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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耕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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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子慧内心感叹的同时,不由也加快了脚步。

突然,她发现在她的左前面,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些已经枯死的椓木。

椓木是一种很神奇的木质,它不但可以做地板,做家具,做各种所需要的工具,最神奇的地方是枯死的椓木段在自然环境的风吹雨淋下,是可以长出黑木耳的。

还记得在现代的时候,某一年的暑假。她随着爸爸去东北的一个林区写生。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爸爸画了很多的画,有晨曦未谢,天色就大放光芒了黎明;有迷离的山色、有厚重的夕阳,更有山林间带着星星闪烁深邃而遥远的夜空……

而她则迷上了和那些采山的大妈们到山里去采山货。如此她才知道,一种被称为“猴头”的树菇,不但菇如其名,长得像个猴子的脑袋一样,而且它们是对脸长的。在这边的树上采到一个,在它对面的树上肯定还有一个,所以她给这“猴头”取了另外一个比较优雅的名字,那就是辛晓琪的歌名“俩俩相望”。

自然那枯死的椓木可以长出黑木耳,也是在那个时候获知的。

然而这里的椓木是不是也是如此呢?

心下想着便有些激动,不由快步上前,拨开挡在眼前的树枝和绿叶仔细看去,那椓木段上面竟然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不免白高兴了一场。

再次跟上楚牧和裴子唐的脚步后,几个人便围着半山腰的树木转了起来,先是采了一些龙头菜。其实这龙头菜就是在现代大家所说的蕨菜。在现代时因为这种菜绿色天然无污染,所以价格很是昂贵,不但被誉为山菜之王,而且还大量出口。

在这里虽然这菜卖不了几个钱,但仍然是抢手货,几乎是刚刚长出卷曲还未伸展的嫩叶状态时,就被村民们采摘一光了。因为这东西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毕竟也能做上一道菜。是这山中能吃的,而且较为普遍的资源之一了。

也有的人家采摘回去用来晒干或腌制起来,以备储存到冬天的时候食用。但这种东西干炒并不好吃,有点涩还有点土腥味,最好是配着蛋或肉来炒,但多数家庭是不具备这个条件的,所以在大家看来这也不算什么好吃的东西。

三个人好不容易采了两小捆蕨菜后,便背着背篓向山里继续走去。

几人一边走一边聊天,遇到鸟窝裴子唐就爬树。在他爬了N次以后,终于掏到了一窝鸟蛋,虽然只有四个。

他高兴地在树上欢呼几声,才将鸟蛋装进自己的衣襟里带了一来。而后呵呵一笑,将鸟蛋交给裴子慧,小心地嘱咐道:“妹妹好生拿着,别弄破了,晚上回去让娘给你烧着吃。”

“我不吃,给娘吃,娘怀着弟弟需要补身子。”裴子慧说着,轻手轻脚地接过鸟蛋,小心地兜在衣襟里。

“那就这窝给婶吃,咱们看看能不能再找一窝给妹妹吃。”一旁的楚牧说道。

裴子唐点着头,继续向前走,还不时仰望着树叉上有没有鸟窝。

但是爬上爬下几次后,依旧没有再找到第二窝鸟蛋,但却惊奇地发现了一棵山楂树。

这树不高,枝干也不粗壮,显然不是经年的老树。枝头上结的山楂果子不多,但是红通通,亮油油的,看起来很是诱人。

楚牧赶紧凑过去,惦起脚来去摘那树上的山楂,裴子唐则像个猴子一样爬上爬下,两人合力就将那树上仅有的果子全都摘了个干净。

“妹妹,你吃。”楚牧挑一个个头最大的山楂果子递给了裴子慧。

她笑着接在手里,并在衣襟处擦了擦,这才放在嘴里咬上一口,忍不住眯眼咧嘴,道:“呀!真酸哪!”不过随即她又笑了,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回去给娘吃正好。”

裴子唐和楚牧每人也咬上一颗,均是酸得呲牙咧嘴不想再吃第二颗了。

临走时,裴子慧却是嘱咐裴子唐要把这颗山楂树的位置记住了,且日后再来。因为山楂树为浅根性树种,主根不发达,但生长能力强,就算在瘠薄的山地上也能如常生长,结出果实,而且侧根的分布层非常浅,容易移动。所以,容是可以的话,以后倒是可以考虑将这棵还不算高大的山楂树移到自家去。

