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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千金的无意而让秦董事长损失那么多银子,峰哥哥也不会允许我这样做的。”
我说着回头看了褚峰一眼,难为情地笑了下。他只是宠溺地揉了揉我发丝,一句话都没说。但含笑的眸子给了我无限鼓励,他应该不反对我这样对付秦书月。
对于玉的认知,我仿佛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不管什么样的玉到我手里,我都会瞬间辨识出它的质地和大概价值。
这个特质要追溯到我四五岁的时候,妈妈喜欢玉,玉镯子,玉簪子等。我看她佩戴就特别喜欢去玩,于是她就把玲珑血凤给我戴上了,这东西我爱不释手。
有一次有个货郎花两根金条要跟我换,我当时都没有换。最后妈妈问我为什么不卖,我说了句我至今都不明白的话,我居然说这翡翠金不换。
我记得当时妈妈喜极而泣,我都不晓得她在高兴什么。但自此之后,她买首饰的时候总会带着我去玉器店里看,我从来没有看走眼过。
阮小飞送给我的扳指虽不是价值连城,但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玉,质地通透。并且,扳指内刻有印玺,刚才我粗略看了下字体应该出自宋代。
像这样质地的玉扳指,还是古文物,没有五百两银子是买不到的。
秦家财大气粗,我不可能不让他们赔钱,但秦家的人个个精明,又是都城金门世家之首,自然不会甘心吃闷亏。我这样一说,他秦振南和秦书月纵使再嚣张跋扈,也不会丢了这脸面耍赖的。
所以秦振南的脸色越来越阴霾,绷着唇一句话不说,还狠狠瞪了秦书月一眼。我装着很无辜地站在褚峰身边,被他高大的身板保护着,感觉特别好。
宽爷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他今朝穿着黑底红纹的马褂套大红喜服,也是喜庆得很。凌艳秋还没有出来,估计等会儿一亮相,就是颠倒众生了。
我们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秦振南从马褂的衣兜掏出了一叠银票,从中选了张递给了我,咬牙切齿道,“凌小姐,这里是五千块银元,你觉得够不够?”
“我都说了,不让秦董事长赔,看你多见外啊。”
说归说,我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一直瞅着我笑的阮小飞,他一看就比褚峰精明,不会放过这钱财的。见我暗示他,他一手就抓过了秦振南手上的银票,看了看才揣进了兜。
“秦董事长,既然你执意要赔,在下就不客气了啊,见笑,见笑了。”阮小飞抱拳莞尔一笑,转头又无比叹息地对我道,“小妹,过些天小飞哥从新送你点东西吧,这玩意晦气,太晦气了!”
“小飞哥不用客气。”
见阮小飞把银票揣好了,我这才放心,就又冲秦振南鞠了个礼,“秦董事长,让你见笑了!”
“哼,宽爷,老夫还有事情就先走了,改天再来拜会!”秦振南气冲冲地跟边上的宽爷一抱拳,拽着秦书月就走了。
我目送着他们俩出去后,就走到窗边偷偷往下看了眼,瞧见秦振南一出大门就抽了秦书月一耳光,打得她当街哇哇地哭了起来。
我冷冷一笑转过头来,却发现宽爷正站在我身后,我脸上的笑容都还来不及收回,就这样僵在了脸上。
他意味深长地在我脸上打量了片刻,阴阳怪气地道,“洛夕,老子当初倒是把你看走眼了。”
正文 第29章 规矩
“宽爷此话怎讲?”
可能是和宽爷有过那么一段十分不愉快的经历,我现在对他戒备得很。他自己也感觉得到,所以讲话没有以前那样张扬,变得有些深不可测了。
“洛夕,你有着不同于你年龄的城府,这是好事,可也是坏事!在这十里洋场,太张扬的人往往没有太好的下场。所谓胳膊拧不过大腿,识时务者为俊杰。秦家是金门世家之首,秦振南一人独撑整个都城的商行,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顿了顿,他又道,“我啊,还是很希望看到你在都城叱咤风云,成为一个绝代风华的女人!”
