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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不到一个月,农历十月初,边陲小城就要下雪了,雪后一天冷过一天,袄子得提前准备出来。
李海棠拿过手术针,绣花针她有点抓狂,好在原主绣活不错,有个好底子,她最开始有些生疏,手上扎了几个针眼,现在缝补衣衫,做个绣活,完全可以应对自如。
第二日一早,天刚亮,李海棠带着小弟李金琥,跟着萧陵川一起下山。
马车就停在山下,姐弟二人舒舒服服地进了马车。
到城里,要坐上半天,车里早已准备好厚实的软垫子,盖腿的小薄被,车上摆设各色的干果蜜饯。
“咱们来不及吃早饭,一会儿进镇上买。”
萧陵川用斗笠遮住半张脸,转头对车内的方向道,“镇上有一家大肉的酸汤水饺,味道不错。”
“萧大哥,那咱们快走吧!”
李金琥咂咂嘴,天冷,喝点酸辣汤,吃几个大肉的饺子,真是享受,自从爹爹和娘亲过世,他都没这么快活了。李金琥总是绷着一根弦,告诉自己快点长大,这样他就能自立门户,把属于他们姐弟的东西抢回来。
第34章 蠢婆娘
农忙过后,田里只剩下秸秆,村里人把秸秆收拢到一处,留着当过冬的柴禾。
早饭的时辰,村里还算安静,偶尔能听见小孩的哭闹和狗叫声。
村头的路窄,两侧有壕沟,前面是两个晃晃悠悠的人影,挡住马车的去路。
李海棠把车窗开了个缝隙,向外张望,只觉得穿灰色长衫的男子眼熟。
“姐,是孙寡妇的儿子!”
李金琥眼尖,说完之后,他看了赶车的方向,又用手捂住嘴。他姐和孙兴之间,的确有点牵扯,虽然过去了,但难保萧大哥心里会不舒服。
“哈哈,那旁边那个和他一样高,比他还壮实的,就是他新娶的媳妇了!”
李海棠就说么,怎么看背影眼熟,住在村里,平日穿着长衫装13的,也只有孙兴这货。
至于他媳妇,刘氏给小柱子一文钱,探听到的消息,新娘子长得像小柱子的爹爹大柱子!
只要一想小柱子纠结的表情,李海棠就忍不住狂笑出声,顺便联想一下孙兴和他媳妇的洞房花烛夜。
“姐,你看,孙兴拎着包袱呢!”
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给媳妇拎着包袱,都会被骂一句有辱斯文。
只是孙兴娶了米粮铺子掌柜的女儿,岳家殷实,他只能做低伏小。
“哈哈,他一向体贴,而且口味独特。”
李海棠没注意小弟的神色,占据窗户的一边看热闹,不时点评,“啧啧,孙兴走路扭屁股,咋和村西头李三胖家养的小白狗一样呢!”
“哈哈,大姐,还真是,以前咋没发现他有这个习惯!”
李金琥被她姐说得一口水喷在前襟,差点笑得背过气去。
李海棠努努嘴,这还用说,当然是他媳妇需要比较强烈,孙兴的小身板,只能尽量满足,不然也不至于走路都倾斜的。
当然,金琥还小,她不能带坏了小娃。
萧陵川得知孙兴骗过李海棠,驾着马车,快速从二人中间穿过,马蹄子,差点踢到孙兴的脑袋,只留下他一人在风中凌乱。
至于孙兴为什么走路打转,李海棠只猜中一半。
萧陵川半夜潜入孙家,在茶水里下了点走镖时候别人给的药。
那药一直扔在角落,总算有用得上的一天,新娘子喝药之后神采奕奕,抱着孙兴不撒手,两个人几乎是一夜未眠。
“呸!有马车了不起?谁知道是不是就是个车夫!”
孙兴躲在角落,差点掉下壕沟,顶着黑眼圈,吐了一口唾沫,等他功成名就的一天,第一件事,就是休了这个蠢婆娘!
