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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飞又奇怪了,问道:“你们经过墟里时,不会到‘好味道’吃点东西填填肚子吗?”
“我们本意是带大人到‘果然好味’来尝尝你雷小哥的手艺,谁知却吃了一肚气。是啦,我还没有向你问罪,食店不是归你管的吗?那东西又难吃又贵,而且态度差极了,你这个执行董事是怎么干的呀?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我就要向我哥投诉你啦。”
雷晓飞只能苦笑地说道:“现在‘果然好味’已不归我管,它已经脱离‘合作社’了。”
“啊。”高峰和周学士惊奇地望着雷晓飞,等着他解释。因为他们都知道“果然好味”是雷晓飞的心血,也是雷晓飞的起步点。“果然好味”对雷晓飞来说有着非同小可的意义,按理来说,如果雷晓飞不放手的话,“果然好味”没有理由这么快就易主。
“都怪那个‘白脸狼’。”洪彪把“果然好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大伙。高峰听后,不忿地说:“现在‘果然好味’做的菜和猪食差不多,哪会有生意,你们不会再开一家食店吗?我相信凭雷小哥的手艺,一下子就搞垮他们。”
洪彪又把雷晓飞为什么不再开食店的理由告诉大家,并顺便把雷晓飞调整“合作社”经营结构的事也跟大家说了,众人才明白过来,原来雷小哥是为了报恩。众人对雷晓飞的敬佩又加深了一层,同时,对他事后的善后手段也深深赏识。
在丹枫的印象中雷晓飞又理所当然加上了不少分。
来到客栈大厅门前,雷晓飞让众人先进入等着,他叫周梦蝶跟他去帮手上菜。
雷晓飞和周梦蝶走后,洪彪和高峰也进了大厅,剩下丹枫和周学士站在客栈大厅的门口,丹枫品味着大厅门前的对联和招牌,心中感触万分。
过了一阵,周学士问丹枫:“怎样?丹老弟,对这个未来女婿还满意吧?”
与雷晓飞接触的情景一一从丹枫脑中掠过,虽然他由见到雷晓飞至现在才不过是半天时间,但这个年轻人的表现在丹枫的印象中也像每个刚接触他的人一样,足可以用震撼来形容。
两副对联和招牌,说明了雷晓飞有不错的文字功底和脑筋灵活;车床和面条机的发明,表现了他在机械行业上有超越了周学士等朝中翘楚的造诣;“果然好味”和“碧翠园”的建造,证明了他已站在了建筑行业的顶峰;还有那还没有见识过的“味王”、“刀王”和“猜谜王”的功夫;那养猪、养鱼的技艺;那不用人烧火的炉子等等。不过相信凭他刚才的表现,这些周学士口中所说的应该是所言非虚,这么年轻就能在数个领域领跑,难怪被称为“天才”。
更难得的是雷晓飞的心肠,不卖面条机体现了他的爱国忧民;让出“果然好味”体现了他的知恩图报;组建“合作社”体现了他的为大我而牺牲小我。
丹枫一贯最注重的是人的本性,如此的情怀,可不是一朝半寝能养成的。难怪他这么小年纪就能领导包括当朝牛人林先生、胡医师在内的“合作社”,如非亲眼所见,真不敢叫人相信。
丹枫虽然还没有跟雷晓飞说上几句话,但雷晓飞的言行已彻底地征服了他的思想,让他由衷地对雷晓飞产生深深的喜爱,人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现在却变成了“岳丈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周学士接着对丹枫说道:“丹老弟,我说的没错,雷小哥可以说是一座挖掘不尽的宝藏,丹霞侄女她有眼光了,你这个老丈人也拾到了宝了。相信他如果真成了你的女婿,无论对你的家庭、事业都有无尽的帮助。”
