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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留沉默了一下:“大姐,你口中的白奶奶怎么会教你刺绣呢?”
江大妮一想起这件事的起因,还有些不好意思凑近弟弟耳边小声说道:“那天我在厂里上班,衣服的袖子不小心被茅房木门的钉子给勾到了,袖子被扯下来一半。”
幸好那是在纺织厂,缝缝补补的针线从来都是不缺的。只是江大妮有些不好意思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窘境,拿着针线,偷偷摸摸躲了起来,想自己缝好衣袖再出去。
正当她缝了一半的时候,身后传来声音,原来白奶奶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在了她的身后。可能和生活环境和性格有关,江大妮是白云雅接触的所有人里,少数不嫌弃她现在的身份,不嫌弃她满身屎尿味的姑娘,白云雅看她把袖子缝的歪歪扭扭的,实在看不下去,接过她手上的衣服和针线,拆了她之前缝的那半截,将那条破口密密实实地缝合,还帮她把衣服上有些不太牢固的接线口重新加固了一遍,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到接缝的痕迹。
江大妮看着她那一手行云流水的动作,一下子就被迷倒了,想着自己要是学会了,以后回家就能帮弟弟妹妹缝补衣服了,没错,她学习刺绣的初衷就是这么简单。
“白奶奶说我在配色上很有灵性,而且很有耐心,要是我能够坚持练下去,就能有她一半的水平了。”
江大妮以往温和的双眼闪着潋滟的光波,说起白云雅的夸奖,整张脸都散发着江一留以往从未见过的光彩。
江大妮很温柔,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是怯弱的,从小的生活经历,让她不敢有自己的想法,每做一件事,都是先考虑别人,再考虑自己。在弟弟妹妹说着自己以后的理想的时候,江大妮也一直都是充当一个优秀的听众,为弟弟妹妹加油鼓劲,江一留想了想,他似乎从来没有从大姐口中听到过她想要什么。
江一留沉默了,或许正是因为大姐的温柔和纵容,重生回来,他渐渐开始用自己的想法改变大姐的一生,却从未想过,大姐想的是什么。例如这次的相亲宴,他根本就没考虑过大姐的想法,下意识就想着拒绝那个男人,却没有想过,或许大姐真的会喜欢上那个男人,或许那个男人真的会是大姐正真的归宿。
只因为他觉得自己以后会有一番作为,给大姐更好的生活,就凭这个,他就能操控大姐的情感了吗?
或许他做错了,他该做的是规避那些不该发生的事,而不是试图操控身边人的生活。
就像是现在,大姐因为一个老奶奶的夸奖如此开心,而在生活中,大姐为他们付出了这么多,仔细照料他们的生活,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个姐姐,包括他,有夸奖感谢过大姐一句吗。
“可惜,白奶奶说我的手太粗糙了,根本就不能绣那些华美的绸缎,不然手上的干皮恐怕会把那些丝线给勾花。”江大妮看了看自己从小劳作,显得有些粗糙的双手,可是她一点都不介意,开怀地笑了笑:“不过我也接触不到绸缎啦,我只要能学到一点本事,给你们几个小鬼做一身漂亮的衣服就行了。”
江大妮没有说,白奶奶劝她少做点家务,把手养回来,她对图案和色彩方面的天赋是稀有的,如果专心刺绣,或者将来会有一番作为。
“大姐,这是我刚刚偷偷在供销社买的,以后你就每天擦擦手,应该会有点用。”江一留从怀里掏出一罐蛤蜊油和一罐雪花膏,放在床头。
“小宝,你怎么买这么贵的东西,那不是瞎费钱吗。”江大妮有些心疼,她哪里用的上这些东西。
