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谁又能知道,在每个静谧的夜晚,命运的大手就那样静悄悄地搅动一池浑水,很多人在安睡之中就被席卷而来的汹涌浪潮没顶,再也没有存活的机会。人的命运,在未知的世事面前,还是太过渺小了啊!
北金军队的铁蹄在一个也是如这夜一般明媚的夏夜里,悄无声息地踏进了他的村落。他白日里疯玩了一日,睡得十分香沉,被娘亲疯狂摇撼醒的时候,外头已经是一片火海了。
他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场景,熊熊火焰烧得夜幕都跟着泛红,整个村子里的房子都是普通茅屋,一座点着就是火烧连营。大人小孩、男人女人都在大声地哀嚎,北金人都穿着精良的铁甲,盔甲掩着半面,一双一双的眼睛都闪着极度嗜血兴奋的光芒。
领兵的几个人骑着高头大马,在小小的街道上疯狂地驰骋。他正被娘亲抱着跑出来,看到的就是他们拖着人飞驰的景象。娘亲吓得惊呼一声,连忙伸手去掩他的眼睛,可是他已经看见了。
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匹红马身后拖着的,正是隔壁的春枝姐姐。春枝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今年十五岁,前几日才订了亲,羞答答地很少出门。夜来最后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正和她娘从栎邑采买了布料回来,准备自己动手做嫁妆的。
那天她穿着一件白底粉色碎花的布裙子,站在院子里听着邻居大婶的打趣,脸颊在夕阳下闪着好看的光,羞涩里掩饰不住的欣喜。
她还是穿着那件裙子,只是上头已经被她的血迹染红了。她乌黑的长头发散在脸上,上面都是血水和的泥土,湿哒哒地盖在她脸上。她已经死了,一对眼睛就像死鱼的眼珠一样,泛着令人不愉快的冰蓝色,直直地盯着天空,似乎在问,为什么?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是这样?
一座不过百十余人的村落,对于北金人来说实在不算是什么,他们甚至都不想着能觉略些财物或者美女,而只是这样毫无意义地屠杀、放火,似乎欣赏男女老幼四处奔逃、呼天抢地,就已经是最大的成就和喜悦。
他们哈哈地大笑着,那声音比来催命的鬼哭也不遑多让。他们就好像是凶猛的野兽,满怀兴味地望着自己脚下的小蚂蚁慌不择路地逃命。
爹爹护着娘亲,娘亲抱着夜来,随着众人一起往外跑。他们夹在人群之中,根本不敢回头,只听着身后的惨呼声越来越近了。北金人甚至懒得围堵,而只是在后头追击。有时候放他们跑得远了,就拿出弓箭来,好像只不过在进行一场狩猎罢了。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自己一家和几个相熟的叔伯以及他们的家眷,只听爹爹高声喝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咱们迟早都会被他们杀死的!不如让女人带着孩子跑,咱们几个留下来挡住他们,女人们抓紧时间,跑得越远越好!”
娘亲和几个婶娘、姐妹听了这话顿时都哭喊了起来,死死拉住自己丈夫、父亲的衣裳不让他们去送死。
他看见爹爹的眼睛里也涌动着晶亮的泪水,最终还是狠下心来拂开娘亲的手,狠狠地将她一推,“带着孩子快走!现在不是废话的时候!”
那几个叔伯也都如法炮制,头也不回地转身迎向北金人去了。
女眷们没有法子,不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在铁蹄之下化作血泥,只觉痛彻心扉。一边号哭着,一边抱着孩子、互相搀扶着,脚下一步都不敢停。男人们都为了她们付出了生命,她们又怎么能不明不白地死了?那样做,算是对得起谁呢?
