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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力萝莉:无敌萌宝来敲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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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墨宸向来不是个贪心的人,何况现在他还多了一个母亲?

伊凡的视线也顺着他的看向男人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手指修长,手背弧度平滑而好看,这是多年习武留下的痕迹。

没有十几二十年的苦练,是不可能拥有的,这也足以见得这个男人从小吃过多少常人没有办法想象的苦。

“殷墨宸,你知道我小时候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吗?”伊凡想了想,忽然问了个听似与他们刚才的谈话毫无关联的问题。

这个问题还需要回答吗?

作为卢切斯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想必他应该是在所有长辈的教导与宠爱下长大的吧。

跟殷墨宸幼年时候的受人欺凌,朝不保夕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殷墨宸淡淡勾了下唇角,随口回了两个形容词。

伊凡听完就笑了,纠正道:“孤家寡人,枪林弹雨。”

卢切斯家族,这几个字眼听起来的确分外诱人,但是有谁知道身为家族继承人的身不由己?

从伊凡出生那日起,他就不是为自己而活,他今后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整个家族的立场与利益。

会走路起,他就被安排接受各种魔鬼特训。作为卢切斯家族的继承人,必须要拥有自保的能力。于是,才有了今天身手不凡的他。

“也许你不会相信,我们家族训练的手段有多极端。我七岁那年被扔在内达华沙漠,身上只有两壶水和一袋干粮和一把瑞士军刀。三天后,当我穿出沙漠时,我全身的皮肤都因为严重脱水而开裂,在医院躺了整整两个星期。九岁那年,我横穿了亚马逊丛林,杀过鳄鱼,吃过食人鱼,当然也被毒蛇咬伤过。别的小孩子童年回忆里都是游乐园,旋转木马,父母陪伴。我没有童年,我的回忆里只有鲜血、战斗和杀戮。我三岁拿枪,七岁那年杀过黑手党中的叛徒。卢切斯家族盘根错节,除了本宗还有很多旁系亲戚,有多少人都对继承人的位置虎视眈眈。我残酷无情,满手血腥,这样的生活真的够了。”

伊凡慢慢讲述着他儿时的经历,告诉他这个继承人当得多么惊心动魄。

而这,也是伊凡为何至今不愿意找女朋友的原因。

亲人一个个意外离世,让他很清楚一个事实:站得越高,越是危险。他,不想再拉人下水,也不想自己有可以被人牵制的软肋。

他很希望殷墨宸能接手整个家族,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做个平凡的普通人。

【某橙的话:谢谢妞们的留言与打赏,各位,中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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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第1168章 兄弟手足!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充满利益权利的争斗,处处都暗含杀机,稍有不慎便可能被人拉下深渊,万劫不复。

殷墨宸听着,那双深紫色的瞳孔里有什么正在悄然融化。虽然他们兄弟俩的生活环境完全不同,但是他们却有着相似的经历。

“所以,维多利亚夫人让我来接手这个摊子,你是乐见其成?”男人挑了下眉梢,淡淡反问。

“谁让你比我大,按照家族里的规矩,你才是法定继承者。”伊凡倒是承认得很坦然,说话的语气也难得露出几分大男孩的无赖劲儿。

是啊,这个过早接手偌大家族的少年,至今也不过才二十出头而已。

他本来就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在普通家庭里,像他这样的年纪正应该是读大学谈恋爱的时候。可是他却时常腰间别枪,奔走在各种谈判桌上。

“呵!我的确比你老。”所墨宸笑意浮在眼底,却没有再说什么。

堂堂卢切斯家族的继承人在这里耍赖,实在是很好笑。

“那你意下如何?”伊凡继续追问,“相对于刀枪弹药,我对高分子化学材料更感兴趣。”

“我听夏夏说过,你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很好。”殷墨宸避而未答,完全无视了他的问话。

伊凡也清楚,这个男人决定的事根本不可能改变。他也只是抱怨几句,如果殷墨宸真的接手卢切斯家族,族中的长辈恐怕也不会轻易妥协。

“是啊,如果不是为了家族,我现在应该博士后毕业了。”伊凡的智商很高,在学校里虽然缺过无数次课,但每次考试排名绝对不会超出年级前三名。

“的确不错,不过比起我,似乎还差了那么一点。”殷墨宸难道如此放松地与人开玩笑,而对方是他才相认的亲弟弟。

“差在哪里?”伊凡脸上露出不服输的神情。

“我没有上过小学,七岁那年直接读的初一。”那个时候,是叶之夏的父亲沈啸天安排的人供他读书,才让他有机会接触到学校,接触到同学。

他天生记忆力极好,虽然年纪小,但是学习成绩始终保持在年级第一,并且与年级第二名拉开的差距极大。

因为那个时候,他知道自己能有这样学习的机会很不容易,所以格外开珍惜。

“你果然比我厉害一点点。”伊凡笑起来,抬腕看了下时间,然后说道,“时间不早了,不如我们一家人一起吃顿午餐?”

殷墨宸勾唇:“有人请客,自然求之不得。”

两人相视一笑,紫瞳中映着阳光,神情显得越发相象。

果然是,兄弟手足。

从今往后,他们便一是家人。

约好时间和地点,他们一行人吃完饭后,伊凡再次回到医院去照顾维多利亚夫人。

而殷墨宸在他们母子四人的陪同下,去走那些叶之夏和孩子曾经走过的地方。

他们最后一站是叶之夏的母校。

三个孩子走在前头,殷墨宸与叶之夏就像是一对小情侣,手牵着手在校园里的林荫道上慢慢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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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第1169章 父亲的假想敌!

