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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繁看着他,全身僵住了。
“当大哥随鹤童老人走后,绪也遇到了一个武林名宿,他也要绪拜他为师,只不过和大哥不同,他的方法比较特别……”
“你别讲了!绪!别讲了!”
司马绪笑出声来,“大哥怎么了,这些事绪都不放在心上,你还怕什么。他待绪很好,每天都好,他说,绪的眼睛是天生具有力量的,虽然被毒药损坏,但还是可以治好。他还说要将杏花林传给我,大哥,你不为绪高兴吗?绪也找到明师了……”
“绪——”杨繁一把抱住他,“求求你不要说了!不要说了!”
“大哥,我没有哭的,当时我只是想,反正没有人会来救我,大哥也不在了,哭没用。我就笑。对着他笑,对着每一个人笑,只要我笑,他就会不打我,不用奇怪的东西插进我的身体,还会教我武功,帮我治眼睛。他还带我离开了雾来岛,他说,会带我去人间最快乐的地方。他说,那个地方叫‘欲海’,我在那里面整整待了三年,三年,不停地对人笑,不停地做他所说的最快乐的事……”他回头问道:“大哥,这三年你呢?你在干什么?”
杨繁眼睛赤红,他在干什么?绪在地狱的时候,他正在学武功,想着有一天扬名江湖。
“不——”
司马绪静静在站立着,微笑着。
杨繁被他的话逼得快要崩溃,一口血喷在半空中。
他跪在地上,看着司马绪。他觉得,司马绪在看着他。
“大哥,别看我的眼睛。”司马绪拿出一条丝带,蒙上了双眼。
“这……就是……‘肆情妖瞳’?”
司马绪柔柔一笑,“是啊。”
“天生的?”
“不,有法可练。”司马绪轻轻说,“但练起来很难。”
“怎么练?”
司马绪扶起他,“大哥,你糊涂了?在‘欲海’里还能怎么练,无非是采补之法罢。”
杨繁又是一僵。
“好了,话说完了,大哥,我们是不是该做点别的事了?”司马绪站开,从腰间一抽,一柄薄如蝉翼的软剑如流星一般划过眼前。
“绪……”
“我知大哥此次出江湖,是奉师命杀一个人,而这个人就是杏花林昭云。”
“你走吧。”
“我不走。”
“只要你离开中原……”
“我不会离开中原!”司马绪道,“大哥,你来帮我吧。只要我坐上那个位子,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师父说得没错,”杨繁道,“中原会因你而乱。”
司马绪轻笑,道:“鹤童老人真是看得起在下了。大哥,你真的不帮我吗?”
杨繁沉默。
“大哥,你又要离开我了,是不是?你不要绪了,是不是?”
杨繁抬头,“绪,我——”
司马绪仰天大笑,“可笑我过了七年,还是这样天真啊——你拔剑吧。”
“绪——”
“拔剑!”
杨繁凝视他半晌,缓缓拔出了剑。
“大哥,七年不见,不知你我剑术有什么长进?”司马绪道,“大哥,小心了——”
剑光一闪,狂花已现!司马绪的剑,是柔中带刚。他出手使的不是杨繁见过的武当剑法,而是真正的——
昭云剑法!
美人剑,剑美人,倾城一笑,人竟销魂。
杨繁行的这剑,却是刚气十足,正气十足。
两人之剑,剑路相左,一个为邪一个为正,虽言邪不胜正,也有柔能克刚。
但杨繁此剑法为鹤童老人所创,而昭云剑法却出世方才几年,此一比较,杨繁又稍胜一筹。
可偏偏的,杨繁剑剑不忍,下不了绝手。他眼中的司马绪,嘴角含笑,声声“大哥”。
美人剑,媚人剑,剑底留香,剑外飞情。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哪知道,昭云剑法之妙,不在招式,而在使剑的人。原本就是配合灵霄岛“幽娈心经”武功心法而用的。此时,他对司马绪,是情难自禁,对此剑法他又怎能抵挡得住。
司马绪旋身一剑,蒙住眼睛的纱巾随风飘落。
那双眸子,在杨繁眼中是满目的哀凄,他不甘地问着,大哥,你不要我了吗?大哥,你为什么不来救我?大哥……
心头一颤,手中的剑掉在地上。
与此同时,一柄轻得仿若不存在的剑悄无声息地刺入他的身体里。
他的眼睛望着前方,那个他一生眷恋的人。
“你何时看破的?”
