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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婚随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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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占据地理优势,形式对他们这方不利。这才是他们为什么要等着犯罪分子转移的时候再截的原因。请君入瓮,瓮中捉鳖,这就是军方的策略。

在争夺非法枪支时,犯罪分子和军方进行了正面的交锋,由于军方提前部署的计划周密,经过一夜的战斗,终于歼灭大部分犯罪分子,捕获几个,剩下的几个仗着对深林地理环境的熟悉侥幸逃走了。

本来这是一个大胜利,可在清晨收队的时候,他注意到其中原本是十二人的小分队突然多了两个陌生面孔。他作为大分队的副队长,自然是熟悉每一个队员,再者大家脸上都画着油彩,要辨别面貌很难,可惜,他认人主要靠看眼睛,那是油彩无法遮掩的部分,每个人的眼睛还有行动,这样一看,他就知道那两个是混进来的。可是当初收队的时候清点的人数的对的,那两个陌生人是怎么混进来的?

当时队长在队列的最前面,而那两个陌生的男人趁着暮色迷蒙,往丛林的深处荒草处去,他也不得不跟着。他的无线电在和一名犯罪分子近身搏击战斗的时候被扯断了,所以现在没有办法通知队长,只好先跟上,而且一路上还做了记号,在这次执行任务的人当中,只有他和队长才能看懂符号所表达的意思。

经过这短短的几个小时,土匪已经越过了一座山头,男人也跟踪了一个山头。就在他再一次趁着暮光在树上隐秘出做记号时,原本走在前面的两个身影变成了三个!这样的情况他可不认为他是撞上鬼了,最大的可能就是有人叛国!军警里有人私通匪徒,因为这片山区被军警双方控制住了,除了军警的人就是匪徒,而匪徒穿着军方的衣服,而刚刚多出的那个则是穿着警方的衣服!

就在他分神思考时,一道劲风袭向他的后颈部,下意识矮身往旁边一跃闪开,同时在空中扭转身体,手上的枪射向偷袭他的人,他的枪法、判断力十分的好,那一枪意料之中的打中了偷袭他的人,正中胸膛,一套熟悉的警服撞入他的眼眸里。

是警方的人!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而下一刻,他立即感觉到有东西穿越空气快速的飞向他,在这深山老林里,能有这样的速度能激起空气发出刺破声的就是有子弹了。

在这危险时分,身体先于头脑做出反应,往右手侧的大树躲了一下,避开了要害,可是还是被子弹擦伤了手臂,子弹飞逝而过,擦着左手的手臂,被削掉了一小块肉,鲜血直流。因为他们使用的都是装了消音器的枪,这边又是远离战区的树林深处,所以这里的战争没有引起注意。

男人隐在树干后立即转移位置,隐蔽在视线盲区,脑子在快速的进行敌我分析。

四对一,男人在心里暗自评估了自己和对方的实力。人数明显是他这方弱势,但论实力,男人是不遑多让,他有自信可以歼灭这四个匪徒。先前他跟踪的那个不足为患,倒是后来突然冒出来穿着警服的那两个有些难对付,但凭他的经验和能力,他还是有把握能够应付。

但从地利这一方面,就是敌方占优势,从刚才那几个匪徒所走的路线和快速辨别方向可以看出,他们对这片山林很是熟悉。所以男人不能冒冒然地现身,只能智取。

可男人心里暗自制定的计划再周密,胜算再高,他都没有算到,居然还有一个人隐在暗处。

这就是匪徒的高明之处,从男人跟踪的手段,在不跟丢人的情况下既能留下记号还能抹去痕迹,让匪徒不得不防。

当男人退无可退,左肩和右腿也受伤时,匪徒那边只剩下两个人可以站起来。一对五,而且还在被偷袭的情况下还能干掉三个敌人,这样的实力让勉强站着的那两个匪徒心惊胆战。

而男人此时还是隐在暗处,如果他现在近身搏击,或许还有胜算,前提是敌方也没有子弹。

没错了,男人之所以还不出手,是因为他的子弹用完了。他经过昨晚的战斗,身上背的子弹所剩不多,但是也在规定的安全数量范围之内,当时他想着就算是遇上流寇那也够用,所以就没有进行补给。只是没想到今天这种状况。

