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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可不一般,表面上它是理发店,实际上挂羊头卖狗肉,干的卖酒的活计。
周景今天小发了一笔,喝杯酒的钱还是有的。进入理发店里,左侧有一个小门,是通向后面酒吧的通道。
门口站着一个壮汉,扫了一眼他并没有太在意。因为缉私的警察,肯定不会是一个黄种人。
酒吧里面群魔乱舞,什么人都有,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所有人手上都拿着一杯酒,享受着饮酒带来的快乐。
周景坐在吧台处,要了一杯黑啤,默默的喝着。
其实他也不是说真的想喝酒,而是因为禁酒令的缘故,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
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这硬生生的把喝酒这项很平常的事情,变成了一件很刺激的事情。出于找刺激的心理,周景也很愿意喝一杯的。
不过,只喝了一口,他就有些后悔了。这黑啤酒的味道着实不怎么样,口感很一般。也不知道这些酒吧老板,怎么会进这种酒?
还没等他朝酒保发问,不远处两个华人的谈论,让他打起了精神。
“大哥,22街的5个酒吧,都不进咱们的货了,咱们一天就损失40多桶呢!”
说话的男人身材瘦弱,嘴角有两撇八字须,微微的前倾身体表示恭敬,如果刨除他戴着眼镜,穿着牛仔裤和夹克,那就很像大清县令的师爷。
另一个说话的中年男人,地中海发型,额头宛如密集的壕沟阵地,显然心情很坏:“又是那帮黑手党?”
四眼瘦子点了点头,“就是他们,那帮孙子,人也忒多了,弟兄们没有您的命令,不敢上,只好先撤了。”
这么说其实还是给他们脸上贴金了,实际上那些小弟们一听是黑手党的人来了,忙不迭的就都溜了,一个比一个快,差点儿把他撂下,给人家揍了。
中年男人倒也知道手底下这帮人的德行,这才安逸了几年,灯红酒绿的就丧失了拼搏之心,这让他重重地叹息了一声。
黑手党厉害吗?
说厉害也厉害,在美利坚凡是有黑帮的地方,就一定有黑手党的存在。
不过,他们也没有想象的那么恐怖,因为这些黑手党也不是一体的。他们分为很多家族,就像很多个帮派,每个帮派都有每个帮派的利益。
名义上都叫黑手党,实际上是各怀鬼胎,根本不可能将所有的力量集中起来。
要不然,这芝加哥贩卖私酒的行当,早就被那些黑手党的家伙一统了,哪能轮得到他们这种三流华人帮派混口饭吃。
第152章 禁酒令
话虽如此,可黑手党的这些家伙也不可小觑。
目前黑手党在芝加哥的话事人高斯迪罗,是全市禁酒协会的主席,威势滔天。
芝加哥的这些私酒贩子,能把自己的私酒卖到哪个酒吧,都得听人家的。
几乎其他人每卖出一桶酒,就要把20%的利润交到高斯迪罗的手中。
不少人都粗略的估算过,仅此一项,黑手党每年就能摄取上亿的财富。
这还不算完,这些黑手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他们自己酿造私酒,直接将酒贩卖到各大酒吧,硬生生的占领了芝加哥30%的酒类市场,并且还不停的往外扩张,夺取其他人的市场份额。
地中海男人的帮派就是受害者之一,这次他们更加遭殃了。
本来控制的酒吧不多,这下去掉了5个,收入来源一下锐减许多,再这样下去连手下的这帮小弟都养不起了。
地中海男人正在发愁,周景端着酒杯走了过去,用自我介绍道:“二位,认识一下,我叫周景,做过军官,现在来美国闯一闯。你们刚才的话我听到了,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吗?”
地中海刚才一直在用和手下说话,因为这异乡国度华人太少,他还没想到会正巧碰到一个。
瞧了周景两眼,看他是个生面孔,地中海伸出手说道:“戴明,弟兄们都叫我一声明哥。”
周景伸手和其握了一下,笑着称呼道:“明哥。”
“你能帮我什么呢?”戴明开门见山的问。
经常和美国人打交道,他做事的方式也越来越像美国人,变得直来直往。
周景倒是没有觉得不适,他也喜欢直来直往,他伸出手展示了一下自己手上的茧子。
“我说过的,我当过军官,打过仗,可以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或许能帮你们解决一些麻烦,来换取一些与之相等的报酬。”
周景的坦率反倒是让戴明感到惊讶,他刚才就发现周景的手上有茧子,但他并没有当一回事儿。
现在仔细的观察着周景手上的老茧,他很快就辨认出来了。
拇指和食指的夹缝衔接处有茧子,这是由于长期握枪而形成的。
食指左右两侧有茧子,这是由于长期练习扣动扳机形成的。
没错,这是一只经常握枪的手掌。
“或许这是个好的雇佣对象。”他想到。
戴明没有立即答应下来,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周景,“明天我还会来这个酒吧,如果到时候还能看到你,或许我们就可以谈谈。”
说完,他便起身离去了,而那个******的四眼,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一眼周景,“我叫华林,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他跟着戴明离开了。
在异国他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或许吧,对于刀口舔血的戴明他们来说,陌生的家伙靠上来,谁知道你是有什么企图呢?先查一下背景资料很正常。
周景没有注意到华林与他告别时吃惊的表情,他正瞧着那张烫金的发片若有所思。
名片上写着:戴明,亚飞运输公司总经理。
听着像是一个黑帮老大,可看这张名片却是一个正经公司的老板。
将有点苦涩的啤酒喝掉,他起身离开了。
在回桥洞的路上,周景思量着:“因为肤色的缘故,找份正经工作恐怕很难了。而进入帮派,说不定也是一个出路。毕竟他可是要立志做芝加哥地下市长的人,这也是一步成功的棋吧?”