“夫君,你干啥呢,咱俩得赶紧走,我娘还等着咱俩回家吃饭。”
新娘子叉腰,说话瓮声瓮气,她娘说了,成亲后,孝敬婆婆,所有的活计都丢给丫鬟做,那个小蹄子之所以跟来陪嫁,是因为偷摸的勾引她爹。
小蹄子比她长得美,一副狐媚子的模样,娇娇弱弱的,她也怕小蹄子勾搭孙兴。
于是,她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这次就是要回家和她娘炫耀,每天晚上,榨干孙兴,他就算想和小蹄子有点什么,心有余而力不足。
别人都说她蠢笨,那是被她外表欺骗,她只是不说而已,反正能达到目的就行。
看孙兴的身板,用不了几年就要不举,她得和她娘说说,能不能提前给她找个下家。
第35章 占了便宜
深秋时节,草木枯黄,村里遍地能耐寒的小野菊花,李海棠趴在车窗,看半天都是一个景色,她打了个呵欠,昏昏欲睡。
萧陵川赶车很稳,没用多久,一行人就到了镇上。
“萧大哥,天冷,你喝一杯热茶暖暖身子吧。”
李金琥给自家大姐使个眼色,主动倒一杯热茶送过去。怕冷的妇人,提前穿了薄袄子,而萧陵川,只穿一件夏日的衣衫,他们出来太早,已经被雾气打湿了。
“酸汤水饺不错,难怪生意这么好。”
李海棠眨眨眼,完全没明白自家小弟是什么意思。
李金琥无语,也不知道怎么说自家大姐,一点都不开窍,以后她和萧大哥成亲,就是一家人,应该相互关心。
他一着急,比比划划,李海棠拍了拍头,恍然大悟,“哦,金琥,你水喝多了,想去茅厕?”
李金琥白眼一翻,直接用被蒙住脑袋,他不想和他姐说话,蠢死算了!
李海棠嘴角挂着得意地笑,小弟才九岁,正是玩闹的年纪,家里接连的变故,让他很早熟,爱操心,活像个小老头子。
她始终觉得,和野人成亲,有点迫于无奈的意思,她虽然貌美,到底是坏了名声的,若不是机缘巧合,两个人也不用绑定在一起。
说来说去,都是李海棠占了便宜。
马车在青石板路上飞驰,一路从镇上到县里,县里要比镇上热闹,来往的商户尤其多。
他们所在的李家村,属于大齐的边城,城门外五十里,是蛮族的地盘,二十几年以前,两国大战,彼此元气大伤,以至于多年来,小摩擦不断,却没有大规模开战。
蛮族主要产皮毛,药材,马匹还有当地的毛毯,锋利的匕首,很多东西,深得大齐百姓的喜欢。
蛮族气候比大齐边陲还要冷,一年到头,冰雪覆盖,两国百姓经常以物易物,互相交换日常应用之物。
商人正是看到中间巨大的利润,走南闯北的贩运货物,赚个差价的辛苦钱。
“萧大哥,过了县里应该没有熟人了,我能不能出来透透气?”