这些蝼蚁一样的生命居然敢反抗,北金人觉得很有趣,又更加兴奋了起来。夜来伏在娘亲肩头,恰好就看见领头那人是如何用一把长刀贯穿了爹爹的身子,那样长而锋利的一把铁器,在他心脏肺腑之中搅动,爹爹一定很痛。
男人们虽然勇敢无畏地以少抗多,可是毕竟力量太过悬殊,他们的抗争,就像螳臂当车,不过短暂地阻止了北金人屠戮的步伐。
果然,在他们一个一个都被残杀之后,北金人还是追了上来。
女人们在失去丈夫之后,迸发出来母狼一样的力量。她们用手打、用脚踢、用嘴咬,可是血肉之躯在锋利铁器之下,也逃不过化作碎肉渐渐腐烂的后果。
娘亲的头上、背上都被砍了好几刀,依旧死死地抱着一个北金人的腿不肯放手,她的牙齿都被那人的皮靴踢得碎了,夜来甚至都听见她的头骨咯咯的响声。
“夜来,快跑!”这是娘亲对他说的,最后的一句话。他吓到极致反而不哭了,小小的胸膛里第一次燃起了熊熊的怒火。凭什么?一样都是人,凭什么你们就像杀牲口一样地杀死我的爹娘?
他满怀仇恨地望了那些北金人一眼,头也不回地撒腿便跑。他没有看见,娘亲见到他越来越小、逐渐隐逸在夜色中的身影,是如何满足地合上了双眼。
一阵夜风吹过,夜来才感到自己的脸颊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片冰凉,他自嘲地笑了笑,越长大越没出息了,居然哭了么?
第四章 夜来(下)
夜来不断地跑,不去理会身后那些垂死的挣扎,而那些惨呼也就渐渐地低了下去,低到听不到了。等到他再也跑不动了、好不容易停下的时候,才敢回头看,背后是一片陌生的荒原,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娘亲那曾经温柔的、给他唱过摇篮曲的声音,是怎么努力都不会再听到的了。
他的鞋子早就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小小的脚被砂石磨得生疼,走一步就在地上踩出一个殷红的小脚印来。
他轻轻地吸着气,一步一挪地往前走,这时晨光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洒下了淡淡的绯色,四周有了光亮,他才看到,其实不远的地方,就有一片小小的湖泊。
他喜上心头,强忍着疼痛加快了脚步,走不了两步就蹲在了地上。他家里虽然贫寒,可是长这么大,因为是独子的缘故,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罪。他抱着伤脚,坐在地上,终于哭了出来。
不过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让他承受这些,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他心里又是悲伤又是愤怒,眼泪一开了闸,关起来就没那么容易。反正四周也没有人,他哭得昏天黑地,似乎要将腔子里的委屈全部吐露出来,直到一阵柔软的触感袭上他的脚面。
夜来抬起头,只见一只灰白色的小动物正伸出鲜红的小舌头,轻轻地舔~舐~着他的伤脚。
他被惊了一跳,往后缩了一下。那动物抬起头,身子略比狗大些,长得也像狗,可是这茫茫荒原之上,又哪儿来的狗?夜来就是再没见识,此时也认出了,自己眼前的,是一只活生生的狼崽子。
他心中警惕,环顾四周,却并未见到其他的狼的身影。而那只小狼的眼神也不似爹爹曾经对他说过的那般阴诡,反而真有几分狗娃儿的憨态可掬。它黑黑的眼睛望着他,毛茸茸的头也向他腿上蹭来,倒蹭得夜来好痒。
“你也是独自一个吗?”夜来不禁向它伸出手去,狼崽子一点不怕生,立马凑了过来。
“那你以后就跟着我好不好?”狼崽子听不懂人话,却自此之后再也没有离开过他。
夜来的思绪被一阵熟悉的触感打断,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身边已经出现了一只大狼。见他半日只顾想着心事不理自己,终于按捺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其实狼性高傲,它长大之后就很少做出这样的举动了。
夜来失笑,“灰风,这么晚了,你不好好睡觉,又来找我做什么?”
