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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元康走在南灏寂静的大街上,感觉身上背着整个世界。可是他的心是那么地痛。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年她才七八岁,小小年纪就被送入宫中养育,自己第一次是在太后那里见到她。那时我也才十三四岁,可是看到她却心怦怦真跳,她是那样可爱的一个女孩子,淡定自如,有着与生俱来的从容儒雅。自那次以后,就常常借口去她那里,她越长越美,令天和王朝所有王孙公子向往,让所有贵族女子自惭形秽。
自己对功名利禄本来就不在乎,而且如果自己做了太子,父皇就更不可能把惜惜许配给自己,所以一直以为以闲散自居,赢得了“逍遥王爷”的称号。可是自己却真的没有能力保护惜惜,看着她及笄时那样绝代的风华,与众不同的才艺表演,轻易地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睛。自己又怎么可能从权力的旋窝里把她抢出来呢?本来以为只要她幸福就好了,自己可以放手,只要看着她幸福。可是不好的事情一件接一件从司徒府传出来,司徒毅究竟是如何铁石心肠的一个人,居然舍得让惜惜一次又一次会受到伤害。
正文 尽释前嫌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我觉得头好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间客栈里面。我记起昨天到了南灏,看到了毅哥哥,他居然……我心一痛,不想再想。后来我就去喝酒,似乎还碰到了元康哥哥,我一转头,果然看到了元康哥哥。他此刻靠在床边上的一张椅子上睡着了,看到他不踏实的睡容,我自责死了。为什么自己每次伤心都要折磨身边的人呢?元康哥哥怎么这么傻?
我轻轻起身,不想惊动他,可是头好痛,我又摔倒在床上。元康哥哥被我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立刻过来扶我坐起来。我对他说:“元康哥哥,谢谢你!”他用那又淡然的双眸看了我一下说:“惜惜,以后别再对我说谢谢这个词语好吗?”我看着他眼中少有的恳求之意,竟哽咽不能语。
“惜惜,我已经派人去查过了,昨晚你在医馆看到的那个女子叫陆枫曼,她是名医之徒,这一次南灏瘟疫横行,她救治了不少人。昨晚是体力不支晕倒,所以你不必介意的。”
我听后,突然又自责起来,是我不够勇敢吧?我是那么软弱,不敢直面毅,害怕他爱上其他人,害怕在他面前丢失尊严。幸亏有元康哥哥在旁边提醒,不然我恐怕又要伤心好久呢!
简单梳洗之后,我依然穿着男装赶往南灏县衙,毅哥哥一定在那里办公。元康哥哥还想说什么,可是看到我欣喜的样子却没有说出口,他只说了一句:“惜惜,其实我不是特意跟着你的,我来这里也为了探访一个远房亲戚,现在看到你好了我就放心去找那个亲戚了。所以你找到司徒毅就跟他在一起吧,不用回来找我了。”我点点头就出门了。
萧元康看着惜惜远去的背影,无声地说了一句:“你一定要幸福。”
我赶到衙门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问了一个差役,他说:“钦差大人刚去北门开仓赈灾了。”我又折返向北门走去。
虽然是下午,可是背着空米袋等待救济的人们还是很多,他们都很有秩序地排着队。我在队伍的最前面看到了毅,他专心地给每个灾民分着粮食,好像他手里的粮袋是整个天下一样。
我就这样站在一旁看着他,看他熟练的盛米动作,看他温和地慰问灾民,看他欣慰地感叹人民依然可以活下去……直到……夕阳打在他的脸上,灾民终于都领了粮食回家了。我走到他面前,他像对其他人一样对我说:“天灾不可避免,可是朝廷已经在想办法了,所以你们不必担心。”
他盛了一大勺米之后没有看到我本应该递上前的米袋,有点诧异地抬起头来。我看到他惊讶的表情,又看到他眼中的惊喜。我们就在夕阳之中对望,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一样。我还是叫了一声:“毅哥哥。”
他这才反应过来:“惜惜,你怎么来了?”
“我想你了。”
“这里不太平,你一路上一定受了不少苦。”
“没关系,只要看到你安全我就安心了。”
他牵起我的手说:“我们回去吧。”丢下后面的差役莫名其妙,他们肯定觉得奇怪,他们的钦差大人怎么牵着一个男人的手走呢?“大人,那还赈不赈粮了?”毅丢下一句:“赈,你们继续留在这里,我先回去了。”之后就带着我飞奔而去。
正文 真不爱我
短暂的相逢之后,毅又投入到瘟疫的防治工作之中去了。为了不影响他的声誉,我只要继续女扮男装,不然传到朝廷去还会认为毅是携妻在外逍遥呢。
看着他焦虑,我觉得也许我的现代知识可以派得上用场。于是我找了个时间跟他谈现在传染病的防治措施。比如专门建一些帐篷作为隔离区,凡瘟疫感染者都要隔离,除了医务人员,禁止其它人探视等办法。毅听得非常入神,最后他用很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问:“惜惜,你究竟还要给我多少惊喜?为什么你的小脑袋里面问题装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呢?”