如此又走了一阵,本来明媚,灿亮的阳光,逐渐变得黯淡下来,并在不知不觉中已向西天沉了下去。

整整一个下午的收获也就这么多了,楚牧虽然是背着箭出来的,但却没有什么收获。一来这并不是打猎的季节,二来附近的山上天天有村民上来走动,有好东西早已被别人抢了去。

所以几人的背篓中只有两捆蕨菜,四个鸟蛋,一些山楂果子。

不过在临下山时,裴子慧却是发现了几株山韭菜,而且是已经开花结籽的韭菜。

“二哥,这是什么?”由于不敢确定,她指着那韭菜上的白色小花问道。

裴子唐看了一眼,道:“就野草呗,开的花又不好看,妹妹若想采花,我带你去那边,红的、黄的都有,可好看了。”

她点头答应着,但还是跑过去把那韭菜花收了起来,因为那花里面包着半月形的黑色种子。仔细看来倒是和现代的韭菜种子区别不大。也不知道种到自家的园子里会不会长出韭菜来。

夜幕渐渐的垂了下来,山色间也变得越发迷离而深远,在太阳下山之前,几人终于带着大黄和小白回到了家中。

面对着那两捆龙头菜,一大捧野山楂,肖氏不由“啧啧”两声,挖苦道:“瞧瞧你们几个,都老大不小的了,上山一个下午就弄回这么点东西,真是丢人。”

几人倒是极为默契地同时低头不说话,那肖氏又唠叨了几句,瞪他们几眼也就算了。

这一顿饭开始,裴逸之屋里的这几个人在裴玉的威仪下增了量,大家一边吃还要一边承受肖氏左一眼右一眼瞪过来的目光。

到了晚上,裴子墨坐在窗下,借着微弱的一点光亮看书。裴子唐几人则在灶膛里引了火,说是给大家温水洗脚用,其实是烧起了那四个自山上拿回的鸟蛋。

烧鸟蛋很简单,就是将蛋埋在燃过的柴枝里面就行了。由于鸟蛋较小,大约十分钟就烧好了。不过有的蛋因为遇火过热,而“砰”的一声爆开了,最后还散出了淡淡的香味。

烧完鸟蛋,裴子唐和楚牧去外面为大黄和小白搭了一个简易的狗窝。

而裴子慧则蹲在灶膛边,将几个还没有鹌鹑蛋大的鸟蛋剥了皮,放在小小的手掌中,托到正歪在炕上休息的段氏面前,柔声说道:“娘,给你吃。”

段氏和裴逸之都是一愣,问道:“这鸟蛋是今儿在山上掏的啊?”

“是二哥爬上去掏的,娘吃了吧,补补身子。”裴子慧道。

段氏直了直身子坐了起来,满目柔情地抚了抚她的小辫子,轻声道:“娘不吃,慧儿吃吧。”

“慧儿给娘烧的,娘吃。”她抓过段氏的手,就将几个蛋放进了她的手里,随后又去外面洗她偷偷留下来的几个山楂,洗完后又装到碟子里送到段氏面前。

可是段氏手里的那几个鸟蛋,依旧在她手里握着,一直没舍得吃。

裴子慧眨着眼睛,道:“娘怎么不吃?”

裴逸之闷头坐在炕沿上,沉声道:“孩子给你烧好了,那你就吃吧。”

段氏抬手抹了抹泪。点点头,说了声,“吃,我吃。”

说罢拿起一颗欲放进裴子慧的嘴里,裴子慧摇了摇头,将她的手推开,便跑出去洗漱去了。

刚跑到外面,又想到兜里还有一些韭菜花,若是放在不通风的地方恐怕要潮湿发霉的,于是将花掏出来,准备放在窗台下晒干,然后就可以剥皮留籽了。

如此,一家人便早早睡下了。

第011节:整人

当天晚上,裴逸之夫妻没有半句责怪裴子唐的话,更没有提今儿他对肖氏态度不好的事儿,这倒是让裴子慧感到非常奇怪。

然而到了第二天早晨,却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儿。

裴逸之将裴子唐叫到跟前,本来他还以为要被父亲一顿批评,哪知父亲却是笑容满面地摸着他的脑袋,和蔼地说:“子唐,你若真是喜欢那两条狗,爹和娘就同意你将它们留在家中,以后我们全家每人缩减一点吃食,给大黄和小白吃。”

