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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易丝顺着她的目光看到克拉克,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说,“把你的相机给我看一下。”
也不知道算运气好还是运气坏,今天早上来上班的时候为了抄近路经过了2号大街,结果遇上了堵车,也是因为这样才亲眼目睹了身居异能的神秘人士的事件。当时克洛伊为了拍的更好,还立即下车,跑到了隔壁建筑物的三楼才拍摄到了不错的画面。
——一位黑色头发穿着质地奇异的深蓝色紧身衣的成年男人举着一块巨大的金属广告牌,背后的红披风随风飘扬。
露易丝翻来覆去地看几张照片,总觉得有什么地方奇怪,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发现有哪里不对,她翻到其中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把广告牌的正下方的车辆和人群都拍了进去,露易丝找到其中一个再小不过的身影,却是她的熟人——是兰斯,可是兰斯的身边并没有克拉克。
克拉克倒是想帮忙,但眼下拖主编心血来潮换头条的福,整个报社都被发动起来忙的不行,他都不知道该把脚往哪里放。
主编很快拿到了改好的稿子,“不,不,不行,再修改一下。”
“修改哪些地方?”编辑耳朵上夹着一支笔,把一叠文件夹在一支胳膊下,险险要掉落,克拉克闲着也没事,就上前帮了一把,给他拿一下文件,编辑终于空出手,一手拿着打印稿,一手拿着笔问。
“文章是还好,但是称呼,称呼不行,题目也不行,‘神秘人士’听上去一点噱头都没有嘛,我们得给他想一个代号。”
“那取个什么代号?飞人?红披风?”
主编递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你这想的什么名字,太难听了。”他老人家腆着肚皮想了三秒钟,金口一开,敲定主意,“SUPER……SUPERMAN,超人,这个好。”
克拉克听见他们说,“——就叫他超人吧。”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结局是第二版,第一版是兰斯要死,然后被大家劝了,我就想了一个新的,就是这个了。
文名是好少年,所以写到变成好青年了就完结啦,和莱克斯之间还是不清不楚的,露易丝也对神秘的超人产生兴趣,未来还有很多变数和危机,超人闪亮登场并开始为大众所知,这是这个故事的结束,也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这本书写了接近一年的时间,60多w字,是我成绩最好的一本书,开始的时候把我吓坏了……当然,后来给我带来了不少以前想都没想过的榜单和money,第一次有了编辑推荐,还上过收益金榜,甚至还在大家的大力支持下暴殄天物地拿到了同人组的鼓励创新奖……总之,非常非常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
拜谢。
另,感谢一下基友红姜花,在去年7月底的某一天,我心血来潮写了本文的第一章分给她看,她小手一挥抚摸我的狗头,表示“去发吧”,然后就有了这篇文。嚯嚯嚯:…D接下来还有几个番外,我就想了一个卢瑟的,还有外公大人的,然后正是完结,欢迎还在看文的小伙伴提意见,谢谢大家。
还是那句我每次完结都会说的老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还在这里,我还会一直写,很高兴这次遇见你们,希望以后还能遇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