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平白无故的,却需要和你绑定在一起。”澹台明月说道,“那种关系是双方面的好不好?你这个还好,至少是花样美少年,如果哪天一些歪瓜裂枣的找上门来,我不得吐血啊?”
“这么说,你是承认了?”麻星曜乐呵呵的笑道,“那些歪瓜裂枣的,不是还没有来吗?来了我帮你全部解决掉?你不方便动手的,我可以来啊?”
澹台明月扭过头去,看着窗外,半晌才低声说道:“生命是公平的,我不喜欢这种手段,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吧!”
麻星曜也不再说话,在夫子庙的附近,找了一个地方停车,然后他先下了车,给澹台明也开了车门,伸手扶她。
(新书上传,求打赏,点击,推荐票,收藏支持,谢谢!)
第二十四章 我帮你揉揉
更新时间2012…7…7 16:17:17 字数:2062
澹台明月愣了一下子,笑道:“你还真有做奴才的天赋。”
“嗯,主人做久了,偶然做做奴才!”麻星曜笑道。
“下次要做奴才,记得别穿这么一身衣服,我喜欢你在聚德轩的样子。”澹台明月一边说着,伸手在他手上拍了一下子,然后自己下了车,大概是没注意,居然不小心撞了脑袋。
“哎呀……”澹台明月忍不住伸手摸着自己有些疼痛的头,叫道,“这什么车,居然撞头?”
“你自己不小心!”麻星曜看着,又是好笑,又有些隐隐心痛,忍不住伸手,问道,“撞了哪里?我看看?”虽然明知道那么撞一下子,她绝对不会有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中就是有些不好受。
“没事啦!”澹台明月揉揉脑袋,说道,“这车太矮了!”
“我帮你揉揉!”麻星曜一边说着,一边当真帮她去揉,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和澹台明月同时转身,黑暗中,一道人影一闪而没。
麻星曜微微皱眉,低声说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会。”
“不用了,随他去吧!”澹台明月摇头道,“我都习惯了!”
“哎……”麻星曜摇摇头,不再说什么,也没有坚持,反正这种事情,他也算是见得多了。
“走吧,我们还是去逛逛夜市吧!”澹台明月似乎心情很好,一点也不在意,率先向着前面走去。
夫子庙这边比较热闹,什么乱七八糟的小玩意都有,当然更多的,就是没出摞的古玩,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假货,澹台明月买了两根羊肉串,麻星曜想要付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没有现金,不仅尴尬的笑了一下子。
“想不到你比我还要穷!”澹台明月付了两块钱,分了一根烤羊肉串给他,笑道,“两块钱都没有!”
“他为什么不刷卡啊?”麻星曜垂头丧气,他以前又没有陪着女孩子逛过夜市,不知道人家不刷卡啊?
“人家卖个两块钱的羊肉串,还刷卡?”澹台明月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是聚德轩的拍卖会啊?”
“我怎么知道?”麻星曜理直气壮的说道,这事情真不能够怪他的。
“好吧,现在把我明天的早饭都吃掉了,哎!”澹台明月唉声叹气,想着明天弄点什么东西去换点钱,风羽夕说和她合作,送了她衣服珠宝和房子,但是,却没有送她现钱,导致她现在经济拮据,这日子都快要维持不下去了。
“这里!”麻星曜突然一把拉住她。
澹台明月愣然,而麻星曜却已经直接拉着她向取款机走去,笑道:“拿点现钱出来就好了。”
从取款机取了两万现金,麻星曜塞进她的包包里面,这才留意到,她的包包居然是正品的香奈儿……浅绿色的款式,看着很是清纯可爱。
“风羽夕送你的?”麻星曜心中很不是滋味,问道。
“嗯,是的!”澹台明月点头道,“想要我和他合作,总要先付出一点什么的。”
“他希望你和他合作?”麻星曜皱眉,发现风羽夕接近他,他才留意了一下子风家,当即皱眉道,“凤凰皇朝的关系太复杂了。”
“你了解他们家?”澹台明月问道,“怎么复杂法?”
“按照他们家的传统,传儿不传女——这一代和风羽夕有资格竞争的男子,有十九人,风羽夕绝对不是最杰出的,也不是长子。”麻星曜微微皱眉,低声说道,“那个风岩,母系那边是欧洲比较大的家族,兄妹几个,很是排斥风羽夕。”
“我怎么听得有些糊涂啊?”澹台明月皱眉说道。
“这个——当年风羽夕的父亲风桦隐和风岩的母亲爱丽丝小姐订了亲,跑回华夏国,碰到了宝翠公司的女老板宝汐,一见钟情,就这么着了……”麻星曜有些不耻风桦隐当年做的事情,淡然说道。
“也就是说,风羽夕才是私生子?”澹台明月呆了一下子,问道。
“是的,风羽夕是私生子,在家族中没有地位,风家老太爷当年出面,认可他的身份,准许他进入家族中,否则,他就是私生子。”麻星曜笑道,“但就算如此,他也不可能接任家族任何生意的,最多就是继承母亲那边的公司——宝翠。”麻星曜解释道。
“真够乱的!”澹台明月想了想才说道,“他就算讨好了那个老头,他也没有指望?”
“是的,正常情况下是这样!”麻星曜说道,还有一句话,他没有出口,那就是如果有别的大家族强势介入,也许可以改变风羽夕目前这种地位。
但这个世上,能够和凤凰皇朝比肩的几个家族,只怕都不会介入,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重点是,这事情没有一点好处。
那几个大家族,也从来都是无利不起早的,任何一个风家弟子,想要寻找外人合作,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而这个代价,却绝对不是风氏家族愿意承付的。
澹台明月想了想,这才说道:“他老爹可真够奇怪的,既然喜欢他母亲,为什么居然对于这个私生子不闻不问?”
