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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断不得药,那日子过的,唉……,他爹平时除了县里的事就是舞文弄墨,家中庶务一概不管,可怜这姑娘小小年纪就要照顾弟弟妹妹,撑起一个家来,族中人看她们家没个女主人以为好欺负,多有无赖上门打秋风的,谁想她年纪虽小主意却大,不动声色的一一给挡回去了,老太太冷眼瞧她行事大方缜密,聪明能干,自己又有主见,想着你年纪也不小了,又素来不喜欢那些个娇弱的大家闺秀,就做主为你定下了这个姑娘,已经过了文礼和大定,只等着你回来后就给你们成亲。”
四叔顿时石化,他猜到了成亲,却没有猜到母亲连大定都给女家送去了,这雷霆手段也太快了点吧,他还不知道女方是扁还是圆呢,就要在一起过一辈子了,想想都可怕。
老太太一旁细看着儿子的脸色:“栾儿啊,你别怪母亲事先没跟你商量。实在是你年纪也不小了,身上又没个功名,这么挑挑拣拣的也不是个办法。俗话说娶妻娶贤,这姑娘管家理事还是很有一套的,你娶了她也能为你管起这后院的一大堆子事不是。到时候你若是真的不喜欢她,只消生了嫡子,你依旧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娘对你就这点要求了,好不好?”
俞正栾看着娘亲早已雪白的头发,鼻子一酸,再也说不出什么反对意见。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柠檬图铺蜕咳给做的封面,今晚双更!
☆、第15 章 小两口的第二次互动
分了家,二房和三房稍事收拾后都搬出去各自奔前程了,俞家老宅顿时清静了许多。只不过他们最后走到时候表情截然不同。二太太头天晚上被老太太叫了过去给她一箱子东西,说是月姨娘生前留下的,她回屋打开一看,除了一些段子料子之外,还有好些样式精巧分量沉重的名贵首饰,完全不是一个姨娘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可见老太太是体恤她这么多年来管家理财,借了月姨娘的名义贴补了她一份私产,因此走的时候喜洋洋的。三太太则是见谁都耷拉着一张脸,就因为四老爷恰恰好的赶回来并拿出了银子,老太太原来许了折价卖给她的大河庄自然就不卖了,这样一来三房就没占到什么便宜,虽说也没损失什么,但是三太太却跟丢了一千两银子一样窝心,气鼓鼓的走了。
柯夫人说到做到,第三天就上门来收银子接女儿,让她没想到的是,俞家干脆利落的拿出来银子送出了女儿,于是她也只能黑着脸签了和离的文书把乐氏接走了。
如此一来俞家祖宅只住着老太太,子诺,子谣,四叔,铃兰这四个半主子,不免有些寂静。老太太发话,以后大家吃饭都坐一个桌子上,看着也热闹一点。铃兰这时才找到了些世人平等的感觉,和子谣以及四叔都慢慢熟识起来。
进入了十月份,秋意渐浓,早上起来后院的青石小径上会蒙有一层白霜,大多数的乔木都落了叶,光秃秃的枝桠肆意伸展,很有些张牙舞爪的味道。自从二房三房都搬走后,铃兰散步的范围就从自己小院子里扩展到了整个后花园,毕竟这里景致更好。天高云淡,鸿雁南飞,有时候一场秋雨过后,天空蓝汪汪的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远处青山连绵,近处湖水荡漾,湖光山色之间,俗世的烦恼自然烟消云散。铃兰不得不赞叹古代统治阶级的审美能力和生活水平,这样的生活放在现代社会就是亿万富翁都难以企及啊。如今她的肚子越发的大了,子诺不放心,几次三番嘱咐她在屋里休息,但是铃兰知道越是到这个时候越要运动,以便骨盆打开,更何况屋外的景色如此诱人,要是能到府外看看就更好了,铃兰不知足的想。铃兰曾小心翼翼的向子诺表达过这样的想法,得到的回复很干脆,一切等孩子生下来再说!
