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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生活总是懒得做饭,我通常一星期也不开一次伙。中午在公司吃,晚上就随便买点,早上我宁愿多睡十分钟。以后再租房时,我想我应该找一间没有厨房的。
吃完煎包,我把纸袋丢进垃圾筒,拿出一张纸巾擦干净手也一并丢进垃圾筒,系好围巾,慢慢向家走。
有时,我很喜欢这种独自一个人有点孤独的感觉,就像一个游离的个体,在尘世外看着别人的喜怒哀乐,自己却不参与其中,只是疏离的看着,给我一种安全感,不与人亲近的安全感。因为不会伤害别人,也不会被别人伤害。有时,我又很害怕这中孤单,因为我会胡思乱想,会想起以前的事。
路过常去的童装店,还未打烊,推门走进去。
“赵姐,随便看看,有新款哦!”店员熟络的招呼我。
我点点头,四下看着。
“赵姐有一对龙凤胎吧?”
我一愣,不明白她为何这么问。
她继续说着,“我看你有时买女孩衣服,有时买男孩衣服,怎么从不见你带孩子们一起来呢?”
我笑笑,没有说话。
新到的衣服中,有一套小裙子很漂亮,我买下了它们。店员包好交给我,我拿着衣服走出店门。
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我无聊的东张西望。突然,我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心里咯噔一下。我再找时,已经不见了,一定是我眼花。
我这是怎么了?心里冒起一股烦躁来。
姥姥温暖的手变得冰冷,眼里的慈爱变为陌生……
血顺着我的身体淌到地上,集成一大片,越淌越多……
他转身离去的背影,把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希望也带走了……
我惊醒,满头大汗的坐起身,窗帘的缝隙已经有白晃晃的阳光照进来。
这一梦,太长了。
下床冲杯咖啡,拉开窗帘,在窗前的椅子上坐下,闲闲的发呆。
周末周日对我来说是很悠闲的,没什么事就懒懒的窝在家里。以前,从来不曾想有一天我会这样自在的生活,可也从来不觉得有多苦。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长什么样子,我从来都没见过他们,家里一张他们的照片都没有。
从小,我就跟着姥姥长大,我的世界里只有她。姥姥还有一个儿子,但他从不回来,对我们也不闻不问。姥姥做各种杂工养活我。十四岁时,我开始正式在外面打工挣钱,姥姥年纪大了,她已经干不动了,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挣到足够多的钱,让姥姥什么都不用做,舒舒服服的生活。
可惜她没有等我。
因为不够年龄,我只能找一些肯用我的地方。我在很多地方打过工,受过的欺负也很多。有时,辛苦工作一个月却拿不到一分钱,我很生气,但我不会哭。我记得有一间面店老板没有给我薪水就把我赶了出来,我用砖头杂碎了他店里所有的门窗,很解气。
后来,我找了一份夜店侍应生的工作,放学后时候刚好。虽然里面龙蛇混杂,但挣到的钱很多,可以让姥姥不用再做杂工。我就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他。
星期一一早,梁冰拿着几份楼盘广告跑到我办公室。
“给点意见吧!”
我一边添报告单,一边分神看他一眼,“想成家了?”
“不一定要成家才能买房吧?我这叫未雨绸缪!”
“你还是先准备个女朋友吧!”
“我现在可是很正经的在征求你的意见呀!”
“你征求我的意见有个屁用,应该你未来老婆喜欢才行!再说,我现在还是无家无业的人呢,我能给你什么正确意见!”
“就看看户型而已,你觉得哪个好?”
我拿起几份广告翻了一遍,“没有概念,看不出来!”
“那你有空陪我去看房吧!”
“你真的想买房子?”
“当然了,我这可是在准备老婆本儿呢!”
“说的跟真的一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明天就要结婚呢!”
“你可别看不起我!”
“我看不起你又怎么样?”
“追我的女孩多的是,只是我看不上而已!”
“是啊,是啊!你最了不起了,那就快点交个女朋友来看看吧!”
“我怕你到时哭鼻子!”
“我到时会烧香拜佛的!”
不成想,过后两天真的被梁冰拉去帮他看房子。后来的一段时间,我几乎对本市的楼盘地段、价位、户型了如指掌,简直可以改行当导购了!
周五晚上,梁冰要我跟一起去吃饭,不是我们两个,一起去的还有公司销售部的业务员,我都见过,但不算熟。跟他们没什么可聊的,我算是跟着梁冰混顿饭,只是埋头吃东西。吃过饭,他们又要去唱歌,我很想先走,不过没好意思说,也就跟着去了。
一堆人中,有一个奇爱唱歌的,戴着眼睛,斯斯文文,唱起歌来很投入,感情充沛。不过,他的五音却不像他的感情一样充沛,而唱歌只有感情是不够的,听过他唱歌我才发现,原来天赋如此重要!
他拿起麦唱第一句时,我正端着杯水,刚喝一口,他便一鸣惊人!我把水喷的到处都是,梁冰忙替我打圆场,说水太烫了吧!我慌忙点头,其实是杯冰水。
他凑到我身边,“忘了告诉你,他是有名的才子!”
“才子?”
“是啊,对唱歌有出奇的天赋。”
“天赋?”
他深沉的点点头,“重新演绎的天赋!”
我无话可说,表示理解。
整个晚上,几乎都是他一人在引吭高歌,我彻彻底底的了解了他是多么了不起的天才!唱歌走调的人不少,但是像他这样完全不在调上的,千载难得呀!真是长见识!
欣赏了一整晚如此歌曲后,终于有人提议时间不早,该撤了!
