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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明他们也起得挺早,虽然宿醉但其实并没有喝多少的酒。就把它们当作是安眠药来用的。所以一个个也是特别的有精神。
在中午之前杨凡就已经准备好了,与加明他们道别之后,带着双煞和大部队直接往南驶去。速度那个快啊,因为杨凡的心是真着急啊。已经两个月没看见自己心爱的王新月了,就连作梦都会梦遗。在梦里已经强暴王新月好几千次了。在肉体上,王新月还是处女。但是在精神上,杨凡就早把她当作是自己的人了。自作多情到了杨凡这个境界那也是相当的厉害。
离别是,地煞和天煞都哭得特别的惨。他们两与杨凡的感情并不是非常的深厚,但是把加明他们三个当作了自己的分身一般。要是他们受伤或者不高兴,自己心情也会变差。双煞有今天的风光,完全是靠了加明他们三个人,与杨凡还真没什么多大的关系。这种知遇之恩,他们无论如何也报不了。所以他们是真心的哭,因为人类进入到魔兽族领地还能安全回来的基本上没有。至少正规历史上没有过记载。
目送双煞他们离开之后,加明、罗烈、法空三人也离开了小牛的部落。临行前加明又去找小牛强调了一次最好不要背叛向我许下的诺言,不然的话后果会非常的严重。
强调过后,加明他们三人上了各自的坐骑,顺着赤水河的那一条分支往东北方走去。而且是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全速前进。要说这速度对于普通人而言就已经不慢了,但是对加明他们来说就像是乌龟在爬一样。
其实加明他们几个人的速度都不会这么慢,但是里面有一个猪猪。猪猪是纯力量形的龙种,而且绝对不会产生飞行天赋。一只鳄鱼他的速度也慢不了。能达到每小时40公里已经非常不错了。
这一点其实大家都是无奈,飞仔的速度能达到每小时四五百公里,最强的飞龙甚至可以达到上千公里的时速。早就算是超音速了,所以飞龙是有他的优越性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送快递的和邮局上班的人,基本上都是以飞龙为坐骑。
阿呆的速度达不了飞仔这么强,不过每小时全速前进的话至少也会有个两百公里的样子。这个速度和加明、罗烈全速前进那是一样的。加明有风无极的真气护体,奔跑的速度要比普通人强得多。罗烈就是靠身法吃饭的,脚下的功夫当然厉害。所以他也能达到每小时一百多公里的时速。
可惜,猪猪的速度就太慢了。但也不能放着猪猪不管。所以法空让飞仔背上猪猪往前飞。但人家飞仔是敏捷型的龙种,虽然速度快但是它的力气根本不大。猪猪是又肥又重,以前飞仔背上他还行,但这几年猪猪长得太大了,飞仔背上猪猪之后根本飞不了多快。
这一路下来,大家的时速是每小时一百公里左右。所有人都很轻松,飞仔累得跟孙子似的。以这个速度来说,要到达海边的话需要花一个多月左右。但是这也比小牛估计的快多了。本来按小牛还估计,这一路还得花好几个月呢。
加明他们连续赶路大概有十来天,三人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因为这一路实在是没什么东西可吃。只是偶尔会猎到一些野味,身上随时都有用于烹调的香料,所以就直接烤着吃。一路上又是贴着赤水河在走,所以水倒是不少,直接在河边把这些野味处理干净后就可以上火烤了。还好这群人不简单,想要弄出个火来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虽然叫赤水河,不过这条河的河水相当清澈,直接就可以饮用。河里的鱼虾其实也不算少,但是加明他们没空抓鱼来吃。因为抓鱼挺困难的,而且肉也不怎么多。所以他们在路上看见一些什么,鹿、牛、马、羊、老虎、豹子只要是能吃的都打来吃。
但是十天过后,加明他们三个实在是受不了啊。以他们的食量来说,这些东西根本不够塞牙的。不止是加明他们三个,就连他们的坐骑也实在是走不动了。由其是飞仔,跑了十天瘦了好几圈。天天驼着两个人,还得驼着猪猪这个好几吨的东西。肌肉一下子就练出来了。但是没有营养的摄入,饿得是头昏眼花。
罗烈爬在地上对其它人说道:“我们今天就别赶路了,休息一天吧。今天我们分头去打猎,能打多少算多少。回来之后我们开一个篝火晚会好不好?”
加明和法空都点头,就连他们的坐骑也表示非常的同意。随后法空说道:“我们一共有五个人可以自由活动,大家分头找,加明在这别动,你就在河边弄一些鱼虾就行了。”
“凭什么啊?你们可以自由活动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放这?难道你们是怕我打不到好的猎物吗?”
