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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这样想,如果没有出去过,没有遇见过她们,那会有多好。可是,你知道吗,你根本就不能适应这里,天气太冷,会冻伤你的手和脸,你向往着外面的生活,总想出去,我可以让你失去记忆,可是不能让你失去对外面世界的向往,你经历过,那些生活像是刻在你的骨头上,怎么抹也抹不去,最后,在娜可露露的忪恿下,我同意出去看看,或许,外面的世界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可怕。”
“可结果,还是没有想到会遇见她们。”我插道。
利姆露露点了点头,道:“我一开始就预感到不妙,想回来,可你不愿意,娜可露露也不情愿。其实我也有过动摇,那一次在飘雪的生日上,我看到你跳舞,看到你对地种生活的熟悉,我能感受到你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你很有钱,住的是别墅,开的是好车。
“可你中我们在一起,你什么都没有,每天还要一大早就
起床,要开近一个小时的车赶到书吧,生意很不好,可你还要坚持着做下去,因为如果不做,我们就会失去经济来源,就会没有饭吃,我曾经想过要放弃,也曾经想过要出去工作,可是我什么都不会,我不喜欢那些人,甚至都不想和她们说话,我知道,也许是我太敏感,可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我不想失去你。
“我害怕如果让你找回记忆,你就会回到她们身边,就不会再要我了,甚至我连见你一面都不可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总之一想到这些,我就会很难过,你知道吗,看到你跑出去,和飘雪喝酒,我有多少伤心,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以前可以忍受,可是现在却不能够——
她说着,没有哭,一直很安静,安静地让人难以置信,像是在述说着别人的故事,只是我能感觉得到,感觉到那种难以名状的痛楚,原来,她曾对我感觉情深。
不过,一切都回不去了,如果没有失去记忆,就不会有这段情缘,如果没有找回记忆,就不会失去这段爱恋,就像是一场春秋大梦,梦醒了,人散了,纵然面对着面,再也没有拥抱的理由,连目光,都不敢相遇在一起。
“这块玉,其实不是我的。”利姆露露说着,从脖子上狠命地扯断了线,我看到细细的线紧紧地扼进她的指头里,像是锋利的刀切进去,我想阻止,可只是看着她扯断。
她的手里,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玉,散着幽幽红光,不过,那只是半块。
我摸了摸挂在我脖子上的另一块暖玉,说曾说过,拥有这一对玉的人,是天生一对,这个,也是骗人的吗?
利姆露露道:“这块玉,是青雅的。”
“青雅?”我感到有些吃惊。
利姆露露道:“青雅,就是琴姬,也就是祭坛的主人,这个也是我最近才知道的,而你,是她千年前的恋人,那时,你也叫何从。还记得那把琴吗,青雅的遗物,把她所有关于你的记忆全都封印在里面,所以只有你才能弹那琴。”
“可是,那把琴不是弦断了吗?”
“断了,或许是天意,我才能催动我的灵力,看到你们的故事,本来我是没有能力突破封印,看到那些记忆的。”
“等等,”我打断,道:“你说琴姬是祭坛的主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和这祭坛有什么关系,你们世代一直都守护着这里,和她又是什么关系?不会是——她的后代吧?”
第三百二十一章 青雅其人
当然,这个问题是我过虑了,因为青雅,对,是青雅,这不仅是她今生的名字,亦是她的本名,就像何从一样,穿跃了千古,当重新回到这个名字上时,我们相遇了,或者说是缘,或者说,是一种宿命,在当初,还在今生,我们都只是擦肩而过,也孤独一生。
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之前说起,混沌初开,生灵滋生,规矩未定,或者说,那是一个大荒的时代,天地不仁,万物为刍狗,妖魔横行,涂炭生灵,故有仙剑问世,斩妖除魔,众仙境修真之所,自琼华冰飞升殒落,首推蜀山仙剑派为首,与统领导妖魔两界的妖天下对决,数战,各有胜负。
故事的主角就从这里开始,何从,一介书生,虽是读书人,无意于仕途之意,只纵情于流连山水,一日,道遇被妖袭击奄奄一息的商人,商人临终之前,托他把一个包袱交给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在四方,虽远在千里,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书生古道热肠,在行经丰都时,结识一个叫绯衣的性情乖张的少女,少女欲去蜀山修仙,西去之路,僻野之处居多,虎狼妖魔挡道,又是同路,故结伴而行。
在四方,完成商人临终所托后,为看蜀山仙境,随绯衣上山,怎奈蜀山即临千年天劫,事物繁多,在几经磨难后,绯衣好不容易才在蜀山留下来,也在这时,书生第一次见到了青雅,一个被掌门选中的资质上乘的少女。书生对她一见钟情,可又碍于绯衣,对青雅欲近不能,而青雅一心修仙,无凡尘俗事之念,书生感叹良多,正在此时,拥有驾驭魔剑神秘力量的绯衣身份被揭穿,原来竟是妖天下主人的女儿,一旦她体内的魔性复苏,将拥有摧毁蜀山的力量,众剑仙决定先行下手,用剑阵将她困住,欲打入锁妖塔。
“妖不为孽,奈何杀之?!”一向反对以杀止杀的书生挺身而出,与蜀山反目,面对着青雅刺来的一剑迎了上去。
绯衣逃逸,重整妖天下,欲与蜀山展开殊死搏斗,而何从也在最后查到自己的身份,竟是一代剑仙前辈的后人,而在真相大明之前,他们还推心置腹,不论年龄,以兄弟相称。
这个事实,几乎让何从疯了,他后悔为什么要上蜀山,宁可不知道这样的真相,如果不上蜀山,也就不会知道绯衣的真相,如果可以阻止她,也许她就不会被妖化,妖性不会复苏,但一切,都知道得太晚了。
何从伤心失望地离开蜀山,也同时拒绝了绯衣,他不想看到战争,他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即墨,一个偏安的海边小镇,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母亲不告诉他自己的身世,只让他读书,不教他仙术,明白为什么要给自己取名为何从,何从,何从,何去何从,这是否就是当年母亲怀了自己,不知道要怎么办的心情写照,剑仙不肯退瘾,而自己厌倦了那样的生活。
现在,自己又要何去何从?