乐氏走了以后,铃兰的生活过的很是惬意,甚至有点放肆。和子诺每天读读书,习习字,下下棋,做做画,只要关起门来,没人管他们在屋里怎么样。子诺也觉得在铃兰这里可以很放松,她不仅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见地,就书上的道理和他争辩起来,言辞锋利丝毫不让;而且不矫揉造作,有时候半夜起来迷迷糊糊的就让子诺给她倒水喝,白天若是累了也让子诺给她揉揉腿捏捏脚,当然她也会回报的给他捏捏肩锤锤背什么的,就好像夫妻般的自然。而且她还不知道从哪里看来了一套号称眼保健的操,常在他脸上又捏又揉又掐又按的,还别说,效果真不错,看了一天书下来被她按一按,眼睛的酸涩能缓解不少。
子诺想起铃兰感觉是出乎意料的好,但是铃兰想起子诺就是五味杂陈了。
一天,铃兰心血来潮想给他个惊喜,就下厨炒了一个菜,晚饭的时候,铃兰调皮的让他猜这桌上那个菜是自己做的,子诺很淡定的指了指那盘素炒胡萝卜丝。
——铃兰:“咦,你怎么猜出来的?”
——子诺:“切的粗细不均”
——铃兰:“……………………”
——铃兰:“你知不知道就这样我都切了小半个时辰,还差点切到手呢~~”
——子诺:“不知道。那你为什么不让丫环切?”
——铃兰:“人家不是想亲手给你做道菜嘛,真是的,说话这么伤人,罚你下辈子做个厨房专切萝卜丝的丫环!!”
——子诺:“好啊,不过你下辈子就做萝卜吧。”
——铃兰:“如果我做了萝卜,你会不会在众多萝卜中一眼认出来我?”
——子诺:“都成了萝卜谁还能认出来啊。”
——铃兰:“不行不行,就要你认出来!!就算我变成了萝卜你也要能认出来,你还得一眼就要把我认出来,难道你贪恋的是我这幅皮囊,换个模样就不认得?”
——子诺:“……………………”
又有一天,四叔自海外贩回来货物终于在管事的押运下运到了俞家。四叔给家里每个人都带了许多南洋的稀罕货,其中有几匹花色独特的衣料,是带给子谣的,子诺却在旁边拿了一匹叫丫环送给了铃兰。晚上兰晖阁里:
——铃兰:“你叫丫环送来的料子正是我喜欢的样子,你眼光好准啊!”
——子诺:“嗯,我知道。”
——铃兰:“咦,你知道我喜欢什么?你怎么知道?”
——子诺:“姨娘都喜欢这种样子的。”
——铃兰:“………… 您老的眼光真~的~很~准~~!”咬牙切齿中~~~
——子诺:“…………??”一脸迷糊中~~~~
第三天,铃兰方从三星嘴里知道这料子本来都是送给子谣的,她想了想,还是叫三星带上了一盒子吃食去了子谣住的舒雨阁。若是严格按照礼法来说,子谣是主子小姐,铃兰是姨娘奴才,二人应该是根本搭不上界,你看《红楼梦》里面的哪个小姐和姨娘说过话了,探春本人就是赵姨娘所生,就这种关系赵姨娘和她说句话她还一脸的不耐烦,由此可见古代姨娘的一般生存状态。可是铃兰就属于那个“二班”的姨娘,首先她是个穿来的,没啥等级观念,其次现在俞家人口简单,人口太简单了,子谣要是不理她的话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分家后不久,两人就如闺中密友一样常来常往了。
铃兰来的时候子谣正在窗前刺绣,铃兰拿下她手中的绣棚说:“怎么我来了十回九回都是看到你在绣东西,府上又不缺绣娘,当心眼睛绣坏了。” 这称呼也有个缘故,按理说铃兰应该管子谣叫小姐,自称妾身,不过子谣觉得这样太别扭了,说自己和铃兰差不多的年纪,让她叫自己妹妹就行了,铃兰可不敢真的如此放肆,于是,后来她们相处中多用你我相称了。
子谣让采薇上了茶,微微一笑:“我现在的日子,除了刺绣可还有什么事情可做呢?”
