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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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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训练有素,随行的物件衣裳自有人收拾好,明兰迷迷糊糊的被抱上马车,也不知车行何处,只觉得越走天越亮,沁入马车的空气愈发清爽宜人,仿佛到了人烟稀少的山野处。

马车摇呀晃,晃呀摇,加之空气新鲜,明兰觉着十分舒服,好像躺在摇篮里,于是……睡的更熟了,顾廷烨在旁看的直叹气——他终于知道小阿圆像谁了。

从清晨到晌午,明兰饿醒了。

在车中搭起桌几,两人相对用午饭,明兰才记起该问去哪儿,谁知顾廷烨一脸神秘,咬死了不肯说。还东拉西扯行军途中趣闻——老耿每夜必要写几页家书,向太座汇报日常心路历程,字数限三百上,实在写不出来了,众兄弟们只好帮着凑两句。

明兰忽想起一日聚会吃茶,众女眷说起各自夫婿的家书,武将大多只会写‘安好,勿念’云云,只耿夫人夸口,道她男人曾写过一句叫人极窝心的话——‘念及家中贤妻,辛苦持家,吾在外亦不觉有所苦也’。

“这句话得体周全,又老成有义,约是老国公凑的罢。”明兰凭良心评价了下,她当时就觉着这句话蛮好。

“这句是那十七岁的薄家小子说的,老国公凑的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思汝念汝,辗转反侧’。”

明兰:……

被带歪楼后,明兰也懒得追问了,两人嘻嘻哈哈,观赏沿路风景,终来到了目的地——前方是一座柔缓的山岭,树木青葱茂密,时时可闻鸟啼,不等明兰问这是何处,顾廷烨就抱她下车,笑着拉她往山上爬去。

“若侯爷想带我爬山,京郊就有,栖霞山,枕眠山,落月山……何必非来此处?!山上有大庙么,有灵验的大和尚么?侯爷想求签么…哎呀,我快断气了…”明兰累的气喘吁吁,提着裙子艰难往上挪,总算她素来身子不错,爬的还算给力。

可不论她如何叫苦,顾廷烨只笑而不语,半拖半拉着,不断催促她往上爬。就这样没头没脑的爬了小半个时辰,明兰直觉得胸口快烧着了,呼吸像老太婆扯破风箱,顾廷烨才忽停住了脚步,指向前方:“到了。”

明兰顾不得形象,一屁股坐到一块平滑洁白的大石上,拿帕子用力擦拭额头脸颊,顾盼四方,这原来是半山一处凸出的巨岩,平整而又干净,大约平日樵夫都在此处歇息,是以地上错落许多圆墩般的石块。

她顺着男人的手臂往北边望下去,顿时讶然出声:“孝陵?!”

顾廷烨指着不远处那片白色的建筑,笑道:“这是孝陵的南侧一块,从这儿瞧过去,恰能望见静安皇后的陵寝。”

这年头不似现代,买张票子都可以在泰姬陵唱信天游,此时的皇家陵寝是有兵卫把手的重地,轻易不得接近。不过……

“侯爷想带我瞧静安皇后的陵寝?”她十分不解。

顾廷烨往头顶的山坡一指,笑道:“不止,山顶有处亭子,相传是琉璃夫人和高大学士拜天地的地方。”

明兰愣了半天,很想问‘莫非你发觉咱们都是穿来的’?

顾廷烨摸摸她汗湿的脸蛋,红润健康,“你看书大多不挑,只尤其爱找这两人的野史杂文来看,不是么?”

明兰呆呆道:“…你,你不奇怪么…”

“奇怪什么?以前,我最爱看前朝骠骑将军霍广的典籍。你是女子,看那些文臣武将有什么趣,自然要瞧奇女子的故事了。”

明兰放了心,顺从的让他领着,一齐眺望那片奇丽的陵墓。

秋高气爽,天日明媚,在淡金色阳光的照耀下,那片死者居住的建筑竟也显得迤逦非凡,龙,凤,麒麟,狮子……还有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奇兽,用汉白玉雕刻的栩栩如生,或仰头,或抬蹄,或展翅,映衬着朱红明亮的雕栏,层层叠上,仿若神物祥云腾雾。

四周翠绿如茵,有数百年的苍天古木,也有新长出的纤细俏皮,伸出苍翠的枝桠,似是给这庄严金碧的皇家陵园,裱上一圈古朴边纹,远近皆可入景。

两人看了许久,顾廷烨吐出一口气,道:“你读过静安皇后的诗词罢,觉着如何?”

