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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修仙小记 作者:冬雪傲梅(起点榜推vip2014-05-25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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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宁愿被冲和师叔多骂两句。

    “可儿师妹你别……”

    “让她去!”罗烨嗤道:“怕什么!”

    反正迟早会走回来的。

    其他人心里也是同意罗烨说的话的,当即便不再多管闲事。

    然而,那二人却一去不回。

 118 金石木屋

    “小师叔,你会破阵?”陈可儿的眼眸里写满了惊讶,看着带她兜着圈子就走了出来的黄元宝,长大的嘴怎么也合不上了。

    “真当小爷是吃素的?”元宝哼了一声,昂起了脑袋,那小模样无比傲娇:“他们那帮蠢货不听我的,就让他们在里面呆上几个时辰醒醒脑子吧!”

    陈可儿默不作声,眼底尽是无奈,大家毕竟都是同门,小师叔怎么能说他们是……是蠢货?若真是如此,岂不是自己更是?

    冷不丁摇了摇头,否定自己突然冒出来的想法。

    然而她也知道,现下的情况绝不是她能说这话的时候,只得赔笑道:“还是小师叔厉害。”

    “算你聪明,知道跟着我走。”元宝从来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人,满意的笑了笑,还伸出了手,本想拍了拍她的肩头,可惜够不着,就换了手臂:“放心吧,你跟着我,我自然会保你平安。”

    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陈可儿顿时一阵苦笑。

    她方才跟过来,其实也跟罗烨他们想的一样,认为还是会回到那个地方的。

    她的师父和元宝是同门师兄,进来之前,就嘱咐过她要好生照应。

    是师父将她带回修真界,给了她做人上人的机会,陈可儿心里是感激的。

    虽然……一开始她甚至误会了师父是个披着算命道士皮的采花大盗。

    陈可儿晃了晃脑袋,将师父的模样从脑海之中驱逐出去,问道:“小师叔,现在该怎么办?”

    “继续走呗!”

    “可是……就我们俩?”

    “你害怕?那你就留在这里好了。”

    看着黄元宝不以为意的模样,陈可儿只觉得满心苦涩。

    这里是上古仙府啊!

    一个不慎,那可是会死人的!

    可是,她也不可能劝说的了元宝回去。将那些个师兄弟也带出来。小师叔这脾气,与那罗烨师兄,不过半斤八两,两人在一处,其实倒还不如分开了。

    既然没有退路可走,陈可儿干脆把心一横,打定主意一路都要跟着黄元宝。

    至于生死,那就听天由命吧!

    她如今还不知,这世上最危险的,不是机关。而是人心。

    ……

    长卿一路指点李钟锡前行,一边在空白玉简上将他们走过的地方一一记录下来。

    这是每个门派的弟子都有的任务,将仙府之中的道路一一记录下来。别管是不是正确,也不管有无错漏,是不是完整,只要记录下来并带出去之后,自然会有奖励给他们。

    也许是贡献点。也许是法宝,每个门派对弟子的许诺都不同,但总不会有人嫌奖励多的。

    只要能够出去……

    长卿不是不担心,她不保证自己一定能够活着离开。但她因为来过一次,只要找到熟悉的地点,她的生存概率就能比旁人高的多。再不济。她还有藏书室那栋小楼。如果遇到危险,只要进入了小楼院落的范围,那就是安全的。她既然能够从阵法中冲出一次。就能再进去。

    比起死亡,受伤一点儿都不可怕。

    所以,他们走过的每一条路,每一个转弯,必须完完整整的记录下来。

    李钟锡并不知道她内心的想法。虽然他也接到了同样的任务,但对他来说。这个任务有跟没有没什么区别。他不缺贡献点,否则也不可能长时间呆在藏经阁,他也不缺法宝,他来到这里,也只是因为他想来。

    也不知走了多久,在这里,时间的概念似乎越发模糊起来,一点微光照亮了他前行的路。

    李钟锡抬头一看,果然,不远可以看到一栋建筑物,同样镶嵌了夜明珠。

    “不要着急,再看看。”感觉到抱着自己的少年迫切的心态,长卿连忙阻止了他加速前进的脚步。以她的经验,空旷的地方反而安全,最危险的就是这种明亮的目标物,那一颗颗照亮的夜明珠,就好像是在说“快点进来吧!”一样诡异。

    她拍了拍他的手,示意自己要下地。她的神识一直在周围徘徊,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危险,身体上的疼痛也减轻了很多,修士的细胞自我修复能力还是很靠谱的,至少她觉得好受多了。

    李钟锡才松手,就觉得怀中一空,一股子凉意侵占了先前微微发热的胸口。

    原来这就是所谓温暖。

    长卿抬头,眯起眼睛,眼底掠过一丝轻微的诧异之色。

    这是一排简约的尖顶木屋,有十来间之多,整齐的排列再一起。木屋与木屋之间的间隔并不大,也就一手臂宽,紧凑的挨在一起,但各自又并不连接。

    在她的印象之中,这座仙府是华丽的,就是方才藏书的小楼,也是极尽奢华的所在,包括那几个大书架,都是用稀少的矿石制成,要不是乾坤袋根本装不下,而经过炼制的矿石材料也不可能再回炉重塑,她还真想带两个走了。

    而前世她所进入过的几座殿堂,更是比藏书室还要上档次的多。会将洞府造的这样富丽堂皇,可见仙府的主人定然是个骚包的货色,而且实力强横,骚包也是需要本钱的。也唯有这样的人,才敢将私密的洞府弄得仿佛人见人爱的财宝一般,分明就是赤裸裸的引诱。

    可暴露在微光之下的这十几件木屋,却显得朴实无华,就好像是临时搭建一般,与她脑海中的仙府有些格格不入。

    她抬起脚,领着李钟锡向着离他们最近的第一间木屋走去。

    等她发觉没有什么危险,推开木门,进到屋子里,长卿方才回过味来。这仙府年长日久,按理说,普通的木屋早该化为齑粉。就像藏书室里那些竹卷,要说藏书室对那些竹卷没有什么保护措施。那当然不可能,可就是这样,那些竹卷还是化为了飞灰。

    古人喜欢将文字刻在竹卷之上保存下来,而不是刻在木板上,本就是因为竹卷不易潮湿变形,更容易保存。按道理来说,竹卷应该能比木头存放的更久。

    可偏偏,这些木屋还好端端的。

    长卿捻了捻手指,明明是木质的大门,却是冰凉的触觉。

    这到底是什么木头?

