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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跟以往有些不同啊,好似不敢看她?难道是她昨晚吓到他了?难道爆狮也会害羞?鬼都不信!
“吃过饭回房,我有话跟你说!”冷烈看着手中的碗筷,声音自然冲着血千叶。
“噢,知道了!”血千叶温柔乖巧的回应,心里却仰天坏笑。
就料到回房没什么好话对她讲,与昨夜比起来真是冰火两重天。
男人强用力的大手,紧掐着女人的双臂,那十足的力道,只需一点点,就可能将手指掐进血千叶的皮肉中,这临别时分,无需这般卖力的热情吧!
“我的话,你可听清楚了!”冷烈严厉的问道。
坐于床上被铁臂紧紧禁锢的血千叶似哭似笑的说道,“记下了,你都这般了,我再不深深的印在心里,能对得起你使出如此大的力气啊!”
女人似真似假的冷嘲热讽让男人收回了力道,仍将女人禁锢怀中,“哼,胆敢在堡主胡为,我回来绝不饶你!”
“你舍得吗?昨晚?”
“你闭嘴,我可不是跟你说笑,乖乖的在家等我回来,到时候我定会去问冷总管,你在堡中的一言一行,若有差池,我就?”
“你就扒了我的皮,还有天悦,他是男孩子,更是冷家未来的主子,不能成天让他粘着我,否则,长大了不但没出息,更会是个败家子。”血千叶好似念经般,将冷烈的话又重复了出来,没想到爆狮也有如此罗嗦的时候。
“你知道最好,如若我回来,他还是这个德性,就让他单独住个院子,找个老妈子照顾,你好自为之吧!”话落,男人深深看了女人一眼,随即起身,举步而去。
“等下!”血千叶突然叫道。
“还有何事?”冷烈猛然回身。
“谢谢你服侍我沐浴!”
“你,哼!”一声重哼,男人甩袖而去,这样的女人,就不能指望她说出什么可心的话来。
看着男人宽厚的背影,血千叶险些笑歪了嘴巴,却强忍不敢出声。好一番调整,急步追了出去。男人出门,她当然要送更要祝其一路顺风,最好去个一年半载,待他回来时,她早就天高任意飞了。
堡门外,冷左与冷右恭候在一辆四骑马车旁,车子虽不大,眼尖的血千叶却看出了要害,此车绝对比她所见过、所坐过的马车坚固、牢靠。最明显之处便是车轮,以前所见的车轮是用铁木所制,而眼前的这辆通体漆黑的马车,却装着精亮的铜制车轮。再看那四匹高头大马,马身健壮,马腿粗壮,四蹄硕大。如此装备皆为远行而备。车前车后各有五匹枣红精骑,精骑上身着黑鹰腾纹的侍卫随时等候着出发的命令,
行于车前的冷烈再次回过头,目光聚焦在大门外,一声轻叹,转身上车。
“出发!”
随着冷烈威严的声音传出,侍卫齐齐回应,紧牵马缰,宝马抬起前蹄,仰天嘶鸣。转瞬的功夫,铁蹄声声踏过吊桥,奔驰而去,只留下飞扬的尘土,缓缓落定。
“主子出门从未回头看过,这是第一次!”冷行风收回远望的目光,看着血千叶别有深意的说道。
温和轻笑,血千叶柔声说道,“想必是不放心天悦,更警告我不要惹祸!”
冷行风突然笑了起来,“是吗?我们进去吧!”
