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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喜事:夫君,来耕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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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章 浪货
  兄妹俩有些话不能当着小娃的面说,所以李海棠也没提京都那些事,只问父子俩一路上是否平顺。
  “还好吧,这不是到年根了,都是赶路的,我找了一家商队,也是巧合,刚好碰见马小姐家的商队。”
  阮平之对马碧荷道谢,马家在京都有几间铺子,他们商队的人听说二人来投奔李神医,沿途特别照顾,还在马车里给配了个小火炉,方便烧热水。
  小五子身子不好,被商队的人精心照料,风寒都没得过。
  “您真是客气了。”
  马碧荷不在意地摆摆手,脸颊上却是多了两朵红云,她没想到,自己会对一个书生动心。
  虽说阮平之已经成亲过,可却是京都阮家公子,而她一个商户女,身份上根本不对等。
  有些念想只能深埋心底,不可能说出来了。
  “碧荷,如意不在,你身上的担子又重不少。”
  李海棠拍了拍马碧荷的手背,表达谢意是应该的。
  最近她的心思都放在救援队和小豆包上,月荷棠一应事务,全靠马碧荷和何月秀二人忙里忙外。
  眼瞅着一年到头,年终盘点,还得查看账本,琐事也多。
  “当初咱们三个合伙,就已经说好了的。”
  马碧荷摇摇头,生意之所以做得风生水起,还是用了李神医的名头,在黎城,多亏张如意的帮助,不然,光凭她自己那点能力,不可能把生意扩张得这么快。
  月荷棠女伙计就有几十号人,还有看管库房的,打杂的,掌柜,年底得发点东西,小小地奖励一下。
  阮平之在,姐妹俩也没提太多生意上的事。
  “北地太冷,我都担心自己能不能受得了这个气候。”
  早晨下马车后,阮平之就感觉自己的脚麻了,毕竟在京都只需要穿一件薄的棉长衫,而你在北地,不裹得如狗熊一般上街,会被当做异类。
  他刚下车,就听见周围有人骂他是个浪货,染上风寒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我哪里想到,北地这么冷。”
  阮平之哆哆嗦嗦,把手放在小火炉上,好半晌才缓过来。
  马碧荷盯着他那修长的手指出神,二人心思都不在这里,很快被李海棠发现了异样。
  “五福,你的眼睛怎么了?”
  五福一直挤眉弄眼的,她正好站在阮平之对面,被他看个正着。
  “早上起来眼皮就跳,总觉得有点啥事,这不,您就来了。”
  五福用手揉揉脸,低下头,嘿嘿,马小姐看上自家夫人的表哥,不要太明显呢!
  阮平之:……看这意思,他似乎不是很受欢迎啊!
  马碧荷也反应过来,脸色更红了,她尴尬地咳嗽两声,转移话题,“边城今年雪多,昨日还下了一场,天寒地冻,京都的薄棉衣在这里肯定不能过冬。”
  阮平之点点头,他自己沿途买了两件成衣,但是大小不是太合适,还有儿子小五子,只能穿着大一号的,一下马车,风就顺着领口和袖口灌进去。
  “我给小五子做了一件棉衣,让他试试。”
  李海棠用手搓了搓小五子的脸蛋,她没料到表哥能来这么快,不然的话,她还这两日有工夫多做两件。
  阮平之再细心也是男子,生活上的小细节,可能照顾不到。
  就像穿衣,换季,很多很多,他一个书生,根本不顶用。
  五福说得对,反正早晚都是要找续弦,还不如早点找个知冷知热的人,这样小五子也不会没人疼。
  她是姑母,可能做的毕竟是很少,有豆包后,自家野人夫君,李海棠有时候都顾不上的。
  阮平之听说儿子有棉衣,他没有,垮了脸,但是表妹给自己做衣服,这在礼节上也不符。
  “若是你不嫌弃,我可以帮忙。”
  情急之下,马碧荷脱口而出,但是说出口就后悔了,她还是未成亲的闺女,帮外男做衣裳,更是不符礼数。
  气氛有一瞬间的尴尬,阮平之也反应出来不对,可他没办法直言,只好沉默。
  “夫人,咱们还去赶集吗?”
  五福看一眼外面的天色,有些村里人来卖土特产,那些好一些的,早被人抢走了。
  “去,让于嬷嬷帮着去隔壁收拾一下,我再买点需要添置的应用之物。”
  李海棠见小五子精神头好,也没那么怕冷,决定带着小娃出去逛大集。
  马车刚出门,路上就闹哄哄的,昨日的大雪,根本无法冲淡百姓们对过年采买的热情。
  街上到处是人,大姑娘小媳妇出动,手里拎着袋子和篮子,偶尔遇见熟人,笑着打招呼。
  小五子把车窗开个缝隙,一双眼睛和看不够一样。
  他在京都,几乎没出去过,人和人之间都很平淡,感觉少了什么,而北地则不同,人的笑声都要更加爽朗。
  马车走走停停,街道上有路过卖冰糖葫芦的货郎。货郎推着一个板车,车上用稻草扎成一个垛子,上面打成小孔,插着几十串带着糖霜的冰糖葫芦。
  糖霜透亮,甜滋滋地,不少小娃拎着糖葫芦,小舌头在上面舔啊舔的,吃得不亦乐乎,笑眯了眼睛。
  过年对于小娃们来说,永远比大人多一份喜悦感。
  平时家里舍不得买的吃食,这时候和爹娘提出来,往往不会被拒绝,不仅如此,还能得到新衣服,有压岁钱,即便是一两个铜板,也足够换一块麦芽糖甜甜嘴的。
  “小五子,想不想吃糖葫芦?”
