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综港影视同人)[综港影]但为君故-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陈永仁无奈的笑,自从枪战第二天跟女友联络,之后当面说明自己的卧·底身份,温子君就一直这样古里古怪,极尽讽刺之能。
  “明明我之前做黑·社会你都不反对的……”
  “我那时是不反对吗?明明是反对了你不听,那你要我怎么办?拎起把刀在你面前,说你要是做黑·社会我就戳死我自己,啊?!”
  陈永仁自知理亏,只好摸摸鼻子,莫名觉得好像在恢复身份之后,阿君的脾气大了很多。
  像是陈永仁这种直男是不会理解,所谓“女人只要一开始谈恋爱,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忍不住开始作起来”这句名言的内在含义的。
  好不容易能够光天化日作,温子君当然作个够本,把这些年的担惊受怕,忍气吞声统统都给作回来。
  陈永仁抱着温子君:“有一些话很早就想说给你听,不过一直不太好意思,这些年来,让你这么辛苦,又要担惊,又要受怕,还要带儿子,对不起,还有,多谢你,没有你,我撑不到现在。”
  “说这种话干什么,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了。”温子君有些脸红地嘀咕。
  陈永仁笑望着温子君,笑得她忘了作妖,笑得她心酸不已,笑得她泪盈于睫。
  “因为……很多个夜晚,撑不下去,我都会梦见你。”
作者有话要说:  伟仔的眼睛很完美,有人看那个广告《眼》了吗?会说情话的眼睛。(*/ω\*)
这个这个,本章可以算作完结,也可以算作未完。
因为还有刘建明和阿祖的结局,还会有一两章。
明天晚上要上火车,如果明天没有更新,那就一个星期后,因为跟我娘出去玩,不好带电脑。
不过我会尽量用手机码字的,我努力。【别抱太大希望……

  ☆、052 洗底

  “你找我?”
  郊区的一处天桥下,刘建明收到电话,赶来了这里,见到了韩琛。
  韩琛从阴影中缓缓走出,穷途末路,他穿的不再是几万块的西装,身上只剩下几百块一件的杂牌衬衫,乌黑的眼底昭示着这些天的躲躲藏藏。
  韩琛很久都没有这样狼狈过了,上一次,还是在泰国,追杀他的,是倪家,追杀他的原因,是Mary。
  “你一个人来的?”韩琛问。
  这附近很荒凉,周围都是杂草,一眼就可以望到边,所以才方便躲藏。
  “是。”刘建明答。
  看着西装笔挺,精神奕奕的刘建明,韩琛忽地意识到一件事:刘建明,已经很多年没有叫过他“琛哥”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态度,从称呼上就可以看得出——刘建明,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染着黄毛的古惑仔。
  其实韩琛不是没有机会走,只是他想等一等,等到风声没有那么紧,他再偷·渡出国。
  但是走之前,他要做的就是把一直以来的问题解决,他执着了那么久的问题。
  “为什么你要出卖Mary?”
  刘建明回头望,韩琛举着一支步·枪面对着他,两人之间距离五六十米,这个射程,韩琛可以射到他,他打不到韩琛。
  沉默了半晌,伪装了半辈子的刘建明第一次对人说出了真话:“因为她不爱我。”
  Mary不爱刘建明,她爱的只有韩琛。
  韩琛原本面无表情的脸,露出了一个笑容,真实而愉悦。
  跟着他又问了一个问题。
  “那你为什么出卖我?”
  刘建明高举着双手:“因为我想做好人。”
  韩琛再次露出了一个笑容,嘴角一边向上扬起,充满了讽刺、轻蔑意味的笑容。
  “好人?哈哈,你以为在做过那么多事之后,你还可以做好人?”
