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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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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美人虽在病中,却把那乌油油的发髻梳理成时下流行的“桃心髻”。扁圆形的髻顶饰以宝石雕刻的花朵。发髻周围精心的装饰着金银丝挽结,斜插着累丝镶宝石喜鹊衔仙草发簪。
  看得出来,小汤圆是个贴心的丫头,不仅巧手给主子梳理出当时流行的发式,还很应景的给主人选了喜鹊衔仙草发簪,取得是让主子药到病除的意头。
  可能是因为水肿的原因,权贤妃只内着一件本色八宝如意缂丝云凤纹方补夹衣;一件绣金纹饰的雪青小袄披盖在上身,巧妙的遮住了水肿的身体。
  姚清华近看贤妃,长眉入鬓,五官整体看来,生的很是妩媚清丽,但是拆开细看,眼睛略小,长得有点像韩国人那种单眼皮,可能是在病中,眼泡浮肿,更显得眼睛小而无神。说是美人,长得真不太美,不过是发髻奇巧,衣衫华美而已。
  这种姿色与姚清华印象中姿容艳丽、宠冠后宫的大美人实在联系不起来,很不明白后宫三千的皇帝为何如此宠爱于她?
  那贤妃先还是让皇上喂着,几口药水下肚后,似乎很对味,于是便硬撑着身体,想要争一口气,咕噜噜自己端过玉碗,把一大碗药喝了个精光。
  朱棣在旁边宠溺而又期待的看她喝下药水,就像父母做了一桌美味,坐在旁边看着孩子吃的欣慰与爱怜,可是仔细一看,那皇帝那深邃如海的眼睛里,又有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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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贤妃娘娘的恩宠

  姚清华和一屋子太医都十分紧张,也不知道这民间疗法是否真能让命悬一线的贤妃药到病除,看朱棣那焦灼的眼神,只怕贤妃稍有闪失,所有人都是人头落地,姚清华这时才觉得后怕,自己为了进宫而这样急着表现自己,还真是一场生命赌注。
  姚清华和朱瞻基在后庭等着,到了丑时,太监来报,贤妃身体水肿消退,咽喉血肿已散,能够发声,她放心的便由小汤圆安排去宫女房睡下。
  及至第二天午时,贤妃已经下床,说要亲自给救命恩人谢恩,朱棣大喜,宣旨吴二红觐见。
  “只要你求得这贤妃娘娘许你进宫,你进宫的事就有转机了。”朱瞻基带着姚清华去面见皇帝,一路嘱咐。
  未入宫廷,便听见一阵悠扬窈渺的玉箫声传来。
  此时,19岁的贤妃权妍儿已经痊愈,她拿出随身携带的玉箫在为皇帝吹奏。箫声仿佛自天上而来,听得朱棣如痴如醉,
  姚清华在朱瞻基的带领下,步入临时寝殿,箫声戛然而止,如同大珠小珠忽然撒落玉盘,渐渐滚落不见,唯有余音袅袅于房梁。
  只见权贤妃放下玉箫,淡淡说道:“皇上,我与这位小姑娘有缘,就让她陪我去宫中做个伴儿吧。”
  不曾想,这年轻的权贤妃,虽在病中,却耳目灵通,对宫外发生的事了如指掌,知道二红姑娘的难处,当即就投桃报李,主动帮姚清华提了这个要求。
  “好,难得贤妃开口。”朱棣显然也是龙颜大悦,“拟旨,民女吴二红博闻广记,聪敏慧巧,特赐入尚宫局,封为正八品领司处掌记,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同时赐权贤妃宫中走动;生父吴大牛身体壮健,今增设城门员外郎一职,享从九品待遇。”
  哈哈,自古红颜多薄命,从来丑女福不浅啊。丑丫头的重生之路还真是一路开挂啊。
  姚清华没想到,自己真的就一脚踏进皇宫门,还破格封为正八品女官,连同“爹爹”吴大牛,皇上不惜新增设职位,也要给他封赏。
  看来“真是关系到位,飞机都要刹一脚”呀,这位手握玉箫的贤妃娘娘一开金口,真是万事好商量!