丹枫虽然心中认同,但口中哪好意思说呢,他就调侃周学士:“他这么好,那你为什么不招他为婿。”
“我也想。”周学士直言不讳地说道,随即,他面色一阴,有点无可奈何地说道:“可惜的是我的女儿比雷小哥要大几岁,不知他会不会接受。如果他喜欢上了梦蝶,我马上举双手双脚赞成他们的事。”
第133章如意算盘
周学士是丹枫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周学士的家事,周学士的苦衷,丹枫都清楚地了解。
周学士的女儿周梦蝶丹枫也熟悉,他也曾热心地为这个天下第一才女张罗介绍过几位青年才俊,可惜周梦蝶并没有看上眼,倨傲地回绝了。
今日,他见周梦蝶对雷晓飞言计听从顺眉顺眼的模样,哪还有一丝天下第一才女的倨傲,看来,周梦蝶已被这位天才小哥的才华所折服了,剩下的只是雷晓飞接不接受的问题。
想到这里丹枫不由心中一沉,女儿又多了一个竞争对象。虽然这个对象年纪大些,但却是有着天下第一才女名号的美女,竞争力非同小可。而且,从周学士的言中听说,那林博学和他的女儿也对雷晓飞有兴趣,回去后要跟女儿好好地谈一谈,如果她真的看上这个雷晓飞的话,就要抓紧行动,否则,真的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
在男女之事方面,丹枫并不是个保守的人,他自己都娶了三房妻妾。在当前的社会中,有成就的男人哪个不三妻四妾。所以,他也不强求雷晓飞只娶他女儿一个,但要娶他女儿一定要符合他的两个条件,一是要女儿喜欢的人,二是要喜欢、关爱女儿的人。当然,其它附加条件也不可少,比如起码有足够的能力保证女儿不用受苦,又比如要健康、聪明、诚实……等等,等等。
通过今天的考察,丹枫对雷晓飞已非常满意,并且,从女儿的神态中,也看出她对雷晓飞非常喜欢,剩下的就是看雷晓飞对女儿的态度了。但态度可是要通过长时间相处才能考察清楚的,得想办法把他们调到一起,既解决女儿的相思,也便于自己的考察。
丹枫打好自己的如意算盘后,心中才松了一口气。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试问哪个父母不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呢?丹枫当然也不例外。他打算先把他们调到一起,如果认定了准女婿后,再着手想办法安置他的前途。
想到如何安置雷晓飞的前途时,丹枫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周学士是一个出了名爱才的人,遇到认为可用的人才就千方百计拉入“文华阁”,这次遇到了天才,他什么却放过了呢?丹枫就马上问周学士:“哎,多才兄,你这次什么不拉雷晓飞进你们‘文华阁’?那可不像你的性格呀。”
听了丹枫的话,轮到周学士愕然了,他反问道:“他早就是‘文华阁’的人了,你不是也知道吗?”
丹枫愣住了,问道:“我怎么知道?你都没有告诉我呢?”
“我上次叫你联名担保的编外监事不就是他?难道你没有看过担保书?”周学士奇怪地问。他又说:
“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这件事,所以,你跟我问雷晓飞时,我都没有介绍这方面的事。”
丹枫回想了一下,他确是给“文华阁”担保过编外监事,不过他信得过周学士,连看也没有看担保书就签了名。
此后,周学士也曾跟他断断续续地说过一些关于这个编外监事的成绩,好像发明车床、冲床等等,但因为他印象中的编外监事都是老学究,就没有把雷晓飞往那方想。
虽然编外监事不算正式官职,但也是朝廷任命的,而且在“文华阁”有着一人之下的地位和待遇,对雷晓飞这样年轻的人来说,也算是前途无量了,如果他再进一步做了“文华阁”阁主的话,那可就是三品文官了,周学士还有几年就该退休,凭雷晓飞的才华和领导能力,这个阁主的位置应该是钉是铆的事了。
