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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他们三人中扫了一圈,张了嘴巴讶异道:“你不会是从早上到现在什么都没打到吧?”
宣华面色僵了一下,下意识看见他身后另一匹马,却是猎物满载,仅鹿就有两只。护卫早已怒了容颜,喝道:“我家公子,你可够不上格评论!”
“两位可是比你家公子猖狂许多呢!”男子睇他们一眼,随后又看向宣华,“反正我今天也打够了,这鹿就给兄台吧,要是空手而归,可真够亏的。”
“不用。”宣华面色稍冷,执了缰绳就欲掉转马头,再次让男子愣住,却不知她怎么不高兴了。不由抓抓脑袋,回过神来时宣华已要离去,当即就慌了神地扯缰向前几步,“兄台真的不要这鹿么?兄台那边是顺风,我是逆风,料想定是兄台先射着的。”
“逆风却能正中鹿眼,公子箭法当真了得,就算是我打到的,我也愿因公子精妙箭法而出让。”宣华说道。
男子看着她,再次微微发愣,这俊俏得无与伦比的小公子,看人的目光竟是如此……如此……他诗书不佳,竟一时想不出好的词来形容,只觉得这鹿他不是让的,而是赏的。同辈,同性之人却会表露出如此明显的赞赏,实在奇怪。只是不管怎样,像这小兄弟一样容貌无双又气质非凡的人,他还真是没结交过。
在脑中思虑半天,男子说道:“既如此,那我就受了这鹿了,可我向来不愿欠别人东西,兄台送了只鹿我,我也要送一只一样肥的给兄台,这鹿山上最多的就是鹿,我现在便去打,不如兄台就在一旁等着吧,打好了我们一同烤来吃!”
男子的眼睛里,明显发着光亮。他与京城那些贵公子不同,个性爽直,思想简单,想了什么都写在脸上,这样的意思,明显就是十分想交她这个朋友了。本不合适,她却并不想拒绝。其实在看了他那一身箭法后她就将他归为有用之材那一列的,只是后来想想,在赤阳还是平静待着等着回京,便想作罢,现在他这样开口,她竟再不想拒绝。
不由地,点头,“那好,那我就在一旁守着,公子便猎一只相同的还给我吧。”
男子欣然应允:“好!”
华灯初上宵香院
“我姓霍名铮,家在赤阳城南,不知兄台如何称呼?”山间,马背上,男子问。爱璖覜濪璂璍
宣华回道:“王,名华,家也在赤阳。”
霍铮看向她奇怪道:“那怎么贤弟听着好像是京城口音?我还以为贤弟是自京城来呢!”
宣华一笑,慢慢回道:“家如今是在赤阳,却是祖籍京城,口音尚未改过来。”
“哈哈,我就猜着是这样!”霍铮一副不出意料的样子,看着她笑:“贤弟祖籍京城,又和天家一个姓,看王贤弟这神貌,说不定五百年前还当真与皇上是一家呢!”
宣华笑,默然无语。
直至日落时分,两队人马才至山上下来,宣华身后的护卫载了三只猎物,一只是霍铮猎的,另两只是宣华猎的到,好像直到遇见霍铮后才开了窍,总算射中了两只。
霍铮很是高兴,看着她道:“王贤弟晚上是吃鹿肉么?”
宣华倒还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听他说,不禁回头看了看护从马上的鹿,“倒是很久没吃了,回去让家中厨子做了尝尝吧。”
霍铮立刻又说道:“贤弟可知这赤阳城中做鹿肉最好吃的是哪里?”
宣华看向他,霍铮马上回道:“贤弟绝对找不到那地儿,赤阳城中大部分人也不知道,怎样?我现在就去找那人给我做,贤弟与我一同去吧!”
见她不语,他又接着说道:“总归是闲着,贤弟辛苦了这一天,就不想尝尝亲手猎的新鲜鹿肉吗?随我去,保证贤弟不会后悔!”