  不知道这位并非绝色姿容的娘娘,到底有何过人之处?
  把如此精明睿智的皇上迷的团团转,难道就凭着那声声玉箫?
  这是始终令姚清华很好奇的地方。
  “你执掌尚宫局掌记司书,这差事可不好当,以后定要小心谨慎。”11岁的朱瞻基和二红姑娘牵手离开权贤妃娘娘临时寝殿时,已经在为这个瘦小的丫头的未来筹谋了。
  姚清华又何尝不知道,一入宫门深似海,以后在宫里走路吃饭上厕所都是学问,可是只要想想皇宫里有这位有情有义的皇室小帅哥,就什么都不怕了。
  她脚步轻快的要飞起来。如果这一辈子和朱瞻基在一起相守宫中,就算回不到现代又如何?
  一想到现代,她脑子里电石火光的闪过蓝美美的脸庞,可是那张绝美的脸似乎已经变得模糊了。
  第二天早上,权贤妃宫中的小汤圆为姚清华送来一套宫女常服袄裙,着她即刻换上。
  小汤圆解释道:因为是在临时行宫,来不及赶制新的八品尚宫掌记冠服,但是因为贤妃娘娘觉得和二红姑娘十分投缘,看到你,就想起了自己在朝鲜的妹妹,所以迫不及待要先把你招入宫中。
  哦,姚清华这才知道,原来权妍儿就是历史上那位让朱棣伤痛一生的朝鲜妃嫔啊。
  “知道我为什么叫小汤圆么,因为我皮肤白,像娘娘母国过年做的年糕的颜色,所以娘娘一进宫就叫我‘小年糕’来着,后来怕皇上听见不高兴,就改叫我们中国宫里过年吃的‘小汤圆’啦。其实我真名叫做芙蕖。”
  哦,难怪这小丫鬟身材婀娜,脸庞俏丽,就如那出水芙蕖,却偏偏被那贤妃赐名小汤圆!
  看这小丫鬟的姿色在那权妍儿之上,也算是个伶俐的姑娘,天天有机会面见皇帝,怎么就没让皇帝发现她比主子更惊人一筹的美貌,哪怕混个昭仪啊,美人之类的低级妃嫔当当呢?
  姚清华审视芙蕖,心里的疑惑更深。
  这芙蕖果真是个极为敏感而又性格直爽的姑娘,她似乎看出了姚清华的迷惑,附耳道:“妹妹是为我惋惜吧,其实宫里那些比我美上十倍的娘娘,哪一个不是天姿国色,她们一样不敌贤妃娘娘恩宠。你不知道,我们这位永乐皇帝他……”
  芙蕖说到这儿,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然打住,催促姚清华赶快更衣。
  “我们这位永乐皇帝到底有什么癖好呢?难不成他不喜欢美女,专门喜欢丑女?或者他和权妍儿是真爱,所以情人眼里出西施?”
  姚清华一边思索,一边在芙蕖的侍候下,换上那套紫色团领窄袖的宫女服饰,衣服遍刺折枝小葵花,用金线圈之,珠络缝金带红裙,穿上真是精神。
  巧手的芙蕖还把姚清华之前梳的那种因为太成熟而显得滑稽的双螺髻,给改成了她这个年纪该梳的发型——“三小髻”。不过发髻高过民间幼女同样发髻三寸有余。
  梳好发髻,抹上发油,芙蕖拿出一个银光闪闪的金钗放在姚清华眼面前说:“你可真是有福了,这是贤妃娘娘刚入宫时戴过的银镀金灯笼步摇,灯笼象征着家庭幸福,象征着和美,团圆,这可是贤妃娘娘最珍爱的步摇。今儿吩咐,赐给你了。”
  “步摇是什么?不就是一金钗么?”姚清华好奇的问。
  自认为是明朝通的学霸,却没有搞明白,这金钗为什么叫步摇呢?她虽然在古装剧里看过那些女子头上插的钗环,还以为都叫一个名字呢。
  “奇怪,你虽然不在宫中,但是民间女子也该知道‘发簪’、‘发钗’和‘步摇’的区别吧。好吧,今天我教你了,以后入宫可不能闹这个笑话哟。”芙蕖耐心的教姚清华识别。
  (亲们,看过皇帝后宫那些后妃的真实画像没?还真丑。呃,如果你喜欢,求推荐。票票币币你随意啦。))

  ☆、第十一章 再见,北京

  在芙蕖的指点下,姚学霸总算明白了,步摇其实是簪或者钗的一种,只不过是在顶部挂珠玉垂饰的簪或钗,一般形式为凤凰、蝴蝶、带有翅膀类的,或垂有旒苏或坠子,走路的时候,金饰会随走路的摆动而动,栩栩如生。取其行步则动摇,故名“步摇”。
  姚清华带上这支叮当作响的步摇,走出昌平行宫时,朱瞻基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了好半天,赞道:“真美。”
  姚清华被朱瞻基看得脸红到了脖子跟。
  我真的美么?或许我应该相信这位皇室小帅哥的话,好好臭美一番?最好来个自拍什么的晒一晒?