而匪徒现在已经被吓得心慌,没有了耐心,拿着枪向着荒草处一阵阵的扫射。子弹横飞,稍不注意就会挂掉。

在自己身受重伤,弹药全无,敌方弹药充足的情况下,男人理智的选择隐藏,而且还悄悄的往来时的方向撤退。

只是男人的四肢只有右手是没有受伤的,鲜血的流失,体力的透支让他动作缓慢。而男人对这山林终究还是不够熟悉,所以在撤退的时候,没有按照原路走,而是朝着那个方向走,而且还是专挑草木茂盛的地方钻。突然脚下一滑……

“我操……”

男人低吼一声,双手放开枪让枪挂在脖子上,试图抓住山坡上的茅草和山藤。奈何茅草和山藤又锋利又滑,男人不禁抓不住反而把自己的手割伤了。

一路滚落下来,凸出来的山石格到身体,特别是一触到伤口的地方不仅疼得要命,更是压出一股股的鲜血。

失血过多,体力严重透支,长时间的战斗,特别是今晚和两个格斗高手战斗,再加上刚才受的伤,再从山上滚下来,男人再也没有精力保持清醒,在他还没滚到山脚,身体还在滚落之中就陷入的昏迷。

后面的一切他都不知道,而当他以为自己难逃一死的陷入昏迷之后,有一个腿脚不便蓬头垢面的粗犷男人出现。

当男人再次睁开眼,看到的就是那一张粗犷邋遢满脸胡渣满是污脏的脸。

------题外话------

亲爱的,夏天为昨天的断更道歉!

前天堂姐带男朋友回家,引起家族暴动,而且夏天的工作刚有着落,家里人开始操心夏天的人生大事了,昨天和今天一整天都被拉着说教……那种情形很吓人

正文 【161】兄弟相认

“你的名字叫阿木,蠢木头的木,是个哑巴。”

男人醒过来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邋遢男人说的,粗哑声音像是锯子拉割木头一样,粗糙暗沉沙哑。

平躺在床上的男人皱眉,心里徒然一紧,锐利中还有些恍惚的眸光打量着这个一眼就看到头的房间。

黄泥砖堆砌围成的空间,所谓的窗只有窗柩,用一块简陋有破洞的破布遮掩着,此时就是紧紧的拉上了,所以室内有些昏暗,但并不妨碍男人看清室内的情况。

现在,他正躺在这个房子最干净也是最舒服的地方——木板床。是用几块木板拼成的,躺在床上还能感受到木板和木板之间的间隙。床上铺着一张草席,而他此时正好就是躺在草席上,用没有受伤的手撑起上半身,目光灼灼的看着屋里看不清面容表情的邋遢男。

“这是哪里?”

男人并没有理会邋遢男刚才说的那句无厘头的话。眼眸里也恢复了清明,锐利冷厉的眼眸盯着对面墙跟下靠墙坐在地上的邋遢男。

“要想活着出去就记住我刚才说的话。”

邋遢男突然抬首,同样锐利冷厉的眼神射向男人,眼神里甚至多了男人没有的寒冷,比寒冬天里的冰霜更冷。

邋遢男说完之后就走出了没有门的屋子,听脚步声似乎是停在了大门口处,不一会就传来刀削木头的声音。

男人独自躺下,在床上不明所以。虽然他知道他死里逃生还活着,可中间经历了什么他不太清楚,看邋遢男刚才的态度,问也不会问出什么来。可是,男人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失忆。他还记得他自己是谁!

