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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忙碌的高考开始了。
最终,秦九洲考上了医大。
他会选这样一个工作负荷无比大的职业,大大出乎了家中所有兄弟姐妹的预料。
为此,母亲曾问过他原因。
最初,他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选择,就好像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牵引他,后来,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之下,他反复自问,终于弄明白了原因:
因为二妞。
因为她说过,她很喜欢穿白长褂的医生,救死扶伤,可以带给别人生的希望,光明的希望……
这句话影响了他。
所以,重回学校后,他细细想了想,读工商,钱赚得再多,又能怎样,当亲人们生病时,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他们的健康。
他希望自己可以学有所用,可以在未来父母生病时,帮得上忙。
他觉得,在这个富贵荣华的大家族当中,每个人都那么会赚钱,少一个赚钱的,多一个能续命的,更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不过,这个原因,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提起过。
而不久之后,秦九洲出去旅行了一趟,回来后就从二哥家搬了出来去了医大。
先是住校,后来,他嫌吵,就在医大附近租了房子。
这一年下第一场雪的第三天,他放假回了一趟北市,重游了二哥之前的老别墅——不久之前他们一家人搬去新家了,这边一直空着,还没有卖出去。
流连了一番出来时,他经过了那个绿油油的邮箱,忽记起阿政那小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拿二妞的回信来打搅他的生活,一时兴起,他去找来钥匙开了开邮箱,而后,在里面发现了几封被遗忘了的信,皆来自宁县,出自二妞的笔下。
不消说,阿政那小子定是没有给二妞新的地址,所以一封封信仍在往这里寄过来……
阿政是个善忘的家伙,在过去这么久之后,恐怕早忘了他还有个笔友正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等着他的回信。
于是,秦九洲将这些信带了回去,本来是想要交给阿政的,但那天,他一忙就没给出去,等回到宿舍,他才发现它们依旧安安静的躺在他的单肩包里。
鬼使神差的,他拆了那些信,小女孩被人遗忘的忧伤,尽数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
正文 241,那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秦九洲的心,莫名的被她笔下的情思牵动了,心下实在不忍她伤心,不知不觉就回了第四封信:
“二妞,我们这边下雪了……必须得说一声抱歉,我们搬家了,地址变了,没能及时通知你……给你一个新地址吧,回头寄这边来,我就能收到了……”
他给的是他在学校附近公寓的地址。
信寄出之后,他觉得不妥,可当他跑去想把信追回时,已经晚了,信发了出去。
没过几天,他的公寓邮箱内就收到了二妞的来信。
就这样,他们之间开始了这样一种通信。
起初时,他有署名韩启政,后来只署了一个韩字。
十八岁放寒假前的一个周日,韩启政过来找他,翻箱倒柜时,看到那些信件,遂即拿着那些信,瞪大了眼,满嘴稀罕的来问他:
“小叔,你在和二妞通信呀?”
秦九洲脸上明明有点小小的尴尬,却训得老秋气横:
“这得怨谁?当初是谁说要和人家做笔友的?
“通了几封信后,搬了家也不记得给人家换个地址,结果人家全寄到老别墅那边去了……
“亏得我去找点东西才发现……给,还你……
“如果你还要和人家继续做笔友……以后多写点信件,权当练作文……”
他把那些信故意还给了他。
韩启政还是个小孩子,根本不晓得反驳,他在看了那些小女孩写的文字后,吐了吐舌头,兴趣缺缺的直摇头:
“我不要。你字写得那么好,我要续下去写那得多丢人,有这功夫写信,我还不如多玩几个游戏呢……再说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了,还是算了吧……小叔,要不,咱们就别理她了……过段日子,她就会忘了我们……”
正如秦九洲所料的那样,韩启政就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主,对做笔友这种事,早已经失去了兴趣,拍还了那些信后就只顾着玩游戏。
那日被韩启政这么一说,秦九洲心里忽就有了那样一个想法,想去见见那个小姑娘。
孩子是最最容易起变化的,一年一个样,十年大变样,所以才会有那样一句话,女大十八变。
这件事,最终付诸了行动。
就在小学生拿成绩单那天,秦九洲在一股奇怪冲动的支配下,去了宁县第一小。
那天是他第一次开车开那么远,但他并没有走进芳华就读的小学。因为他没办法给自己定位。于是,就那样复杂的坐在车里,等着那一帮孩子下课。
当铃声响起,人群中,他一眼认出了她,穿着宽松厚实的校服,系着一根红领巾,一根小马尾扎得高高的,走动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小脸蛋尖尖的,五官如画似的,恰到好处的点缀在脸孔上,而那双明亮的大眼,则是最最迷人的,扑闪扑闪亮得不要不要的……
若将她和其他小女生作比较,那就是,她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对了,这孩子挂着满满当当的笑,灿烂之极,那是最最惹人喜爱的。
那一刻,秦九洲情不自禁从车内走出来,拿着相机就冲这孩子拍了起来,将她的美丽,定格到了他的镜头里。
正文 242,那一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2
这时,出于安全考虑的保安过来问了:
“哎哎哎,你干嘛的?把口罩摘了,不准随便拍照……”
可能是因为他有点鬼鬼祟祟吧,保安的神情有点严肃。
于是,他咳了咳,指了指故作暗哑的喉子说:
“我是一名实习记者,来拍一点小学生的精神风貌。实在是因为感冒了才戴口罩的,怕传染给别人……”
还拿了一张实习证出来,那是他刻意借的。
保安查得不是很仔细,瞄了一眼,又听出他的嗓子真的像感冒了,也就罢了。
而他就这样肆意的在校园门口拍了起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二妞和她的小伙伴走出校门后,这丫头竟冲他走了过来,红扑扑的小脸蛋带着满满的好奇,滴溜溜直望着他,问:
“大哥哥,你在拍什么?”
