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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还我五百。”他对着少炜要求道。
这次的募款是没有金额限制的,少炜当然不能拒绝上班族的要求,当下打开募款箱,正想找出一张五百元还给他。
“等一下。”金迷一手抢过募款箱,翻找着上班族刚捐的千元大钞。
“你干什么?抢劫啊!”许琼茹脸色大变怒喊。
“小琼,不要乱说话。”少炜注意到金迷阴晦的脸色,怀疑事有蹊跷。
金迷找到了那张千元大钞,直接递还给那位上班族。“我们不要你的钱,拿回去。”
上班族一张脸乍青乍白。“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们基金会看不起我吗?”他故意叫得很大声,引起路人的围观。
“喂……”许琼茹正想骂人,却被少炜一记警告的眼神瞪定在当常金大哥从没对她凶过,今天的意外全是上官金迷害的!她委屈地胀红了脸。
上班族的虚张声势和金迷的冷凝沈静恰成一个对比,细观眼前的状况,少炜心里有了一个猜测。“那张钞票给我看看。”他举手正想抽过金迷手中的千元大钞。
“先不要碰。”金迷却闪了开去,阴冷笑道。“我看你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本来是想给你一次自新的机会,但你既然有意将事情闹大,我也不会含糊。走吧,一起到警察局去,你可以好好跟警官解释清楚,这张伪钞是打哪儿来的?”
惊天动地的答案震住了围观诸人,少炜沉下面容,很遗憾地印证了心底的猜测。今天若没有金迷,他们大概就成为人家洗钱的工具了。
“你……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张钞票是伪钞?”上班族脸色发青。
“是不是伪钞,警官大人自会检查,我没必要对你多说废话。”金迷毫不放松地逼近他。
“你少血口喷人了!”上班族破口大骂。“那张钞票根本不是我的,你们想骗我的钱,才蓄意陷害我。”
“你这么说,我就更想揪你上警局了。”金迷黠笑道。“咱们去验指纹吧!这个募款箱是密封的,除了捐款人外,也只有我方才找这张钞票时碰了下,这张钞票上除了我的指纹外,应该也会有你的,所以……”她还没说完,那个上班族转身想逃。
金迷旋身飞起一腿,将他踹跌在大马路上。“我最恨轻待钞票的人了,今天你犯在我手上,算你倒霉,捉你去给薛大队长剥皮去。”
“不要,小姐,你饶了我吧!我也是不小心捡到这张钞票,一时贪心才会财迷心窍,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这一次吧!”眼见情势不利,上班族立刻对金迷又跪又求。
“你撒谎不打草稿,伪钞是垃圾吗?满街都是,可以任由你捡?”金迷踢他一脚,将他双手反剪在后。“你说老实话,或许我还会放了你,可你慌张的反应却点明了事情绝不简单。你乖一点儿跟我上警局,否则,就算要打晕你、扛你去,我也是不会手软的。”
“我跟你们一起去。”少炜自告奋勇接过押解犯人的工作。
“那我们怎么办?金大哥。”许琼茹可不想放着少炜和金迷独处。“他看起来很可怜的样子,也许真是无意的,不如就放了他这一次吧?”
“妇人之仁!”金迷别开头,低骂了声。
“你说什么?”尽管骂声低,许琼茹还是听见了,更是气得一肚子火。“像你这种铁石心肠、毫无仁心的家伙,有什么资格说我?”
“小琼!”少炜紧蹙眉头。“方才他在我面前掏钱包捐钱时,我注意到了,他皮夹里还有整叠千元大钞,恐怕也全是伪钞。这是很严重的刑事案件,是应该交给警方处理的。”
“那你刚才怎么不说?”金迷斜睨了他一眼,看他被人呼来喝去的,还以为他蠢到没药医了。
“第一、我没发现这是伪钞。第二、我们无权决定捐款该捐多少钱。所以他的要求我是有义务遵循的。”少炜认真地说着。
金迷猜他脑袋里一定放着一只天秤,随时在衡量自己的作为合不合宜、正不正确;真是个正直的人,可却也太过忠厚了。
“既然真相已然大白,我们走吧。”
少炜点点头,押着上班族,与她并肩离去。
走了两步,金迷突然回头,迎上许琼茹深恶痛绝的双眸,传达出非常浓厚的醋酸味。不晓得她与金少炜是什么关系?但愿不是情侣!