马车很闷,李海棠几次差点睡着,打开车窗往外看,不如外面视野好。
“好。”
萧陵川在另一侧放上厚垫子,李海棠从车里出来,顿时想要欢呼一声。
官道两侧,满是火红的枫叶,就和天边的彩霞一般,枫林中有一条小荷,流水潺潺,她马上想到一句总被现代人曲解的古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萧陵川诧异地看了一眼李海棠,她还懂诗词,和他见过的那些女子一点都不一样。
“你想看傍晚路过这里,明日晚饭后,我们在上路。”
萧陵川无法理解她的诗情画意,这景色至少看过百遍,并没什不同。
“那样我们就得半夜才能到家。”
李海棠摇摇头,反正以后有机会。她现在身上装了不少银子,准备把家里好好布置一下,那以后就是她的家,必须要温馨一点。
第36章 酥油茶和芝麻饼
太多的东西要替换和采买,李海棠用炭笔在纸上做记号,好在原主识字,她书写起来,无任何压力。
有时间路过县里,阮氏留给姐弟二人的屋子,也要好好的整理下,那是他们最后的退路。
约莫有半个时辰,马车进城,道路变得宽阔。边城给人的感觉相对厚重,到处是古朴的街道,两侧多半是石头堆砌的房屋。
“城门外有一条百十来米的护城河,水流湍急,河边很多大石头。”
萧陵川不是第一次来,对城里非常熟悉,他这两天说话怕是比最近几年加一起都多,不知不觉的,竟然不需要停顿,只是他自己没发觉。
那条护城河作为屏障,蛮族人才没那么张狂,不然大齐的百姓哪有平静的日子。
“约莫有个十几日,边城就要下雪了。”
北地的冬日漫长,从农历十月开始,到次年的二三月,整整小半年之久,石头屋子结实,不像茅草房一样,半夜三更,睡得迷迷糊糊,还得爬起来扫雪,不然积雪过多,容易压塌屋顶。
村里还好,家家户户能拾柴禾,用秸秆烧火,城中百姓,烧柴只能靠买,或者买木炭取暖。
“萧大哥,那边还有卖酥油茶的。”
李金琥按耐不住,从车窗探出头,指着墙角处一个小摊,语气很是兴奋。
酥油茶是蛮族那边的特色,小时候爹爹到城里做工,曾经给姐弟二人带回来一壶,那滋味,让他很怀念。
萧陵川把马车停在一侧,李海棠带着李金琥下车,三人坐在一张桌上。
“老板,三碗酥油茶。”
李海棠看了一眼萧陵川,野人大哥不善言辞,她主动开口,“还有那个芝麻酥饼,上一盘。”
“好嘞,小娘子,马上就来。”
老板是个小个子的中年人,见人三分笑,很热情,来往喝茶的人很多,他一个人忙得团团转,不急不躁。
李海棠发现,在边城,女子抛头露面做生意的不在少数,可能和风俗有关系,这里人多数都比较高大。
“姐,这芝麻饼里面是空心的,还有白糖,真好吃!”
李金琥也是个吃货,一提起吃,滔滔不绝,娘阮氏活着的时候,最喜欢做一种小点心,叫梅菜扣肉饼。
肉用上好的金华火腿,烘烤出来,上面点缀芝麻,咬一口,香,脆,酥,还带着一丝丝的甜,那是他最喜欢的点心。
金华火腿太贵,只有过年的时候,他提的要求,他娘才能满足。
“金琥,你别小瞧你姐我,我也会做呢!”
每次提到爹娘,气氛都得低落一会儿。李海棠不是原主,但是仍然能感受到阮氏对儿女的疼爱,她拍拍胸脯,夸下海口。
她会做的不仅仅是梅菜扣肉饼。
萧陵川始终没说话,但是在姐弟二人称赞芝麻饼的时候,站起身,和老板买了一包。
他想,回程到镇上的打铁铺子做个简易的烤箱,拿回来给李海棠自己捣鼓,做什么他吃什么,他吃过她做的饭菜,对李海棠的厨艺非常信任。
第37章 小桃红来了!
午时过后,在摊子上休息的人走了大半,老板终于能喘口气,他用帕子擦擦汗,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道:“兄弟,小娘子,我看你们眼生,是特地赶过来听戏的吧!”
“听戏?”
李海棠摇摇头,她对那些咿咿呀呀地戏曲没任何兴趣,听了马上能睡着,但还是礼貌回复,“眼瞅着天冷了,我和我夫君来城里看看,置办点皮毛的衣裳。”
夫君……萧陵川听到这个称呼,身子有瞬间的僵硬,他脑海里反复回想着这两个字。
是了,他要成亲了,自己从未想过,有一天能娶到貌美如花的女子,这一切很不真实。
“哦,买东西啊,来边城就对了!”
老板是个健谈的,滔滔不绝,买皮毛去城北,那里经常有蛮族人来换货,他们喜欢大齐的茶叶,布料,换货比花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