再听得这样一声“大哥哥”,秦九洲心情甚是复杂,他呆呆的看了好一会儿,挺想和她打个招呼的:
“哎,二妞,好久不见,最近好吧……”
可是,如果这么对话了,他得怎么解释自己有她地址的?
直接说他是从阿政那边打听到的么?
问题是,他和她又不熟,又何必特意跑来见她?
他没办法自圆其说,沉默良久,直到二妞怪怪的问他:
“大哥哥,你怎么了?”
他这才回过神,指了指手上的相机说:
“我在拍照片啊……”
“可你拍照片来干嘛呢?”
“呃,这是我的实习作业。拍得好的话,就能发到杂志上去……”
“那能给我和我的同学拍几张吗?我们今天都拿了奖,不过我同学明年要转到别处去读书,我们再也见不着面了,所以,我们想照个相留个纪念。大哥哥,我们可以给你钱的,但等印出来后你得给我们每人一张……”
二妞一点也不怕生,竟冲他提了这么一个要求。
秦九洲笑了笑,欣然点头道:“当然没问题。”
那一天,梅花树下,小丫头摆了好几个POSE,和她几个小伙伴一起做起了他的模特,而他则拍了一个尽兴。
后来,她留下了名字还有班级,开开心心的坐上公交走了……
这一趟,与秦九洲而言,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他很高兴见到了她,而且,性格还是那么的阳光开朗……
回来之后,他把照片去洗了出来。
过了年,开学之际,他又去了宁县第一小,将照片放在了门卫……
只是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居然寄来了一打照片,其中有几张就是他拍的单人照,另有几张则是她过年时候拍的,一身红外套,喜庆的不得了,浑身散发着一种过年的味道,漂亮的叫人移不开眼……
时光匆匆,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逝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伴着光阴的逝去,信积得越来越多,秦九洲已然从一个青涩少年,一步步蜕变成了一个年轻优秀的医者,玩着股票的同时,又和聚集在他身边的一帮年轻人成立了公司,用他的人脉,以及他对市场的判断,买地造房,玩起了房地产……
那一年,他在宁县筹建了第一个小区,而后在给二妞的去信中告知她说:
“这个楼盘位置绝佳,将来的增值空间无穷大。我家里有这方面的专家,如果你信我,告诉你爸爸,可以买进……”
后来,芳必天真就买了一套。
芳华十六岁那年秋天,秦九洲去了宁县第一中学,见到了长大后变得婷婷玉立的她。
正文 243,你是不是失恋了?
这次距上次见面已相隔数年,虽然,她每年都会寄照片给他,而每张照片上的她,都会有一些细小的变化,比如长高了,头发长长了,稚气渐渐脱去,身上那股青春美少女气息越来越重了……
但这一次,却是他第一次见到长大后的她。
个子很高,估计已经超过一米六五,笑容依旧璀璨,一根马尾,束得高高的,生气勃发的在太阳底下一跳一跳的,虽穿着宽大的校服,但苗条的身子,还是很明显的。
这本就是一个迷人的漂亮小女生,现在呢,慢慢长开了,显得越发姣美了,往后头再大点,也不知会出落成怎么一个大美女。
不过,这不是一次愉快的见面。
因为,他看到有不少小男生围着她直打转,一个个看她的眼神很不一样,似都想讨好她……稚嫩的脸孔上,藏着一些少男少女独有的朦胧思慕。
虽然,秦九洲从没在学生时代谈过恋爱,但是,他长着一颗无与伦比的脑袋,有着非凡的洞察力,可以透过别人的神情来判断这个人的心理。而且,他的判断一向精准。
他知道的,十六七岁的时候,正是对异性触发各种想象的年华,他们怀着一颗纯真的心,在生活中学习中,慢慢摸索着感受着:何为喜欢,何为不喜欢,此时的感情,最为的真挚、热情,也最为的简单。
那一天,他远远的看着她,在一群同龄人当中闪闪发光,就像那聚光灯似的,吸引着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在校园里,谱写着只属于她和她同学们的学生时代。
而那却是他不能参予进去的时光,因为他只是一个人生过客,悄悄的到来,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默默观望。
那天回来后,他心里莫名很烦躁,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是,看资料看不进,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着,整个人变得恍恍惚惚,就像丢了什么魂似的……白天做事总走神,还险些酿出大祸。
有伙伴见他如此失常,问他:“哎,你是不是失恋了?怎么整个人完全不在状态?五迷三道的,感觉完全不像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