  “当然可以,”刘建明显得很有信心:“这个世界是很健忘的,譬如黄Sir,譬如陈永仁,他们一样做了很多事,他们一样可以做好人。”
  韩琛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之后,有些阴险地笑了:“你说得对,但是有个前提,在没有人提醒他们情况下,人们才会健忘。”
  刘建明闻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满是无辜的问:“你说这个?”
  韩琛大惊,刘建明手里拿的,正是他曾经录制监听的录音带!
  “再告诉你一件事,”刘建明微笑着,娓娓道来:“警察的标配除了手·枪,必要时还可以申请狙·击·枪。”
  “砰!”
  韩琛捂着心脏处,瞪大着双眼,鲜红的血液顺着他的手,缓缓地流淌。
  “砰!砰!”
  “啪”的一声,韩琛倒在了地上,抽搐了两下,断气而亡。
  刘建明对着远处的大B,举了一下大拇指。
  远处,趴在山坡上的大B,嚼着口香糖,举了一大下拇指。
  ——
  就在韩琛逃脱的当天,趁着警方还没有想起,刘建明先一步进了韩琛的办公室,找到了那一抽屉的录音带。也因为这样,他知道了警局里所有韩琛卧·底的真正身份。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大B,这个跟了他几年的下属,竟然也是韩琛的卧底!
  本来刘建明还在思考怎样解决掉韩琛,既然如此……
  不如就一起解决。
  ——
  “韩琛死了?!”温子君一阵惊讶。
  “对啊,”陈永仁一边咬着面包,一边给她解释:“你记不记得我最后一次卧底,那个时候我就觉得韩琛应该有内鬼摆在警队,想不到是CIB的人,这次韩琛能从警车里逃出来,也是他做的手脚。那个内鬼鬼鬼祟祟,被同队的人发现,结果就跟着他找到了韩琛。”
  “那韩琛是怎么死的?”温子君问道。
  “韩琛想让内鬼帮他出境,内鬼不同意,两人争执起来动了枪,内鬼死了,跟踪他的那个同事在call总部的时候被发现,之后就开枪击毙了韩琛。”陈永仁喝了一口牛奶道。
  温子君听明白了,但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两个坏人都死了,只有一个好人活着,荷里活(好莱坞)啊。”
  “我也觉得他挺机灵的,虽然比我差了点。”陈永仁摸着下巴自恋。
  “他叫什么名?”温子君问。
  “刘建明,CIB老大来的。”陈永仁道。
  “……”温子君看着眼前的时政报纸,有点看不下去。
  ——
  韩琛死亡当日,刘建明跟大B两个人一起收拾现场,企图制造出一个韩琛与他们两人激烈枪战的现场。
  大B一边拖着韩琛的尸体,一边跟刘建明闲聊:“好彩有你搞定录音带,否则我们很可能都栽在他手上。”
  刘建明在后面帮忙,半低着头,眼神晦暗不明:“大家同坐一条船而已。”
  “这倒是,”大B神清气爽道:“我九四年加入学堂,可惜,这么多年都升不上去,跟着他这么多年,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现在他死了,我可是靠你罩着了。”
  这次刘健明没有再说话,他盯着地上的韩琛,韩琛的身子平躺着,眼睛却一直没有闭上,他就那样睁大着眼睛,望着他,仿佛在诧异,一只蚂蚁怎么能够踩死大象?
  大B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话,似乎要把这些年被韩琛忽视的怨气都发出来:“其实我也很能干,只不过他不识货,我call了警察,他们就快到了,做戏做全套吧。”
  说着,大B拿出另一把黑·市买来的手·枪,用手帕垫着,在韩琛的手里握了握,确定留下完整的指纹,交给了刘建明,并且正面面对着他。
  这是他们之前商量好的计划,既然与韩琛交战,那么最好受一点伤才更加有可信度。
  刘建明是两人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那一个,是他联络到了大B,也是他想到了这个一劳永逸的计划,并且明面上他还是大B的顶头上司。
  于公于私,为了自己的前途,大B干脆提出由自己胳膊上中一枪。
  接过枪,刘建明垫着手帕举起了枪,对准了大B手臂的位置,双目幽深。
  大B这时候还开玩笑似的安慰了一下他:“不用担心,这点小伤很快就好,趁着这个机会,我正好可以放个长假,到时你别忘了批准就行了。”
  下一秒,刘建明的瞄准角度瞬间偏移。
  “砰!”