明兰默,说实话,每首都很熟悉——“都是极好的。”她道。

顾廷烨道:“真正惊采绝艳,可惜红颜薄命。”

明兰扯动嘴角:一个文明古国千年的沉淀,能不惊采绝艳么。

顾廷烨长长叹了口气,低声道:“我有时想,若静安皇后没有猝然薨逝,有多少事会不一样。”

这次明兰没有吐槽。

倘若静安皇后没有中毒而死……首先,白氏就不会嫁入顾家,自然顾廷烨不会出生,小秦氏母子能接掌侯府,又或者没了顾廷烨护着,宁远侯府已被夺爵。

旁家不论,顾家大多数人的命运,都因此改变了。

当然,自己大约还是会遇到泥石流,然后悲催的穿越,这会儿大约正跟曹表妹斗智斗勇。

停留片刻后,两人再度启程,往山顶奋力爬去。

这半段山势稍显陡斜,虽不难爬,但却需费去加倍的气力,这次明兰配合多了,不吐槽,不叫苦,路上遇到唱着山歌下来的樵夫小哥,还朝他笑了笑,结果那小哥险些从滚下山去。

男人愤而转身,从身后随行的仆从手中拿来帷帽,用力扣在老婆的脑门上。

两人走走停停,说说笑笑,好容易到了山顶,依着一位老樵夫指的路,终于找到了那处亭子,亭名‘无望’。

“怎么起这个名字呢?”男人皱眉,真不吉利。

明兰顺嘴答道:“琉璃夫人曾说过,没有希望的时候,就是希望快来的时候。”这话辩证得太哲理了,哲理到近乎烂俗,貌似她在心灵老鸭汤里读到过。

破旧的四个柱子,柱身早已剥落的瞧不出原来颜色,破了十七八个洞的亭顶透光良好,底下放着七八个残损不堪的石墩,风吹的稍大点,还能落下几片瓦砾来。

为了脑袋着想,两人决定还是不进去坐了,找了棵松盖参天的大树,两个小厮连忙拿出背在身后的软搭凳子,架好了请侯爷夫妇坐,一边另有人架起小锅,开始煮水烹茶。

——特权阶级,真腐朽呀。明兰边叹,边赶紧坐下。

“……一个出身公府小姐,一个底下卑贱,谁知末了末了,境遇却相个反。”男人的感慨并不新鲜,多少人发出过类似的叹息。

“你瞧不上静安皇后这样的女子么?”明兰静静问道。

“这倒没有。”顾廷烨摇摇头,“静安皇后虽性子肆意了些,却不失一个真性情的好人。多少直言诤臣,因为她的苦劝而保下性命。后宫女子能这样犯言直谏,很不容易。”

“那你瞧不上琉璃夫人这样的女子么?”明兰再问。

“先前有些。觉着是她误了高大学士。”顾廷烨缓缓道,“可等我自己也吃了苦头,方知混在下九流中,还能始终傲骨正直,不怨天尤人,自立自强,是何其难得。”

明兰仰起头,怔怔的望着不远处的亭子。

就外形而言,无望亭和静安皇后的陵寝,就好像贫乳和波霸一样没有可比性,可就像两个女子后来的结局,和这两座建筑恰成呼应——幸福,大多是平凡,甚至不起眼的;而悲剧,往往才是壮丽辉煌的。

明兰摇摇头,她一点不想辉煌。

“……皇上有意叫我入蜀镇边,日前,我已向皇上主动请旨,少说要两任□年。”顾廷烨悠悠的来了这么一句,如同一个惊雷炸开。

明兰差点跳起来:“什么!你要去四川?那我呢?团哥儿呢?阿圆呢?你还去主动请旨,你这才回来多久呀!你不要家啦!”

