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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宁送她到玄关处。
卓青最后看他一眼,话音平静却刺骨。
“桑桑也好,瑶瑶也好,她们每一个人,都是我生命里特别重要的人,但她们选择什么样的爱人,我没法目睹全过程,没法切身体会,我只是个局外人。但至少谢谢你,你刚才告诉我,桑桑从来不是你和瑶瑶之间的阻碍,不是第三者,我放心了,瑶瑶真的不是因为想要安慰我所以才骗我。所以,还是要预祝你,新婚愉快,好好对桑桑,她真的是个很好、很乖的女孩子。”
宋致宁笑了笑。
那笑容甚至浅到未及眼底,便冷冷掠开。
——“还有,那个牌子的水果糖,瑶瑶从三年前开始,就再也不吃了。”
话毕,她没有再看宋致宁的表情。
“她说,每次吃那个糖,就会想起高中的时候被崩掉的那颗牙,念旧的习惯不好,早改了,还能少颗虫牙。”
只穿上外套,拉过行李箱,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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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从何处开始离少年人而去的呢?
大概是,当你见证一次次凯歌高进的梦想破碎,一场场眷侣变怨侣的婚姻破灭。
又或是不得不残酷地,无可逃避地认识到,这世上一厢情愿的喜欢、得不到回报的付出、自以为是的欺骗,才是成长的真谛——甚至还不得不笑着收拾好一地狼藉,因为明天,工作还会继续,人生还如滚轮般前进。
可即便如此。
卓青想,即便如此。
她沿着楼梯,一步步往下走,从无声流泪,到突如其来的低声痛哭,那种崩溃的情绪,其实只是在一瞬间爆发的。
她最好的朋友啊。
白倩瑶,那个永远少不知事的白大小姐,好像从来也不会难过,从小到大,都那么开朗。胖的时候傻乐,瘦的时候也傻乐。
只有她知道,胖胖的小姑娘,其实也会在课间偷偷摸摸搬来一本星座配对书,“哇,宋致宁是天蝎座,我是双鱼座,咳咳咳,好像有点配嘛,等等,我来看看,阿青你是水瓶座,纪司予呢?……靠,双子座,你俩顶级配!啊?我为什么要算宋致宁?……就!随便算算咯,他跟我坐得近嘛。”
只有她知道,总说不介意自己胖的白倩瑶,在高中毕业以后,是怎样近乎苛刻的断绝食欲,用绝食的方式褪下一身软肉脱胎换骨——仅仅只是因为宋致宁在毕业日那天,不堪其扰地把自己校服上第二颗纽扣送给了她。
“青青,其实我和宋致宁小时候就认识啦,他是小时候整个大院里唯一愿意跟我玩的人,虽然他也叫我小胖子,可是如果别人欺负我,他就会帮我去讲道理,我从来不叫任何人哥哥的,我只在小时候叫过他两声哥哥。”
“其实我知道宋致宁从小到大,也受了很多大家想不到的那种苦吧,所以,他也有属于他的生存方式啊,交际花又不可耻。我不想去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啦……但是,他现在还安定不下来,那我就等一等,等他这个狗男人真的做出成绩了,能够放心来谈稳稳当当的恋爱了,我就跟他说,‘哼,我反正也没男朋友,要不我们试试得了’。”
人人都说没心没肺的白大小姐,也曾那样小心翼翼地,用看似诙谐傻气的方式,保护着宋致宁的为人处世之道。
甚至在知道程忱和宋致宁在一起之后,第一反应,也不是怪她阴差阳错给宋致宁牵了红线,只是很担忧的问:“桑桑啊,我对她有印象,这个小姑娘好老实,会不会被宋致宁这个杀千刀的给骗了?”
是啊,骗。
可谁能想到,这一骗,他就是真的动心,也真的找到了安定的港湾了呢。
宋致宁和桑桑在一起,没有任何值得苛责的理由,无论从方方面面来说,那都是一段浪子回头的佳话。
正是因为没有任何人做错,没有谁对不起谁,越是这样无从追究,便越是锋刃如刀,寸寸割心。
只是过不去啊。
她心里尚且过不去,罔论白倩瑶呢?
卓青红着眼睛,沿着来时的路,快步走回穹顶大厅前。
到最后,几乎拖着行李箱小跑着,想也不想地冲进雨幕之中,埋头向大门处走。
那头似乎出了点事故,车辆剐蹭,堵在门口。
两方车主都打伞下车,在那有气无力地理论。
“呃,我这个车刮掉了漆——你得赔钱啊。”
“赔,你觉得赔多少……那边,那边是不是就是老板说的人?”
“至少也得十万!……声音压低点,专心,我们在吵架呢!”
卓青路过那两辆车旁边,也没仔细听,匆匆瞥过一眼,便径自往前。
只徒劳地用左手挡挡头发,右手划开某APP,便准备就近打车,找处——
尚未站定。
却听得不远处,一声惊惶低呼。
“老板……!”
话音刚落。
卓青怔怔抬头,看向自己头顶,那把浅灰色的大伞。
那伞有些发抖。
她的视线又落低。
执伞的手,一看便知道,是双握笔的好手,白净,纤长,骨节分明,却也有十足男性的筋络感。
可惜,似乎因为太过用力地握住那长柄而青筋毕露,略显唐突了。
抖什么呢。
她没有看向对方,只问:“等多久了?”
对方答非所问:“我是来找宋致宁的。”
声音沙哑。
她红着眼,方才哭过的哽咽,仍满免久留话中,却还尽量轻快:“不是来找我的,看来还是很尊重我这条小命。”
“……嗯。”
顿了顿,男声又问:“为什么哭了,宋致宁,没有帮你的忙?”
