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日子虽然苦,虽然累,却不会像以前一样饿肚子。
在他十六岁的时候,青髯大汉就像初见面那样,突然的出现,又突然的消失了。没有留下半点只字片言。
大汉离开后三天,他也走出了山林。
------题外话------
最想写的是李赟的番外。
番外 李赟(二)
也不知走了多久,当李赟看见一座城池出现在眼前,城门上刻着“凤凰城”三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时,他停了下来。
“凤凰,凤凰。”他喃喃的复述着这两个字。他阿母临死之前,喊的就是他的小名,“凤凰。”
他进了城。
两年之后,他成了城西的地头蛇。
他永远忘不了十八岁的那个夜晚。那晚,狗蛋去城里乞讨,因为没有讨到任何吃的,他动起了偷的年头,结果被那些贵族给抓住了,往死里揍了一顿。
等他得到消息赶过去的时候,狗蛋已经奄奄一息了。那些士子们却还在不断的嘲笑着,他们的手下还在用鞭子抽打着他。他怒火中烧,冲了过去,夺下了鞭子,扔在了地上。
有个人走了出来,冷笑了一声,对他说道:“你居然敢反抗士族?胆子倒不小!你信不信,只要我愿意,你和他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他刚说完,就有两队护卫从两边包抄过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朴刀,发着森冷的光。看着他,宛如在看死人一般!
李赟扬着头,垂在身侧的双手紧紧的握成拳,倔犟而不服输的看着他。
那人也不说话,只是冷冷的看着他。
半晌之后,他低下了头。因为他知道,这个士子说的是真的。得罪了他们,自己死了没有关系,问题是根本就没有城西那些庶民的立足之地了。庶民在贵族的眼里,堪比蝼蚁。
看他放弃了抵抗,那人哈哈笑着走上前来,狠狠的踢了他两脚,居高临下的喝道:“跪下!”
李赟猛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却在他轻蔑的冷笑中低下了头,身子也慢慢的矮了下去,最后跪在了地上。心中屈辱无比!
那人拿了一根鞭子,一下又一下的抽在了他的身上。周围的人都在哈哈笑着,有些甚至鼓起掌来。
他一边咬着牙忍受着身上的疼痛,一边在想:“若有一天,某能一飞冲天,定要这些士族们尝尝这种耻辱和痛苦。”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慢慢的驶了过来。
“住手!”
一声娇叱声传来。
李赟抬头望去,宛如看见天上神女脚踏莲花款款而来。她所到之处,百花盛放,馨香弥漫。他彷佛听见了梵音歌唱,这一切只因为遇见了一个她。
郑若。
那一夜的相遇,她便已经深深的烙在了他的灵魂上,生长在他的血肉中,再怎么也剔除不掉,除非他死。
可是,他也深知自己的身份,想要与她并肩站在一起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是以,在郊外白桦林中,他向她讨了三个诺言。
他日夜思念着她,魂不守舍。他深知,想要和她在一起,只有成为一名盖世英雄,成为这世上门阀们都惧怕的人物。
当名士王九郎找上他的时候,他明知他给自己的是一条荆棘满布,生死难断的道路,他还是义不容辞的走了上去。
为了她,他唯有执掌天下。
就在他在这条路上因为王九郎指点而蹒跚起步的时候,她再次找到了他。她说,她能助他夺得天下。她说,想要起义,首要钱粮。她说,贩盐是第一步。
他很诧异,因为她所说的和王九郎无异。她不过是个小姑子,见识却不比天下名士王九郎少,这让他心生卑微,也让他更加的迷恋她。他唯有不断的努力,尽自己的所能,以期待可以追上她的脚步。
他想,他不懈的努力着,总有一天和她并肩而立笑傲天下。可他不管怎么努力,她卓绝的智慧总是令她领先一步,就那么一小步,他却怎么追也追赶不上。
他那么渴望与她在一起,所以,他每晚都会在她的屋顶,偷偷的听她说话的声音。甚至,只要听见她睡着而轻微的鼾声,他就会觉得喜悦无比。这让他感觉她是和他在一起的。他在心里偷偷的说道,“等我,阿若!”
他知道郑若是这世上鲜有的奇女子,会令许多男子臣服。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就连一向生性淡泊的王九郎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为了救她不惜付出万金,奉上珠宝。谪仙一般的王九郎只需微微一笑,就可以令天下所有女子都动容。当阿若为了救他而不惜单身赴险的时候,他似乎听见了胸膛里传来的心碎之声。
可他更明白,如果王九郎身死,他李赟就更没有可能在这个世上立足,更不用谈立足于世了。更重要的是,看见阿若焦急的样子,他的心也跟着痛。他不要她伤心,也不要她难过。
他生平第一次大胜仗是在阿若的帮助下而得到的。
当她当着众人的面说出,“心悦九郎”这句话的时候,他留下了祝福。可他怎能甘心?这样一个女子,他怎甘心就此罢手?
所以,他要她履行她的三个诺言:不许嫁九郎为妻!
可是……最终的最终……她还是践诺了……
而这一切是他自己亲手推开的。
即便在后来,他成了万人之上,笑傲了华夏,手掌生杀大权。终于可以和她比肩而立,但是,他却丢了她。
这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的事情。
为什么当初在川蜀城,刘家的牢狱中,他没有听出她那番恶毒的话是违心而论呢?为什么他没有听出,这是她为了让自己坦然接受刘家之权而故意激怒他呢?
如果,他可以早些感受到。那么她就可以和他一起享么她就可以和他一起享受世人的仰望,万人的膜拜了。而他可以骄傲的告诉她,这一切的尊荣,是他们一起打拼来的。
可是,他丢了她。那刘家牢狱里,他的傲骨让他做出了选择,抛弃了阿若。那个被他刻在骨血中的人。
他的塌边已经传来了嘤嘤的哭泣声,无数人在喊“王…王……”
他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
“阿若……”
“阿若……”
他无意识的呢喃,这个名字藏在他心底深处一辈子。
“王,还是没有找到九郎他们的踪迹。”李平跪在他身边,哭着说道。他也已经很老了,须发全白。
“唉……”
李赟深深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要带着遗憾离开了。
“阿若,你在哪里呢?”
他感觉身子越来越轻,眼皮越来越重,轻轻闭上之后,再也没有睁开。耳边传来了震天的哭声,丧钟敲了起来。
国丧。
李赟觉得自己的身子越来越轻,一直在空中飘着。突然间,一阵黑暗猛然袭来。
“英雄请留步!”
听见这个声音,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看见了什么?
他看见了阿若!
从谢府马车下来的阿若。
“英雄,请收下这一支白玉簪。”
他有些呆呆的接过那支簪子,“阿若?”他低低的呢喃。
女子眨了眨眼睛,“英雄认识妾?”
他笑了起来,看着对面有些吓到的小姑子,他不但认识她,还知道下一刻她会和郑瑾潇争抢簪子。
“在下李赟。小姑子要记住这个名字,好好记在心里。”
他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自己大限已至却没有死,还回到当初和阿若初见的时候。但是,这一次,他不会再放手。哪怕对手是王九郎,他依然不会放手。
阿若。
刻在他心里的人。
我不会再丢了你。
阿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