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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将腐朽,其爱不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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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那小天使闭着双眸,泪水在她的眼中聚集,这个人呐,总是给别人一些还不起的情份。

    chapter 39

    童自辉要加班,江紫末眼看着又要熬过一个无聊的周末,中午在家与童童绊嘴,上次那个巧遇的好友周琳琅却打来电话。
    紫末高高兴兴的带着童童,去中心广场的星巴克赴约。
    “是个美女阿姨,”童童走到咖啡馆门口,一眼瞧见冲他们挥手的琳琅,便心直口快地说,“妈妈,跟周阿姨当朋友,你不会自卑吗?”
    紫末轻轻拧他的耳朵,“朋友就是朋友,哪有你想的那么多?再说,你干嘛长他人志气?”
    “我是在维护你啊!”童童辩驳道,“男生一定是会去追周阿姨的,你又抢不过,有她这样的朋友很吃亏的。”
    江紫末叹气,虽然童童都蒙对了,可是,是谁把童童教得凡事都只讲目的,连交朋友都要考虑自身利益?当然不会是他老爸,在她那并不丰富的记忆里,自辉对待好友之挚,早已经将自身利益置于度外。
    也许,可以理解为童童早慧,对人情世事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通透。
    这可不好,江紫末想着,凡事看得太通透,性子容易孤僻。
    “琳琅!”她拉到童童在沙发上坐下,“这是我儿子,童童,可顽皮了。”
    “周阿姨!”童童礼貌地叫道。
    周琳琅微笑着,牵起童童的手,“真乖,童童喜欢喝什么?热巧克力还是牛奶?阿姨去给你买。”
    “我不要甜的,牛奶好了,”童童说,“谢谢阿姨!”
    “真有礼貌,”琳琅笑道,“末末,你要喝什么?”
    “热巧克力。”紫末一点也不客气的说。
    琳琅嘴角一抽,紫末还是老样子,都是当妈的人了,对客套虚应仍是不懂,还不及不上儿子。
    买了饮品来,紫末和琳琅随意聊着,几年来的分别,使得两人感情疏淡。尤其琳琅,紫末看着有些陌生的她,明明以前是跟她一样爱闹爱笑的人,现在却少言寡语,眉目总透着一股轻郁。
    “你真是和以前一模一样的。”琳琅说,“看起来,失忆真不是件坏事。”
    紫末笑了笑,不语。她只在最初醒来时惊慌失措,知道自辉是准备和她离婚时,她开始觉得失忆其实很好,失忆可以抵赖,失忆可以推翻过去,失忆……她才可以从此赖着自辉一生。
    “你呢?过得好吗?”她问。
    琳琅嘲讽的一笑,大大的杏眼布满忧愁,“你觉得呢?那时自辉不是选择你了吗?如此,你还期待我能过得多好?”
    连续几个问句,咄咄逼人,紫末的脸一青一白的变幻。她万万没想到,最亲密的朋友在几年之后的会面,竟然几个问题就让她难堪不已。琳琅说自辉选择了自己,那么,她与自辉以前有什么事吗?
    忘得太多,以致于她一个人被那段过去隔绝在外。但她可以肯定,琳琅是一定熟知他们之间的事的,那时的她,会把满腹心思都说得给她听,而自辉——她也一定带琳琅认识过。
    原来,那时并不是只有三个人,她沉浸在与那个人的恋情里,琳琅和自辉在干什么?
    想到此,她心里很不舒服。
    “我忘了,”她挤出笑,“琳琅,我得罪过你吗?”
    琳琅不语,一时激动,说出了内心隐藏了很久的话,虽然尴尬,到底是把多少年背着的负担放下了。
    一旁喝牛奶的童童听到爸爸的名字,睁大了眼睛,偷偷注视着漂亮的周阿姨,她好像很生气,而妈妈看起来很难过。再漂亮,也不能欺负妈妈,除了爸爸和他,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妈妈。
    墨黑的眼瞳转了转,他从大大的牛奶杯里抬起头来,灿烂地对琳琅笑着,“周阿姨,你有宝宝吗?”