宣华略微迟疑一下,点了点头,“好,总归是闲着。”
她身后两名护从不禁满脸着急,却只能干着急,面对着宣华不敢说半句话,只好拿眼瞪向霍铮,怨他自不量力,与公主一副自来熟好兄弟模样。
每至黄昏,赤阳就是最怡人之时,红霞漫天,晚风和煦,流了一身汗,骑了一天马,带着最后的激情策马于山林间,是宣华从来没有过的疯狂。
此时才知道,自那日从母皇寝殿中出来,她心中有多苦,有多抑郁,只觉得层层乌云压着自己,沉重得无处喘息,眼前昏天暗地,寻不到通向前方的路。是……闲着,总归是闲着……如今,她真不知自己还能做什么。
太阳完全西下时,霍铮停下了马,宣华怎么也没想到他所说的好地方,所说的大厨,做鹿肉最鲜美的地方竟是这里。不是大酒楼,不是深巷小饭馆,而是她曾侧目看过一眼的宵香院。
此时的宵香院与白日大不相同,华灯高照,流光溢彩,满楼欢声笑语,花香酒香脂粉香,飘拂醉人。正抬头错愕间,一副淡蓝色无绣花的手帕自楼上飘下盖在了她脸上,带着淡淡的白木香。立刻揭了手帕往上看,只见楼上站着人十七八的俊美少年,正噙笑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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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更新完~~~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亲们猜是谁要来了?
公主驾到青楼来
她身后两名同样错愕的护从此时才反应过来,口中怒嚷了一句“大胆”,抬手又要去拔刀,却觉不妥,终于还是没拔出来。爱璖覜濪璂璍
霍铮还在一旁笑道:“贤弟的桃花真是旺,一来就被人看上了。”
宣华看向他,脸上已没有了最初的微笑,很是平静,可握着帕子的手却在慢慢拽紧,“公子不是走错了地方吧?”
霍铮“哈哈哈”地笑,“看贤弟这模样,想必是没成亲也没碰过女人更没来过这地方吧?怕什么,一回生二回熟,男子汉大丈夫哪能这儿都不敢来?不过贤弟可别误会,我还真不是带贤弟来喝花酒的,这宵香院里有个大厨,手艺堪称一绝,只有招待大主顾或是办宴席才操刀,旁人要吃到他做的菜,可是难得很呢!我待会就是要把鹿肉给他做。”
宣华还沉默着不动,霍铮已大笑着招来宵香院伙计,又回头朝她说道:“好了,别怕别怕,来了这儿你是爷,还怕了那些姑娘小倌不成?”
宵香院的伙计也说道:“公子,霍公子说的一点儿也不假,就是我们老板也不是想尝就能尝到陈师傅的菜呢,您别怕生,进了屋,门一关,菜给您送上,就跟酒楼里雅间差不多!”
“好了好了,下马下马,你再在这儿犹豫啊,旁的男人都要笑你了跟大姑娘似的了!”霍铮说着就要来拉她,却立刻被宣华甩开。
这一甩只是下意识地行为,因为从没有人敢这样拉她,可看着霍铮因被她甩了手而发愣的样子,宣华心里多少有些不自然,便依他之言下了马。霍铮倒也不多计较,立刻就笑道:“是了,男子汉的,怕什么!”说着就往里面走。
这风月之地里面的样子果然与她之前所想一般,尽是花天酒地,淫言秽语,处处搂搂抱抱,放浪形骸。尽管是早预料到的,心中却也另有些别的诧异,她本以为这是南风馆,进来却瞧见都是姑娘,那便是青楼了,可刚刚从楼上朝她扔手帕的却又是个男人。总不至有来青楼的客人对她这个同是客人的人做出那般挑逗之举吧。
宣华看了一会儿便不目斜视,两个护从则时刻警惕着,生怕这热闹之地突然飞出个刺客来。
到了三楼,宣华心中的疑惑才解开。原来这不是青楼,也不是南风馆,而是青楼与南馆一体。一楼是喝酒玩乐之地,二楼是姑娘待客的房间,三楼是小倌待客的房间。霍铮对这里极熟,都不用伙计带路就直接往房里走,路上碰到千秋各异的小倌,那些小倌还都熟络地叫他一声“霍公子”。
