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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临少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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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还在内心翻腾着内疚情感的温凌,闻言再也无法保持沉默,拳头一握,紧得渗出血来。

“那真是太好了!妖女的孩子,果然还是妖女,就连勾引人这一项,也一样做得惊天动地。当年你母亲害死了我周家八十口人,今天,该是你女偿母债的时候了。”他几乎要咬碎自己的牙齿,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声音,“过两天,你将在武林大会上被斩首祭旗,以慰我周家八十口冤死亡魂在天之灵!就是龙种,又如何能护你周全?哼!”

他说完,一甩袍袖,怒冲冲离开了宅子。

晴空如洗的好天气,看在温凌眼中,却份外刺眼。他随手掰断路边的一枝碗口粗的柳树干,不理会众人诧异的目光,一头转进了红墙绿瓦中。

在他身后,朱红色的牌匾上有三个脂粉味浓重的金字“怡红院”。

“哟!这位爷,面生得紧,合该是第一次来我们怡红院吧!”金妈妈摇晃着喷香的手绢,一口气简直就要喷到温凌脸上了,“您尽管开心地玩,我们怡红院的姑娘啊,那可都是数一数二的,方圆百里,那个不知道啊!”

“爷!您请这边走。”金妈妈眼角一示意,立即有两个机灵的姑娘一左一右,带着温凌就往楼上走去。

温凌顺从地任人摆布,从头到尾却是一句话都不说。姑娘们虽然见多识广,一时却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脸上的笑意竟也渐渐就消失了。

“我说这位爷,人家来烟花场所,图的就是个开心。你倒好,一句话不说也就罢了,还臭着这么一张脸,叫我们姑娘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您倒是行行好,说个明白吧!”一个年纪较大的姑娘看不过去了,直接进屋来替那些被温凌吓得说不出话的小姑娘们讨说法。

“那就你来陪我。”温凌淡淡的一句话,却叫那大姑娘受宠若惊。

“原来爷喜欢老姑娘!这简单,待奴家多叫几个姐妹来吧!”

“不了,就你一个,其他人可以滚了。”温凌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抓起身边的酒壶,又是满满一口灌下。

他整个人摊开靠在矮榻上,在之前被众多姑娘拉扯的过程中,已然衣襟半开,露出大半健壮的胸膛。

那大姑娘逆着出门的人流挤进来,依偎在温凌身边,摆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笑脸,刚要伸手挑开温凌那半遮半掩的衣服,就被温凌一手按住,制止了。

“爷不喜欢奴家主动,那奴家就不动了。”大姑娘果然不再动作,静静等着温凌。

温凌醉眼朦胧,搂着她,却没有任何进一步的动静,只是死死盯着她鬓角的那个花饰。

那是她定做的,家乡田里很常见的一种小花“月光草”。她背井离乡,在灾荒年份被卖到怡红院来,辗转多年,这小小的一朵花饰,却是对家乡唯一的记忆。

“你真漂亮!”温凌抚着那姑娘头发,眼神迷朦,这话却不知是在对这个别着月光草的大姑娘讲,还是对着记忆中那个月光下骑马踏花的刘湘讲的。

“爷!”大姑娘不依地嗔了一声,妖媚的声音却像是狠狠甩了温凌一巴掌。

他站起来,不顾一切冲回了宅子。

“你回来了。”刘湘正要喝茶,却看见温凌急急撞进门来。

一阵陌生而浓郁的烟媚脂粉味随了他的动作朝刘湘卷来,叫她好一阵恶心。以前,温凌人刚到门口,身上那相伴一生的淡雅香气就会告诉刘湘,他即将进来。现如今,那淡淡的香气已然被湮没要那些世俗的浓脂厚粉之中。

但是刘湘脸上温柔的笑意不变,轻轻将自己刚刚倒出来的一杯凉茶递到温凌鼻子下面,说道:“你醉了,喝点茶,解解酒吧!”

温凌一把挥开她的手,然后抓着她单薄的肩膀,逼问着:“为什么?为什么不恨我?为什么不责怪我?为什么,只是如此平静地看着我?”