我如获大赦,匆匆走出包房,在酒店大厅与一人擦肩而过,回头看,竟然是陈雅云!我没有说话,转头要走,没想到她竟然开口叫我。我装作没听见想躲开,梁冰追出来与陈雅云身边的男人打起招呼。被他一搅和,我想走也走不了。
陈雅云顾作热情的拉着我,四人寒暄几句,我拽着梁冰跑掉了。
“你忙什么?”
“没事,就是不想多说话。”
“郑威的女人是你朋友?”
“不是,我们没关系。”
“可你们认识!”
“认识不代表有关系,我们只是认识。可以的话,最好连认识都不要!”
“为什么?她长得很漂亮,对你又很热情,看上去没什么城府。”
“女人的外表最会骗人!”
“该不会是你嫉妒她长得漂亮吧?”
他不相信我的话,我耸耸肩没有表示什么。
“你的外表与你的内心一致吗?也许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而我却被你的外表给欺骗了!”
我瞪着他,“你的意思是我长得像巫婆?”
“我可没这么说,是你自己承认的。你不喜欢陈雅云,那个郑威呢?”
“我不了解他,第一次见面怎知道他的为人?”
“他是威阳公司的老总,算是有钱人吧,可是没什么架子,我也只见过几次,是跟着经理办事时认识的。”
“表面看上去似乎是如此,可是我总觉得他不是个可信的人。你最好离他们远点。”
“我倒是想近呢!”
隔了两天,总经理突然亲自莅临我小小的办公室检查工作,临走时交代我晚上同他出席一个宴会。我讶然!从来,我只是公司里的一个安分的小职员,不是秘书不是公关,何时轮到我做这种事情了?
下午,我回家换上我唯一一身套装,经理看到我只是撇撇嘴,就算他把嘴巴撇到后脑勺上我也没有办法,基本上我只有这么一身能见人的衣服,如果我穿牛仔裤去,他一定会抓狂,所以我宁愿他嘴巴歪掉。
到达酒店,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有此荣幸出席这样的场合,因为陈雅云。公司想与郑威谈一笔生意,对他的女人自然也礼遇三分。
我不知道她对我的热情从何而来,也许是想向我炫耀,像曾经那么幼稚的炫耀她的美貌一样,炫耀她依附于这个男人而得来的地位与财富。
在我面前,她总是自认为有足够的资格炫耀她自己,她认为与我相比,她才配拥有最好的。那个时候,她把我踢倒在地,用不可一世的口气告诉我,他不可能属于我,叫我不要肖想了,简直是在做梦!
酒桌上,你来我往觥筹交错,只有我沉默不语。
也许陈雅云还像往日一样,可是我却看清了很多东西。他的确不可能属于我!
看着她得意的目光,我似乎还能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可是却没有了那些恨。
陈雅云有点见不得我消停,她端起一杯酒,“来,家宜,我敬你!算是庆祝你我的重逢。”
靠!真他妈的倒霉,有什么好庆祝的!很久没有骂脏话了,不过我还是面带微笑的与她喝了酒。
“咱们有多少年没见面了?快十年了吧?很多同学你都没见过吧?周天鸿你还记得吗?”
事隔多年,这个名字依然会让我失控。失手打碎了一只杯子。
“哦?陈小姐,原来周先生是您的同学?”经理听到他的名字两眼放光。
这也难怪,在这座城市里生活,略微齐头平脸点的人都听过这三个字。我埋起头来做鸵鸟,还会有人往我耳里灌。
“刘总认识他?“
“不,不,我哪有这个荣幸!”
“我跟他只是同学,宜家和他可是关系菲浅呐!是吧,宜家?”
“是吗?我不记得了。”我恍神,答道。
可是,我怎么会不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记得,记得,永远记得。
记得他身上的味道。
记得他吻我时微微低下的腰。
记得他的手轻触到我时,我紧张的心跳。
记得他把酒精擦在我伤口上时,我在他肩膀留下的指甲印。
记得他牵着我的手,坚定的与他父亲对视时,攥得我生疼的力气。
记得他鄙夷的看着我时,嘴角嘲讽的笑与眼神中流露出的绝望、哀伤与放弃。
全部记得!
我太愚蠢了,想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却与周家毫无瓜葛,谈何容易?
周永宜,这个人曾经是政界的明日之星,后来因为作风问题毁了前程,好像还出了人命,事情闹得很大。当官的人,谁没点家底?退出政界之后,周永宜开始从商。自古以来,从来都是官商勾结,他从政多年打下的根基令他的生意一帆风顺。
这都是早年的事,现在已经没人提起,我是以前隐约从别人口中听说的。
周天鸿是周永宜的儿子,他们不亲近,准确的说是周天鸿恨周永宜。当然,这也是多年前的情况,现在的周天鸿,我不得而知。
那时,陈雅云很喜欢周天鸿。为了周天鸿,她打过我,陷害过我,只要能打击到我她什么都做。刘明艳站在一旁惊恐的看着她带着一堆人打我。陈雅云边打,嘴里还嚷着,“周天鸿是刘明艳的,你想都别想!”她其实是想说,周天鸿是她的。可是,刘明艳是公主!至少与我相比,她认为她们谁都有资格!
那一晚,梦中人的脸格外清晰,我从未在梦中将他看得如此分明,嘴唇紧抿,一边的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嘲讽的笑意。
他不爱皱眉,即使生气眉头也不会皱一皱,只是把细长的眼微微眯着。
伸手轻触,梦中人化作一缕轻烟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