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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春仍在(第三卷)同室操戈+番外 by: 六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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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春仍在(第三卷)同室操戈+番外 BY: 六丑
 
  七十九 重开欢宴 

  华罗歌扇金蕉盏,共彩仙鸾千枝宝烛。风流司马梨花宴,灯火无数百子流苏。 

  北海王府的梨花宴,是都城里最流光溢彩旖旎销魂之地。它的酒比玉荷院好;它的奢华比洛阳专营珍宝的珍宝轩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云集天下姿容整丽之客,因为梨花宴的主人就是美名远扬,大晋数一数二的雅秀名士,司马兰廷。 

  这么一个色、香、味俱全,可赏、可看、可玩、可饮又全场免费的地方,怎么会不受欢迎?怎么会不成为洛都每一个士族中人都乐于流连之所? 

  司马王爷是风流的,梨花宴是风行的。当人人都以为梨花宴可以随时欢享时,它的主人却突然偃旗息鼓了两个月。 

  翘首以待的人们,在九月初六盼来了梨花宴的重新开放。 

  红烛摇曳,酥体温香中,北海王斜依轻靠在高堂之上,明月之辉堂堂依旧,但身边已经有了眷宠之人。如果把司马兰廷之美比作中天朗月,那他身旁的周小玉就是朗月照拂下秀丽绝伦,灼灼生光的月下之花。 

  这花还不是寻常之花,只能是其花甚丰,其叶甚茂,其枝甚柔,望之绰如Chu女的“花中神仙”:海棠。 

  司马兰廷美,可他的身份地位,他的权势威严更凌驾在其美色之上。很多时候,人们首先想到他的身份才其次想起他的容美,更多时候人们眼中只有他的身份而不敢去想他的容美。可周小玉不一样,他没有显赫的身份,他“显赫”的地方只有容美。 

  传说,正是那种总带着一丝美人睡春的媚态,虽然有一丝妖娆的女气却更惹人心痒难耐的绝丽容貌,那种依依如有意、默默不得语,却又落落大方,潇洒随意的迷人风姿,让风流的北海王收了心。 

  传说,正因为北海王收了心才两月不开梨花宴。 

  都城中有纨绔仕子问起,北海王曾答:“小玉在侧,何必再看凡花?” 

  周小玉的容貌身姿自然让人信服这样的戏言。 

  梨花宴的重开,是不是预示着“独宠”毕竟是长不了的呢?可一见北海王的神色,看他原先风流却冷漠的眼神里多了一丝亲切,众人又觉得自己猜错了。无论如何这宴是重开了,能重享其乐才是最重要的,其他非关自身之事,不过是助兴的由头而已。 

  这重开的梨花宴自然宾主尽欢。 

  月近中天。丝竹旖旎,歌舞轮台之际酒酣耳热,正殿之上弥漫开烟气酒气,越发放浪形骸起来。那五石散是至热至躁之物,更是助兴迷情之品,渐渐的大殿上尽是衣衫不整,坦胸露腹之辈,与会之人与侍女歌妓间的调笑嬉闹也渐变升级。 

  今日的司马兰廷与往日皆不相同,只像个旁观者拥着周小玉看着底下的迷乱交欢,别人也不去叨扰他,看他把手伸进怀中的身体里轻揉慢抚,明里暗里会心而笑,满是男人之间的不言自明。待差不多时司马兰廷携了小玉的手从小侧门悄悄退出。有瞧见他退场的,也只当他是回房寻乐而已。 

  司马兰廷却带着周小玉出来转过回廊,进了背后的小厅。 

  虽称小厅,也比三间寻常屋舍更广阔,地上铺着素雅的毛毡,四周案几上铺着雪白的宣纸,内里八九人或横卧或长身而立,正高谈阔论。原来王府的梨花宴本来就分饮乐宴和清谈会。 

  这清谈聚会是专给一些心思不重风月之人准备的,朝廷上下也有些士族子弟轻视情Se风流羡慕另一种老庄风流的,又或者忧心国策心系天下治国之道,因此入世离世便是最常争论的话题。 