罗烈摇摇头:“你的实力我们绝对是一百万个放心,只要你出去打猎的话铁定能打到非常多而且非常大的猪物。但是我们怕你出去之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法空和其它三只龙种都点了点头:“我们就是这个意思,你最好还是待在原地别动。你要是在这里迷路了,恐怕下半辈子我们就见不到你了。”
罗烈站起身来往左右看了看:“我去西北方,法空你去东北。飞仔去西方,猪猪你直接去北方,阿呆你就去西南方。这样大家应该可以找到很多吃的。对了,也别只捉什么动物一类的,遇上好吃的野果也拿回来。别管有没有毒,反正加明他是吃不死的。”
加明坐在地上非常生气,看着这群人一下就是消失在了自己的眼前。心里相当的不是滋味。凭什么啊,虽然我知道自己是一个路痴,但是他们这样欺负我可不行。我偏要长些志气,一定要抓到让他们眼睛一亮的猎物出来。其它的别说,反正吓就要把他们给吓死。
加明哼了一声就站起来,随后左右看了看。忽然忘记罗烈他们几个是往什么方向去的了。现在的加明是背对着赤水河,正面是向着东方。
稍微捉摸了一会,加明想了一想,心说: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这八个字倒是好背。我现在就往前走,我的前方就是北方。等打到猎物之后我再往我的背后走,背后就是南方嘛。嘿嘿,这样自己就不会迷路了。这句话其实害了加明一辈子,加明永远相信自己的前方就是北方。
“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你说你好累,已无法再爱上谁……”加明一边唱,一边往东走。心想,写这首歌的人他恐怕也是路痴吧,因为他和我的想法一样。只要是自己的前面那就是北方。
走了不一会,加明打到了一只鹿,而且还是一只公鹿。就在一条小溪边猎到的,就地清洗了一下之后就准备回去。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提着一路鹿也不容易再打猎了。所以还是先回去放下之后再回来。其实这条小溪就是赤水河的分支再分出来的小溪,只要按着这条小溪倒着走,加明就可以回去了。但是加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接站了起来看着自己的前面。
现在的加明是正对着东北方,随后点了点头,指着自己的前面:“这是北方,刚才我就是从这个方向过来的。然后我背后的方向就是南方。只要顺着这条路走我就可以回去。”加明有这个脾气,迷路都是活该。
随后加明越过了小溪,自己心里也在发虚,当初走过来的时候没有越过这条小溪啊?为什么这次按原路走回去竟然出现了一条自己没有见过的小溪?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就连路都到处跑,这叫人怎么能不迷路嘛。
来的时候加明就只走了十几分钟,回去的时候加明走了好几个小时。中东那个地方没什么高大的建筑,所以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当作参照物的,加明就按着自己的感觉走。而且运起了风无极的最高功力往前飞奔。几个小时过后,加明因为肚子真饿了,自己也提不起太多的真气出来,所以慢慢的走。
现在的加明心情非常不好,因为他自己心里清楚,自己这下又迷路了。这要是一回去不被罗烈他们骂疯才怪。心里正想着,忽然自己眼前出现了一座破庙,这庙上面写的字加明也不认识。回想自己这一路,除了河水之外什么东西都没看见过。现在竟然出现了一座破庙,自己到底跑哪去了?
忽然很郁闷的叫道:“TMD,我又迷路了。这到底是哪啊?”
话音刚落地,加明就听到破庙里面有动静。随后往破庙里一走,就听到了一个心跳声和呼吸声。以加明的感知力立刻就知道了朱倩的存在,不过加明这人挺坏心眼的,知道在神台里面的这个人身体不是很好,而且没有感应到一丝的真气存在。所以这人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威胁。而且在感知的过程中,一直听见她肚子里有‘咕咕咕’的声音,而且往旁边一看就知道这人最近吃得不怎么好。
加明立刻就在那地方把鹿给烤了起来,想要用烤肉的香味把他给引出来。可是让加明没想到的是,这人胆子太小了,而且意志力异常的坚强。被这样的引诱都不走出来。所以呢,自己撕下一只鹿腿递到了神台的下面。
加明与朱倩就这样相遇了,虽然加明一直就把朱倩当作是一个小乞丐,不过朱倩确是非常的感激他。像这样的一个帅哥心地还这么好,而且修为看起来也不弱。
真是太难得了,只是朱倩竟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这人叫‘帅哥’加明也没问过朱倩的名字,所以一直把他叫作‘小乞丐’。虽然小乞丐这三个字不是什么褒义词,但是朱倩的心里却默认了,甚至还有一点高兴。因为这么多年以来,还没有人敢给自己取绰号的。第一次听见别人给自己起的绰号,朱倩心里还挺兴奋的。
第四百八十一章 有本来就来吧
更新时间2013…6…9 1:31:36 字数:3146
朱倩的生活一直非常的优越,从小就被黑妞选成了主人,所以从练武开始就已经是可以使用黑炎的高手了。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因为黑火的力量太过强大,弄得朱倩全身有不少的地方都发黑了,非常妖娆动人。但朱倩并不喜欢这个样子。倒是挺喜欢妹妹那样白泽的皮肤。现在的朱倩可算是如愿了,但是却暂时的失去了功力。
朱倩从小就高高在上,所以身边基本上没有一个朋友。唯一可以和自己好好说话的就是她的妹妹朱茜。后来有了上邪的出现,朱倩出算是有了一个普通的朋友,不过上邪毕竟也算是下人,不敢正面与自己开玩笑。加明的出现彻底把朱倩的世界给打碎了,想不到世界上还有人敢这样对待自己。不过对于从小就没有朋友的朱倩来说,倒也挺兴奋的。这就是人类的犯贱心理。
其实只要是人类都很犯贱,没有一个人类不犯贱。用最简单的例子来说,抓痒是所有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哪怕是总统,他偶尔也会抓抓痒的吧。某个地方有些痒,就用手抓一抓。这就是一种犯贱的行为。用痛的感觉来抵抗痒的感觉,把两种感觉综合一下。自己就会非常的爽。所以,人都是很犯贱的。好的生活过久了之后,还真是想去过一些不好的生活。鱼刺鲍鱼吃久了,偶尔也想吃些青菜。
当晚,加明和朱倩就在破庙里睡下了。虽然离得很近,不过是各睡各的。这要加明去强暴这个小乞丐他也不乐意,因为现在朱倩的形象太差了。真的跟一个乞丐没什么两样。虽然看上去脸形和眼睛还挺标志的,不过其它地方都被泥给盖住了。根本看不清本来的样子。
就在当天夜里,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