“宽爷的教诲洛夕铭记在心,一定会谨记!”
“呵呵,如此更好!”
宽爷意味深长地打着哈哈走开了,我睨着他狂傲的背影,不自觉把一双拳头捏得紧紧的。其实我想对他说一句,“待我风华绝代时,你早已命丧黄泉!”
原本我是感激宽爷的,但自从他在天上人间对我图谋不轨,又听凌艳秋说他把阿青安插在褚峰身边当眼线时,这份感激就瞬间化为乌有了。
我虽然年纪小,但肯定是个有原则的人,是非黑白我分得很清。妈妈从小叫我的座右铭就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血债血偿!
所以,对于宽爷……我一定做不到坦诚相待。
“洛儿,你在想什么?”我正暗忖着,褚峰忽然走过来一脸疑惑地问我,还往远走的宽爷看去。
我摇摇头,道,“没有想什么啦,刚才宽爷说艳秋姐姐要来了。”
“唉,百合的死,似乎让你一夜之间长大了,以前我听她说起你都还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女孩。”
我点点头,没有回他,因为事实就是这样,妈妈的死去让我长大了,有了不同于十六岁女孩的城府和心智。因为我要报仇,我要在这乱世的风云中好好活下去。
他顿了下又道,“洛儿,以后你不要那么张扬了,会惹来祸事的。今晚过后,你就好好去读书,我让秋山陪着你,以后你什么都不要管,我会照顾你的周全。”
我鼻头一酸,抬头看了眼褚峰,轻轻把头搁在了他的胸前。他的保护令我满腹心酸,他一定不晓得等他身体彻底好了,我就要去天上人间上班了。
兴许他最恨风尘女,而我偏偏要把自己变为那样的女人。
我很想跟他说说这事儿,可我不敢。我摸不清宽爷的势力到底有多大,褚峰如果逆反是否会转瞬间被他屠杀。他对我那么好,我不能陷他于不义。
我又想起了小弄堂的小楼,问道,“……峰哥哥,我和妈妈住的小楼是不是你买的?”
“你怎么知道?”
“上次你生病,我准备去典当房子,看到房契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对了,我还发现了一张很奇怪的照片,就放在妈妈给我绣的荷包里呢,好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
“……一张照片有什么好奇的?傻丫头,饿了吗?马上就要开席了,咱们过去吧。”
褚峰显然不想就照片的事情说太多,也没把我荷包给我的打算。我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了,跟着他往宴席厅走了过去。
这会儿大多数宾客都已经就座了,褚峰把我拉到了阮小飞身边就走开了,他立即就眉开眼笑地凑过来了,“小妹,看你这伶牙俐齿的,跟哥哥我有得一拼啊!”
我脸一红,道,“人家哪有伶牙俐齿。”
“好啦好啦,哥不会讲话,这伶牙俐齿是夸你的意思。对了,这银票你拿去,喜欢什么就自己去买。”阮小飞说着把从秦振南手里拿到的银票递给了我。
我连忙摇了摇头,“我不要,这是你的东西!”
“傻,你不要,难道你峰哥哥不要吗?前些日子他仓库着火烧了不少货物,这都要钱赔。他这人又很不屑搞那些投机倒把的事,光靠码头赚钱要赔到什么时候?快拿着!”