脑海里一直在回忆着事发的一切,他记得当时他失足跌落山坡的时候还有两个残存的余孽,他们怎么会放过他?而他又怎么会到这个鬼地方?他昏迷多久了?救他的邋遢男是谁?……一连串的疑问盘绕在他的脑海里,刚醒过来就想这么多,脑袋也有些疼,伸手摸摸,似乎还能摸到有纱布缠绕在额头。

屋外的邋遢男拿着一把砍柴刀一下一下的削这一根手臂粗的木头。家里本来就他一个人,所以家里所有的用具都是一个人的份,现在多了一个人,当然得多一份生活用具。他刚才在做一个木凳,现在用余下的木料做一根拐杖。

当看到屋里的人醒了之后,邋遢男被胡子长发遮住的面容带上了暖暖的笑容,和刚才的寒冰眼神想成鲜明的反差!

三年多,将近四年了!

他在这个鬼地方这么久,终于能看到熟人了,也终于等来希望了!

上天终于怜悯他,让他不再孤军奋战,有了放手一搏的机会!再加上最近打听到说那帮人丢了一批重要的货,现在正是他们内部混乱的时候,是他反击的最好时机!

屋里的男人勉强的撑起身子,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没有感觉什么太疼痛的感觉,不过不用低头,他都嗅到自己身上的臭酸味,还混着一股子馊味味。俊朗的面容当即露出嫌弃的表情,他这是多久没洗澡了?

掀起宽大的裤腿,看到腿上的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看来他睡得时间够久的,怪不得身上不仅臭还有饭菜汤汁的馊味。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男人聪明的保持沉默。

没多久,邋遢男从屋外走进来,扔过一根拐杖,还有一块短布,随后又走到屋子里唯一的一个木箱,翻出一套相对来说看起来比较干净而且好看的衣服扔给男人。

“起来吧,躺了这么久臭死了。”

邋遢男有些嫌弃的说,随后也不管身后的人是不是理解他的意思,带头走出房子。

男人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眉目间还能看出他生气了!

这叫什么话?邋遢男也不看看他自己,那副模样看起来也不比他好多少,说不定身上的味道比他还浓!

但是男人还是拿起衣服短布,撑着拐杖起身。虽然男人觉得没有拐杖他也能走,不过为了更好的康复,他还是撑着拐杖。

目光里的防备怀疑淡了些,浮上了一层感激。

就这样,男人和邋遢男住到了一起,起初几天男人在家里做一些家务活,等邋遢男回来,然后一起吃饭,晚上轮流洗漱,之后睡觉。

难得的是这几天邋遢男除了偶尔瞪他几眼之外,一句话都没说过,男人也尽职的扮演一个哑巴。所以房子里静悄悄的,就跟没人住一样!

这几天时间,男人都没有离开过屋子,因为他的腿上的枪伤还没完全好,更何况现在他的头上的纱布刚拆,有明显的擦伤,伤疤有些明显,太惹人注目了。他一个陌生人,这样招摇的出去说不定会让别人起疑,所以男人打算等几天再出去探探情况。

在休息这段时间,男人在周围走过几圈,发现这里的房子都相隔得比较远,而且在这方圆目光所及之处,他和邋遢男住的地方是最好的!

平时远处传来的喊话声,说的不是中文,是男人也不懂的话。怪不得邋遢男要他伴哑巴,要是他一张口,这里的人就能认出他是外来的。这这些封闭的村落,最排斥外来人。

可还没等男人等到适合时机,麻烦就找上门了。

邋遢男今天中午拿回来一条足足有两斤重的鱼!这是男人到了这里之后看到最好的菜!想着今晚能好好补补身体,顺便给邋遢男再露一手。当做是借花献佛,毕竟邋遢男救了他,还给他栖身之处,收留了他这么久。

一个带着点娘的声音在家门口喊着叽里咕噜的话,男人听不懂,但是听语气还是能听出来是在骂他们家。

对!是他们家!住了这么些天,男人已经把这里当做家来保护,而且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男人觉得自己对邋遢男有一种莫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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