灰风站在他身边,身躯已经十分长大,身上皮毛油光水滑,一对狼眼炯炯有神,在夜里就像两颗琉璃珠子一般。它和夜来早就心意相通,见他终于理会自己,就好整以暇地卧在他的脚边了。
夜来伸手抚了抚它背上的长毛,又想起初遇卫珈的那一日,自己的身边,只有这一只狼。他已经有些回忆不起他和灰风是怎样挨过那一段无衣少食的日子的,那时候灰风远没有现在这般神俊,他也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在茫茫荒原之上游荡,居然没有被更大的野兽打了牙祭,也实在算是得了上天眷顾。如果没有遇见卫珈,也许直到现在,他们一人一狼,还是过着那样的生活,或者,早就死了。
遇见卫珈的时候,他已经和灰风相依为命了几个月,边地的冬天来得早,他身上单薄的衣衫眼看就要无法抵挡狂风,也许再过几天,他就会被冻死了。那一天他正和灰风依偎在一起御寒,就见到远远的一阵烟尘席卷而来。他认得那是军队马蹄激荡起的风烟,心脏顿时狂跳起来,一时间手脚都僵硬了,连躲避都忘了,也不知道卫珈是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说话的女声不似娘亲那样温柔,也不像春枝姐姐那样娇弱,却有种宁谧的坚韧,让人听着心里就安定了下来。
“夜来。”他抬起头,打量面前的少女,她看着年纪也不大,正是十七八岁的花信之期,肤色并不多么腻白,一头乌发之上也不曾戴什么多余的首饰,只用一根银色发带束着,绑着同色的抹额,上头缀着一颗明亮的珠子。他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珍珠,平时村里女人们的首饰上不过镶嵌几粒米珠,已经算是富裕人家的女眷了。
再看她身上,也和身后的男人们一样穿着全套的铠甲,制作却精致得多,雪白闪亮,还镂着寒梅的花样。外头披着一件紫狐的大氅,脚下蹬着掐金勾云的鹿皮小靴,腰间一把他从未见过的兵器在没有什么温度的阳光之下灼灼闪耀。他的眼睛几乎都要看直了,那手柄被这女子握在手里,上头都是各色各样的宝石,他都叫不出名字,可也知道必是价值连城。
在夜来瞠目结舌的同时,卫珈也在上下打量着他,面前的孩子十分瘦小,衣衫褴褛,头发又长又脏,都纠结在一起。脸上黑乎乎的,也瞧不清长得什么模样,眼看着连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还带着一条狗。
不对,那不是狗!
“这只狼,是你的吗?”卫珈蹲下来,凝视着夜来的眼睛。夜来点了点头。
卫珈站起身来,“郑楚大哥,这个孩子,带回营去!”
郑楚那时还是个年方二十四五的青年,他是卫府家将,来到边地的时间不长,还在卫邺的考验期,并没什么要紧军务要去办,只有先跟着卫珈。卫珈虽是女流,在“卫家军”里却实在不算新人,她果断勇敢、不让须眉,麾下兵丁都对她信服。郑楚听她吩咐,便走过来要将夜来抱到马上。
夜来挣了挣,“我要带着灰风!”
卫珈笑了,“你也不怕我是坏人么?也不问问我要将你带去何处?”
夜来摇摇头,“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带我去哪儿,我都要带着灰风!”
卫珈又笑,她英姿飒爽地惯了,这样一笑却是温柔娇媚,一丝都不输于自诩美貌的琼江的大家闺秀们,身后的士兵们都瞧得呆了。
“那就带着吧!”她随意地挥了挥手,又瞧了灰风一眼,“郑楚大哥,单独给他一匹马,让他和他的狼在一起。”
郑楚瞧了瞧夜来,“小子,给你一匹马?你会骑吗?”
夜来怎么能承认自己不会?他梗着脖子,涨红了小脸撒谎,“当然会!”
卫珈掩着唇微笑,“好,既然会骑,就把那匹枣红马牵来,我看着他骑。”
郑楚等人都知道卫大姑娘起了玩心,她也不过是个少女,虽然老成,可身上到底还有几分未染的天真爱闹,于是纷纷大笑,那枣红马也早被好事之徒牵了来。
夜来见自己骑虎难下,少不得得硬着头皮上马。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