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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般做?
她把他当了一生一世的伴侣,父亲将他当了半个儿子,整个门派上下,所有人都尊敬他崇拜他。
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这是供养他修炼的地方。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
是不是,这不是她的大师兄?
她的衣服被撕裂,他的剑一道道的划在她身上。
她疼的大哭,她试着躲开他。
可她是个连修炼都不能的废物,在他的威压之下,她甚至连说话都不能。
大师兄一场大火,将整个门派都烧成了一片灰烬。
宿主的身体被他的剑刺的遍体鳞伤。
宿主在那一场大火中失去了一切。
可她却留了一口气,没死。
不对,也不是没死。
是死了,但心头怨气太重使得她没有消散,又侥幸眼前有这红衣男子的帮助,使得她成了半鬼半人的鬼魅。
一个还有一口气吊着的鬼魅。
一个每日里都需要与男人交合才能吊着这口人气的鬼魅。
宿主曾单纯如一张白纸。
可这一场巨变,令她从天堂坠入地狱。
她要活下去,每日都得与不同男子交合。
且日出之后,只要照镜子就会看到自己那状如夜叉般的脸。
每日,她都会被红衣男子当鼎炉一般,将她所有的精气抽离,令她身体重新经历一遍那种生不如死的凌迟痛苦。
宿主想死。
这样活着,时刻都如在炼狱中。
可她不想就这样死去。
第413章 修仙?修魔?
支撑宿主活着的是恨。
她若是死了,死去的父亲,死去的师姐师兄们,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她若是死了,就没人再会帮她以及那些师兄师姐们报仇了。
所以,她要活着。
她面目可憎,她犹如妓子,她还被人当了鼎炉。
那又咋样。
她要活着,活着才能报仇。
她的大师兄,名叫陈升,如今是整个修仙界最亮眼的人。
瞧瞧,大师兄就算是到了别的地方,也没有改名的意思。
他是真觉得当年的事情没有任何人知道。
在陈升与无妄宗宗主举行双修大典那日,她去了无妄宗。
她要在天下人的面前掀开这伪善的人皮。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她甚至还没说话,就被陈升一剑穿心,她听到他说:“不过是个吸食男人精气的魔而已,大家不要慌张。”
这么死掉,她多不甘心呀。
她看着他脸上的云淡风轻,看着他身上的意气风发。
那一刻,真是恨得甚至宁愿魂飞魄散,也要杀了他!
宿主的恨意很浓烈。
言歌进入位面的时机不太好。
宿主已经被陈升杀掉,门派也已被陈升一把火化为灰烬。
如今的宿主,就这般不人不鬼的,活了已有无数年。
这样的日子,每日都是煎熬,可宿主靠着的心底的恨坚持到了如今。
宿主找了陈升很久很久了,一直到前不久陈升结了金丹,又和无妄宗宗主之女的双修名帖广发四海,她这才找到了目标。
红衣男子的手指插进言歌那稀松枯黄的发丝中,手指腹柔而缓的压在她的头皮上,手指上的温热令她舒服的眯了眯眼。
他的手滑在她的脑后,将她的头微微撑起,在她那乌亮乌亮的眸子上亲了亲,他问:“在想什么?嗯?”
这男人的技术很好,或者说,他用了点双修之术,使得言歌在疼痛过后很快就被卷入了情//欲浪潮中。
宿主或许会在这样的浪潮中迷失自我不知今夕何夕。
然,言歌却能保持那么几分理智。
闻言,她闭眼,睫毛颤了颤:“主人,这样的我,你不觉得丑陋不堪吗?”
红衣男子不曾告诉宿主他叫什么,只让宿主喊他主人。
然,在外,人前,他则一直喊她“娘子”。
真是个,有点复杂的男人呢。
男人的手指,就触在了她的眼上:“睁眼!”
他说:“看着我。”
他手指缓缓用力,言歌觉得自己不睁眼,或许眼睛都会被他戳破。
她一直都是棵懂进退的树,所以立刻就睁眼。
他缓缓低头,鼻尖几乎都触在了她的鼻子上,他低哑的声音带着种特有的磁性与醇厚:“我美吗?”
这不废话吗?言歌眨了眨眼:“主人很好看,是我见过的人里面最好看的人。”
男人似乎被言歌这话取悦了一般,低低的笑了起来。
他的手指描摹她的五官:“若是用来取悦别人,可没有可取悦之人,要美貌作何,若是为了取悦自己,可自己都不在意,要它作何?”
长得好看,说出来的话也是任性。
第414章 修仙?修魔?
