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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如果知道他们开玩笑的对象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天下第一杀手,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不过现在大家看到冷情这么无害的脸蛋,都当自己人似的尽情的开玩笑。
“浮生掌柜,矮婆我有句话不知道该问不该问。”矮婆看了看冷情又看看林夕夕,一脸的踌躇模样,欲言又止的,但是虽然这么问,话已经在嗓子口了,不说出来,难受的紧。
“矮婆婆,你问吧,没事。”林夕夕摇着头说道,她一直担心冷情被大家这么开玩笑会不开心,不过现在看到他变得有些柔和的脸蛋,她也放了心。
“你说浮情是你的弟弟,可是我看你们俩怎么长的不像啊?”矮婆疑惑的说道,俩个的长相实在相差太远了,大径不同,若是说姐弟俩,实在是匪夷所思。
听到矮婆这么一说,大家面面相觑了后,也点了点头,这问题也只有矮婆能问得出口,兄弟姐妹间长的不同,大家都很避讳当面说这个问题的,不过在背后说不说就不得而知了。
林夕夕闭上眼睛,待睁开眼睛时,黑色的眼珠被淡淡的一抹蓝色覆盖,和冷情的眼睛分外相似。
“果然是姐弟俩,这眼睛都是蓝色的,估计这世上找不出第三个了。”矮婆惊讶的看着林夕夕黑色的眼睛变成了蓝色的。
若是一般的人眼睛这样变化,他们一定会觉得是妖怪,可是对方是浮生掌柜,他们无条件相信的浮生掌柜,大家都羡慕的说道:“真漂亮啊。”
对冷情内心深处的那一丝畏惧和担心害怕,也因为林夕夕的眼睛变成了蓝色而烟消云散了,林夕夕救了整个小镇,而且她那诡异的功夫,都让他们坚信林夕夕是老天爷派来帮助他们的,因为林夕夕的到来,整个小镇变得更加的繁荣,而且绿色渐渐地多了起来,他们听从林夕夕的话,种植杨柳,种植仙人掌。
“哥哥,我可以摸摸你的头发吗?”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坐在父亲的肩头,脆生生的对着冷情说道。
他的父亲叱喝了一句,“不准胡闹。”不过语气中带着宠爱,让那责令显得没有什么分量,小女孩听到父亲的声音,缩了缩脖子,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冷情有些讶然的看着那个小女孩,显然是对他的听觉产生了怀疑,将视线转向林夕夕,看到林夕夕朝着他点了点头,冷情点了点头,“好。”
虽然人们围着俩人叽叽喳喳说了许多,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听到过冷情说一个字,现在听来,人们都觉得冷情和林夕夕还有一个相同点,就是声音都很好听。
如同一个温润的玉珠子掉落在玉盘中,单是一个字,听了后就和踩到软绵绵的云朵上一样,令人飘飘欲仙。
“好舒服,比骆驼的毛还要顺溜。”小女孩摸着冷情的银发爱不释手道,咯咯直笑,特别开心。
听到小女孩的话,众人又再次哄堂大笑,冷情受着感染,也跟着大家勾起嘴角,几个胆子大的,和冷情年纪相仿的少年在冷情的面前摆出一副大哥的模样,“走,好哥们,兄弟带你吃酒喝肉去。”
几个人攀着冷情的身子勾肩搭背着,冷情僵硬着身子,显然对于除林夕夕之外的人的身体触碰感到不自在,感到冷情的僵硬,几个人愈发热情的捶着他的身子,“不是吧?兄弟,这么扭捏,像个小媳妇一样。”
从冷情身上散发的阵阵寒意反而让沙漠小镇中的人愈发的同情和心疼这个不愿意说话的少年,他一定是遭受了很多罪,才会变得这样不和别人交流。
被冷情紧紧握着手指的林夕夕跟在他们的后面,对着矮婆他们摆了摆手,“我回客栈了。”
好几个人裹着冷情,冷情伸在后面的手将林夕夕的手指头紧紧地拽住,拽住了她的手,似乎是拽住了全世界,不管到哪里都不怕。
被几个人拉走的时候,冷情下意识的就伸手拉住林夕夕的手,知道冷情是不适应大家的触碰,有点紧张,林夕夕也任由冷情拉着她的手。
冷情学东西学的很快,常年握剑的手长了一层细细的剥茧,拨起算盘来一点都不含糊。
几天的相处,让他很快便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小镇,多年冰封的心也渐渐地融化,刚开始时,冷情对林夕夕很是依赖,抵触除林夕夕之外的任何人,不过他发现林夕夕很喜欢看他和别人打闹成一片的样子,他喜欢看着她笑,暖暖的,如同雪花纷飞中,一束阳光照耀在厚厚的雪上,驱散寒冷。
他也试着去打开心扉,渐渐地,他发现这种感觉也不赖,他已经厌倦了做一个杀人机器,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小桃和半松根本忙不过来沙漠小镇中的这么多酒馆,只要是她的事情,他都愿意去帮忙,现在人们都叫他浮情掌柜。
不过……冷情从门外看向蔚蓝的天空,她还会回来吗?若是她不回来了,那他又该怎么办?