“那晚……你没拒绝……你用了‘勾魂摄魄’吧……师父向我提起过……”
“原来你一直提防着我。”
“我只希望你快乐,不管你要我做什么……”
司马绪脸色一变,揪住他的衣襟,鲜血染红白衣,“那四年前呢?你为什么没回来?为什么不回来?如果你回来的话,我……我……”
“我要走的时候,师父过世了。我只好……”
“呵呵呵………”司马绪笑得身体摇摇欲坠,“天意弄人,天啊——”
真个是老天开他们的玩笑,这一世,他们就这样,生生地错过了。
杨繁睡在繁花落尽的林中,司马绪拾起狂花剑,一滴的液体落在剑锋上。
绿衣站在可以看到他的地方,眼泪比他流得更多。但是他知道,这一滴,已将他一生中最珍贵的流完了。护云四煞中,他与林主相处的时间最多,知道的事也最多。
四年前,当昭云终于杀死前任林主,坐上那个可以不必再听命于人的位置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去雾来岛。他清楚地记得,那个时候所发生的……
“有一个人一直住在你心底是不是?不然在欲海三年,你不可能还能这么坚强。”
一向大胆的紫衣说了这句话,顿时让昭云的眼睛改变了颜色。谁都知道,这是“肆情妖瞳”杀人于无形的前兆。
蓝衣赶紧跪倒在地:“林主恕罪。”
紫衣口吐鲜血,但命是保住了。
而后,昭云就离开了杏花林,无论是蓝衣苦求力陈要害说新主甫立根基不稳,还是潜龙谷秦朗用独门点穴法困住他,他还是不回头地走了。
蓝衣命绿衣跟从保护,一有消息就飞鸽传书。
绿衣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为什么是我?”
“林主一定懒得杀一个笨蛋。”说话的是旧伤未愈的紫衣。
蓝衣要代林主管理杏花林,林主每次不在都是他以昭云的身份行事。紫衣的伤要调养,红衣忙着调教新闯进来的武林人士,看来的确是他比较闲。
蓝衣注视着昭云消失的身影,红衣难得的摇头叹息,“你们这是何苦呢?”
杏花林里回荡着似有似无的琴声,弹琴的自是第一客人加第一闲人,秦朗。
潜龙谷秦朗,帮助昭云坐上林主宝座,后将其引入灵霄岛,成为殷圣华最后一名弟子的人。
他很懒,他来了几天了,他们好像没见他离开过他那张奇怪的床。
紫衣忍不住说:“有本事就去追啊,只会弹弹弹,哪像潜龙谷的谷主?”