阮小飞硬把银票塞给了我,我听到他这样一说就没有推辞了。褚峰确实欠了不少钱,都是宽爷给垫上的,万一哪一天他翻脸不认人,他肯定没好果子吃。
收好银票,我小声道了句“小飞哥,谢谢你”,阮小飞脸一红,居然有些不好意思了,抓起桌上的糖果就往我的荷包里塞,都塞得要满了。
褚峰回来的时候,正好新娘子凌艳秋也出来了,穿的不是中午那件喜服。
她穿了件紫红色的旗袍,金丝所绣的边子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旗袍前片采用的是苏绣,是一朵金红色的玫瑰花从边叉的地方一直延伸到前胸,美艳不可方物。
她今朝的妆容是下了功夫的,整张脸精致得像是雕刻出来一样。配着那妙曼的身姿,不光是在场的男人们舍不得挪开眼,即使我也舍不得挪开,深怕少看了一眼。
凌艳秋的身后还跟着个女人,一脸的老气横秋,如果我猜得没错,她应该就是宽爷的大房,满身珠光宝气,但气质很差,比不得凌艳秋一星半点儿。
她长得其实不算很难看,却被那一脸浓妆给害了,眉峰漆黑,唇瓣殷红,看着很凶恶。再有,她可能年纪大了身材走了样,被一身紧致的旗袍挤得到处都是鼓鼓的赘肉。
她身边还有个丫鬟扶着她,深怕别人不知道她大房的身份,还拎着个手绢一摆一摇,咋一看像个老鸨子似得。
褚峰告诉我,她叫陈雅珍,是金门世家之一的陈家大女儿,陈四新的姐姐。她十六岁就嫁给宽爷,到现在也有四十来岁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宽爷看到陈四新没什么好脸色,原来是人家姐夫,架子在那儿摆着呢。
陈雅珍陪着凌艳秋走到了宽爷面前,居然还给宽爷道了个万福,惊得我目瞪口呆。我连忙偷问褚峰,“峰哥哥,她怎么对宽爷还这么,这么客气啊?”
“世家的人都讲究!”
“……”
我竟无言以对,金门世家我是听闻过,但这过场也是有盐有味的。都什么时代了,还讲那些虚无的东西。宽爷摆了摆手,陈雅珍就站在了他的右侧,故作高贵的姿态,瞧着也是悲哀。
那丫鬟这会儿送来了两杯茶,凌艳秋先端了一杯敬宽爷,他喜滋滋地喝掉了。但轮到陈雅珍的时候,她伸手去接杯子,却故意手滑地把杯子给砸了,于是她卯足了劲一耳光朝凌艳秋给甩了过去。
“艳秋,你到底是怎么奉茶的?不懂我曹家的规矩吗?”陈雅珍拿起手绢擦了擦身上溅着的茶水,不怀好意地朝凌艳秋一笑,又道,“把碎片捡起来。”
凌艳秋不疑有他,伸手去捡茶杯碎片的时候,这陈雅珍忽然狠狠一脚踩往她的手踩了去……
正文 第30章 情难自禁
“啊!”
所谓十指连心,陈雅珍这一脚下去,我不晓得凌艳秋的手成什么样了,但这惨叫声却催人泪下。已经就座的宾客都霍然回头,惊愕地看着那边。
我离得最近,清楚地看到凌艳秋的手底下涌出一滩血来,不断地往外蔓延。而陈雅珍的脚还在微微律动,她根本就是想要毁掉她那双手。
我骇然想起,书寓之所以能够吸引各种各样的男人,是因为她们琴棋书画都会。而凌艳秋之所以能够艳压群芳,不光是靠她的脸蛋,还有她登峰造极的艺技。
如果她被毁掉了这只手,那……
更可悲的是,边上的宽爷似乎很不以为然,他都没有出声制止这一切。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且不说凌艳秋之前帮过我,纵使她与我无恩,我也不会这样眼睁睁看着她遭受这样的凌辱。
我正想强出头时,褚峰拉住了我,“洛儿,不可意气用事,这是曹家的规矩。凌小姐是书寓,最擅长琴棋书画,那么嫁入曹家做良人过后,就要斩断之前的一切联系。”
“可是,这也不能毁掉艳秋姐姐的手啊?”
“她往后就是富贵太太,出入都有丫头伺候,你不用担心。”
褚峰的话令我无言以对,看着地上强忍着痛满眼泪光的凌艳秋,我的心被生生刺痛了。我忽然想起褚峰身上那密密麻麻的鞭痕,难不成也是因为这样的规矩导致?
陈雅珍至少踩了一分多钟才把脚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