刘湘笑了,是一种典雅、温和的笑。她抱住自己的肚子,慢慢开口:“我这一生,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福临山庄是我生命中的一切,为了它,我付出所有。那个女人也一样。我知道你恨她。我不怪你。毕竟周家八十口人,确实是因她而死,由我来陪葬,无可厚非。所以,我下了一个决心。既然三天之后就要为了二十年前的事情,被斩首示众。那在这短短的三天日子里,我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个普通的女人,有伟岸的丈夫和可爱的孩子,过着宁静而幸福的生活。这样的要求,是我此生仅有的愿望。长久以来一直一直,总也没有实现的一天。”

温凌就维持着这个姿势良久,突然将刘湘拥入怀中,说:“我陪你!我帮你实现你的愿望。”

接下来的三天时光,温凌和刘湘,简直就像真正的小两口。除了晚上回到各自的房间睡觉之外,他们相敬如宾,在这小小宅院之中,上演了一场甜蜜夫妻的好戏。

隔天就是武林大会召开的日子了,这一天夜里,温凌和刘湘两个人都彻夜无眠。

一抹绛紫色的身影穿过矮墙,飘落在刘湘窗外。

天光掩映下,依稀可以辨认出,他正是奉了太后懿旨,前来确认刘湘腹中胎儿,并负责将其打落的华音公子。

正文第四十七章毒者

刘甄原本是出来给二哥刘阳送行的,却不料刘阳还没有走到大门口,就被子路死拖活拽地扛到他临时征用来研究药物的的客房去了。

别看刘阳武功、个子都比子路高,面对子路那疯狂的研究举止却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愣是消失在刘甄和家人们无奈的视野里。

刘甄等人对子路那压根不是人可以做得出来的医疗方式,只能感到一阵阵的无力,在听多了刘阳惨不忍睹的各种悲号之后,也只能是全部对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视若无睹了。

但是,就在刘甄刚打定主意要替兄出征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老管家刘淳眯着昏花的老眼,动作却是一点都不含糊:“三小姐,您不能出门。”

“老管家,二哥已经被百里大夫带走了,家中无人,甄儿必须去。”刘甄尽管重病刚愈,气势仍是迫人。

“这是大少爷的交代。”刘淳俯下身子,深深鞠躬,“请三小姐体谅。”

刘湘是女子的事情,早就不是秘密,只是整个福临山庄的人,还是喜欢照着过去二十年来的习惯,称呼她为“大少爷”。而且这个“大少爷”,就像是专门造出来叫他们一干人等心痛的,好不容易听说就要从引玉园救回来了,偏偏一眨眼,又说失踪了。

整个庄子的人,天天的翘首企盼,可就是盼她不回来啊!

“大哥交代的?”刘甄可是一点不吃惊,只是觉得不应该由刘淳出面来讲罢了。

“是!大少爷从很久以前就交代老管家,绝对不能让三小姐你参与山庄事务太过。之前因为二少爷跑出去了,不得已才让三小姐管事。如今既然二少爷已经当家,三小姐还是呆在闺中为好。”

“大哥真是太爱多管闲事了。”聪明如刘甄。稍稍一想便明白了刘湘地用心良苦。仰起头收回差点流出眼眶地泪水。“老管家。谢谢你。大哥地心意。我明白。但是今天这种情况。确实不是刘甄蜗居高阁可以解决地了。”

刘湘疼爱妹妹。不希望刘甄将来也同自己一样。明明是深闺女儿家。却要为家族琐事操劳。所以才会要刘淳阻止她参与太多地山庄事务。甚至要叫她呆在闺中。分明是动了要替她许配人家地念头了。

在当时地社会环境中。十四岁地刘甄。其实早就到了可以定亲地时候。刘湘衷心希望刘甄将来可以有个好归宿。暗中也早早就不断留意着往来地权贵好人家。只不过。刘湘挑来挑去。一则不想刘甄嫁过去之后吃苦受罪。二则不希望刘甄卷进门庭争斗纠纷。竟是没有挑着任何合适地人家。所以。刘甄地婚事。也就这么拖下来了。