“大姐,其实我来县里的时候咱妈给了我一些钱,让我交给你,可是我花了一点,现在就剩下这么点了,你可别跟妈说。”
江一留从口袋里掏出一堆零零碎碎地零钱,他当然不可能用妈妈给大姐的钱,那些买蛤蜊油和麻花的钱都是他自己的,这么说,只是让大姐更好接受罢了。
江大妮看着垂着头认错的弟弟,叹了口气,摸了摸弟弟的脑袋:“以后可不能乱花钱了,知道吗。”
说完又从那堆散钱里拿了张一块钱:“大姐用不了这么多,你拿着和向学买点零嘴吃。”
江一留接过了那张钱,现在的他明白,或许自己收下了这一块钱,大姐会更开心。
离开书房的时候,江一留转过头,对江大妮郑重地说了一句:“我觉得大姐绣的很好,在我心里,比白奶奶绣的更好。”
说完,红着脸出去。
江大妮坐在床上,听着弟弟的话,嘴角向上,笑的无比开心。
第64章 打鸡血(捉虫)
孟平川在机械厂干了半辈子; 在厂里也结交了不少老工友,而且以他的资历; 几年前就开始带徒弟; 厂里收的新工人都会在他手底下培训一段日子,也算有些师徒情谊; 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有不少人来拜年,多多少少都会带些家里的土产来,这让孟平川有些不好意思。
而且机械厂不是什么小厂; 这里头的人情往来也是一门学问; 所以孟平川干脆每年过年前请厂里的好友和懂事上进的徒弟来家里吃饭,把饭菜准备的丰盛些,给家里经济紧张的亲友开个荤。
同样是一个厂里的; 比起那些家里兄弟姐妹一大堆; 自己还生四五个个工友来说,没有兄弟需要接济,又只有两个孩子的孟平川日子不要太悠闲; 这也是他们不推拒的原因,有些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就等着每年这一餐。
瞿英从一早上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又是杀鸡,又是剖鱼的。
大公鸡是江大海天还没亮就送来的; 那时候江一留还和表哥窝在被窝里,等他们下楼的时候,江大海早就赶回村里上工去了; 瞿英和媳妇烧了一大锅的热水,准备在厨房里面杀鸡呢。
别看瞿英现在日子过得滋润,以前也是从苦日子里熬过来的,杀起鸡来动作干净利落。
江大妮将烧开的水倒到一旁的铁皮桶里,加了个盖子,让水不要凉的太快。江大珍帮着揪住大公鸡的翅膀,大公鸡估计也知道自己的下场了,两只鸡爪不住地动弹,咕咕叫着。
“这公鸡肥的很,看这力道。”瞿英啧啧称赞了一声,现在可不舍得用粮食喂鸡,喂些糠麸就算不错了,有些地方,人还只能靠吃糠麸过日子呐,像江家一样,把鸡喂的这么肥的,可算是少见了。
瞿英一把揪起大公鸡的脑袋,拇指和食指扣紧公鸡尖锐的喙部,另一只手把鸡脖子上的毛拔掉了一些,将脖子的鸡皮裸露出来,随后伸手,将早就打磨锋利的菜刀往公鸡脖子上一划,那鲜红的鸡血就哗啦啦地流到了早就准备好的瓷盆里。
“太好了,今天有血豆腐吃喽。”孟向学和江一留走到厨房,正好看到这接鸡血的一幕,开心地嚷嚷起来,“奶,我要吃麻辣味的血豆腐,你记得多加点辣酱,我能多吃两碗饭。”
孟向学开心地说道,舔了舔嘴唇,似乎已经想到了那麻辣爽滑的滋味。江一留被他感染的,也忍不住有些嘴馋。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这小子的口味,快点洗脸刷牙去。”瞿英啐了孙子一口,看着他乐呵呵地说道。
渝川县人多嗜辣,家家户户的小院里都种着一小块辣椒苗,就是为了做辣酱用的。孟家从来都不做辣酱,家里吃的那些辣酱都是江大珍从家里带过,这东西不用钱,只是费些功夫,苗老太自然不会吝啬,何况每次上门拿辣酱的时候,闺女的婆婆总会意思意思拿点糖果糕点回去,对苗老太来说,反而是占了便宜。