烈日当空,炙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打着波浪的热流袅袅的在地面升起。
长长的阶梯犹如沉睡的卧龙横亘在深山中,一直延伸到山顶,周围茂密的树林中鸟儿清悦的啼鸣着,偶尔有几只野兔从灌木丛中窜过,引得厚重的灌木丛一阵抖动。
阶梯旁每隔一段路便种了一棵紫薇树,婀娜多姿的树枝上长满了紫薇花,梅红色的紫薇花一朵挨着一朵,挂满了枝桠,椭圆形的小叶子表面光滑,绿莹莹的引人喜爱,夏日的燥热也因此减少了许多。
一袭白衣的林夕夕,头上戴着帷帽,朦胧的薄纱被向俩颊边拉起,手背于身后,一脚踏在阶梯上,屈膝弹起,人便跃上了五个台阶,袍角的劲风掀起落在地上紫薇花,旋转着在空中飞舞,又轻轻地飘落在台阶上。
利用碟刹飞行是非常耗用灵气的事情,所以尽可能的林夕夕都不去动用它,就和保持体力一样,抬头望向山顶,红瓦高墙在环绕着山间的云雾中若隐若现。
加快了步伐,林夕夕整个人像是翩飞的蝴蝶,在空中起起伏伏,几个呼吸间,便到达了半山腰。
身上的灵气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横越在台阶上的林夕夕,若不是双手极快的攀住一根紫薇花的枝干,人肯定已经滚落在阶梯上了。
到了半山腰,周围朦朦胧胧的像是覆上了一层薄纱,云雾飘渺的绕在周围,云雾中隐隐有一些花香,对于突然失去灵气,让她心里顿时下沉了几分。
第五十九章 落蝶山庄
认命的踏着阶梯一步一个脚印的向上走,还好她的身体素质比较强,不至于爬了几个阶梯后就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
露出屋檐一角的落蝶山庄就好像是那筑于山顶之上的寺庙,而每个去落蝶山庄的人好比是那虔诚求佛的信徒,用一颗赤诚的心去坚持不懈的爬向山顶,这一步步的台阶就是考验人们的毅力。
前往落蝶山庄的人一般都是抱着俩个目的去的,一个是求财,传言落蝶山庄富可敌国,谁也不知道为何落蝶山庄的钱财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般,很多由富甲一方到一贫如洗的人,或者是急需一笔数目巨大的钱财时,还有一些人想摆脱贫苦的生活,希望通过捷径可以一夜致富,他们就会多方打听落蝶山庄的信息,来这里取得一笔财富。
但是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想得到一样东西,就必须要付出另一样东西,求财的人要用身体的一部分去换的这笔财产。
求命的人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以命抵命,终身待在落蝶山庄,这时候你自己的命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落蝶山庄,以此换得至亲或是至爱继续活下去的机会,落蝶山庄有一种药术可以解救不治之症,人们称之为赛神仙。
这种药术虽然不能起死回生,但是它好像是世间疾病的克星,能够解百病。
踏上最后一个阶梯,穿过缭绕在身边的云雾,眼前的一切更加明朗起来,那种若有若无的香气也消散了,体内的灵气瞬间充沛起来。