  司马兰廷进来时,里面几个正争得脸红脖子粗,见他进来也只是微微示意便罢。 

  司马兰廷不以为忤,进得这里倒换了副神情,他旁边的周小玉更是都收敛了媚态显出几分潇洒适意来。司马兰廷含笑听着,并不加入战局,有人问他意见只用四两拨千斤之法推托了,不一会儿竟留下周小玉自己退了出去。 

  往日开梨花宴他不游乐到天明是不会回大明居的,今日可说只呆了上半场就早早回屋。大明居内灯火通明,下人们点着灯轮班候着,见他回来急忙侍奉他梳洗,等一切妥当已是丑时过半。 

  司马兰廷至武功大成之日起,睡眠便极少。人在红尘,能安心睡个大觉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件奢侈的事,好在他的内功“释天决”是纯正的道家心法,打坐的养生之效比普通人的睡眠更益。司马兰廷刚进入坐忘神游之境,突然感觉屋内多了一丝呼吸。 

  “手再伸过来点,我不保证它还能留在你身上。”缓缓启目的双眼映入灰狼的身形,只是那往日熟悉的沉稳冷漠却换了一副嘻笑模样。若是他人瞧见定然觉得怪异。 

  司马兰廷也觉得怪异,他颇有些不习惯的盯着那张熟悉的脸和脸上显露出来的相反表情。 

  被他盯着之人却做出一个夸张的挫败样子:“唉,确实不能扮熟人,居然还没开口就被识破。” 

  司马兰廷心里好笑,指指旁边的座位让他坐了,对他的挫败视而不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起码你方才混在宴里,我就没看出来。是不是灰狼我若还看不出来,我这性命可就危险了。” 

  这人被一语道破也不多言解释,揭了面具洗了妆扮,显出一张清俊的面容来,正是这时本应该呆在楚王身边的歧盛。他向司马兰廷笑道:“你在欢宴上只看得见怀中美玉,怎么会上心下面有些什么人。”他言语里参杂些微的醋意,可司马兰廷并不接话,也不知究竟是听没听出来。 

  歧盛看进他平静无波的眸子,按耐下心中造次不再追问,故意叹道:“难为我为了让灰狼配合,吃那么大亏,却还是功亏一篑。” 

  司马兰廷回道:“扮得再像,毕竟还是两个人。起码内功不同,呼吸的深浅频率也就不同,当然我并非只依靠这个判断出来的。” 

  歧盛对他这指点很是感激,正儿八经的谢了,表示下次一定再向高难度挑战,不信自己的本事真的扮不了司马兰廷熟识之人。突然想起司马兰廷的弟弟来,歧盛笑道:“待我仔细研究研究你家二公子,下次扮个他来哄你。” 

  司马兰廷这才露出一丝莫名的亲切,也不反驳他,只道:“他太心善,不是成大事的人。眼看行动将即,我寻了个借口支使他去许昌了。” 

  歧盛心思像并没在这上头,听他说完也没接话,司马兰廷猜度他入城没多久,有心想让他多歇歇也不催促。两人之间一片沉默。 

  八十章 歧盛之命 

  月影在窗外移动,透过窗格子在歧盛身上投下斑斓的花纹,他脸上是淡下来的笑容。青衣淡笑,有一种寂寥孤寞、浮华掠尽的伤绝:“是啊,这种败家灭祖的事自然有我来做。” 

  司马兰廷的眼光停留在他脸上,却没有凝固,没有动容,出口的言语是清淡的:“蒲衣,你觉得不公平吗?可这是我们自己选的路。比较起来,对杨家,我弟弟有跟你一样深的仇怨,他得知后立即放下了,而你我却选择让它深入了骨髓。” 

  “我从来不会在这世上找什么公平。”歧盛脸上又恢复了那种不正经的嘻笑,只是笑容中有几分发苦。所以他靠在椅背上拇指托住下巴,食指横唇上,有意无意的遮掩:“他能放下是他的福气,可我没有那样的福气。” 

  司马兰廷望着桌前的一豆烛火,道:“也许他比你幸运,苏卿怀没有死在他面前。杨骏这种断腕之事做得太多了,可笑现在后继无人,注意打到外孙身上,浑然不知亲孙子就在身边。否则你现在倒可以回去他身边,整个杨家今后都是你的。” 

  歧蒲衣的眼光,似水波一般温柔,他对司马兰廷的试探毫不在意,他的信念没有一丝动摇:“杨家,必须灭!” 

