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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生多活了一辈子,自十三岁从军; 又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倒没觉得害怕,不过却提高了警惕; 时刻关注着周遭的情况; 以防备夜间的山林中窜出什么东西; 直到手被大儿子紧紧拽住; 拽得有点痛。
他才留意到,大儿子的不对劲。
额头上细汗涔涔,马灯映照下,一张脸白得吓人,毫无血色,眼睛如鹰眼一般; 注视着四周,整个人不自觉地往他身上靠。
这小子竟然害怕,这混球会害怕。
刘春生愕然,震惊不已,比他自己重新活过来,还要令他震惊,实在是这个混球,在他的印象中,太过厉害,太过强大,厉害得令他害怕,强大得无所不能,他也只记得这个混球厉害与强大的模样,完全忘记了,这小子还有这么胆小的时候。
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此刻,这个混球的模样,给他的冲击有点大,大得他敢伸手去揽住混球的肩膀,把混球揽在自己身边,他觉得,他要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儿子心头的害怕,“是不是从这片荆棘丛进去?”
对,也就这个时候,看到紧紧粘着他,对他充满信赖的孩子,他才觉得,这是他儿子,是他大儿子,而不是前世印象中,那个令他害怕的混球。
“是的,从那个口进去,”
刘军指了下右前方的位置,他觉得,说话能减去心头抑制不住升上来的恐惧,于是又说道:“我们是从那个口进出的,爸,我们沿着我们上午踩出来的路,会便利许多。”
刘春生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揽着大儿子肩头的大手,不自觉地紧了些,上辈子,自从他和媳妇离婚后,这个大儿子,就再也没有管他叫过他爸,反而是在他面前,大儿子管凌云翔喊爸,喊得那叫一个亲切。
所以,这辈子初见面,听到大儿子和小女儿喊他爸,他才会很复杂,不知所措。
他们俩,竟然能再管他叫爸。
他从来就不敢想,也从来没有想过。
眼下,大儿子的小身体,就在他大掌之下,就在他身边,紧紧地挨着他,这么地信赖他,他是不是可以不把他当成混球,而把他当成儿子,像华子一样,当成儿子看待?
就像庆幸,他回来了,他还没有和媳妇离婚。
他也可以庆幸,现在大儿子还没有变成混球样,这辈子,他对他们好,他不再变成混球样,他们父子,是不是可以正常相处,好好相处,而不是像前世一样,一见面,就要气得他吐血才甘心。
“怎么站住了?不走了?”陈春红揽着二儿子在后面,见前面父子俩停留了好一会儿没有动,不由出言催促。
“哦,这就走了。”刘春生回过神来,看到那一片比人还高的荆棘丛,又注意到大儿子手心细汗湿漉,鬼使神差间,长臂一伸把大儿子给抱了起来,抱起来后,才后知后觉,觉察出尴尬来,忙不迭地解释,“我抱着你会快一点。”
听了这话,刘军停止了挣扎了,趴在他爸肩上,心里的害怕,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涌上来的,是一阵欢喜,是的,欢喜,他爸抱他了,是不是代表,他爸也喜欢他,会像喜欢华子那样喜欢他。
他就说,从小到大,还没有不喜欢他的。
他爸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想到这,刘军的嘴角咧开,都快要咧到天上去了。
陈春红揽着二儿子刘华紧紧跟在后面,走在荆棘丛中,前面根本就没有路,荆棘丛生,藤蔓疯长,这片地,一看就少有人来,不由责备道:“你们几个,胆子也太大了,怎么尽往这些没人来的地方钻。”
“是妹……”
“是妹妹乱逛,我们一个没看住,她个头小,就钻进来了,发现了里面野猪。”刘军忙地打断刘华的话,他已经觉察到,妹妹的不同寻常,而这份不同寻常,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他没让刘华说出来,是妹妹领着他们进来的。
妹妹似乎想隐瞒,那他就帮她一起隐瞒好了。
看来,他要抽个时间,好好叮嘱一下弟弟刘华。
刘华听了,点点头,他没听出来,大哥这话有什么不同,野猪就是妹妹发现的。
“就是这个坟包。”
在这漆黑的山林里,一提坟包二字,陈春红母子三人齐齐打了个颤栗,饶是胆大的刘华,都生出一股害怕来,急忙分辩:“不是坟包,埋着的是野猪。”
“胡言乱语什么,赶紧放下军子,动手。”陈春红抬手就掐了下自家男人的手臂。
刘春生把大儿子放到地上,转身开始扒泥土,刘华和刘军也没闲着,陈春红也拿着菜刀上前,扒土比堆土快,很快就露出半头猪身,刘春生见了,停了下来,让媳妇和儿子走开,然后双手一提,就把整只野猪从泥土里拖了出来。
“爸,你力气好大。”刘军赞叹道。
刘华见了,心里痒痒的,急切地想试试,“爸,我跟你一起抬,我力气也很大。”
“别瞎凑合。”
陈春红拉住二儿子,直接喝止住,一边拍着野猪身上的泥土,一边对自家男人说道:“我看着猪还没有坏,我带着儿子在前面开路,你扛着猪,跟在后面,赶紧下山回家,今晚处理了,你明早一大早出村,送去县里的食品站。”
她担心再不处理,就放坏了,幸好山里清凉,能多放一天半天的。
对于自家男人扛不扛得动这头猪,根本不在陈春红担心的范围内,自从刚结婚那会子,见识了他在她娘家,帮忙扛木头的经历后,她对他的力气,有了深刻的认识,自那以后,但凡他在家,下力气的活,都是由他去做。
她就没见过,有什么重物,是他扛不动或举不动的。