眼前种了大片的紫薇树,紫薇花纷纷攘攘的落在地上,厚厚的一层踩上去像是踏在柔软的地毯上一般。
有俩个身穿青色长衫,用淡青色簪子束起头发的女子拿着长长的笤帚,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扫着地面上的花瓣和落叶。
宽敞的地面是用青板石铺就而成,俩块青板石之间紧密的贴合在一起,林夕夕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俩个青衫女子的注意,似乎是对于外人的到来早已见怪不怪,她们只需安守本分的恪尽职守就行了。
绕过她们,林夕夕来到一扇高大的朱门前,黑色牌匾中落蝶山庄四个大字苍劲有力,一笔一划收放自如,笔锋遒劲,纯金打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门上的把手也是纯金打造的一个圆形金环,金环上用绸布缠绕着,绸布上用金丝线绣着几只翩翩飞行的蝴蝶,使得金环摸上去不至于太烫人。
林夕夕摸着金环敲门,“吱呀”一声,朱门开启,同样是一个穿着青衫,用淡青色簪子束发的女子开的门,女子的长相清秀,不过脸上的表情很木愣,像是丢失了魂魄一般。
女子淡淡的扫了林夕夕一眼,声线平缓的问道:“何事?”嘴巴一张一合,像是一个木偶般机械的重复动作。
“求财。”林夕夕微微颔首后说道,她来寻找落蝶剑的,应该算是求财的人。
“进来吧。”那女子将门的缝隙打开了些,淡淡的说道。
进了门,入了院子,竟然和外面一样,同样是种满了紫薇树,紫薇花开的灿烂,稠密的绿叶衬着梅红红色的花朵,又娇嫩,又鲜艳,远远望去,好像一匹美丽的彩缎。
打磨的圆滑的小石子铺成一条长长的小路,游廊曲折,逶迤而去,延伸到院子里面的玲珑楼舍。
院内,玲珑精致的亭台楼阁,清幽秀丽的池馆水廊,清新优雅。
门楼墙壁有精致的雕花,屋顶翘角上的雕花更为精致美丽。苍翠树木的掩映之中,如同让人置身于世外桃源,隔绝了一切的尘世间的烦嚣,宁静幽远的令人心驰神往。
林夕夕伸出削葱一般的手指将肩膀上的蝴蝶过到指尖,手指上的蝴蝶比一般的蝴蝶个头要大,颜色也更绚丽多彩一些,像一朵美丽的五颜六色的小花朵,细细的花纹盘旋在翅膀上,浅蓝色的触须微微的颤动着,柔美的翅膀轻轻地扇动着。
蝴蝶的翅膀上像是洒上了一层五颜六色的彩粉,在阳光下似乎还能隐隐发光,林夕夕鬼使神差的伸出手指摸了摸它的翅膀,蝴蝶像是一只乖巧柔顺的猫一般,任由林夕夕摸着它的翅膀,若是它有表情的话,此刻一定是惬意的眯着眼前,舒服的飘飘然。
可是林夕夕的手指却顿时一僵,放开蝴蝶,手指突然像是被麻痹了一样,僵硬的和打了石膏一般,手指固定着不得动弹。
将手指放在衣袖上擦了擦,林夕夕快步跟上那个女子的脚步。
看到院子里本是停留在牡丹上的蝴蝶都翩翩的飞到她的身上,林夕夕敛了脸眸子,看来碟刹果然和落蝶山庄有着密切的关联,这些蝴蝶应该都是被她身上的香味吸引过来的。
“姑娘,你先在此等候,轮到你时,自会有人来叫你。”那女子将林夕夕带到一个类似于四合院的地方,指着其中的一个房间说道,然后兀自离开了。
林夕夕进了房间,房间内除了一张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