金迷没兴趣做那横刀夺爱的第三者,不过她也不想轻易死心,找个机会好好问问少炜吧!
离开警局时已经过午两点了,金迷饿得前胸贴后背,都快没力气走路了。那个小气薛宇,亏她还送了薛宇一条大线索,居然连碗鲁肉饭都舍不得请,够抠门!
“这回真多亏你了,否则,基金会被伪钞集团利用来洗钱,可能会被吊销执照,吃上官司呢!”少炜真是没想到,那个上班族背后竟隐藏了这么庞大的犯罪组织,他不敢想象基金会要不小心收了那张伪钞,会引发多么惨烈的风波。“没什么啦,运气好而已。”她溜目四顾,想快点找个好地方吃饭。
“不过你真厉害,那张钞票你只看了一眼就分辨得出真伪。”
“那当然!真钞是多么美丽的艺术品,岂是伪钞那种假货所能混充?”所有的钞票都是她的宝贝,她待它们就像伺候祖宗一样,怎可能错认?
“钞票是艺术品?!”这种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到,真有趣。
“当然,世上没有比它们更漂亮、精致又兼具实用性的东西了。”
“听起来,你好象很喜欢钞票。”
“爱死了!”她突然跳起来欢呼。“走快点、快快点,对面有家卖鸡肉饭的,我们去吃鸡肉饭,我快饿死了。”
“咦?要吃鸡肉饭吗?本来我想请你到餐厅大吃一顿,好谢谢你今天的仗义解围。”
“那一顿就留到晚上吧!现在我已经撑不下去了,再不补充能源,可能要麻烦你背我回家了。”
“那好吧!”
“耶!”她大叫,拉着他跑过马路,走进卖鸡肉饭的店里。“老板,来一碗特大碗的鸡肉饭、味噌汤、皮蛋豆腐、烫青菜和一份综合沙拉。你想吃什么?”
“鸡肉饭、海带、白菜汤。”
“就这样了别客气,我请客哦!”看在晚上有一顿大餐好吃的分上,她难得善心大发地请人吃饭。
“这样就够了。”
“那好吧!待会儿我的小菜分一点儿给你吃。”金迷撕开一双卫生竹筷,开开心心地等待食物送上来。少炜一脸温和的微笑注视着她毫不造作、纯美可爱的笑颜。很多女孩子为了博得男伴欢心,会故意在人前吃得很少,或者把自己饿成一副皮包骨。
金迷却不一样,她是天真又带点霸道的,想什么、要什么,立刻表现出来;她不管别人的想法,恣意地做快乐的自己,这样的女孩特别得教人眼睛一亮。
“喂,发什么呆?快吃啊!”饭菜一送上来,金迷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芦笋很甜哦,要不要?”她挟了一根翠芦笋进他碗里。“我想不到你一个大男人却吃得这么少。”
“刚刚在警局你和薛队长在会议室里讨论案情时,外头的女警请我吃了一块蛋糕,所以还不太饿。”
“为什么只有你有蛋糕吃,我就没有?”抗议!亏“神风万能社”与警局关系向来良好,差别待遇却这么大?
“嗯……大概蛋糕不够吧!你喜欢吃蛋糕,待会儿回程途中,我再买一个给你。”少炜不好意思说,方才他不只被请了一块蛋糕,还有咖啡、葱油饼、小笼包……那些女警对他可殷勤了。
金迷也不是笨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脸红红的样子,也猜得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有些疑惑,他也不是帅到天翻地覆,怎会有这么多女人喜欢他?