    情绪复杂的琳琅听到稚嫩的童声,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仍微笑道:“还没有。”
    “没有啊,真可惜,”他的表情一脸遗憾,“我听同学的妈妈说,结了婚要是一直没有宝宝,就不会讨老公的喜欢。”
    琳琅一怔,如何也想不到竟然被五岁的小孩说得无地自容,半晌,才结结巴巴地说:“阿姨只是暂时不想要小孩。”
    童童根本没有听她的话,小孩子就是这点厉害,可以一直围绕着自己的逻辑打转,完全无视其他人的想法。
    因此,他依然是很同情的语气,“阿姨不要难过,童童可以当你的宝宝。虽然我要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但我会很高兴有个干妈经常来看我,有个干爹送我飞机汽车模型当礼物。”
    琳琅的杏目睁圆,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或者,她应该感动,不必熬十月怀胎之苦,不必受分娩之痛,白拣一个聪明漂亮的儿子,简直不用担任何风险。当然,她很喜欢童童这个孩子,没有人不喜欢,可是,为什么她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明明这个孩子是亲切可人的语气,连神情也是十足单纯的,她却隐隐觉得有敌意。甚至,她开始对刚才的咄咄逼人感到愧疚。
    她尴尬地挤出一丝笑,对紫末说:“这孩子,真是像他爸爸。我记得他爸是智商极高的人,大概把天才的基因遗传给儿子了。还有那相貌,大眼睛,双眼皮,深黑的瞳目,脸孔就像外国的雕像中那样俊美。”
    紫末原本还在纠结着琳琅与自辉之间的关系,童童突然跳出来给自己认了干妈,她那笨脑筋还没有厘清状况。琳琅适才这句话却又像给她脚边扔了一颗炸弹,心神一个不稳,便如同跌入黑不见底的深渊,不断地下坠,下坠。
    然而,童童接下来的一句话吓得她几乎肝胆俱裂,“阿姨,我爸是单眼皮。我偷听到老师私下议论他斯文儒雅,而我长大后会祸国殃民。”
    他一脸的自豪,把琳琅逗得嗤笑出声。随后,心头又莫名的有股闯了祸的不安。她刚才失言了么?怎么会忘了?自辉当初给她的理由之一就是要抚养这孩子,给他一个健全的成长环境。
    他当然不会让孩子对过去的事知之甚详。
    而紫末,她又看向紫末,煞白着一张脸,眼睛死盯着童童,仿佛已魂飞天外。对了,她失忆了,这件事,她恐怕也忘了。
    各人都心惴惴的,只有童童若无其事地喝着牛奶,狡黠的眼睛在琳琅身上打转,并警戒着,以防她再给妈妈难堪。
    紫末的手足冰冷,一个极为深刻的记忆忽然冒出头,她极力地拒绝排斥,任由它滑过大脑,不去捕捉。然而,有些意识一旦被唤醒,就不肯再乖乖地沉睡。童童说得对,自辉是单眼皮,这个或许不足以惊奇,那么童童的眼眸墨黑如漆,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止水,诡秘而幽深,与自辉那一双温柔的深褐色眼眸截然不同,反而,反而是像极了某一双总在她意识薄弱时盯住她的眼睛,总让她打心底的发怵。
    还有,她与自辉都很平凡,童童天生的机智到底是继承了谁的?
    最后一个她一直不敢正视的事实,她以前爱过那个人。
    记忆不会遗失,只是暂时被丢到一个找不着的角落里,就像失手放丢的东西,怎么找也找不到,某一天,它又毫无预警地出现了。
    她不要再想下去!不能再想!紫末痛苦地抱住头,并不是每样东西都是自己想找回的。例如危险的火种,例如破裂的水管,例如伤害你的爱人,例如背叛你的朋友,例如……一切会给平静的生活带来灾难的东西。
    “妈妈!”