听起来,似乎是在来这之前,已经查明白了她此行的来意。
甚至还有点隐约肃杀问责的意味。
不过才七年,纪司予的脾气,看来已经再懒于遮掩。
他似乎也意识到话中不妥,连忙转而把声调压低:“我帮你。”
不用他了。
也轮不着他。
不过这么一句,卓青莫名其妙就开始想念小谢了。
她抹抹鼻子,抬脸看他。
纪司予这天戴了副银边眼镜。
他本就生得画中人般好样貌,而今配上这纤薄镜架,斯文败类,矜贵冷清的气质愈发无从遮掩。
像个下一秒就要刀尖舔血的大坏蛋。
她说:“纪生,好久不见。”
也说:“我还有很多事要处理,谢谢你的伞,下次有时间,请你吃饭。”
也就只是客套客套而已,显然不会有下次了。
纪司予把伞递给她。
“我没有找过你,阿青。”
他只是说:“但是,如果你需要帮忙,你知道,我都会帮你。”
他自己这会儿倒是淋在雨里了。
不像大坏蛋,也不像什么高高在上的小菩萨,只像个狼狈又不知所措的讨巧小孩,眼巴巴地盯着她——比谁都清楚,每次相遇,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
那样的眼神,像犯了错求原谅的小谢。
也像很多年前的十八岁,他也是这样,毫无犹豫,便把伞推回到她身边,用这样的眼神,打动了芳心初动的她。
原来,也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卓青盯着伞柄,看了一会儿,接到手里。
“快上车吧,别感冒了,”她说,“谢谢您,这把伞的钱,我之后让朋友转给您。”
纪司予:“……!”
她一语便点破了他借伞还伞的深意。
过去这么久,她依旧是在某种程度上,最熟悉他的人。
也依旧,只是寻常俗世,同他熟悉过三分的陌生人。
卓青撑伞离开。
伶仃背影,在雨中渐行渐远。
这不是他第一次目送她离开了。
七年前,他骗她说在公司抽不开身,其实也只是那么窝囊的,想挽留却没有的,躲在车上,目送她远去。
拎着行李箱,穿着最简单的T恤牛仔裤,头也不回地离开他为她筑就的,最安全,最华丽的玻璃罩,去接受世间风出雨打。
可这一次——
“阿青!”
他冒着大雨,追了上去。
第44章
长路; 骤雨; 大道; 怨侣。
迈过七年,又或是更长更远的离别,他奔向她。
不过一声:“阿青!”
卓青在屏幕上兀自划动的手指随即一顿。
诚然,那短暂数秒; 她确实想过装作没有听见,无知无觉地继续冒雨往前走,可身体总是先一步做出反应,急刹车般,倏然停住脚步。
避无可避。
她心底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回过头。
“……”
四目相对,男人冲她笑笑。
湿漉漉的眼神; 分不清是雨水四溅,又或是某种发自真心的; 无可逃避的粼粼波光。
在几近要触到她肩膀时,堪堪收回右手。
他喉结滚动。
多少话酝酿到最后; 终归也只有那句越喊越轻的:“阿青,我……”
而后便没了下文。
卓青并不试图插话,只静静看着眼前人。
他明明早已是令人钦羡的金融才俊,商界翘楚; 是纪家这一辈独苗般长成的芝兰玉树。
可如今,整个人却像是浸在水里,额发耷拉下来; 雨珠子顺着头发尖一路往下,里头的白衬衫湿痕斑斑,狼狈至极。
可竟然还像是一点也不在意般,对自己的落魄形象无动于衷。
甚至伸手,把她隐隐向他这侧倾泻的伞边,重新推回她头顶,没让她受半点雨淋。
他说:“我不是,不是找你……我没有找过你。”
她答:“我知道。”
听起来多无情。
七年了,他真就怯懦到这样的地步。
这样听话,听话到从没有找过她,没有试图打扰过她。
可是。
“……好不容易碰见,我的意思是,我很久没见过你了,阿青。”
说到底,面对她的词穷,何尝又不是因为,那些无从说起的挽留,小心翼翼的试探,已然全都藏在字里行间。
哪怕太久没叫过她的名字,连发音都生涩,却又熟悉到,仿佛已经排演过千遍万遍。
一如多年前,病房里,那个自称小怪物的男孩,但凡惹了她生气,也总是这样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翻来覆去地喊:小护士,小护士,小护士。
小护士,可以不生气了吗?
小护士,我哪里做错了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小护士,我会送你很多礼物,你多陪我聊天好不好,你、你是唯一会好好听我说话的人,是我最好最好的——
最好最好的朋友,最无可替代的依赖。
她明白。
“可这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所以,扯过自己风衣袖角,攥在掌心,依旧伸手,温柔又仔细地,帮人擦了擦满脸雨水。
纪司予的眼神亮了亮,点头:“嗯,见到了。”
他微微弯下腰,迁就她的高度。
在外头一个眼神,便肃杀大片的纪家话事人,至少在她面前,从来都只是昔日欢喜她时,从不吝啬将满腹珍重捧到她面前的少年。
除去欺骗,他本是个无从挑剔的丈夫。
——可惜下一秒,这份得来不易的温柔,便被卓青毫不犹豫地彻底打碎。
她说:“但我回上海,真的只是为了工作,不是为了怀念谁,也没有打算重新过回以前那样的日子。你再这样跟着我,是打算找到我住的地方,期待让我履行毒誓,早点死于非命吗?”
不是想象中的温言细语,甚至阴差阳错,被她说中某些所作所为,纪司予脸上神色登时一僵。
雨声淅沥。
她的话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