  大B和他身后的韩琛,同样的倒下,同样的惊异,同样的难以置信。
  如同商量好的一样,讽刺至极。
  刘建明垫着手帕把手·枪塞给韩琛,把狙·击·枪放到大B身边,那盒他带来的其实是大B跟韩琛联络的录音带,擦掉指模,印上韩琛的手指,放入韩琛的口袋中。
  干净利落的消除掉之前拖行的痕迹,如同在脑海中演练过无数次的那样。
  警笛声在附近徘徊,刘建明知晓之前叫的警·察就快到了,他回了下头,望着大B。
  “我批准了。”声音冷漠而平淡。


  ☆、053 番外

  
  杨锦荣年少的时候很喜欢喝维他奶,玻璃樽装,透过玻璃可以看到灰白色的液体,味道很甜,价格便宜,跟可乐一样,满大街都有得卖。
  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他记得不是很清楚,不过后来四姐有跟他讲过。
  四姐是他家的老佣人,很典型的香港七十年代女性,爱抽烟,爱打麻将,做事认真,八卦也有一手。
  家庭关系,杨锦荣小时候很少见得到父母,陪伴他的,大约就是一屋子的书,说出来会吓人一跳的零用钱,和荤素不忌什么都对小孩子三八的四姐。
  也许就是一个人久了的关系,杨锦荣后来很热衷于打辩论,憋得太久了,总想说一车话。
  不过他没有变成话唠,他觉得因为这种原因变成话唠有点蠢。
  据四姐说,在杨锦荣国小时,维他奶刚刚流行,基本上走在路上是个小孩子都人手一瓶,他本来也不是热衷于零食的小孩。
  可不知怎么,某一天,他就盯着路边的小摊子,站在那里,死活都要喝,不管四姐怎么劝他饮料不干净,他就是要喝。
  四姐无法,就跟他偷偷做个约定,她买给他,杨锦荣这个小少爷不能告诉老爷太太。
  杨锦荣同意了。
  从此以后,就像开了戒一般,一发而不可收拾。
  杨锦荣虽不记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大概能猜到一点。
  小孩子的渴望,无非是父母。
  他大概是因为看到人家父母给小孩子买汽水,自己孤零零的一个,才想喝的。
  现在回头来看,自己小时候也挺蠢的。
  之后很多年,杨锦荣一直热衷于对别人来说很娘气的维他奶。
  直到他被家人送去国外,再喝不到那种甜腻腻的味道。
  再后来,就是突然收到消息,父亲因为收受贿赂,被抓进了警局。
  所有财产冻结查封,父亲自杀,杨锦荣回国,母亲仿佛一眨眼间老了。
  杨家搬出了大屋,杨锦荣跟母亲一起,搬到了四姐家——一座跟曾经的好友June家里差不多的老楼。
  四姐家很小,那间一百多尺的小屋,住了四姐一家三口和杨家母子,整整五个人。
  身高腿长的杨锦荣,连睡觉都是要窝着腿才能睡,晚上忍受着汗味和打呼声,白天起来双腿麻木,一身酸痛。
  杨锦荣知道是谁,谁拿到了杨家大部分的家产,谁就是那个陷害他们的人。
  只是没有证据。
  母亲对于环境的变化很不适应,杨锦荣同样不适应的很,但从表面丝毫看不出来。
  只不过,他总要找些出路,不能让母亲跟他一起吃苦。
  很巧,那阵子警队在招收学警,杨锦荣就报了名。
  在警校的那段时间,杨锦荣吃了他这辈子所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