是吗?管他是不是,反正人是走了,而她,也快离开这天下第一堡了。
第一卷 暴君篇 第三十六章 天助
日升日落,月起月归,算算日子,冷烈离开了五天。而这五天,血千叶除了到前厅用餐,大部分的时间都将自己关在屋子里,说是身子不适要休息,整个人乖巧的一塌糊涂。可是在外人看来,小夫人这是在思念出远门的堡主,才使得心情不济。冷行风到也善解人意,竟然吩咐仆人丫环的,没有小夫人的召唤,不可到主楼打扰。
至于天悦则托给了春喜,整日里带着小家伙在堡内玩耍。小家伙一天天长大,更喜欢到外面去接触多彩的世界,这到让血千叶省心,更给了她足够独处的时间。
呲嘶声过后,升腾起一团白烟,血千叶迅速打开窗户,清新的风吹入屋中,渐渐驱散屋中的硝石味。
满脸笑意的血千叶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掌心,那里稳稳的放着一个鸡蛋大小的东西,从外表看,那是给女人家补身子的苦胶丸子,就是比普通的大了好多。可是里面却藏有杀人夺命的东西,为了那致命的黑色粉末,她整整试验了三天,废了几百个的粘胶丸,改良了若干的小孩子玩的竹哨。
轻轻掰开药丸子,一个只有小手指大小粗细的竹哨露了出来,哨内装满黑火药,一块指盖大小的铁片压着黑色引线勾着的引爆销子,哨口用银箔与蜜蜡封死。将竹哨粘于胶丸上,四周撒上铅珠或是铁砂,最后要极轻极稳的将药丸捏死,揉圆。从外表看除了一条黑色的引线外,没有人会去怀疑,这颗满是苦味的药丸子里别有洞天,更惊天动地。
这简易的硝石、硫磺、木碳配置的黑火药,对武器行家的血千叶来说,举手之劳。虽然外壳是伤不了人的软药丸,可里面却是货真价实,能穿肉刺骨的铁砂跟铅珠。至于威力到底有多大,只能路上找机会试过。在堡内不能试,更不能露出丝毫响动,冷家堡中暂且不提冷行风与那偶尔见过一次的身着黑鹰绣纹的侍卫,就是仆人丫环也不比寻常。再来,她总感觉,在堡中的某些地方有一种隐于暗处的力量,估计不错的话,这应该是大门大户养的暗卫或是死士,至于冷烈手中的这些叫什么,那则是冷烈说了算。想来,她真是英明,未去打宝库的主意,否则,偷鸡不成失了面子是小,整盘计划彻底化为泡影,带来的连锁麻烦,不想也知。
当初,血千叶有意在药铺说出火药二字,却让小胡子掌柜一头雾水,追问到底是何种草药,会起如此有火气的名字。虽然掌柜不知火药二字何解,却不排除,在这个世界里火药会以另一种名字存在。有,那是他们本事;没有,那就不只是让这里的人大开眼界这么简单了。
霹雳火!这三个字必将响彻天下的。
眼下没那个能力用更具杀伤力的铁壳做霹雳火的外衣,依她现在的速度,一天最多能做出十颗,只要加紧多赶制些,有霹雳火护身,沿途只会轰轰烈烈。至于如何彻底脱身,她要周密计算一下,一定要走得漂亮,走得干净,走得让他们无处可寻。
偷偷的逃?在铜墙铁壁、坐拥险要地势的冷家堡绝行不通。正大光明的出堡?那要一个合适的理由,所以,还得再进城一趟,借此溜之大吉。至于什么理由?再买东西说不过去,那探亲呢,这个理由到值得参详。
开心欢喜的笑声,让血千叶收回思绪,起身向窗外望去。春喜抱着眉眼嘻笑的天悦,缓缓而来。
此时,屋中的硝石硫磺味已消散,血千叶赶紧将桌上的宝贝稳妥收好,抖动长裙,平展衣袖,推开房门迎了出去。
“娘!”天悦撒娇的大声叫着,冲着血千叶冲出肉肉的小手,找抱。
满目温柔与宠溺的笑,将额头顶着汗珠,小脸红润的小人儿接了过来。
“看把你热的,今天又玩得痛快了,可有听春喜的话?”
“我乖,娘才最疼我!”
“你啊,这张小嘴越来越甜了!娘当然最疼你了!”
“我最疼,娘!”
“好好,你最疼娘,这汗珠全抹娘脸上了!”
母子嘻笑着进了主屋,不远处的榕树下,冷行风从树后走了出来,浅浅的微笑自嘴角升起。
“总管,这莫府的信是否要送给小夫人?”身着侍卫服的男子恭敬的询问着。
冷行风随手接过信看了眼,随后又望向主屋,声音轻淡的说道,“我先收着,反正离那天还有段时日,不要多嘴!”