顾廷烨拿着把大蒲扇,冲她缓缓摇着,好笑道:“主动请旨,才能要给好价码。我跟皇上说了,什么赏赐不赏赐都罢了,只求能叫我把媳妇带着赴任。”

明兰一颗心才放了回来,又忐忑道:“皇上能答应?”

顾廷烨正经其实道:“我说了,我媳妇五行缺木,火克木,这才接连遭祝融之难。我正好生辰八字旺水,水克火,我媳妇就该跟我一块儿。”

明兰白眼道:“皇上会信你的鬼话才怪!只怕到时御赐一口大水缸,叫我时时在里头泡着,以解我缺水之忧。”

顾廷烨哈哈大笑,隔着薄纱拧她的脸蛋,然后正色道:“我跟皇上好生求了一番,我自小亲缘浅,神憎鬼厌的活到现在,求皇上可怜可怜,别再叫我一家分离了,没的等我回来,媳妇又有好歹了;臣定然精忠报国,鞠躬尽瘁。”

“然后皇上答应了?”明兰眼睛发亮。

“嗯,答应了,皇后也帮着咱们说话。”顾廷烨微微而笑,“末了,皇上言道,虽说历来大将镇边,家小多留在京中,可也不是没例外的。似前朝穆王府,也不见送妻儿进京,他家镇守滇中多少年,最后阖家殉节而死,忠心如何?而那铁了心的逆贼,哪怕满门都押在眼皮子底下,该反也会反。这回不就是好例子么。只要君臣知心即可。”

“皇上英明!”这是明兰自来古代后,头一回发自肺腑的呼万岁,“这话没错,那些真想造反的,为使君主大意,反而往往愿将家人留下呢!哪有你这么直不楞登的!”对了,吴三桂的长子到底是阉了,还是挂了。

顾廷烨望着她,满目笑意:“你不怕蜀中不如京城繁华,西南又湿热瘴气么?”

第220回 完结章

“不怕不怕。”明兰拖着凳子挨坐过去,挽着他的胳膊连连摇头,直把帷帽的纱巾都晃了起来,“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顾廷烨反手揽住她,低低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什么加官进爵,都是其次,一家人长长久久才要紧。人一辈子能活多久,趁年轻带你四处走走,也不枉此生。”

明兰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像阳光穿透了厚厚的乌云,海燕冲破了暴虐的风雨到达彼岸,万里迢迢去朝圣的人们望见白色的塔尖,喜极而泣;仿佛一切曾经的彷徨和犹豫都成了加倍喜悦的理由。

顾廷烨箍着她的双臂发紧:“蜀中没京城这么多臭规矩,到时,我教你骑马,你教我放风筝,咱们一辈子不分开。”

明兰笑着掉下泪来,滚烫滚烫,像心口的热度。

——走,到天府之国去。那儿有李冰父子的都江堰,美丽爽朗的姑娘小伙,肥沃的土地和繁花般的锦缎,还有他们充满希望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越到后面越写不出来。

番外是免费的,我会另外开坑写,这里太挤了,还会有后记,大家稍微注意一下就能找到。

谢谢大家这么长久以来的关注和支持。

鞠躬,谢谢。

番外一

我叫沈玉珠,上面有个姐姐叫珍珠,下面有两个妹妹,分别叫宝珠和金珠。姐姐和我是一个妈生的,两个妹妹和我不是同一个妈生的。

我一直很同情小妹,因有这么个喜庆的名字,从小到大穿的戴的,必有跟猪有关的。例如,坠了金猪头的小镯子,毛绒鞋上涌金线绣的小肥猪。

小妹很忧郁。

我觉得吧,这不能全怪爹,他本就不擅起名,我们的名字都是娘起的。姐姐是长女,捡着个好的,我投胎晚了些,就只能珠圆玉润了。当然也不能怪继母,她根本没想生这么多孩子。事实上,我那四个异母弟弟的乳名就被她起得更惨不忍睹,依次是大毛,小毛,阿毛,毛毛。周管事的儿子养的小土狗的名儿都比这强。

都说名贱好养活,这话倒不假,四个毛弟弟个顶个壮实,尤其是大毛,他刚满十岁,十四枪内就能把大哥挑翻在地了。我爹很高兴,说这是‘酱门糊子’,可我们的姨娘兼小姨很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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