言歌觉得,若是他长得丑陋不堪,绝不会大言不惭的说出这种话。
所以她眼带迷惑的望着他:“主人,我嫌弃自己,亦憎恶如今的自己,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似乎时刻都在炼狱中。”
他的手指,沿着她的腿缓缓地游走,用了双修功法又开始取悦她的身体。
“无妨。”他对言歌这话不置可否:“有我陪你。”
“快乐吧。”他亲吻她的眉眼,在她唇际轻轻说:“这是你快乐的时间。”
言歌便让自己看似沉醉在了这样的欢愉中。
她双手搂上他的脖子,脸蹭在他的脖颈处,低低的,似无法抑制般的,一声声轻喊:“主人……”
他手指,抚上她沁出了一滴泪意的眼角,唇在她的耳珠上爱怜般的亲了亲。
整个车厢里都是旖旎春光。
男女欢好后的浓郁气味将车厢里的冷香覆盖,他瞟了眼累极了般熟睡的女人,掐了一个诀将身体清理干净,这才慢条斯理的,穿着他的衣服。
纵还是一身红袍,但已经不是先前那一套。
车子本身是件法器,他的心神一动,马车已经转了一个弯朝另一个方向而去。
言歌一直到午夜之后才清醒。
马车顶上有一颗夜明珠,将车子里照的蒙蒙亮。
一身红袍的男人就坐在她不远处的书桌旁。
依着靠枕半躺着的他执了一本书在翻看。
见言歌睁眼,他说:“城内西风客栈中住着一个叫沈十三的胖子,性情残暴,最喜虐待弱小,你可将他当你的目标。”
宿主每日都需要在别的男人身上汲取生气才能保持如今这不坏之身。
那些被宿主“睡过”的男人,都会在事后变成一具风干了般的尸体,风一吹就散成灰烬。
所以宿主将这些男人都定义在了大奸大恶之徒上。
午夜一过,言歌这身体已经没有半点疤痕,一伸手,手指白嫩葱长,光是看这么一双手,都能感觉出手的主人是如何的倾国倾城。
言歌不懂这男子是用的什么办法将宿主“复活”的,每一天,宿主都会在午夜过后恢复她自己的身体容貌,可一旦日头出来,她的身体就会缓缓的龟裂,那些丑陋的疤痕也会一点点的遍布她的全身,不是毫无感觉。
因为每一次的龟裂,每一次的疤痕“复出”都会像是被人无形中一剑剑的斩杀在她身上,疼的撕心裂肺。
从一开始疼得生不如死,到后来,日复一日,宿主已经习惯这样的疼痛,习惯了每天在日出之前与不同的男人承欢好让自己活下去。
言歌闻言,并不曾动,她说:“不能用别的办法吗?我腻了那些男人。”
这种话,宿主一开始何尝没有说过。
可没有别的办法啊,她要活下去,就必须要去做。
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男人的目光终于从书本中转移,他抬眼,望着言歌。
夜明珠蒙蒙光辉将他映照的越加似天际边的仙人一般圣洁而又完美,
唯有他额间一点红痣鲜艳如血般似要滴出,令他总算不再那么缥缈。
第415章 修仙?修魔?
“有别的办法吗?”红衣男子反问,随即又答:“若有别的办法,你我何至于此。”
这话说的,好似他和宿主一般处境般。
可明明,他每天都在落井下石的采补宿主!
言歌心头吐槽,却也没说话。
她掀开盖在自己身上的薄毯,微微转过身子背对着男人,将宿主那些衣服,一件件的穿在身上。
宿主无法修炼,她的储物手镯空间很小,不过这种能对宿主这种身上没有灵气的人开放的灵器,想必这只储物手镯应该也很不凡。
言歌并不知道,她缓缓穿戴的时候,男人的目光便一直落在她那光滑精致的脊背上,目光怔怔的,久久不曾回神。
穿戴完毕,言歌这才又扭头,抬头瞟了眼依旧沉浸在书中的男人复又低头:“我走了。”
“嗯。”
她的声音低,他声音却比她的更低。
使得这简短的对话,好似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言歌转身,决然一般的打开马车的车门。
车帘一闪,言歌的身影便消失在了男人的目光中,直到这时候,男人才缓缓抬头,望向已经恢复如初的车门。
他双手缓缓将手中的书合上,然后放在了榻底的暗格中。
马车里好似还残留她和他身上的液体混合后的味道,他微微眯眼,似沉醉在了这样的味道中,下一刻伸手一挥,四周一切,恢复成了干净整洁的好似从来没人沾惹过的样子。
他起身,将红色的纸伞从车壁上摘下,车门并未曾打开,可他的身形已经从车门处消失。
发出淡淡荧光的萤火虫在为言歌引路,似乎是知道言歌走路的速度不快,那萤火虫虽然与言歌保持距离,却一直都没有飞远。
言歌在神识里与鸡崽对话:“有没有适合这身体修炼的功法?”
宿主不能修炼,哪怕如今是个不人不鬼的存在,也无法改变她不能修炼的体质。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宿主依旧日复一日这样的生活。
宿主想改变,却无力改变。
鸡崽高昂的声音有些畅快,“这身体天生的不能修炼,没法子。”
鸡崽话刚落,九尾的声音响了起:“鼎炉之体应该很适合修习采阳补阴之法,姐你试试这种方式?”
他对言歌的称呼,已经从毛爷爷变成了比较亲昵的姐姐。
这一声“姐姐”从他口中喊出来的听着亲密又有些暧昧。
采阳补阴之法言歌的识海里也有很多,但她早就翻过了,并没有适合这身体的。
宿主的这身体,便如鸡崽所说,天生的没有任何灵根,自然,也无法做到引灵气入体。
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用一种最残酷的锻炼方式,将宿主的身体锻炼成可以承载灵气的载体,但这种锻炼方式需要七七四十九天,而宿主这身体如今特殊,一天不吸食人的生气,就会浑身干裂成灰烬。
言歌可以承受那种惨无人道的锻炼方式,可宿主这身体却不能支撑到七七四十九天。
所以哪怕知道这只狐狸不靠谱,言歌还是问:“你有比较特殊的采阳补阴之法?”
第416章 修仙?修魔?
九尾嘿嘿嘿的笑,这声音听着就很猥琐:“采阳补阴,采阴//补阳,这种功法也就数我们狐狸一族最是全面了,论这一方面,这世间无人敢与我们狐狸一族比拟。”
敢情这还算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九尾教给言歌的功法,她细细揣摩推敲了一番,然,并不觉得这是能够适合宿主修炼的功法。
因为这种采阳补阴的功法虽然算是一本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