回到桥洞底下,就能看到一个圆头圆脑活像个大熊猫的胖子,身上搭着几件破衣服,正在一堆烂纸箱子里呼呼大睡呢!
周景走到他身边,踢了踢他:“李文武,起床啦,吃饭了!”
李文武睁开的两眼闪过一道精光,一骨碌就坐起身来了:“开饭了,哪呢,哪呢?”
周景把面包和矿泉水扔给他,李文武只是道了一声谢,便狼吞虎咽的吃上了,这让周景颇感无语。
这胖子叫李文武,文不成武不就,是他昨天前路过一垃圾堆,救活过来的。
据李文武所说,他是福建那边的人,在当地活不下去,本来是想去香港的,但没曾想被人贩子弄到美利坚了,之前一直在一个餐馆里打黑工。
他是黑户,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美国排华法案的规定,一旦发现将会被监禁或者驱逐,所以餐馆的老板也并不把他当人看。
一天要刷十几个小时的盘子,吃客人的剩饭剩菜,没有半毛钱薪水。
这样的日子实在没有什么盼头,而且会让人发疯。
死胖子就抱着宁愿饿死也不回去的想法,逃走了。
不是美国公民,没有护照,英语只听懂简单的几个单词,死胖子还没有一技之长,遇到的情况比周景还糟糕,根本没有人愿意雇佣他。
于是他只能在街上流浪乞讨,跟野狗抢食,天为被地为床,不用什么太厉害的病毒,或许只要一个流感,他哪天就会悄无声息的死掉。
周景来到异国他乡,走两条街都看不见一个黄色面孔,看这死胖子和他同为华人的份儿上,也不介意救这个死胖子一回。
而这死胖子来到异乡国度三年了,第一次遇到对他好的人,吃完了第一顿饱饭,就很奸猾的抱着周景的大腿,要拜他当大哥。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周景也是一时心软,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事实上,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闷,别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天还得给这死胖子弄点吃的来,这让他觉得这个小弟认的亏大发了。
人家的小弟都是屁颠儿屁颠儿的,给大哥办事儿,到他这儿怎么还反过来了,还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
两分钟的功夫,一个大面包就下了肚,李文武把面包渣都舔干净了,眼巴巴的望着周朗:“大哥,没吃饱,还有吗?!”
虽然这么问,可他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面包,目的不言而喻。
给他那个面包是特意买的,足小臂长,够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顿的,眨眼间就没了。
“饭桶。”周景也被他搞得无奈了,把回来时吃剩下的那多半个面包扔给了他:“都归你了,吃饱以后,明天给我打起精气神儿来,跟大哥出去一趟,再继续躺下去,你就快成猪了。”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死胖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个头摆在那里,冲个人数装个威风还能做到的。
李文武闻言自然是连忙点头,大哥给他吃的给他喝的,自然是大哥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了。
然而正当周景嘱咐李文武时,一个满脸络腮胡脏兮兮的流浪汉步履踉跄的走到了桥洞底下。
看到在纸壳上坐着的二人,他冲了过来大吼大叫道:“黄皮猴子,给我滚出去!”
周景站起身来,没有客气,上去就是一记左勾拳:“混蛋,喝点儿酒,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滚!”
流浪汉的体格非常壮硕,活像一头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只是晃了晃脑袋,反过手来就要挥舞着手里的酒瓶,袭击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应要比他快很多,银白色的左轮手枪已经顶到了他的额头上。
“想死啊!”
周景挥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烦这些醉醺醺的流浪汉了。
这两天桥洞底下已经来过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费力气将他们赶出去。不然的话,他和李文武连桥洞都没得住。
而流浪汉被枪顶着额头,酒也醒了几分,向后倒退了几步,呆滞的望着二人。
枪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即便壮得像头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弹的杀伤,流浪汉终是不情愿的离开了。
周景见他走远了,才收起了手枪。不得不说,这种利器还是蛮好用的。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
所以见到对手拿着枪,自己没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会变得很理智,很少会做出愚蠢的事情,剧烈的纷争也能轻松的解决。
见到赶走了流浪汉,李文武也把从纸箱子底下抽出来的木棍放回去,嘴裂开傻笑着:“大哥,牛掰。”
周景摇了摇头,都睡桥洞了,有什么可牛的?等哪天真的成为人上人了,再听这样的奉承不迟。
李文武嘴里还嚼着面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驱使着他:“对了,大哥,你的枪是从哪儿弄来的,有子弹吗?”
“它能杀人,你说呢!”周景斜眼儿撇了一眼李文武,从兜里掏出一只干净的手帕,擦拭着枪身。
李文武不再言语,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面包。对他来说,什么都没有比吃的重要。这也可能是他过那样的日子,还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