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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震惊,剩下的只有一连串在脑海中冒出来的“为什么”。
十年后的今天,张国荣去世的十周年纪念日,心已经有些老了的我,再重温他演唱的那些歌曲,再重温他的那部《胭脂扣》,居然能够从他委婉的歌声中听出十年前的我所没有的心声,听出了十年前的我,无法体会的很多感觉;能够从他那双似有千言万语要说的眼睛里,看出了一点无奈的忧伤。
多么优雅的一个人,却用了最不优雅的方式来告别世界。他留给世人,留给我们的,又岂止是一个叫“张国荣”的名字?
我的老妈,比我还要喜欢张国荣。每每电视上放他演的电影电视或歌曲,她都一遍又一遍的摇头叹息,连连说:这样好好的人,怎么会想到去死的?这样好的一个男人,怎么会去喜欢男人的?生活在最热闹的娱乐圈里的名人,怎么会得忧郁症的?
她的“怎么会”太多了,有些问题也确实难解,所以,我回答不了他。我想,恐怕就算哥哥还活着,被问到这些问题,没准也答不上来。
其实,有的时候,人在热闹的环境里呆久了,自然就想去清净的地方呆着,因为,我们的心已经累了,需要一个安静休息的地方。娱乐圈,这种地方,想要清净下来是太难太难了,尤其是当红明星,越红越热闹,越红越忙碌。当然,清净也不是不可能的,但那只有一种结局,代表你已经不红了,被大众所遗忘和抛弃。
有的时候,人是很矛盾的。一无所有的时候,满脑子想的就是该如何功成名就,生活和内心都是充实的。而真的有了功成名就的那一天之后,却顿时好像失去了前进的目标,在看似被鲜花和掌声包围着的时候,内心的空虚和孤寂往往都会呈几何级的扩大。无论用多少赞美与褒奖去填,常常还是会觉得心里空洞洞的,缺少了让心感觉安稳的东西。
这个时候,我们的内心需要的就已经不是金钱可以买到的东西了,需要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这种慰藉,通常会来自我们的亲人、爱人和朋友。他们的支持与鼓励,安慰和陪伴,常常是带着我们走出困境,走出低谷的最重要、最强大的力量。
对张国荣而言,以他的人品和地位,身边不缺知心朋友,也不乏关心他的亲人和爱人,但是,我总是觉得,他的心,一直都是孤寂的。看似繁花似锦、灿烂耀眼的天皇巨星的另一面,始终都有着愁眉不展的忧郁气息。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悲情因素。他的家庭、他的爱情、甚至他后来最热爱的事业,都曾经深深的带给过他伤害。
他和吴倩莲演的电影《夜半歌声》,我觉得,最符合他的气质。他身上那股始终萦绕着的忧伤气息,与故事的主题、背景极为相似,因此,我想不到,在香港娱乐圈里,还有谁,能将这个角色演得出神入化。
相反,著名的搞笑电影《东成西就》里,他演的那个角色,我实在是喜欢不起来,隐隐的看了觉得“触气”,总觉得,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强颜欢笑,硬凑出来的。因为,他实在是不适合演那样搞笑和欢天喜地的角色。
林忆莲和李宗盛的定情之曲被他重新演绎之后,唱出的韵味,更胜原唱。每每哼唱的时候,脑海中出现的都是他的音容笑貌,而不是林李二人的深情对唱。
最爱听他唱的《共同度过》,尤其是歌词的高潮部分,每次听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这样深情演唱着这首歌的那个人,竟然已经不在了。这样好听的声音,这样善良的一个人,竟然已经不在了。
梅艳芳去世前的最后一场演唱会上,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着红勘体育馆里上万的观众,说出了她今生最深最深的遗憾。她哽咽着说了很多话,眼底的泪光在闪烁。我那时边看边想,是啊,就连曾经戏言要娶她的那个人都已经走了,她今生的遗憾,又还能有谁能去弥补呢?果然,没过多久,她就追随着哥哥而去。
十年前的2003年,实在不是一个好年头。那一年,我记得,美国和伊拉克开战,搞得伊拉克从此民生凋敝,民不聊生,日子过得反倒还没萨达姆在的时候好。那一年,我记得,非典来袭,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让全世界人民都紧张的不得了,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变异了的小小病毒面前,显得那么不堪一击。那一年,我还记得,一年之中,连续的走了三个名人——年初的张国荣,年底的梅艳芳和柯受良。
十年后的2013年,我不知道它是不是一个好年。反正,国家改选了领导人,政府提倡了新风尚,至于到底我们的日子过得好不好,还要留待下一个十年以观后效。十年前,我曾说十年后的我应该已经成家立业当妈了。没想到,十年后的今天,我还在漫漫恨嫁路上进行着看不到头的长跑。可见,世事之难料,人心之难测。就好比没人会想到张国荣会以自由落体的方式,给全世界人民开了一个实在伤不起的大玩笑。
写这篇小文的时候,电脑里正放着张国荣的《共同度过》,听着他的歌,跟着他的歌轻轻吟唱,想着歌曲的名字,便忍不住再一次要暗暗的叹息:说好要和我们“共同度过”的那个人,已经不在整整十年了。
他应该是去了天堂了吧,因为上帝想要看他演电影,想要听他唱歌,顺便还想让他过好日子,不再受忧郁症的困扰。所以,上帝带走了他,而从此之后,世间再没有一个叫“张国荣”的人,只留在人间一个美丽的回忆和一段传奇的故事。
哥哥,在天堂里看到梅姐了吗?