他果然按照我的办法去做了,疫情得到了缓解。当然,为了让他更好地工作,我也跟随在他左右。而且,我天天都在灾民治疗区看到陆枫曼。她是个美丽的女子,因为是名医之徒,身上有一股子自信的光芒。每每看到她看毅的眼神,我都觉得心里堵得慌,我知道这是一个女子对男子的爱慕的眼神。
用了我的提议之后,在毅的经济支持与陆枫曼等一批江湖医生的帮助之下,南灏的疫情终于在一个月个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人们得到政府的救济,也重新开始了安居乐业的日子。我真为毅感到高兴,这意味着他的仕途会更加顺利。
就在我们要离开南灏的前几天一个晚上,毅说他还有点事情要出去,我就一个人百无聊赖在走在南灏的大街上。这里又恢复了以前的兴盛,经过了水患与瘟疫,南灏人民更加热爱生活了。他们干起活来非常带劲,脸上时常流露出满足的笑容。
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条恬静的小河边,我坐在河边柳树下,望着河水想着来到这个地方所发生的一些事情。突然一个人影跑了过来,要离我十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而立刻又有另外一个人追了过来。我坐在树影下面,所以他们并没有发现我。
那个女子在低声哭泣,男子则在旁边劝慰。我本无心听别人谈情说爱,可听到那个男子声音的下一秒钟,我呆住了,那不是毅哥哥又是谁?那个女子竟然是陆枫曼。
“小曼,对不起,我无意辜负你,只是朝廷派我来救灾,如若我带个女子回去,恐怕皇上会治我怠慢职守之罪。”
“毅,我可以扮成你的侍女,只要你让我跟你回去就行。”
“小曼,我已经娶妻了。”
“只要能在你身边,只要你的心在我身上,就是让我做妾我也愿意。”
“那我也得先问问我夫人的意思。”
“你就那么怕你夫人?在我眼里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什么怕你夫人呢?难道……你真的很爱你的夫人?”
……毅没有立刻回答。
我看到陆枫曼往街道上跑去以及毅紧随其后的背影。呵呵……毅居然没有说他爱我,是因为他也爱陆枫曼吗?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小曼”、“毅”,原来他们都已经这般亲密了?一个不忍辜负,一个宁愿做妾,原来我才是局外人。脑海中是月色下楚楚动人的陆枫曼以及犹豫不决的毅,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正文 是我的错
一个人在暂时的住所里坐到了天亮,我向来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如果他真的不爱我了,那我会自己离开。所以,我决定给他与我最后一次机会。
离开南灏的前一个晚上,我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温了酒,叫他陪我一起渡过这在南灏的最后一个夜晚。我盛装打扮后入席,他的眼中露出了惊艳的神情,我知道,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让世间任何一个男子惊艳,只是我不屑于做这种事情罢了。
我为他斟上酒,他看到桌子上有三幅碗筷,惊讶地问:“惜惜,夜晚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吗?”我淡淡一笑说:“不,还有一个人,我知道这次她帮了你不少忙,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谢谢她。”
我话音才落,就看到一个身影婷婷袅袅向我们走来,显然她是精心打扮过的,月色下的陆枫曼比白日更加美了。今天让人去请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一定会来的,因为毅肯定还没有给她明确的答复,而明天我们就要离开了。
她的到来,让毅拿着酒杯的手抖了一下,几滴酒泼到了他手上,我立刻拿出手绢为他拭干,还嗔了他一下:“你不用那么紧张吧?”说话间陆枫曼已经到了眼前,她看到我时眼睛中也流露出丝丝惊异,可是很快又平复了。她双眼一直盯着我与毅相握的手上。
我不动声色地抽出手,过去拉她坐到了准备好的座位上说:“陆妹妹来啦!快坐下。”我又拍了毅的手一下说:“毅哥哥,你怎么也不介绍一下人家?”那声音,我听着都觉得肉麻。
毅吞下一口酒,艰难地对陆枫曼说:“小曼,她是我妻子,惜惜。”陆枫曼眼中已经蓄满了泪水。我拿起酒壶为她斟酒,也给自己满上,举起酒杯对她说:“陆妹妹,这杯酒是我敬你的,谢谢你为南灏人家不辞辛劳。”她沉默地拿着酒喝了下去。我又再斟第二杯说:“这杯酒是我替我夫君谢谢你的,谢谢你帮他一起治理瘟疫。”她看到我喝完了,也不情愿地喝了下去。我又斟第三杯说:“这第三杯是我自己敬你的,谢谢你在我不在的时候帮我照顾我夫君。”她没有喝,只拿眼睛望着毅。
毅没有看她,自己把自己杯中的酒一仰头喝了个精光,我看到了他痛苦的表情,他在为陆枫曼痛苦吗?我真是可悲,千里迢迢地赶来,就是为了看他为别的女人痛苦。
陆枫曼看到毅不给自己只言片语,就一仰头把第三杯酒喝完了,然后对我说:“莫小姐,酒我已经喝完,你的谢意我也已经领受了,我有点不舒服,先行离开了,你们慢用。”于是,她迅速地起身,踏着清澈的月光离开,留下落漠的身影。
正文 还有他们
毅看向我说:“你何苦这样做呢?”我还是淡淡一笑说:“何苦?看来是我做错了呢?那毅哥哥你告诉我,我哪里做错了?”他不语,毅然起身离开。
好大一桌子的菜肴,我却索然无味,只是一个劲地喝酒,想灌醉自己,那样心就不会这么痛。泪水和酒水一起下肚,我尝到了咸咸涩涩的味道。为什么要爱呢?先爱了,凡注定要痛苦吗?
一壶酒都喝完了,我发现自己还是醉不了,因为脑袋还是那么清醒,心也还是那么痛。他责怪我,为了别的女人责怪我?我还并没有把那个女人怎么样呢!我该怎么办?那个自强自立,不管在什么环境中都不放弃自己的我走到哪里去了?
我不能这样下去了,再这样我会心痛而死的。我回到屋里,收拾了包袱,独自离开。我想清楚了,既然已经没有了爱,我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他身边呢?我易容而行,打算去凌州看看师父西风啸和婉如姐姐,不知他们现在过得好不好。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忘尝尝南方的小吃,赏赏南方的山水,也是人生乐事呢。五日后终于到达了凌州。凌州真的是典型的江南小镇,山清水秀,看来得好好在这里住上一段日子呢。
找了一个老伯打听异世酒楼的地址,他看了看我说:“这位小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