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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相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两束目光第一次接触上就滋滋啦啦地放电,满眼都是异性相吸的火花那种事,搁十年前我信,还固执地认为日久生情的都不能算爱情;到现在我还信,虽然这十年的折腾终于让我名明白这事肯定不会发生我身上了。
我跟吴迪一见钟情那年,我十八,他二十。见到吴迪的那一刻,我正拼命要挤上寒假回家的火车,拉扯中,外套的扣子崩掉了,只好敞着衣襟,扎头发的皮筋挣折了,一头乱发披散在脑后,当时狼狈无比。我觉得火车站就像是一个有魔力的破盒子,甭管你在外面人五人六呼风换雨的,只要一进火车站,都跟民工没啥区别,而且计划生育都十多年了,中国人还一点没见少。我就像一只落了水的蚂蚁,在人流中徒劳地挣扎,手里还拖着两个跟我差不多重的行李箱,眼看着火车车门离我越来越远。忽然就觉得手里一轻,我张嘴就喊,“靠,谁抢我行李?”,一回头,对上两只温柔的眼睛,和一个帅得没法形容的军人,他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对不起同学,吓着你了吧,我来帮你拎吧!”我脸上的狰狞一时保持着惯性,没能立即收回。看着他把包拎过去,心里这叫一个后悔啊,TNND老天爷,你咋不在我最水灵的时候把他送来!
吴迪和我一样,也从俺们那个山清水秀的小城出来,被高考神奇的指挥棒一挥,就散落在祖国各地发光发热去了。他当时在西安某军事院校上学,从北京转车,就碰见我了。一路上我没客气,对着他那张俊脸,上上下下看了个仔细,连耳朵后面那个小黑痦子都没漏掉。好几次他跟我说话,我都处于看傻了的状态,还好反应得快,哼哼哈哈就过去了。我惊喜的发现,他对我似乎也挺有好感。晚上,在火车的光光当当声中,我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假装睡着,他宛如站军姿般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心里暗笑,傻大兵,你就是我的了。
忽然想起徐铃对我的评价,“李争,你这个女人有点色!”
徐铃是我光屁股一块长大的好友,她认识我的时候,户口本上我的名字还叫李筝呢,后来在小学漫长的罚写名字的过程中,被我简化成了李争。老爸老妈拗不过我,好好一个女性化的名字,就变了样,一块变的,还有我的性格,而徐铃则是这一切唯一的见证人。其实,我要说的是,徐铃认识我的时间如此之长,她对我的评价无疑是最有权威的。
小时候我是蔫坏。大人眼里,我是乖巧的小姑娘;院里小屁孩眼里,我是他们说一不二的头。六岁,我就拎根棍子,带着小孩们在铁路上玩压铁片,就是把钢蹦或小的金属物品放铁轨上,等火车过后,捡压出来的铁片玩,一个一个就像金属画似的那么好看。大多数时候,就从旁边捡块石头放铁轨上,火车过时,迸出来的火星子十分灿烂。后来让我姥姥知道了,把我一顿揍,万一哪个孩子不小心钻火车底下还不完了。消停没几天,我又带他们到五里地以外的河泡子去学游泳,后来以一个小孩差点被淹死为结束。上学后,我才因为处于当老师的老妈和她同事们的严密监控下而长期地潜伏起来。
也许是潜伏了太久的缘故,我的心是在一夜之间忽然觉醒的。
上了高中,我惊喜的发现,以前那些我看不上眼的小鼻涕孩们,转眼间都变成了帅哥。他们不仅长得帅,学习好,而且爱运动,没事就都穿着小背心在操场上挥汗如雨,空气中都弥漫着他们散发的荷尔蒙。我一夜之间情窦初开,一口气喜欢上我们班的三大帅哥。我跟徐铃说,“我是谁啊,不把他们拿下,我就不是李争!”果然,没出三天,他们都成了我的哥们。我的事,他们没二话,他们的事,我也鞍前马后,不就是给女生传个纸条带个话什么的,他们不好意思,我来!等到毕业散伙饭上他们都带着女朋友来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我就是一傻X!他们喝多了,一个搂着一个地走了,我连哭都找不着人。
徐铃指的就是我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寒假再见到她,我提起了吴迪,我说,“见到吴迪,我才知道什么是心动的感觉,这回,我的初恋真的来了!”徐铃毫不客气:“得了吧,你哪回不是初恋?据不完全统计,李争你已经初恋了二十五回了!”我懒得跟她解释,她就是嫉妒!
寒假过得挺开心,吴迪带着我和徐铃找了不少乐子。刚认识吴迪的时候,觉得他挺害羞,动不动就脸红。后来熟了以后发现他对着女生胆小,对外胆特大,跟我们出去只穿军装,遇到我们老百姓搞不定的事,他就拿出军官证一挥。大部分时候,广大人民群众还是挺给子弟兵面子的。偶有不买帐的,我就跟徐铃上去唱白脸。一时间横行乡里,间或也帮帮做小买卖的群众。我说吴迪,“你没赶上好时候,要是没解放那会,你肯定是劫富济贫的义侠。”他眨巴眨巴眼睛,“你不就是想说我像土匪吗?土匪就是没有组织的武装力量,其实一回事。”对于他这种反动言论,我和徐铃都十分不屑,非常不符合心目中我军又红又专的形象。
这就是我和吴迪一见钟情的经过,不是特别戏剧化,但是也基本上符合英雄救美而后美人以身相许的老套子。
第 2 章
我在十年后又想起吴迪,是因为徐铃的到来。她毕业后在老家一所学校里当了几年老师,和她那个小男人吵翻了离了婚,不甘寂寞,决定到万人瞩目的首都来投靠我。说起来,我做梦都想当老师。还有什么职业能允许你瞎聊一堂课,满屋子听众淋着你的口水屁都不敢放一个,把你的人生观世界观强硬地灌输给别人,他们还倒给你钱!当年看我妈在讲台上那威风劲,我就明白老妈是如何掌握了我家生杀与夺的大权;我爸要是稍有异议,老妈能一口气训上他四十五分钟,话都不会重样!我把我的想法跟徐铃说了,劝她安心本职工作,她委屈得什么似的,“还以为现在的小孩都跟咱们当年一样傻X?他们不爬到老师头上算不错的了,还不能打、不能骂,要不家长都跟你没完!”