一伸手,一弯腰,那头野猪就让他直接扛到了肩膀上,陈春红已见怪不怪,刘军和刘华两兄弟,却是眼冒星星,透着光亮,那束光亮,仿佛能驱散这夜的漆黑,光芒万丈,照射进了刘春生的心头。
生平第一回 ,两辈子加起来,第一回,涌生出几分自豪与自信。
原来,他也是可以让儿子崇拜。
而不是整天让儿子嫌弃,还有怨怼。
这一刻,刘春生的心头,无疑是震憾的,这种认知,使得他脚下的步子,都不由自主地轻快了许多,不自觉地带上了轻飘。
因为这头野猪,因为往回赶。
大家的心情,与上山的时候相比,更多了高兴与欢喜,一个个归心似箭,盼着早点回家,步伐犹如流星一般,急匆匆的。
月色迷人,星光璀璨。
田埂两旁的稻田,稻子沉甸甸的,一阵夜风吹来,呼啦啦作响,后天就开始双抢了,双抢先是收稻,然后又要犁田插秧种晚稻,至少要十五天多少左右的时候。
收获了一头野猪,心情很好,气氛也很好,陈春红忽然开口问道:“你这次有几天假?”他今天回来后,她都没关心这个问题,实在是他回来得太突然了,结婚十来年里,从来没有见他年中回来过。
“十五天。”刘春生应道,这是他尽量争取的最长假期了,说完,又觉得自己没说清楚,又补充道:“包括来回路上的时候,我把年底的探亲假,也一并请了,所以,今年年底的时候,就不能回来了。”
“这次回来,是因为我想回来看看你们,我没有收到娘寄过去的信。”
听了这话,陈春红愣了一下,然后没好气道:“和我说这个干嘛。”
“不想你误会了。”
陈春红哼了一声,没有接话,这榆木疙瘩,好像开始开窍了,这让她十分不习惯,今日回来后,话特别多,她都有点怀念,他之前不说话的样子。
“爸,那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刘军问道。
“估计要两年后了。”刘春生回道,这两年,部队会发生一些事,他的老领导,也出了点事,并且,他上辈子执勤时,犯了一个错误,这辈子,他要弥补那个错误,完成他该完成的任务,然后申请退伍。
以后就和媳妇孩子一起好好生活。
扛着肩头的野猪,刘春生突然想起,上辈子,这个时候,他并没有回家,几个孩子发现了这头野猪,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搬回家的?
“把野猪砍成几份,一晚上多来回几趟,总能全部搬回去。”陈春红说道。
听到媳妇的话,刘春生才意识到,自己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他几乎能肯定,上辈子,她大约就是带着孩子们这么干的,不知怎么,他突然觉得心头涩涩的,堵得厉害。
混球、大儿子煞白的脸,在他脑袋中晃荡,湿漉的手心,此刻此时,他犹觉得粘乎在他的手上。
家里明明有爹娘,有大哥有二哥,她却没有想过依靠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第一更,第二更继续写,晚点~~~
感谢大家的灌溉的营养液和地雷,谢谢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53章 大儿子就比他靠谱
刘艳在家没法睡着; 于是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要怎么试探一下这个爸,一连想了好几个法子,最后又全部给推翻了; 烦燥地抓了抓脑袋。
这个爸; 脑子比较直。
委婉的法子,肯定不行,最后没得把她自己绕晕,对方还傻不隆咚的,只能采取单刀直入; 直白一点的法子才行。
忽然,听到一串细微的脚步声从后院传来,刘艳立即翻身就下了床; 穿上草鞋,就往门口走去,又听到她妈拿钥匙开锁的声音; 忙轻喊了声妈。
“艳儿; 你怎么还没睡了?”
“刚醒来。”刘艳回道; 特意伸手揉了下眼睛; 迈过门槛,往外看去,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了一大跳,那头黑乎乎的野猪被那个爸,扛在肩头; 猪头与那个爸的脸,几乎凑到了一起,借着朦胧的上弦月,看起来,有几分搞笑。
因为二哥刘华的一身蛮力,她一直有耳闻,这个爸的力气很大,没想到,大到能一个人扛起一头野猪,这么说来,这个爸倒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有一身力气。
刘艳嘴角抽了抽。
陈春红回头,见自家男人还扛着那头野猪,忙压低声音道:“还不快放下,锅里有热水,赶紧用热水汤一下,把猪毛褪去,把猪分成两半。”这一整头猪,一个背篓装不下,只能用箩筐来装,一担箩筐,挑起来也方便。
“你们俩,赶紧过来洗手,然后去洗澡,早些睡觉。”
“妈,我想看你们给猪褪毛,开肠破肚。”刘华兴奋道,他学会了,以后他爸不在,他也能做。
“我也不困。”刘军也不愿意离开,他爸好不容易喜欢他,他才不愿意离开,让二弟单独留下来呢,褪毛开肠破肚什么的,二弟都不怕,都敢看,他身为大哥,更加敢看了,“妈,我可能留下来给你们打下手,递个水,递个刀的。”
陈春红见两个儿子执意要留下,倒没有再赶他们,却给他们分派了任务,让老大烧火,让老二去旁边的屋子里,拿一担箩筐过来,也幸好是这个时候,接下来要双抢了,这两天,刘老头把家里两担箩筐给清理了出来。
要是平常时候,箩筐里必定装满了东西,不像现在,是空的。
倒也方便她行事。
刘华拿了箩筐过来,又听她妈的吩咐,去堂屋扛了两把长杠凳过来,刘艳看他二哥扛长凳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像那个爸扛野猪的姿势。
野猪被放到长凳上,开始舀铁锅里的滚烫开心烫毛。
无论她妈,还是那个爸,一看都是干活的好手,很麻利就给野猪褪了毛,然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