叶之夏还记得自己毕业典礼那天,大叔来学校找到她想让她一起回国,而她却在这里跟他大打出手。

时间过得好快,明明是几个月前的事,可现在再回首却像是发生在上辈子。

叶之夏望着在道上嬉闹的三个孩子,轻轻开口:“大叔,等维多利亚夫人的出院,我们把她接到国内住段时间吧?”

“好。”殷墨宸看着她姣好的侧颜,温柔点头。

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感受过母爱,叶之夏这么做是希望他们母子能有更多的时间好好相处,相互了解,缺失了三十年的亲情,要补回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夏夏。”殷墨宸停住脚步,双手扶在她的肩膀上,望着她的眼神温柔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嗯。”叶之夏应着声,静静看着他深邃的紫瞳。

“没什么,”殷墨宸对她笑笑,轻声回道,“就是想这样一直看着你。”

他说得煽情,神情又专注认真,叶之夏被他看得耳根一热,脸颊顿时就红了,偏偏却移不开目光。

就在这时,坏坏忽然扭过小脸,仰头望向他们叫了一声:“拔拔!”

叶之夏趁机推开男人,殷墨宸知道她是害羞,笑了笑,看向女儿:“怎么了?”

“我今晚不想在外面吃饭。”坏坏晶亮亮的大眼睛望着他,声音又软糯又清脆。

“那你想吃什么?”对待这个女儿,殷墨宸的耐心永远用不完。

人家常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那么上辈子他到底要对坏坏用情有多深,才会这辈子想要把她宠到天上去!

“我想吃你烧的菜!”小家伙说话的时候,还冲他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她的眼睛和叶之夏一样,是墨黑的颜色,很大很清亮。浓密的睫毛又长又翘,随着她眨眼睛的动作,轻而易举就牵扯了殷墨宸的心。

“好,今晚我们回家吃饭。”望着身高才过一米的女儿,男人嘴角微扬,凤眸里满满都是宠溺。

他想,如果等以后坏坏长大有了自己心爱的男孩,他不知道那个时候自己将会以什么样的心情去对待从自己身边抢走女儿的另一个男人。

就像有句话说的,每个追求女儿的男孩都是父亲的假想敌。

这句话是说,为人父者实在太在乎自己的女儿,害怕女儿会受伤,所以他会把每个试图想接近自己女儿的男生都当作敌人。

不过,每个女孩子都会慢慢脱变长大,她会在成长的道路上遇到自己喜欢的又喜欢自己的人,他们会组建自己的家庭,过自己的生活。

哪怕再依赖,女儿不会永远都活在父亲的羽翼之下。

殷墨宸忽然想到,当有一天坏坏长大找到男朋友,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就要失去女儿?

他想将来他一定会为这个女儿操心,担心她是不是能够认清楚男生,是不是找到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

如果真的到了那一个,殷墨宸一定会给坏坏未来的男朋友约定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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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第1170章 大叔招女婿的七大要求!

殷家招婿的七**则如下:

1、他要有强健的体魄,坚持锻炼身体;

2、他必须每天二十四小时待命,在坏坏需要他的第一时间出现;

3、他要绝对真诚,如果敢对坏坏撒谎,自己一定会废了他;

4、他如果敢伤害坏坏,自己会十倍偿还;

5、他最好拥有一手出色的厨艺,让坏坏随时都能吃到想吃的菜;

6、他要一心一意,否则自己就让他的心停止跳动;

7、他要保护呵护爱护坏坏,一辈子永不变。

以上内容只是最基本的规定,如果将来那个男孩做不到,殷墨宸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他。

“拔拔!拔拔!”

殷墨宸正在专心地想着将来的事,忽然感觉有人在叫自己。

他从臆想中折回,低头看着正在拽自己西裤的女儿,笑着伸手摸了摸她软趴趴的头发:“怎么了?”

“我要吃油闷大虾和糖醋排骨!”

才刚吃过午饭没多久,坏坏就开始思考晚饭的内容了。

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吃货。

殷墨宸真是拿她没有办法,弯腰单手将她抱进自己的怀里:“好,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我们现在就去买。”

“好耶!”坏坏欢呼一声,又报出一连串的菜名。等报完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停下来,很认真地问道,“拔拔,菜是不是太多啦?”

他们一家五口人,怎么可能吃得下十几道菜?

殷墨宸伸手点了点女儿的小鼻头,柔声回道:“没关系,今晚先做坏坏最想吃的,剩下的我们可以明天再做。”

“大叔,你再这么纵容,坏坏就真的要被你宠坏啦!”叶之夏看着殷墨宸在坏坏面前如此没有原则,真是啼笑皆非。

“女儿就是用来宠的。”殷墨宸不以为意,随即伸出另一只手将叶之夏也揽入怀中,倾身在她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听到的声音低低说道,“老婆是用来疼的。我把晚饭时间留给女儿,把饭后整晚的时间都留给你。”

叶之夏听着他磁性又蛊惑的话语,脸颊一热,小声嗔了句:“流氓!”

他笑,搂着她的手更紧了几分:“老婆,我这一辈子,也只对你一个人耍流氓。”

这个男人明明说得不正经,偏偏却让人觉得这话比其他甜言蜜语更动听!

“大叔。”叶之夏目光融融,对上他那双能蛊惑人心的紫瞳。

他斜斜勾起一边的唇角,语气调笑地说道:“以后要改口了,别叫大叔,叫老公。来,现在叫一声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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