当然,这只是丹枫所想,我们的雷小哥哪看上这个什么劳么子阁主的位置。
丹枫终于尝到了“味王”、“刀王”做的菜。其实算来,他早就从丹霞带回家中的狗肉和粽子中,尝试过雷晓飞的手艺,但那些食物和现在餐桌上的菜比,简直不是同日而语。这并非说以前雷晓飞的手艺差,而是餐桌上那热气腾腾、摆式得像艺术品的菜,看到已经让人垂涎三尺,而且香味扑面而来,让人食欲大振,这色、香、味、形俱全的菜,无可否认要比打包的好多了。
因为人不多,所以雷晓飞做的菜式也不是很多。当然少不了的是这里的招牌菜“牛骨汤”和“牛杂萝卜”;一条农场自产的大鲤鱼,被雷晓飞做成了“姜葱焗鲤鱼”;还有一碟也是在农场的鱼塘中捞来的虾子,被雷晓飞做成了“椒盐虾”;青菜是“上汤油菜心”,主食是“腊肉芽菜拌面”。
最后上的是一道众人前所未闻的新菜,这菜用一个石头凿成的盘子盛着,那石头盘子十分的精致,有点像一个放大的墨砚,不同的是用来盛菜的池比磨墨用的池深多了,盘子的边上凿有一条栩栩如生的牛。
石头盘子下方垫着一块木板,盘子的池上还盖着一个盖子,周梦蝶是端着木板上菜的,她把菜放下后,揭开盖子,只见盘子池中的汤汁还在滚着,盘子里的装满了肠子、肝等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内脏,这些食物升腾着袅袅的热气,一阵浓香扑鼻而来,让人忍不住吞口水。
丹枫好奇地问上菜的周梦蝶:“周侄女,这道是什么菜呀?为什么用这么奇怪的盘子装着?”
周梦蝶答道:“师傅说,这道菜他暂定名叫‘夏日炎炎’,是他为墟里小吃店的‘四季’雅间想的一道有关夏主题的新菜,先做来让大家尝尝,并让大家提意见。至于为什么用这样的盘子装,那就要问师傅啰。”
周梦蝶叫师傅已叫顺了口,提到雷晓飞就不由自主地叫师傅。
丹枫几人还没有听说过墟里小吃店的雅间,就好奇地问起有关墟里小吃店雅间的事来,周梦蝶一五一十地跟大家说出,几人再次为雷晓飞的标新立异奇思妙想所折服。周学士慨叹道:“雷小哥真不愧是天才,他的脑袋不知是怎样长的,做菜都能做出如此名堂,让人不得不叹服。”
丹枫也感慨地说:“听了周侄女的讲述,我都想见识见识小吃店的雅间和那专为‘四季’、‘颂雅’做的菜。”
第134章促成好事
雷晓飞做好厨房的工作后,进入客栈大厅时,见大家还没有动筷,就好奇地问:“我不是叫周姑娘让你们先吃吗?大家为什么不动筷啊?是不是我做的菜不适合大家的口味?”
周学士连忙说道:“哪是,哪是,是你雷小哥做的菜把我们镇住了,让我们忘记了下筷。”
丹枫也忙说:“是啊,看到了桌上的菜,我就有很多问题想问你。”
哦,原来如此。雷晓飞忙招呼道:“那大家还是快点吃,菜冷了,口感就打折扣,大家还是边吃边问吧。洪大哥,你去拿酒来,让大家暖下身子。”
众人尝过了菜后,就再也停不住筷,包括一贯注重吃相的丹枫也不例外,放下了平日的斯文,沦为像高峰一样鲁汉。
直至一轮冲锋完后,大家才稍停,周学士举起碗中的酒,对雷晓飞说:“每见一次你雷小哥,就收获一次惊喜;每吃一次你做的菜,又收获一次惊喜。真不知你的脑袋里长着什么,做菜都能做到一鸣惊人,胡老这家伙,跟着你真有口福。来,我敬你一杯。”
雷晓飞一饮而尽,然后调皮地说道:“您老可是我的顶头上司呀,顶头上司敬的酒肯定要喝了。哎,您想吃我做的菜还不容易,不做那个劳么子阁主,您不就可以像胡医师一样跟着我享口福了吗?”
周学士叹道:“我哪有胡老那么潇洒,说不干就不干,我还要养家,还有给我的女儿备嫁妆呢。”
雷晓飞跟周学士已算老熟人了,所以说起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