“明月,是他母亲要的太多了。”麻星曜低声解释道,“据我所知,当年风桦隐是明着和宝汐说的很清楚,他不可能娶她,但是,他会尽他的全力,把宝翠公司发展成国际大公司,然后传给他们的孩子,并且他还会偷偷利用家族的势力,给风羽夕留下一些公司产业,前提就是宝汐的身份绝对不能够曝光。”
“风羽夕的老娘没有听他的?”澹台明月笑问道。
“嗯!”麻星曜一边拉着她在人群里面慢慢的走着,一边低声说道,“风岩比风羽夕小一岁,一直在国外,三岁那年,风桦隐协同爱妻爱丽丝回国,趁着风岩三岁生日,举行了一个不算很大的生日宴会,宝汐带着风羽夕,去闹了一场,身份自然是藏不住了。本来宝汐和风羽夕的存在,风家很多人都知道,只是瞒着爱丽丝那边,风桦隐还一再关照不可以让爱丽丝知道,可偏偏宝汐不知道,这世上不是所有的家族,都是人类。”
第二十五章 青铜残片
更新时间2012…7…7 22:37:55 字数:2125
“你说什么?”澹台明月站住脚步,愣然的看着他。
“我说,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人……”麻星曜笑笑,这在他们这种圈子里面,也不算什么秘密,这世上总有一些超越人类力量的存在的。
“不是人是什么?”澹台明月感觉自己快要被他绕糊涂了。
麻星曜在心中微微的叹息,低声说道:“血族,狼族,天使族……西方那些古老而神秘的大家族中隐匿和守护的存在,我们东方也一样有,蛮族,巫族,妖族,神族等等。”
“听着像是神话传说啊!”澹台明月倒是没有大的意外,想了想,也就笑笑释然了,既然自己懂得上古禁术,那么传下这些非自然力量的人,或者说是神,自然本身就是超越人类能力的范围。
奶奶曾经说过,就算把禁术当成教科书一般推广出去,事实上能够练习的,十万分之一不足,这才导致禁术和一些玄门法术,都是家族制传承。
那些从古到今屹立不倒的大家族,想来本身都有一些能力,才会一直存在,繁衍壮大。如此想来,那个风家只怕本身也是不凡。
“后来呢?”澹台明月问道,“想来,爱丽丝是不会放过宝汐的?”
“嗯,很明显的!”麻星曜笑笑,“爱丽丝采用一些手段杀了宝汐,连着年幼的风羽夕也不会放过,但是,风羽夕终究是风家的人,这个时候,风家老太爷出面了,把风羽夕带了回去,并且正式纳入家族族谱,让爱丽丝有了忌惮,不敢轻举妄动。”
“那个风桦隐,就什么也没有做?”澹台明月皱眉道。
“他能够做什么?”麻星曜冷笑道,“这事情本来就是他不对,既然要娶爱丽丝,就不该再去勾搭宝汐。”
“你说的对!”澹台明月笑笑,感觉这些大家族的纷争,实在太过复杂了,“我喜欢简单一些的生活。”
“我也整不来这么复杂的事情。”麻星曜说道,话刚刚出口,想到自己家中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是皱眉不已,虽然自己一早就从家族中分离出来,但这么些年,总有一些人不死心。
“喂,好多青铜器耶!”澹台明月突然低声惊呼道。
麻星曜一愣,顺着她的目光看了过去,在一个地摊上,放着大大小小三五十件的青铜器皿,从大的鼎,到小的酒盅等等,乱七八糟,稀奇古怪。
“都是假的,你总不会以为这等地方,还有真货?”麻星曜苦笑道。
“我看看!”澹台明月笑道。
“随便你!”麻星曜也不在意,反正,她既然能够看出来聚德轩的那件青铜鼎是假的,想来她本身对于鉴定,有着一定的眼光,倒也不用担心她被宰了……嗯,应该是自己被宰了,澹台明月身上没钱了,这一点他可以肯定的。
澹台明月已经蹲在地上,拿起青铜器一件一件的看着,摆摊的是一个五十左右的小老头,见着有生意上门,立刻就吆喝了两声,然后一个劲的开始向澹台明月推荐一只青铜佛像,说的神乎其神。
澹台明月实在不耐烦他唠叨,忍不住说道:“老头,我华夏国青铜器皿鼎盛的时候,释迦牟尼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
那老头明显就愣了一下子,然后几乎是出于本能的问道:“释迦牟尼是谁?”
这次,连着麻星曜都要笑了,憋了老半天,才说道:“你卖佛像,竟然不知道释迦牟尼是谁,大日如来就叫释迦牟尼,就是这个!”说着,他指了指老头一再推荐的佛像。
“哦?”那老头明显就呆了一下子,然后才说道,“原来你是说如来佛祖啊,你要是说如来佛祖,我自然是知道的,但释……什么尼,你们两个到底买不买啊?不买不要捣乱,如来佛祖怎么就成尼姑了?你们当我小老儿没知识,随便让你们瞎忽悠的?鹅米豆腐,罪过罪过……”
澹台明月就这么蹲着,也不顾长裙裙摆拖在地上,掩口笑的前仰后附,老半天才说道:“老头,不是忽悠你,如来佛祖自然不是什么尼姑,他们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都是出家人,拜托,你不要说话,我有看上的,自然会买,我看不上,你怎么推荐也没用的。”
“小姑娘,我是真心和你说,在佛像可灵光了,不光是古玩,买回去后,保证你求什么得什么,不用几天,就有有钱的帅小伙排队追你,把你这个不靠谱的男朋友甩掉。”老头看着麻星曜就不顺眼,一个流浪汉,站在他地摊上,真影响观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