到一扇门前,霍铮推门而入,里间清静幽雅,竟不似她心中以为的那般浮华艳丽,气热雄浑的沷墨山水画屏,精巧的青花玲珑瓷,古朴沉着的八仙桌,走近几步,还能闻到先前存留着的淡淡茶香,窗边,青纱幔浮动处,隐现暮色下的翠竹之梢,时时传来悦卫的竹叶婆娑声。
得来全不费工夫
霍铮早已拉了凳子让她坐,自己又在另一旁坐下,“贤弟是不是没想到这房里会是这样啊。璂璍我也没想到呢,那何鑫啊,就是爱往脸上贴金,明明开着妓院赚着花酒钱,却就是好这一口,把个房间弄得清清淡淡装书生。”
宣华不禁想,装书生装得这样好,却也是个不同一般的商贾。
他两人坐下,随从各在左右,不一会儿,便有伙计拿了酒菜来,告诉霍铮陈师傅已经开始做鹿肉了, 又说老板待会儿也会来。
霍铮嘀咕,“我平时来他就不出现,一拿了新鲜的野味来他就跑得比谁都快,还说是亲自招待我呢,其实就是要蹭吃的,不就是用了一下他家的厨子吗。”
伙计摆着杯筷只是笑,一会儿说道:“霍公子,还有这位……”
“王公子。”霍铮接道。伙计便笑道:“霍公子,还有王公子先吃些酒菜,鹿肉一好小的便给二位呈上来。”说完才退出房去。
宣华在霍铮的热情推荐下尝了几口,不禁再次对这宵香院增添了些许好感。这里的菜,虽比不上公主府中的精致,却也是色香味俱全,甚至比她在赤阳行馆中的味道都好;这里的酒,虽不那么清那么香,却也甘醇绵甜,回味长久,别具一番风味。难怪男人都爱来此,上好的菜肴,上好的美酒,上好的女人……男人所爱,不就是这些么?
没一会儿,门口便传来脚步声,却还不是一个人的,听着似有两三人,愈来愈近后便在门口停了下来,霍铮显然也听见了,转头看看她,又看向门口,“来了。”
正说着,门“嘎吱”一声打开,一个面稍黑,留着三寸多长的黑须,面目清瘦却和善的人走了进来。霍铮起身道:“何老兄,又想吃新鲜肉了吧!”
宣华也起身,却不曾再看霍铮口中的何鑫一眼,面是直直看向他身后的另一人。
何鑫身后,还跟了两个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女人生得沉鱼落雁,男人生的闭月羞花,与她四目相对之时也微微一愣。
他……竟是他……钟楚……钟楚!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让人翻遍了一切能翻的地方,他却好端端躲在这里!今日,看他还能往哪里逃!
“给我将他拿下!”正在霍铮一行人进屋不过两三步时,宣华一声令下,后面站着的两名护从同时拔了刀,飞身跃至前面,一下就将刀架在了钟楚脖子上。
霍铮大吃一惊,愣愣盯向宣华:“贤……贤弟,你这是做什么?”说着看向何鑫,却见何鑫正一动不动地看着宣华,脸上那震惊的模样是他从不曾见过的。
钟楚立刻去拉何鑫的衣服,“老爷,我是宵香院的人,你不能见死不救呀!”
直到这会儿被钟楚拉了衣服何鑫才反应过来,目光却仍然紧紧盯着宣华,“公子这是为何?我们楚终与你有什么旧怨么?一上来就是如此。”他说话时眼睛眨也不眨,只是看着她,口中之言也似失魂落魄般,语气平淡恍惚得异常。
不就欠你一万两
“无关人等退下!拿下钟楚!”宣华站在桌后,对旁人根本无心理睬,只紧紧盯着钟楚,目光中说不出的怒与恨,恨不得将他撕成肉末。璂璍
霍铮被她这气势怔住了,一时竟忘了该说什么,倒是何鑫很快就回过了神来,表情与言语都不再似先前和气,“公子,只要楚终还在我宵香楼,便是我何鑫的人,公子与他有再大的恩怨仇恨,要动他也得先支会何某一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