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时光机告诉我[重生]-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那样冒犯的动作,阿慕是不是就能晚一点离开,就可以让她多看一会儿?
  天知道她究竟有多久没这么近地好好看过阿慕了……
  江慕之见她迟迟不回话,身后也一直没有人跟上来,还以为是自己的语气吓到了她,自觉是自己小题大做了,骂完她之后心底的怒气也消了大半,有些愧疚,不禁停下了脚步,略微侧过头看去,声音听起来却还是异常冷硬:“怎么不说话?”
  “对不起。”容非瑾看出了江慕之的态度软了几分,赶紧跟上来,和江慕之并排走着,眼眸里带着小意讨好,急忙解释道:“我真的不是故意不接你电话的,出门时我不小心忘记带手机了,而且……而且我以为大白天的,不会有什么事的……”
  江慕之用余光瞥着她身后亦步亦趋的容非瑾,嘴角忍不住勾起一丝讽刺的弧度,世事无常,上辈子自己无论怎样用目光哀求容非瑾,叫她不要离开,她还是走得决绝,今生倒是完全转换了角色。
  她以为她会快意难当,事实上却是压抑得很,只觉得悲哀。
  只是不知,眼前这人又能在她的冷眼底下坚持多久?前世这人轻而易举就消失殆尽的爱情,今生又会残存几刻?
  “而且……”容非瑾狡黠地勾起了一抹笑,又不知刚才委屈可怜的人是谁了,打趣着江慕之,温声道:“原来阿慕这么关心我。”
  江慕之目光薄凉,没有因为她的话产生一丝一毫的不对劲,语气疏离不堪:“我们是朋友,我当然会关心你。”
  容非瑾抿了抿唇,唇角忍不住轻轻上扬,也不反驳她,阿慕总是喜欢强调“朋友”这两个字,殊不知这样只会愈发显出她的心虚,有时并不是非要在言语上争个高下,反正她知道阿慕的真实所想,又何必在意她的言不由衷?让她一次又何妨,否则把人弄得恼羞成怒了,受累的还是自己。
  “你回房间准备准备,我打算十点出门。”江慕之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你若是不想去也是可以的。”
  “我怎么会不想去?”容非瑾勾了下耳边的碎发,脸上是盈然的笑意,仿佛丝毫没有发觉江慕之言语中的推拒与不欢迎一般,温声道:“来这里就是为了旅游的,成天待在酒店里算什么?”
  “随你。”江慕之沉声道,刚准备分别,却忽然想起了什么,她抿了抿唇,转过身去,不由得叫住了容非瑾:“等等。”
  “怎么了?”容非瑾停住了脚步,疑惑道。
  “你……你住在哪个房间?”
  容非瑾定定地看着她,脸上倏然扬起了一抹满足的笑,一瞬间,好像有烟花在她的身后绽放,火树银花,美不盛收,天地间的一切都不禁为之倾倒。
  江慕之失神的回望着她,脑海中不知不觉地闪现出昨日看见的金色的令人心醉的景色,眼前人比之竟毫不逊色,当真是人间绝色,可又有什么用呢?