  算了吧,那天自己明明在水缸里见到的是个货真价实的丑姑娘啊。
  重生的吴二红应该是属于那种用美颜相机也不大挽救得了的重度丑癌患者吧。
  可是这皇室小帅哥这么卖力的称赞我,到底是何居心?
  再一联系权贤妃的殊遇,想想芙蕖的话,“其实宫里那些比我美上十倍的娘娘,哪一个不是天姿国色,她们一样不敌贤妃娘娘恩宠。你不知道,我们这位永乐皇帝他……”
  姚清华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难道这明朝皇室的男人都喜欢丑姑娘?以丑为美?
  可是历史上可没有这个记载啊。虽说朱元璋有个大脚马皇后,可他其它有记载的妃嫔个个是大美人,而且朱棣的徐皇后也是个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呀。
  这下,姚学霸脑子不够用了。
  过几日,朱棣基本对北方一带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第一手资料,他不再出去农家,由权贤妃陪着,有时在昌平行宫里写他的北巡总结之作——《务本训》,有时候看从南京来的折子。
  四月十八日,朱棣忽然将折子往案上一甩,怒斥道:“都说这胖小子仁孝,故思虑再三,才将太子位传与他,不曾想,却是如此骄躁,这以后的日子,看来我得对他另眼相看了。
  原来是南京来的密信,告密皇太子朱高炽谴责大臣。朱棣当即便赐书戒谕:我命你监国,凡事务必宽大,严戒躁急。大臣有小过,不要遽加折辱,亦不可偏听以为好恶。
  二十七日,告密信又来,说太子不受领教,态度依然倨傲,朱棣震怒之余快马又赐太子书:优容群臣,勿任好恶。凡功臣犯罪、调发将士,必须奏决。
  朱棣的这一封圣旨,剥夺了太子独立处事的权利,北巡前,朱棣曾再三表态让太子放胆历练,不受干扰的处理政事。可是此刻,他已经食言了。
  朱棣龙颜震怒时,姚清华心急如焚。
  她知道,朱棣现在斥责的,可是自己最心爱的皇室小帅哥朱瞻基的父亲,史上最胖的皇太子朱高炽。
  虽然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是颜控,但姚清华实在对胖子提不起好感,所以本不想关心这位胖子的太子位是否坐得稳当。
  可是,这个胖子太子位坐不稳,他的儿子——皇太孙朱瞻基又怎么有出头之日?
  朱棣这次令胖太子监国,本来就有考验他的意思,可胖太子第一次独立做事,就遭到接二连三的告密,出师不利,朱棣真能下决心把得来不易的江山交给他么?
  虽说姚清华脑子里的知识储存告诉她,历史上的胖太子朱高炽最终还是侥幸胜出,登上皇位,而他的儿子朱瞻基终究会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宣宗皇帝,可是现在重生的这个世界,与史书上对于明朝的记载,真的一模一样么?
  难道,她能拿心爱的小皇孙的命运,去赌史书上那些冠冕堂皇的文字?
  倒是朱瞻基并不见着急,也没有在皇爷爷面前求情,只是********的陪着皇爷爷写他的《务本训》。
  “喜怒不形于色”,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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