你们,一路走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二十八章
“侬不要动呀,我跟侬讲过了,不要动,不要动,侬哪能就是不听的啦,真是的。”
“我是脚不好动,手又没坏掉,现在已经好了,吃饭好自己吃的,哪能好老是叫侬来喂的?真当我三岁小人啦。”
“勿要呀,哪能介拎不清了啦!老话讲‘伤筋动骨一百天’。侬的手是骨折,虽然讲已经拆了石膏,算是好了,但是还是要多养养的,免得将来留下后遗症。平常辰光能少用这只手就少用,要做啥事体,我跟黑皮两个人才好帮侬做的,又不要侬操心的。”
“我是怕侬太吃力。”
“喂侬吃饭有啥吃力的?我欢喜做这个事体,侬勿要管啦。”
“侬看侬,到这里来只有多少日子,侬人就瘦了一圈,我看了眼睛里,心痛的呀。交惯事体不用侬亲自动手的,这里有医生、护士,再不来三还有黑皮,侬叫伊拉去做好了,自己身体也要当心。要是被侬屋里厢爷娘看到侬变成这副样子,勿要讲同意我跟侬的婚事,弄不好心里更加恨我恨一只洞!听言话,等些就回去休息,明朝再过来,好伐?”
“不好,不好,就是不好。我要留在这里陪侬,我不要回去休息。我就是欢喜帮侬做事体,我就是勿要人家搭手。”
“真的?真的不要人家搭手?”
“当然是真的。做啥?侬不相信我?”
“个么好的,等些吃好饭我要汰浴了,看样子就好不用叫黑皮来帮忙了,侬是准备要亲自帮我汰了喽?”
“啊?汰浴?这,这,这我不好,不来三的呀!侬!侬,诚心的,侬哪能介坏的啦!触气了要死,诚心弄耸我!”
“哈哈哈是侬自己讲,不要人家搭手,要亲历亲为的,我哪里坏了,又没瞎讲冤枉侬哈哈哈”
“侬难能介坏,介坏的啦!”
“哎呦,哎呦,轻点,轻点,打坏了侬后悔就来不及了噢!”
“呸!我看侬的皮啊,是越来越厚了,城墙也比不上了!”
“侬不就欢喜我这样子吗?侬讲是伐?”
“十三点!”
“呵呵呵”
陆军医院花园里的大榕树下,并肩坐着一双交颈鸳鸯似的男女,轻幽却亲昵的私语声,被昆明初秋的凉风带着吹进了不远处站着的一个人的耳中。那个人躲在不远处另一棵大树的背后,默默的站了许久,也悄悄的注视了他们许久,听着他们情状亲密的吴侬软语,眼底隐隐的有泪意却始终不发一言。
眼前这幅画面,真的很美,很美。
残阳红霞,绿树红花,白墙黛瓦。一双恩爱的男女,交颈相偎,窃窃私语,时笑时嗔。男的固然面色苍白、脸上有疤,却掩不住其满脸写就的关切与温柔;女的固然脸色憔悴,瘦比飞燕,却藏不住眉眼间的甜蜜之色。此情此景,美得好像画家笔下的油画,看了让人禁不住心生赞叹,感慨不已。
只是,此情此景越美,这个人看着越是觉得刺目不已;那一声声娇憨的吴侬软语入耳,只是越发的让这个人觉得心痛如刺。明知事情不可能再有转圜的余地,明知一切早已输赢既定,明知来了这里,看到的、听到的,只能让自己的心再碎一次,自取其辱,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来了。只为,再亲眼看一看她。
林秀清望了一眼身边的侄儿,看着他满脸的哀伤之色,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轻轻的摇了摇头,伸手将侄儿拉到再也瞧不见那一双人儿的地方,低声劝道:
“唉!穆然,你这又是何苦啊!姑妈知道你放不下婷儿,也知道你不甘心就这样输给了那个孩子,可是,你看,铁一样的事实已经摆在你眼前,就算你再不愿意接受也没有用!既然你们没有这个缘分,就不要再强求了。好男儿,何患无妻呢?”
林穆然怔怔的站着,面色哀伤,一语不发。林秀清见状,想了想,说道:
“自从你们的事情闹开了之后,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是这个结局。明明是看着多么登对的一对璧人,可怎么就原先我也的确是想不明白,可直到来这儿见到了婷儿,听她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之后,我才终于弄明白了为什么。
其实,你和婷儿,未必就是最合适的。婷儿看着是个纤弱文静的女孩子,可她心里是个有准主意的人。她呀,身体里流着的,是和蒋夫人、孙夫人一样的血液。她们都不是普通的女人,你只需看她敢去做一般女人家都不敢做的战地记者就明白了!
穆然,你从小就听话懂事,温文尔雅,长大了以后更像是一个玉树临风,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你喜欢婷儿,爱护婷儿,把她当成娇滴滴的娇小姐来关怀备至、精心呵护。可是,你有没有仔细的想过,处事独立又能干的她到底需不需要你的这种呵护与关爱呢?
人和人啊,是不同的。就好像有人乐山,有人乐水一样,都是各花入各眼,各有所好的道理。你对婷儿千般呵护,万般宠爱,可在婷儿看来并不受用,反而成了一种负担。因为,从一开始,你就不是她想要的、她喜欢的那个人啊!
所以,真的把这些都想明白了,我反倒为你感到庆幸。你们两个人之间,如果两个都是糊涂人,那么,这辈子,恐怕也就这么糊涂的凑合一起过了。偏婷儿不是糊涂人,她的心里一直很明白,她爱的人不是你,所以,她很坚决的要离开你,不惜与家庭决裂,与亲友交恶。
表面上看起来,她是个恶人,绝情绝义,拒婚一事深深的伤害了你,让你颜面尽失,尊严扫地。可是你应该明白,她其实也是在极力的避免一个错误,是在挽救你这一生的幸福啊!”
林秀清说得极为恳切,字字句句入情入理,不由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