    一个声音唤回了她的理智,仿佛是谁摁住了消音,闹嚷嚷的喧哗嘎然而止——她抬起苍白的脸,看到童童紧抓着她的衣袖,而藏在袖子里的她的手,一直在颤抖。
    “我们回家。”童童说,充满敌意地瞪了琳琅一眼,他不知道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他心疼。小手牵住妈妈的大手,他又坚决地重复,“妈妈,我们回家。”
    江紫末很难过很难过,眼泪在毫无防备时猝然滚落。
    她怎么可以脆弱到让儿子为她担心?使足劲拉长袖子,遮住仍在微微发抖的手,努力地挤出笑按抚儿子,“妈妈没事,我们坐一会儿就回家。”
    然后抬起睫毛,平静的目光望进琳琅的眼里,“也许我以前做错过事,也许我伤害过你,但我亏欠得最多的童童和自辉,连他们都原谅了我,那么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越俎代庖,借此来惩罚我。”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进入小虐…真的…只是小虐哦…

    chapter 40

    琳琅把一切看进眼里,忽然之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坏心眼到这种地步,她觉得自己可笑可鄙的同时,积郁在胸七年的怒意和怨恨终于得以迸发。
    的确,看起来她很坏心,而紫末很可怜,被强势无理的她欺负得眼圈发红,泪水滑落。但是,一家三口团团圆圆的是他们,儿子维护母亲,母亲为儿子故作坚强,多感人呐!反观她呢?一个冰冷的家,重事业甚于感情的丈夫,如果不选择离婚,他们一辈子都将相互折磨下去。
    谁又知道,谁又在乎?多少年,她都在遗憾和痛苦中度过。
    童自辉那时说的话,她一字未忘,也忘不了,七年来,一直敲击着她的耳膜。
    “紫末若没有怀那个孩子,准扬也还在,我们也许能在一起,我会照顾你一生。但是现在,我说再多也无用,谢谢你陪我的这段时光,对不起!”
    只因没有那个如果,她就得离开,就得滚远一点。
    此后,她与她第一个爱上的人,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没有人知道她这些年的心酸,没有人体贴过她的痛苦,在他们的心里,她就如同消失在这地球上,他们没有试图找她,他们没有关心惦记她,继续过着他们幸福的生活,紫末甚至可以失忆,完全如一个陌生人般与自辉再重新认识一次。
    凭什么她这么好运?
    她擦去腮边的泪水,霍然起身,“我有事先走。”
    不待紫末反应,她已离桌。为什么想见江紫末?她只是想知道一点自辉的消息。既然想知道,何不亲自去问,何须这样的迂回曲折。
    越过挡住路的客人,她飞快地推开玻璃门离去。
    江紫末回过头,只见到反弹回来的玻璃门,那人,早已消失在店外攒动的人头中。
    “我们也回家吧。”她拉起童童,黯然地走出咖啡馆。
    一路都强撑着,开口说话都变得很艰难,她只能紧紧的抱着童童,而童童也异常沉默,小手抓着妈妈的衣角,稚嫩的眉宇间透露出担忧。
    终于到家,江紫末托母亲照看童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在一个封闭且安全的空间里,她才慢慢坐在床边,把脸深深地埋进膝盖间,放心大胆地梳理前在咖啡馆中钻入她大脑的画面,却都是零零碎碎的,东一块,西一片,像扯飞的棉絮,纷乱地降落,仍是理不出丝毫头绪。
    一个下午,她静坐在床边,不曾动弹一下。
    暮色已透过窗户染进室内,一小寸光亮停在脚边。她摇摇混乱的脑袋,撑起身体,一步一步地走到门边。刚握住门把手,忽然一道光亮划过错昏昧的大脑,要理清,必须回家,回自辉与她的那个家。
    再看一眼那个人的脸,大概就有答案了。
    奔出小区,拦下一辆计程车,猫腰钻进去时,仿佛马路边上有个穿着咖啡色大衣的身影往小区里去,齐整的装束,挺拔的身材,有些眼熟。她趴到车窗上,再看时,小区的门口只有翻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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