铃兰心中暗暗叹息,她从子诺嘴里知道京中的子谣活泼好动,一刻也不闲着,可见这次突发事件对她的改变多么大,她不愿让子谣再想起这些伤心事,就岔开了话题:“我今天是向你道谢的,谢谢你送我的料子。”
子谣淡淡的笑了:“不用谢我,那是哥哥拿给你的。”
铃兰一本正经的叹气:“正是这样才要谢你呢,你哥哥就是不在意这些人情小事,四老爷送给你的东西,他随手就拿了给我,若是换成别人不知道要恼成什么样呢。”
“那也不会,我本来也是要送你的,哥哥倒是替我省了麻烦。”
“谢谢你。”铃兰让三星拿了食盒过来:“这是我让厨房蒸的桂花红枣鸡蛋糕,做鸡蛋糕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法子,再加上桂花的清香和红枣清甜,又好吃又补血养颜,昨儿个给老太太送去尝了也说好吃,你尝尝看!”
子谣拈了一块尝尝,果然香糯可口,不由的赞道:“你好聪明啊,这样的吃食就是京城的大厨也不会做。”
铃兰心虚的嘿嘿笑着,其实她只是贡献了创意,真正做的还是那些手下的人,不过拿了这个讨好老太太倒是很成功,顺带着自己也饱了口福。其实她还记得很多东西的做法呢,比如威风蛋糕,自制沙拉酱,手工咖啡,手打鱼丸等等,谁让她的前世是个吃货呢?可惜前世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弄这些精细的吃食,现在穿到了这里,丫头婆子一大堆,正好可以让这些人给自己弄了吃。
子谣吃了几块糕,和她说了一会话,铃兰就起身告辞了,子谣忽然指着她身边的一个香囊说:“这个香囊绣的好精致啊,你绣的吗?”
“不是,不是,我那有那么大的本事。”铃兰连连摆手:“这个是前日里白露晾晒衣服的时候从箱子底翻找出来的,你要是看着好就拿去。”说罢解了下来递给子谣。
子谣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下,是一个用遍地绣手法绣成的红梅花香囊,梅干苍劲曲折,梅花昂然怒放,一看就不是凡品,最奇特的是也不知道绣娘用了什么手法,那梅花花瓣之间明暗掩映,过度自然,很有立体感。她也算精于此道,越看越是爱不释手:“这绣工手法很是奇特,不像平常的绣娘能做来的,你既然肯割爱,那我就不客气了,留着慢慢琢磨琢磨。”
铃兰从子谣的舒雨阁里出来,顶头看见白露不放心出来接她,这才猛然想起,刚才那个香囊不就是前铃兰在破庙里拾到的么?若是照白露讲的故事,这个香囊说不定还是属于一个高贵的小男孩的,她这么边走边想,冷不防一道人影挡在了面前。
铃兰急忙刹住脚步,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四老爷。”
“我还没成亲呢,你就把我叫的这么老。我听说你和子诺关起门来从不用老爷相称,好像和子谣也一直是你呀我呀的叫着,怎么到了我这里就这么多礼了。”俞正栾的声音很随和。
“礼法不可废,那是铃兰逾矩了,怎敢一直如此。”
“得了吧,你的故事我听得多了,知道你性格不是这等迂腐可笑的。如今家里就这么几个人,你口口声声老爷我还真听不惯,以后若是不在老太太眼前,你也跟着子诺叫我四叔吧。”
铃兰微微踟蹰,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俞正栾一摆手:“我今天倒是来道歉的,分礼物的时候我把你给忘了。如今西厢房还堆着许多的东西,你自己去挑喜欢的拿走如何?”
铃兰听了一喜,她听说四老爷从南洋带回来了很多稀奇玩意儿,早就想瞧瞧,可是自己说到底只能算半个主子,怎么敢撒娇撒痴的去要东西呢。如今俞正栾亲自请了她去看,这等好机会可不能放过,不禁开心的一笑:“那我可是恭敬不如从命了啊。”
西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