不可能的!她这种长相,任何人见过一次就不会忘的,何况是有“记忆超人”之称的他?
“你怎么知道——我姓仲?”美女也蹙眉。一点也没对他的印象呀。
他欣喜地一笑:“我说就是你!我先扶你上车,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
不远处就有家医院。
只是膝盖擦破了点皮,消了毒,涂了些紫药水,医生就说ok了。
“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在哪里?”Lance扶她站起来。
“我,还没记住地址。不过,我表嫂她把地址给我带在身上了,在这里!”她从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小心翼翼地递给他,“麻烦你了!刚才我和表嫂走失了……我对这里很不熟悉,爸妈找不到我,会着急的。”她小声补充。
Lance接过卡片,上面全是英文。
“我不认识上面写的字,但我已经开始学了。”
Lance深深看她一眼,觉得她和上次在扬州初见时真的很不相同。
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当时的她,给他留下极好的印象。
容貌极美丽,却毫不张扬;沉静,大度,温婉,更难得的是被人诬陷辱骂时,还能保持理智和风度,迥异于他见过的其他所有女人。
“你愿意送我吗?”见他不言不语也不动,她充满希冀地看着他,显得楚楚可怜。
“我当然愿意!他乡遇故人,有机会我还会联系你。”他压下心底的疑惑,带她上车。
“谢谢你!”她感激地看他一眼,小声道,“不好意思,我该怎么称呼你?他们说——我失去了一些记忆,所以,我不知道你是谁。”
难怪,整个人的感觉都变了!
“没关系。你可以叫我Lance。”他发动车子,“你现在,搬到这里住了吗?”
“是的!我的家人和亲戚,都在这里。我刚过来半个月。”
“你是怎么失去记忆的?”
“我也不知道。”她低低的叹气,不经意间流露万种柔情,“就是去年夏天,忽然什么也记不起来了,然后慢慢地,一点点的,重新去学,去记忆。”
他的心中蓦然涌起怜惜。
一切从零开始,真的不容易。
静默了会,他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你,有没有再婚?”
“没有。我爸爸妈妈说,这事要慎重。”她小女孩般乖巧地回答。
她真的变了。不过,改变后的这种感觉,他也不反感。
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最可怕的,就是朱晓娟那种,看起来穿戴得体,打扮华贵,人模人样,实则如草包泼妇,令人望而生畏。
“以后,我来看望你,你愿意接待我吗?”快到她家,他淡淡问,心里却忽然开始不规则地跳动,眼神也显出特别的灼热。
她的脸,莫名红了起来,一双大眼睛疑惑地看着他:“你,来看望我?我们以前很熟悉吗?”
“不算很熟悉。但,确实认识。”他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嗯,加上是我把你撞伤的,因此来看望你,是应该的,对么?”
她笑了,低声说道:“谢谢。”
她的声音,和她左手腕上晃动的一大串细丝银镯一样清脆动听。
“你家到了。我扶你进去吧。”
★★★
这是距离城区中心吉比克不远的一座院落,坐享繁华中的宁静。门口,一个三十五六岁的中国女子正在翘首盼望,见到她从车上出来,立刻朝门里喊:“小蓝回来了!小蓝回来了!”
“她是——你表嫂?”他猜测。
“是的。”她抬眸看他,“你很聪明。”
“正常推理。”他笑。
她失忆后,比原来的样子,多了许多稚气。之前成熟的她,让他欣赏;现在小女孩般的她,却让他莫名怜惜。
他承认,这次相逢,她对他产生了很强烈的吸引。
“Lance,李凉笙。在国内的时候,做过法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伸出手,向她告别,“再见!”
“Lance,李凉笙。”她念一遍,确定没有印象。不过,从今天起,她会记住他。
“我叫仲青蓝。再见!”她握住他的手。
他一直记得她的名字。
仲青蓝,李凉笙三十一年来除了自己的母亲外,唯一予以肯定的女人;如今,又成了唯一让他心动的女人。
他知道,她有个很大的孩子。但他不介意。原本就准备单身到底,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明天,我会来看你。”他看向她朝露般澄澈的眸子。
“好的,明天见。”她露出倾城的笑容,像夏日的阳光,令他炫目。
(全书+外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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