  再美丽的烟花,也不过是一瞬间的绚烂,终究还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弭在黑漆漆的天空中,人潮涌动的喧闹后寂静得诡异,最后留下的,也不过是满地的灰烬,和寂寂长夜中空无一人的彷徨与恐惧。
  “我在3012。”
  一个温婉绵长的声音把江慕之从自己的思绪中拉回了现实,她轻轻勾起唇角,眼底却还是一片死寂,快速地偏过头,疏凉的声音如潺潺流水倾泻而至:“我知道了。”
  江慕之回到房间里,就着牛奶,吃了个事先买好的面包,坐在床上稍稍玩了会儿手机,看腕上的手表,发现时间快到了,就背着包,拿着单反出门去了。
  “阿慕!”早就等在大厅里的容非瑾温着唇角,和她打招呼。
  “走吧。”江慕之沉声道。
  不得不说,陪着江慕之的旅程着实枯燥,一整天她都在背着单反,在荒凉的大漠中,四处拍照,明明她肩上的单反那么沉,她却好似不知疲倦一样,一会拍红似滴血的浓郁的胡杨林,一会拍死后千万年不朽似苍龙腾越的枯树林……容非瑾却一直跟着她,腿脚已经酸痛不已,却还是不愿意放弃。
  不知不觉,夕阳就要隐匿于地平线,容非瑾的心里忽然有一瞬的感慨,江慕之曾无数次地和她说过,这里是她梦想中的天堂,也是地狱,美得决然而悲壮,可当她下了火车之际,独身一人重新踏上这片江慕之念了无数次的平原,她却感受不到丝毫熟悉的气息,只觉得空旷而荒凉。
  可如今,当她待在江慕之的身边时,却有一刻的了悟,千年胡杨,千年伫立,千年孤独,启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自阿慕死后,她只独活了三年,便忍不住地随她而去,她忽然仿佛可以感受到,阿慕曾说过的塞北的粗犷与壮美。
  她背对着江慕之,望向似血残阳,丝丝缕缕的发丝就这样任风肆意地牵起,在空中凌乱的飞舞,在落日的余晖下,美得让人沉醉。
  江慕之举着相机,无意间看到了此等美景,瘦削的少女映于血红的落霞之间,黑河流水上一群野鸭应景而飞,江慕之拉长镜头,对好焦距,调整好阴影,按了下快门,迅速地将此等美景收入到相机里。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第31章 
  夜沉如水; 万籁俱寂。
  戈壁滩上; 暗寂无星的夜空里,月亮好像看上去格外的大,也格外的孤寂; 江慕之目光清凉,手上拿着相机,不疾不徐地漫步着; 她的身后,容非瑾也不远不近地跟着; 一路无言。
  这场景对于戈壁上的两人都熟悉得很; 和那曾经,只差了那轻轻牵着的手; 往事重现; 江慕之不由得抬眸; 目光悠长地望向那千万年不变的清冷的月光; 好似穿越了时空,跨过了时间的洪流。
  她忽然就忆起了她第一次来这里时的场景,那一次她们是二号就到了的。
  容非瑾觉得这里枯燥没意思; 一下车看见一片荒凉,眼底就闪过了一丝失望。
  在她们把行李送到酒店里后,就拉着她的手臂左右摇摆,撒娇耍赖说是她累了,不想出去了。
  于是,就在床上枕着她的颈窝; 睡了一整天,她依稀还能想起那种心脏疯狂跳动的感觉。
  容非瑾是夜猫子,直到第二天的夜晚,才肯同她一起看看这大漠风光,月亮是今日的月亮,戈壁滩是今日的戈壁滩,人也是今日的人。
  记忆里。
  容非瑾孩子气地甩高了她的手,大步大步地走着,自己的白衬衣穿在她的身上尺寸刚刚好,勾勒出她漂亮的身形,在月光下白得好像能发光一样。
  江慕之目光宠溺地侧目看容非瑾,嘴角柔起了一抹轻笑,温和问她道:“你喜欢这里么?”
  容非瑾不假思索道:“喜欢啊。”
  听到这个肯定的回答,江慕之的眼眸一瞬间亮了起来,她也喜欢这里,喜欢苍茫的大地和凄美的景色,忍不住开口问道:“喜欢这里什么?”
  容非瑾笑吟吟地回望着她,眼底是浓到化不开的柔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喜欢啊……喜欢这里有你……”
  ……
  喜欢这里有你。
  江慕之眸色深沉,直视着前方,冷不丁地张口,轻声问道:“你喜欢这里么?”
  “啊?”容非瑾眨了眨眼,愣了半天,才发现江慕之居然是在主动和她说话,忙不迭回答她道:“喜欢的。”
  “喜欢这里什么?”