对于裴子唐来说,这突然从天而降的好事儿,竟让他高兴得又是哭又是笑,直抱着段氏不松手。

到了第二天,日子几乎没什么变化,由于昨儿几人上山没什么收获,肖氏说他们就贪玩去了,所以这上山的事就变成了去田里拔草。

至于那个在山里大石上晒着的癞蛤蟆,还是裴子唐自田里归来时,悄悄跑上山拿回来的。

他和楚牧二人又蹲在门口研磨了好久,才将那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的癞蛤蟆粉终于制成了。

恰巧这个时候叶氏正在用甜菜熬糖稀。

糖稀其实就是一种琥珀色,半透明,糨糊状的糖。

在兰家沟不少人家的园子里都会种植甜菜,甜菜的用途不少,除了插成丝掺到玉米面里贴成大饼子吃,还能直接放在锅里烙,但是那样太费油,并不可取。

而最常用的用途就是用它来制糖稀。

熬制糖稀的过程并不复杂,先用刀将甜菜疙瘩的顶去掉,然后洗净切条,倒入大铁锅中加水煮。等到锅里的甜菜都煮碎了,就拿过一个大笊篱,将碎甜菜渣子捞进一块大麻布中,然后再将麻布口捏好,放在锅盖上使劲用手向下挤压,含有糖浆的汁水就从麻布中流出来,淌进了铁锅里。锅里剩下的“水”,就是熬糖稀的原汁。

之后,就是要往灶坑里添柴火,加火熬锅里面的浆水,没多久锅里浆水就烧开了。再拿一个大勺子,在锅里不断搅动,随着锅中水分不断蒸发,锅中的糖浆水逐渐变稠,颜色也逐渐加深,到糖浆水呈黏液状的深褐色时,这糖稀就熬成了。

然后就是将放凉的糖稀装到一个罐子里,时间久了,它就会凝固,待吃的时候再将它用水稀释一下就行了。

一群孩子闻到满院的香甜味道,自是知道厨房在熬糖稀,所以都一个个地站在那里眼巴眼望地瞅着。

叶氏将糖稀熬完,自厨房钻了出来。站在门口对几个孩子撇了撇嘴,哼道:“瞧把你们给馋的,口水都流了一地。去吧,每人捧个碗过来,一人一小勺。”

祖母破天荒的发了话,孩子们自是喜上眉梢。一个个都端着小碗排排队地站好,每人领了一小勺糖稀来吃。

明知道那刚出锅的糖稀比较烫,但大家都难掩这一年也吃不到一次的香甜诱惑,统统迫不及待地将那又香又甜的糖稀倒进了嘴里,甚至一口吃光还不过瘾,还要将碗上沾着的丝丝甜味也统统舔个干净。

正在裴子唐伸着舌头用力舔着碗底时,裴子慧端着一口没动的糖稀走到他面前,低声道:“二哥,把这糖稀给大伯母送去,让她吃了。”

“啥?”裴子唐不乐意了,扯着脖子就喊:“这么好吃的东西你给她吃?这不是糟践了吗?妹妹你自己吃,你要是实在不想吃,就给咱娘吃,总之给谁也不给她。”

裴子慧真想捂上他的嘴,情急之下却踩上了他的脚。

“妹妹……”裴子唐正欲喊疼,却突然明白了这糖稀里的玄机,不由眼神直发愣。

“快去,好好说话。”裴子慧又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这才将碗递到他手里。

此时肖氏正靠在墙边,抖落着鞋子上从田里带回来的泥土,也没顾着这兄妹俩在一边说着什么。

裴子唐端着碗慢腾腾地走到肖氏跟前,缓声叫了句:“大伯母。”

“咋地?又来要狗粮?“肖氏扭身穿上鞋子,瞅也不瞅他一眼,就道:“你小子别不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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