青雅的出现,再一次打乱了他的生活,原来,那一剑是她故意,如果再深一点,如果再准一点,自己都不可能再活着,那些犹豫的徘徊,那么花前月下的感叹,原来她都曾看见,都曾听见,原来她并不是自己所想像中的那样不食烟火,她是神仙一流的人物,可也有人世的情爱。
只是,一切都已不可能,有缘无份,不可能放弃绯衣,尽管和绯衣也已不可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说不清,道不明,而且,一切都已太晚——
人在隐遁,心在蜀山,蜀山将遭遇天劫,更让他觉得荒唐可笑的是自己是天命所归,是唯一可以拯救蜀山的人,不能以杀止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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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战止战,但是,战,已不可避免,绯衣魔根深种,并获取无尚魔力,早已今非昔比,摧毁蜀山,势在必行。
看着剑仙前辈一个个被诛杀,掌门身受得伤,父亲惨死在妖天下之手,蜀山摇摇欲坠,自己还怎可偏安苟活?为维持天道不坠,不修仙也得修仙,不练剑也得练剑,何从毅然决然回到蜀山,修仙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竟是修仙奇才,那些深涩艰难的法术,别人要修行数年,而自己看一遍就能领悟,许多被束之高阁的仙术被翻出来汲取,既管如此,与妖天下主人的一战,仍是危机重重,胜负未可定。
天劫之期,终于来了,再次见到已是妖天下主人的绯衣,何从感慨万千,不愿意伤害,可仍要以死相搏,从前的恋人,怎样的欢笑暧昧,都已烟消云散。
战争,旷日持久,最终的结果是何从和绯衣都死了,一声强烈的爆炸,灰飞烟灭,但妖天下势力太过强大,还是摧毁了蜀山,再一次控制了人世间。
看到何从的殒命,蜀山大势已去,青雅含泪离开,弃剑归隐,踏着何从曾经的足迹,纵情山水,以琴姬为名,抚琴为生,后郁郁而终,临终之前,以毕生法力制造出一个任何人都不能进入的结界。
“那个结界,就是这里。”这是利姆露露最后的一句话,我听着这些,久久地回不过神来,那样的故事,真的存在吗,琴姬或者说是青雅,她的定义是什么?
那个祭坛,是为她而建的吗?我跟利姆露露说,我想再去一次,去看看那个祭坛,她点了点头,我们一起过去。
月色,冷冷的,这里,青雅曾在这里生活过吗?时间是停止的,一千年,或者是一万年,这里都不会有什么改变,从开始,到结束,都凝聚在一个点上,只是,命运把我们分开,像是隔在两个世界里,轮回在变,在运转,好不容易在今生相遇,她仍叫青雅,我仍叫何从,结果,仍是擦肩而过,是缘份?是宿命?
“你自己进去吧,我在这里等你。”祭坛下,利姆露露停下脚步。
沐浴在月光里,祭坛那样神圣,神圣而且亲切,我感到呼吸紧张,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去。
第三百二十二章 今世情今世还
曾无数次走进祭坛,但这一次,心情格外不同。
当我穿过地些错落有致的通道时,感到时光倒流,一种梦幻的感觉在周身流淌着,时光在这里停止,今昔在这里相撞,然后融合,我看到镜像,那些残留下来的记忆碎片,看到青雅,看到天劫之战,看到我和绯衣随着爆炸而飞灰烟灭,看到青雅转过身去,当我想奔过去,抓住她的手,看也是否泪流满面时,记忆碎片在我的触摸下,哗啦一声,化成了更碎的碎片,晶莹剔透,碎片散逸在空气中,直到什么也看不见。
在这些碎片中,得知青雅看到无力挽救局势,只有无奈地放弃,等待天命所归的那个人的出现,她用结界创造了一个平行的时空,想力所能及地挽救一些生命,可当她回来时,看到蜀山的坠落,那些借助于天地灵气而悬浮于空中的建筑,受到妖魔的侵袭失去灵力的支持纷给坠落,整个蜀山,成为一片废墟。
妖天下统治了人世间,肆意残杀,人与异己的妖魔纷纷逃进深山老林里,以躲避劫数,一些偶然而闯进结界的人,尤其受到灵力的保护和祝福,免遭追捕,生存了下来,于是他们就开始保护着祭坛,不让任何人进入,把它视为生命之源。在那段漫长的混战岁月里,它一直是正道的精神支柱,成为维持天道不坠的象征,这段光辉的历史,直到妖天下的消失而结束,一切生灵都离开了,这里现一次恢复了昔日的宁静,除了族长之外,而那个人,就是利姆露露的祖先,为了感谢祭坛曾守护着他的族人,为了带给这个世界更多的和平和祝福,他决定留下来,世世代代,守护在这里,永远都不离开。
故事,远非这些,感动的太多,伤心的亦太多,看到太多的豪情,也看到太多的无奈,然后,面对着一个人的孤寂。
我暂时的孤寂,又岂有和青雅轮回的守候相比,多少次轮回了,早已记不清,从未能相遇,也曾面对面走过,却不能相识,忽然想起席慕容的那首诗来:
如何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