“奇怪……”
“怎么了?”她又开始没头没尾地说话,他的头又要晕了。
“你长得会很帅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觉得你的长相充其量只能算中等啊!”
都是她在自问自答,少炜委实不知该如何回话了?
“你有没有看过真正的上等品?”“什么上等品?”
“俊男喽!”金迷翻出皮夹,一掀开,长串的帅哥照片溜了出来。“这些是我收集的上等品,酷吧?”
少炜仔细看了看那些照片,好象天使一般的男人叫萧士诚;形容冷峻媲美撒旦的是玉司神;美如冠玉的是荣世澐;阳光男孩左士奇;白面书生风江;俊俏迷人的是楚飘风;还有一身神秘气质的阴有匡。全是些难得一见的人中龙凤,他们若进演艺圈,包管大红大紫。
“这个偶像团体叫什么名字?”
“偶像团体?”敢情他当他们是唱戏的?金迷抱着肚子,笑不可抑地趴在桌上。“我回去告诉他们,有人推举他们进演艺圈,包准大家笑死在地上。”
“不是吗?我以为你们是同事。”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也当我是某个演艺人员?”金迷讶问。
“因为你每次出现都有各种不同的扮相,所以……”他原先还猜过,她是不是特殊造型师呢!
天哪!这误会可大了。“我不是演员,我扮成各种不同的人物是因为……”金迷可烦恼了,该如可解释才能说清楚她的工作性质?“呃!有人给我取了个绰号叫‘替身’,我的工作也算是演戏的一种啦,差别是,这个真实的世界就是我的舞台,我演的是现实人生。”
少炜瞪大眼,这样的生活岂非介于黑白两道之间?原来她从事的是如此危险的工作。
就知道他会误会!看到他大感诧异的表情,金迷的头又更痛了。
“我们公司叫做‘神风万能社’,也许你听过这个名字,我们接受各种委托:保镖、情报汇集、商业间谍调查……甚至除灵、卜筮;只要有人提出问题,并且付出相当的报酬,我们就负责帮忙解决。我们的工作有点像征信社,但范围却比征信社大多了。”“相对的,你们工作的危险性也比一般征信社高上不少。”他一语指出重点。
金迷只能嘿嘿傻笑着。
“不过这确实是一份挑战性非常高的工作。”
听他的语气好象还满欣赏这种工作的。“你真的这样觉得?”金迷讶问。
少炜点头。“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只是……一般人对我们这种工作不是极端害怕,就是异常崇拜,所以……你的反应有点儿超出我的预料之外。”
“我想这只是各人的想法不同吧!一样米养百样人,谁也没权利要求别人非同意他的想法不可。”他认真地说着。
金迷一脸尴尬的笑容。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做人太认真了,老爱说些人生大道理;他若能活得更轻松、愉快一点,一定会更完美。
“呃……我吃饱了,你还要再吃吗?”
少炜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筷。“我也吃饱了。”
金迷看着他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盘,满意地笑了。这年头,不管男女老少,懂得珍惜食物的人是越来越少,生活上的太过富裕造成了无端的浪费,想到这些用她可爱小宝贝们换来的物品被这么糟蹋,好几次她都气得想扁人;说她小气也好、抠门也罢,总之她就是爱钱,更加爱惜所有用钱买来的东西。
“那走吧!”她付完帐,和他一起走出饮食小店。
“谢谢你的午餐,晚餐让我作东,请你大吃一顿。”少炜很诚恳地道谢,并且邀约下一场饭局。
又发现他一项优点。有些男人觉得让女孩子请客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因此就算穷得要死,也会打肿脸充胖子抢着付帐;也有一部分的男人和女孩子交往是抱定了占便宜的心态,要人又要钱。这两种人金迷看多了。少炜却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