刘甄表面上看确实是知书达理。谨守礼教地一位千金大小姐。但是骨子里地叛逆。却远远不是安于己任地刘湘可以认识得到地。所以。现在地刘甄。说要出门就是要出门。

刘淳见状。明白了自己已经劝不动这个打小性子就和刘湘相似三小姐。也只好放手让刘甄走。只是临时添加了两个武艺高超地护院。巴巴望了刘甄地马车走远。

另一边。刘阳被迫喝下了一碗黑漆漆地药汤。

“为什么?”子路翻着一本发黄的书,皱眉沉思,完全不理会因为药性引发体内剧毒翻腾而在地上打滚,欲死不能的刘阳。

刘阳手心都快掐烂了,银牙紧咬,蓝黑色的血液缓缓从嘴角流出。他体内如同万蚁啃噬,忽冷忽热,挠不得,打不得,眼前一阵阵发黑。虽然早已经不是第一次承受这种痛苦,但是无论来多少次,刘阳还是无法忍受。

终于,在发出一声穿透云霄的嘶吼之后,刘阳晕了过去。

子路一点不客气地踢了踢刘阳尚在抽搐的四肢,凉凉说着:“真没用,才半个时辰就撑不下去了,想当初我可是……”

他突然住了口,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紧皱的眉头一下子松开,整个人跳将起来。

服侍着他煎药捡药材的小厮被猛地推门冲出来的他吓了一跳,手中的药碗甩了出去,哐当一声碎了。

据说这个碧色头发的大夫,对于打翻汤药的人惩罚非常的严厉,随随便便就会要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那小厮吓得面无血色,刚要跪下道歉,眼前已经没有了子路的身影。他刚要拍胸脯清醒一下,却看见子路拿了一根碗口粗的棒子似的黑色东西,挂着一脸诡异的笑容回转回来了。

“百里大夫饶命啊!”小厮魂都吓没了,整个人软倒在地上,磕头磕得砰砰响。待他察觉不对,抬起额沾满血迹的头颅,子路却是已经进了屋,严严实实将门窗关了密实,不知道做什么去了。

“我怎么就没有及早想起来呢!”抚摸着那粗大的黑色棒子,子路的嘴角止不住地上扬,“这可是个好东西,怎么也应该让二少爷你好好尝尝才是。”

好不容易清醒过来的刘阳,被子路绑在了椅子上,动弹不得的他,一边要继续忍受着体内那麻痒刺痛的痛苦,一边还要为子路那明显不安好心的狰狞笑容而感到一阵阵心惊。

“大哥,快回来救我啊!”在子路一步步的逼近中,刘阳再也忍受不住了,大大声喊出了心里话,然后在一声较之前所有经历过的惨叫更凄厉的惨叫中,没了声响。

一群在外头偷偷观察情况的家人们,都不禁双手合十,为他们可怜的二少爷刘阳祈祷起来。

要知道,不是他们狠心见死不救,而是之前去救人的“前车”有着太过恐怖的下场,为了福临山庄的日常工作可以维持下去,所有人都是有心无力的。

好不容易从子路的手中解脱,刘阳一瘸一拐地走向自己的长璃居。尽管内力深厚,有独门功法护体,他还是被折腾得全身衣裳都汗湿了,不得不先去沐浴一下,再出来处理其他事情。

子路整个人躺倒在地板上,盯着屋顶,回忆往事。在他的手边,那黑色的棒子已经比原来的短了一截,切口处是恍若流质的黑色汁液,刚流到地上就凝结起来,变成一种奇怪的形状。

子路的手受了伤,左手腕边上有一道两寸长的口子,异样鲜红的血液正一滴一滴地渗出,如珍珠般挂在伤口上。

一只出来觅食的蚂蚁爬过他的手边,被鲜美的味道吸引,忍不住吞食起滴落在地上的一颗血珠。估计它认为这是不可多得的美食,吃了个肚子圆滚滚的,然后往回走了。

子路压根没有注意到那倒霉的微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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