他眼皮都不抬,“你不用激我,腿走在他身上,谁也拦不了。”
琴声正至高音,“啪”的一声,弦断了。
紫衣“扑哧”一声笑出来,再看眼前已没了他的身影。
“我就不相信,你真不舍得离开。”
绿衣在雾来岛陪了昭云十天,十天里,他只是站在岸边,一动也一动,眼睛看的是一个固定的方向。
第五天的时候,雷雨大作,浪也很猛。
绿衣没劝动他离开,只好陪他在雨中等着。
那样的天气,出现了一叶小舟,他跌跌撞撞地扑了过去,看到的是抱着琴走出来的秦朗。
然后,他晕倒了。发着高烧,好容易用些奇药才救回命。一觉醒来,人又站在了那个位子。
后面的五天秦朗的琴声没断过,绿衣明白他是用这样的方法帮他以内力吊着命。
十天,他知道,昭云在等一个人,而秦朗在等一个决定。
十天过去,人始终没有来,昭云眼中最后一点光彩也消失了。
绿衣一直很恨那个人,恨得想一见到他就吃了他。吃人是“小猫”的爱好,但他一见那个人也忍不住这个冲动。
如果,如果那个时候,他出现了,林主就不会这个样子了。一切就都不同了。
可是,他偏偏没有出现。绿衣眼睁睁地看着昭云入灵霄岛,再被与武当宿松道长“巧遇”,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陪在林主身边,即使在伤害天下人,也不能让他伤了自己。
他明白,昭云已经没心了,他已经彻底与“司马绪”这个身份脱离了。这个昔日的名门公子,如今,是个颠倒众生的尤物,是个谈情说爱的高手,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却不是个完整的人。如果说,前任的林主毁了他身为男子的自尊,那个人,就是真正的摧毁了他对人的希望。现在,他是一株最鲜艳的毒花,时刻散发着诱人的毒香。
“参见林主。”
“消息传出去了吗?”
“传出去了。不久江湖就会大乱。”
“潜龙谷那边怎么样?”
“秦公子一切进展顺利。”
紫衣,不,是“蓝衣”躬顺地回答着,绿衣有一种时间错乱的幻觉,好像死的不是大哥蓝衣,而是紫衣。
“小绿。”
“啊?”他慌慌张张回神,“林主,有什么事?”
“把他的尸体埋掉。”
“是。”绿衣小声说,“早知道他最后还会死,何必让我这么麻烦去灭了保定镖局让他无家可归呢?”
司马绪背过身,好像没有听见。
天锦阁内。
流峰看到他衣染血迹,眉头皱了一皱,什么也没说。
林逢笑的笑比哭还难看,“司马公子,杨兄弟呢?”
司马绪没有理他,低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小律走进来道:“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重得要命,累死他了。
走的时候的人总是比来的时候的要少,人世大多如此。
天锦阁后来收拾的人被天字号房的情景吓一跳,能砸的东西全都砸了,没有一声能站脚的地方,但人家是武林名家,而且据可靠消息,此人可能是他们将来的东家。东家要砸就让他砸好了,反正是他自个儿的。
可是,司马家的大少爷不是十年前就已经死了吗?难道是司马絮儿小姐新招的女婿?
他们来到司马世家门前时,发现大门已开,所有的仆人排成两列,齐声道:“恭迎少爷回府。”
司马绪勾起嘴角,是不带温度的笑容。
“夫人呢?”
“夫人与小姐在大厅等候少爷。”
司马绪冷哼一声,“看你们还有什么花招。”
映入眼帘的是两个女子还有一丝热度的尸体。
林逢笑扶起其中年轻的那个,“还没一刻钟,绪,她还有救。”
“我为什么要救她?”
“你与她总归是一母所生。”
“她身上流的是柳思源那个禽兽的血,而且,你说的母亲是这个贱人吗?”
只见眼前一闪,他已将身穿着华贵衣服他曾经叫母亲的女人的一双眼睛挖了出来,甩了出去。“她还真聪明,知道死比活着好。不过,我为她准备的东西就派不上用场了。”他想了想,“小律,将她的尸体切成十几块扔到街上喂狗。”
“是。”小律头皮发麻,他没想错,杨繁死后,他已经没有一丝顾忌了。
林逢笑一咬牙,“那好,你把她给我,这是你答应我的。”
司马绪冷冷地站在那,半晌方道:“你要就拿去吧。但你别忘记答应我的事。”
“我会带着她走,再也不回中原。苍鹰堡就拜托你了。”
林逢笑说完,低头看着怀中的人,眼泪流了出来,“絮儿……”
他抱着人离开时,流峰看到那张脸,身体一震,再回头看着默立不语的司马绪,一种悲哀的情绪涌上胸口。
“好好照顾他。”
林逢笑经过他身边,留下了最后这句话。
第十三章
三日之内,司马家族大换血,家主的强硬手段让外界议论纷纷,等司马绪带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