  多熟悉的对话。容非瑾怔怔地偏过头去,发觉江慕之的眸底一片平静,或者说,是一片死寂,她就这样定定地望着江慕之,眼里的苦涩仿若实质,好像是涨潮时扑面而来的海浪,几乎要将她整个人淹没。
  她知道,现在并非是上辈子美好到像是在梦里情人耳边的呓语,而是阿慕无声却痛苦的质问,质问她的失信失约,她好像被谁扼住了咽喉,连呼吸都觉得困难,更何况说话。
  半晌,她才咽下了哽咽,终于开口:“喜欢啊……喜欢这里有你。”她的声音很轻,轻到仿佛一阵微风,就能将她吹走一样。
  果然。
  江慕之的嘴角勾起一个讽刺的弧度,很快就消弭不见,快到仿佛是容非瑾的错觉一般。
  这人从来都是这样,不负责任,口无遮拦,看似情深似海,让人欢欣的情话的信手拈来,可内里自私冷酷,在她觉得不爱你的时候,转眼就弃你如敝履,话语如刀子一般恨不得在你的心上戳上几个窟窿,血流如注才好。
  更可笑的是,她居然信了。
  江慕之连看都没有看容非瑾一眼,根本没有注意到对方隐忍又愧疚的目光,也错过了发觉容非瑾不对劲的时机,脚步加快,手指紧紧地捏在相机上,指尖都已经泛起了青白,还不自知。
  后来……后来她和容非瑾说了什么?
  她说,那我们,假如下次有机会,再一起来这里,好么?
  容非瑾说好。
  可是,直到她上辈子死之前,也始终没有机会和容非瑾再过来一次。后来某一晚的月光薄凉,她流尽了这一生最后一滴眼泪,才终于近乎绝望地明白,原来,她早就只剩下了她自己。
  只是没想到,世事无常,造化弄人,曾经她记着念着记挂着执着着的约定,在她终于决定忘记一切重新开始时,却实现了。
  可笑吧。
  她来到她梦想中的天堂,可陪在她身边的,依旧是曾经那一个把她当做垃圾丢掉了的人。
  江慕之近乎绝望地想,老天,是真的不愿意放过她么?
  *
  这几天,无论江慕之去哪,时间多久,容非瑾都默默陪伴着,江慕之对此也有些惊讶。要知道上辈子的时候,每天走到一半,容非瑾就会半途而废,蹲在地上可怜巴巴地看着她,那温柔沉静的人一撒起娇,是江慕之无论如何都抵抗不了的,说是待了五天,可实则大多数时间都躲在了酒店里。
  她躺在酒店的大床上,怀里躺着温软的容非瑾,手指不断在容非瑾的发丝上流连,心里一片柔软,就算荒废了大多数时间,她也并没有觉得不值得。
  只是后来,在她被赶出家门,生活窘迫,拿这些照片参加了一个奖金不菲的以“四季”为主题的全国性摄影大赛,不出所料地输了时,看见容非瑾愧疚的表情,才后悔那时的所作所为。
  江慕之本来以为,这辈子容非瑾也是坚持不住的,就像她们的爱情,她已经没有力气再继续相信她。
  国庆八天假,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江慕之与容非瑾二人很快就坐上了回程的火车,一路上,容非瑾努力找着话题,和江慕之搭话。江慕之心情好了,就礼貌客气地回她一句,语气始终疏离不堪。
  到了最后,就连被江慕之温柔以待、当成救赎当了十年的容非瑾都适应了她们如今的相处方式,面对江慕之的冷目已经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面不改色,和先前动不动就委屈地红了眼眶的她判若两人。
  江慕之不得不想,她怎么从来都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居然也可以是一块狗皮膏药,粘在身上就撕不下来了。
  这人这辈子的变化确实挺大的。
  江慕之的心里莫名地觉得哪里不对劲,可那念头一闪而过,终究还是没能捕捉到。
  *
  “兄弟们!我回来了!”唐绵一脚把门踹开,脸上出了一层薄汗,大包小裹地乍乍乎乎道。
  唐绵是全寝最后一个回学校的,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钟,毕竟她是江海市本地人,这么嚣张一点也不奇怪,事实上,刘谌和林谨言早就见怪不怪了,就和江慕之不回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