    也许。并不是仙府的主人不想把这些木屋打造的更精致些,而是不能。

    这些木屋,应该十分坚固。证明建造它的材料,绝非普通。甚至仙府的主人建造它们的时候,也仅仅是能够将它劈开,却无法在上头留下花纹痕迹,这才保留了原样的朴素。而这种材料应该不多。否则就不会只是建造几件木屋就算了。

    长卿听宝尊说过,上古时代,有一种木材,叫做金石木,它非金非石,只是木头。却比嘴硬的星岩铁还要硬上三分,据说,那是因为这种木头从种子开始就能够自主吸收灵气的缘故。上古修士十分喜欢这种木材。因为用它只做的法宝,总是坚固耐用且威力极大,只是……而今早已绝迹。

    如果这真的是金石木,那仙府的主人,还真是奢侈成性……

    要说她没有对这些木头起什么贪婪之心。那绝对是骗人的假话。可她心底明白的很,将整间屋子装进乾坤袋那是不可能的。而想从里面拆下一块两块木板来带走,更是痴人说梦。

    真是可惜了。

    “这一间……好像是练功房?”长卿忘木兴叹的时候,李钟锡正在打量整件屋子。木屋在外头看似不大,但在里面看,却十分宽敞,甚至与他们所呆的那间藏书室都不相上下。只是,里面并没有什么大型的器具,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屋子的中间和三面都是光洁溜溜,只在对门的墙面那里并排放了几个兵器架。

    “应该是吧!”长卿也注意到了那几个兵器架,如果不是练功房,放这么多兵器做什么?

    兵器架上成列的满满当当,角落里甚至还堆放着一堆,看起来倒像是破铜烂铁一般,不管是兵器架还是地上都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叫人看不出本来的模样。

    李钟锡对这些武器兴致缺缺,长卿倒是对其中的几把剑很有兴趣——她的十方剑太过特殊,还是谨慎些藏起来的好,那么不管是平时代步还是作为武器,她很有必要找一把替换的法器。太普通的她看不上,太高端的也到不了她的手里,或许这几个兵器架上的东西能够让她满意。

    当即施法除尘,让它们重见天日。

    袍袖方才挥落,就只见眼前一阵银光闪耀,差点没闪瞎了她的眼睛。

    仙府的主人倒是爱好广泛,刀剑枪矛十八般兵器一件不缺,甚至还垂落了几根油亮的鞭子。

    每一件看起来都不是凡品,让人很有将它们统统收入囊中的欲望。

    “宋妹妹,你小心点,刀剑锋利,不要割伤了手。”见她就要上手去摸,李钟锡着急的说道。

    “我自有分寸……你不选一些么?”长卿不是贪心之人,她不过是想找上一两件趁手的武器罢了。剑修自然是用剑,她最关注的自然就是几把长剑了,听见李钟锡的声音,方才想起还有他这么一个人,方才问道。

    李钟锡却摇头道:“我们万兽宗本就是以御兽为主,再说我恐怕也用不上这些……”

    言下之意带了几分苦涩。

    炼气五层方能施法,也才能驱使法器。

    长卿却不以为意,她拿起最左侧的一卷长鞭,笑盈盈的递给他道:“既然是御兽,那应该用的是鞭子吧?这条鞭子我看着还好,你试试趁不趁手?”

    御兽最主要的是跟灵兽沟通,这样才能做到人与兽心灵契合,用鞭子驱赶这是要闹哪样?

    可是看着长卿笑盈盈的小脸,李钟锡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119 扫荡

    长鞭入手便是一沉,若非长卿早有准备,以灵气附着手臂增强腕力,还不一定拿得动。拿到近处看,此鞭通体黝黑发亮,丝丝缕缕十分清晰,贴合紧密牢固,咋一看如同人体毛发织就,而细细打量才能发现,此鞭的材料并不是毛发之类的柔软材料,也非金铁一类铸造的硬鞭,而是泡过棕榈水的黑桐木丝!

    黑桐木抽丝并不难,至少对于修士来说很容易,然而棕榈水乃是至毒之物,黑桐木泡过之后会变得越发黑亮并且坚硬,就算只是弯曲都不易,更何况是要将它几股糅在一起再绞合成这么长的鞭子,分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她不信。

    倒是一件奇物。

    可惜长卿对这类软鞭并不感兴趣,她对于兵器几乎没有好感,前世的法宝多是随意取用。且修士近身攻击的机会极少,便是飞剑也多半是凌空驾驭,不会拿在手中。而鞭子却必须以手掌控,没有几年锻炼,想要使得一手好鞭法几乎没有可能。

    前世她没那个美国时间,今生她犯不着去练这个。

    “这是……软木鞭?”李钟锡惊愕道。

    “修为不高,见识倒不错,拿去吧!”可怜这棕榈黑桐鞭明明是一件难得的法宝,却被长卿弃如敝履,随手扔给了李钟锡。“鞭身和镖头有毒,你最好不要用手去摸。”

    少年听的一阵骇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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