  随着歧盛斩钉截铁的语言,司马兰廷深邃无垠的眼睛忽然炽热起来,闪动着攻陷城池大举干戈的狂热。和苏子鱼比较起来,笑含轻愁的歧盛更解他的心意,这是志同道合的默契。 

  和灰狼一样,歧盛算是司马兰廷的师兄。 

  司马兰廷九岁时齐王司马攸战死西秦,可在司马兰廷心里,憎恨宫廷里的太医更甚于直接斩杀自己父亲的西秦人。司马攸养病那一年是他陪在身边侍奉的,他亲眼看见父亲病逝沉重而诸太医诊断却为无疾无病,府内的药丸药材还相继为人偷梁换柱。从那时起,他没有一天不心心念念着想要习得最高明的医毒之术。 

  但方翰奇门遁甲虽精,歧黄之识却不足以教导他。这期间北海王府不断派人寻查世间第一医毒高手周凤池的下落,至到司马兰廷十一岁才寻查到其人踪迹,司马兰廷当即不顾母亲反对带人入太行山拜师。那时候歧盛已在周风池身边呆了整整六年。 

  可周风池是不收徒弟的,歧盛只是他身边的使唤童儿。司马兰廷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皆没半分用处,无奈之下使出苦肉计以王爷之尊跪求四日,差点跪费了一双腿却没得到人家半点动容。好在他剑走偏锋,根据方翰的意见最后费尽人力物力撮合了周凤池与其夫人聂纨纱重归于好。这才得到周凤池的感激收他入门。 

  因此一开始,歧盛只是他师父的仆人。 

  深山孤寂,两个同龄孩子自然很快熟识起来。歧盛虽是下人却没有一般下人的卑躬屈膝,他总是笑嘻嘻的,齿白如贝,眼光仿若春水却并没有春水的轻盈柔和,那里面沉甸甸冷冰冰的。司马兰廷看着他总觉得有一种熟悉之感,某天临水而照才发现那眼神竟像自己!那时候的司马兰廷明白王者的威仪,还不明白为臣者的隐忍,恨是明火执杖的恨,怒是大张旗鼓的怒,他惊惧的察觉到,这个小仆人比他还先学会掩饰心机于绵里藏针。司马兰廷是由歧盛身上醒悟到什么是保护色,什么叫深藏不露的,于是他也知道了歧盛的身世。 

  歧盛的母亲是杨骏儿子杨续威的如夫人。原本是个孤苦的绣花女子,但这夕娘虽是寒家子女却有一种高华之气,杨继威认为难得,兼看她秀外慧中便娶来做了侧室。成婚才过半年时间,杨继威接调令赴外平乱,这夕娘已经怀了身孕。本来一切无事,可杨府用的是旧魏大将军武安侯曹爽的旧宅。 

  曹爽是曹操侄孙,当初与司马氏争权被夷三族,只有一个女儿曹笙余幸。这夕娘就是曹笙之女,哪知命运辗转又重新回到自家旧宅。某天夜里杨骏散步时发现夕娘在月下焚香,脸有忧戚之色,他本是多疑之人便留上了心。遣人去查竟给他挖出来夕娘身世之迷。这一惊之下非同小可,一狠心连亲孙儿都不要了连夜派人斩草除根。 

  这派出之人是杨骏的心腹,说是心腹自然就是杨骏肚子里的蛔虫,对他东主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自度完事之后必然会被灭口,便动了其他的脑筋。行事之时他先寻机杀了两个同事之人,又找来另一个怀孕的妇人换了夕娘衣衫推入湖中。原来这人有一个毛病,便是贪花好色,他垂涎夕娘美色已久,得了这机会丈着色胆包天做出这番部署瞒天过海。 

  若他对夕娘真心喜爱也便罢了,可这贪色之人那里能长久的?更何况带着一个大肚子女人迁徙躲藏本就不容易,时间没过多长也就厌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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