“是,奴才知道!”
私扣信件的行为虽然不妥;更是对信件的主人不敬,奈何,冷行风也有自己的道理,也可谓是奉命使事。
主屋卧房中,正在为天悦擦脸的血千叶惊喜的追问着,“真的?”
“嗯?是真的啊!我昨日有仔细看黄历的,再有半月就是阴历二十九了!”春喜仔细的提醒着。
天助,真是天助她血千叶脱离苦海,早寻逍遥世界。这可比探亲更具力度,半个月后的阴历二十九竟然是莫卫的五十大寿,好事,简直是大大的好事。她这个做女儿的怎能不去,冷行风这个冷家堡的总管怎能不放行。如此一来,不但理由完美,更为她创造了绝佳的逃离时间,只要她再耐心的等等便好。
没有回答春喜关于忘记的话题,血千叶话锋急转,她们不但要去,更要备上厚礼体体面面的去,这里面可不但是个孝字,更代表着冷家堡的面子、里子,他冷烈这个做人家女婿的虽然不在,那就由她这个做人家女儿的全权代表了。
“小姐,这好吗?冷总管会替咱们准备老爷的寿礼吗?万一不同意?”春喜不但是犹豫,更在打着退堂鼓。
血千叶继续为天悦更换着衣衫,声音再肯定不过,“放心,冷总管不但会同意,更会用心打理,到柜子里把天悦的那件小花褂拿来,刚出了一身的汗,别着凉了。”
正如血千叶所说,在支会过冷行风后,他不但痛快应下,更一力担下全有寿礼的采办,更郑重言明,小夫人就不必出府筹备,此事他定会办得稳妥齐备,莫老爷的寿辰可是大喜之事,冷家堡做为姻亲之门,理应尽心尽力才是。
半月之远,奈何不了时间飞逝,而时间对于忙碌中的血千叶来说,更是转瞬而已。三十枚霹雳火,各个用软棉布隔护着;稳妥收好。之所以只做三十枚,到不是因为黑火药不够,而是路上她既要照顾孩子,更得保证霹雳火不出任何差错,否则,伤了外人不说,伤了她们自己才是大事。没办法,谁让她自私呢。这三十枚已足够威慑强敌,再说,她血千叶可不是面捏的大善人。
风和日丽、天朗云淡,大早醒来,报喜鸟就站在院墙上唧喳个不停。人逢喜事精神爽,今日的血千叶将自己好一番隆重妆扮,妖红艳丽的纱衣罗裙,发上、手上,腰间,冷烈送的整套凤舞九天的金饰,一件不少的被血千叶全部配戴于身。再看春喜,一衣娇嫩的粉衣,头上,手上,腰上也挂得满满的,这架式不像是祝寿,到像是去比富。为何如此做,她们主仆两人最清楚,昨夜长谈的结果而已。
至于天悦,到没什么饰物,精致的青蓝锦缎小褂,柔软的头发用个精致的翠玉发箍高高束起,一块长命百岁的玉锁点缀于胸前,刚穿上崭新的虎头小鞋,小家伙就急不可耐的要下地。
“小姐!”春喜轻声唤道,正牵着天悦小手的血千叶转过头来。
不说不问,只回以嫣然浅笑,话已在昨夜说得清楚明白,问;那只是形式,她容不得春喜不答应,天悦需要有人帮忙照顾,而她的离开更是保密之事,绝不容许任何人泄露。春喜的回答到也在血千叶的预料之中,痛快更坚决,她家小姐到哪儿,她这个丫头就死跟到哪儿,没有为什么,只因为她是小姐身边的春喜。
牵着天悦的小手,一步步缓慢精心的走到院子,血千叶停了下来,侧过身回看着这方天地,这里的一草一木,屋里的桌椅摆设,都在彰显着冷烈的风格。冷家堡的徽标是鹰,其实真正的鹰,却是她这个女人,离开这森森铁堡,她便是翱翔天地、自由自在的鹰。
试问这个异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