就这样,徐铃住进了我家。
星期五,我晃晃悠悠一到公司,老板就蹭到我的座位旁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李争啊,今儿礼拜五啦,事多不?”我心里乐,这个老滑头想什么我能不知道,嘴上答应的挺甜,“是啊,下礼拜康普公司的展会,今天我得把要用的东西都最后确认一遍;对了,有个公司要个彩色广告,我还得做个proposal。真他妈的烦,这么多事,我今儿又得加班了。”老板尴尬地陪笑,“那我就不打扰你啦!记得下午抽空去康普那看看有没有咱们公司的支票,你忙着吧!”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一边笑,一边打开OICQ,手忙脚乱地跟我那些好友们问好!林峰的头像闪动,一个大大的笑脸发了过来。我给他扔过去一句话,“下午去你们公司,你把《可可西里》的DVD给我拿来!”说完了我就下了,也不管他有什么话说。
用徐铃的话说,林峰就是上辈子欠我的,每回我训他,就跟我妈训我爸似的。实际上我们俩的关系就是师兄妹而已,而且他们公司还是我的大客户,怎么论也该不着我训他,但是他就愿意听我数落他,这两厢情愿的事,谁也管不着!
两三个电话,展会的事就搞定了,这么多年下来,我有了一群固定的供应商,他们质优价廉,任我们盘剥,这才能养活像启宣这种北京一抓一大把的公关公司。启宣的特点是服务质量要过得去,价格要保证低,服务态度永远是最好的。这个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如果把启宣比作一个妞,那么在性服务产业大军里,启宣这个妞最多算是个二流夜总会的台柱子。老板最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就是,“对于我们服务行业来说,客户就是上帝,就是衣食父母!客户永远都是对的!”汪洋就在旁边接话,“我们的座佑铭是,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对执政党;不占地,不占房,上班只用一张床!”老板当时脸上就挂不住了,汪洋见状赶紧改口,“我是说,上班不能老上网!”要不是汪洋在我的推荐下成了康普的专用设计师,老板早就把他给开了。
中午吃完饭,我又到附近的小店里逛了逛,等我溜达到康普,已经下午二点半了,林峰羞涩地笑着迎出来。每次我来康普,林峰总幸福得好像我专门来看他一样。
说实话,他跟上大学追我那会比起来,一点也没变,八年了,他还是一副永葆青春的理科生模样,这也就是我没办法喜欢上他的原因之一。有一次,他约我去圆明园看月亮,我一心血来潮就去了。本来挺浪漫的事,他对着大月亮开始给我讲古,从前秦开始讲起,正史野史一块上,前两个小时我还能插上话,后来就见他的眼镜片在月光下闪着贼光,一张嘴滔滔不绝,我在旁边就只能傻听。讲到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那段,我实在熬不住了,一头扎林峰怀里睡着了。回去后我就冻得大病一场,林峰同宿舍的人告诉我,他兴奋得两宿没睡觉。打那以后,我拒绝参加他策划的一切活动。林峰的狡猾在于他从不提情和爱,根本不给我拒绝他的机会。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造成了今天老夫老妻的局面。
我拿着两张数额不菲的支票,雄纠纠地走进老板的办公室。“这是上次三亚的活动,还有上个月的媒体宣传费,都回来了!”老板又笑皱了他的一池春水,“好好好,搁这吧,我一会跟会计入账去。”我转身要走,又仿佛想起来什么似的回过身,“对了老板,我有一朋友,想进咱们公司。她也是大学毕业,学中文的,当了几年老师,文采什么的没话说。我看吴晓菲那组缺个人,要不让她来试试?”老板满口答应,“行,周一让她来上班吧!”
一下班,林峰就规规矩矩地在门口等着我,连我们前台小姑娘都认识他了,还偷偷问我,“李争姐,那经常来接你的是你男朋友吗?”我立刻警告她,“千万别胡说,姑娘我还等着孙猴子架着七彩祥云来接我呢!他呀,就一神经病!”
《恋爱的犀牛》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我爱不释手,“过分夸大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差别是一切不如意的根源,在有着无数选择可能的信息时代,‘死心眼’这个词基本上可以称作是一种精神疾病。”我曾经企图把这种言论灌输给林峰,他露出一副无辜的嘴脸,“李争,在你嫁出去之前,先让我照顾你行不行?”
出了写字楼的大门才发现,外面下着瓢泊大雨。不用看我都知道,林峰身上没带任何能遮雨的东西。我一言未发走进雨里,他在后面喊了我一声,也跟着冲了出来。旁边的楼里走出来一对也是所谓的“白领”,男的一看下雨,二话没说,把自己的西服一脱,批在她头上,然后俩人尖叫着撒着欢从我们身边跑过。我看看他们,瞪着林峰,意思是,你看看人家!
那个男子忽然回头盯着我,大喊一声,“李争?”
他那一嗓子,就像一道闪电,一下子击中了我,我脚下一哆嗦,高跟鞋崴进砖缝,一屁股坐在了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