“咚咚咚——”孟向学正一步三回头地看着那碗鸡血,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
瞿英几人都脱不开身,就让孟向学去开门。
“瞿大姐,我听说你家杀公鸡啦——”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手上挽着一个竹篮,笑着走了进来,见到已经奄奄一息的大公鸡,以及放了一半的鸡血,发出一声惊呼:“你们家已经开始杀鸡啊,诶啊,我来晚了一步了。”老太太拍了拍大腿,表情懊悔不已。
“钱钱姥姥,你这是?”瞿英有些不太明白她来家里的目的,好奇地问道。来人是孟家的邻居,住在隔壁的小楼,只是条件没有孟家好,那幢小二楼里住了三户人家,老太太家占了二楼一层,可是足足住了十二口人,挤在一个屋子里,连个打转的地方都没有。
“现在放血也没多久,应该还能用。”老太太独自嘀咕了几句,接着朝瞿英说道:“瞿大姐啊,我想用鸡蛋和你换公鸡血,你知道我家那口子现在这身体是越来越不行了,医生说打公鸡血有用,可是供销社里好久都买不到公鸡了,我这不听说你家亲家送了一只公鸡来,就想——”
老太太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公鸡虽然难得,可供销社偶尔还是买的到的,只是一只完整的大公鸡实在太贵,照他们家的水平,很难供得起,这不一听说孟家杀鸡,她才匆匆忙忙赶了过来。
江一留听到老妇人的话,皱了皱眉。
这打鸡血的治疗方法,就是在文革时开始流行的,几乎所有人都将这奉为治病救命的良药,把这个法子吹的神乎其神,即便六五年的时候,卫生部已经下达了不准医务人员给病人注射鸡血的通知,还是有人孜孜不倦的买公鸡,私下里注射鸡血,并对它的功效,奉若神明。
即便放到了科技进步的后世,迷信此道的人也不在少数。
也不怪大家信奉这个土方,而是当人体少量输送血液后,身体会产生应激反应,造成情绪亢奋的假象,让人以为真的是鸡血起了疗效,实际上,鸡血里的细菌病毒,会对人体造成不少的副作用,过量打鸡血,反而会对身体造成负担。
“钱钱姥姥,这报纸上都说了打鸡血不可信,现在医生都不让打了,你可不要相信这些东西,钱钱老爷身体不好,就该去医院配点药吃。”
瞿英现在闲赋在家,除了做些家务事,也爱看报纸,这打鸡血的法子她早在报纸上看到过,报纸上都说了打鸡血对身体没好处,她自然也想阻止一下。
“瞿大姐,你这不是舍不得吧,我也不会白拿你,我都带着鸡蛋来了。”老太太脸上表情一淡,掀开手上挽着的竹篮盖头,里面放着三颗圆滚滚的鸡蛋。
瞿英又好气又好笑,可总归是邻居,也不能真把关系闹僵了,打鸡血虽然没什么用吧,可也没听说出过什么毛病。瞿英摇了摇头,在孙子眼巴巴的神情下把碗递了过去。
“钱钱姥姥,你最好还是带着孩子姥爷去医院看看,吃药看病才是正经。”
老太太没听瞿英的话,他们家又不像孟家那么宽裕,瞿英说的好听,又不是她出钱。
瞿英最终也没有收下那三颗鸡蛋,说是让她给她男人补补身子,那老太太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喜滋滋地端着瓷碗离开。
“没了血豆腐,还损失了一个瓷碗,失败。”孟向学耸了耸肩,这碗让那老太太拿走了,估计是拿不回来了。
“人小鬼大,人家是长辈,你要尊重点。”瞿英点了点孙子的小脑袋,板着脸教训到。
孟向学努了努嘴,也不知有没有听进去。
孟大昌和孟平川中午都是不回来吃饭的,机械厂效益好,像他们这种等级的老师傅每个月还有伙食的补贴,不多不少,刚好够两人每餐在厂里的时候吃一顿。
因为忙着晚上的菜色,中午这一餐,几人随便吃了点前一天的剩菜配着辣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