  李海棠见小五子盯着外面一直看,赶紧问出口。
  等了一小会儿,见小五子没说话,她让五福下去买。货郎的板车上,似乎还有山药和红薯做的串串,她也想吃上一串。
  “以后喜欢什么都要和姑母说,你不说,就没人知道你喜欢。”
  李海棠摸着小五子的头,想到小娃在黑水村那种地方呆了好几年,就忍不住地心疼。
  “姑母,我懂的,可是娘走之前告诉我,不要给爹爹和姑母添麻烦,不然该不被喜欢了。”小五子一脸纠结,所以有时候只能羡慕地看别的小娃有亲人疼爱,他却不敢说,怕被人厌弃。


第609章 炸鸡
  冬日里人人穿得多,五福把自己包裹成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四处乱瞟着,虽刚吃过早饭,可她这肚子不争气,一会儿就饿了。
  集市口的摊子上,并排放着几个大蒸笼,摊主刚揭开盖子,白花花的热乎气顿时往外冒,一股子香味钻进路过人的鼻子中。
  就算不为香味,那热乎气也让百姓们多停留一会儿,感受片刻的热度。
  平日里,肉包子两文钱一个,有些人家舍不得买,但是年根底下,众人皆没有此顾虑,过年不能过穷,一年到头省吃俭用,抠省着过日子,还不就是为年底吃一顿好的。
  “五福,你想吃就吃,别憋着。”
  李海棠站定,一手拉着小五子,集市上人流拥挤,特别容易走散,估计周围一片的百姓都来了,集市从头到尾,占据三条街道,闹哄哄的。
  “我还是不吃了。”
  五福犹豫一下,最后坚定地摇头。肉包子家里就能做,于嬷嬷调配的馅料那是一绝,还会做鸡肉灌汤的包子。
  今儿赶集必然少不了好吃的,她准备留点肚子,换个花样。
  “薄皮肉馅的大馄饨啊,天冷吃一碗,身上暖洋洋!”
  “炸鸡炸鸡,祖传秘方,好吃得让你能咬掉舌头!”
  主仆几人越往前面走,卖东西的越多,吃的花样也翻新了,李海棠对炸鸡特别感兴趣。
  摊主做的炸鸡并不是外面裹着面那种,而是一整只鸡,直接下到油锅里炸,而摊主家的两个娃子也被抓成童工,拿着大蒲扇,在炉灶下扇风,以便让火势更旺盛一些。
  炸鸡摊子周围已经围拢不少百姓,众人不住地吸鼻子,等候出锅。
  有些人犹豫一下,最后还是走了。鸡肉不便宜,还是一整只鸡,再者,油炸的啊,那得费多少油,也就是摊主豁得出去,做这样的买卖。
  “摊主,你这炸鸡咋卖啊?”
  五福见自家夫人也有兴趣,上前询问一番,下油锅的鸡有大小之分,她瞄准一只大的,若是一个价钱,就要最大的那只。
  “八十文一斤。”
  摊主明显不是北地人,听着是大齐中原地带的口音。
  “一只炸鸡至少也要两三斤,那不就是二百文?”
  围拢的百姓们一听,当即摇头晃脑,有那二百文,可是一大家子一个月的伙食了,一只鸡,几口就吃没了,太不合算。
  再说有这钱,还不如买一条大尾鱼,年夜饭上桌,年年有余,讨个好彩头。
  价钱太贵,又不晓得是不是好吃,众人表示没兴趣,但是还没散去,看看是不是有哪个冤大头要买。
  “摊主,你这一整只鸡,这么卖是不是太贵了啊?”
  周边住着都是普通人家的百姓,冬日里又找不到活计,家家户户吃老本,可不能这么花费。
  不过,炸鸡的味道真是太香了,五福一边提议,一边咽着口水。
  她现在每个月有二两银子的月钱,这还是自家夫人格外开恩,几乎要和衙役们差不多,就这收入,也不过只够吃几只炸鸡的。
  “你应该把鸡腿单独卸下来,鸡翅膀,鸡胸肉,这样分着卖多好。”
  有人爱吃啃骨头,有人爱吃肉,有人独爱鸡皮,分开,选择性灵活,花个几十文钱,都在家家户户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对对,小娘子说得有道理,你要分开,我就给我娃子买个鸡大腿!”
  围观的百姓五福的话表示赞成,纷纷觉得是个好主意。
  “这可不成,我这祖传的手艺是炸整只鸡,可不是分散的,那不成五马分尸了,大过年的,也不吉利。”
  摊主连连摇头,虽说大多数人买不起,还是有吃得起的,再说他就准备二十只鸡,卖完就回家,不想在这里和人扯皮。
  “那你就拿一只鸡炸出来,然后再分啊!”
  不过是一只鸡,还上升到不吉利的程度了,众人表示很无奈。
  “不成的,家里没这个规矩。”
  反正无论众人说什么,摊主都反对,一锅他只炸出来三只鸡,用的光腌渍的调料,就要百十来文了,而且还不能二次利用。
  重视吃的人会觉得物有所值,看中的是品质,而那些穷苦人,无论给出什么价格,只会嫌贵,而后各种挑挑拣拣。
  约莫有一刻钟,炸鸡出锅,香气四溢。
  每一只鸡不太大,约莫有个两斤多,外皮已经被炸酥,不是金黄色,眼色很深。
  摊主用一把刀,在鸡肉上切了几刀,见里面的肉没有红血丝,又下锅走一遍,然后,捞出来放到大托盘上。
  “今儿正好表哥来,五福,这三只咱们都要了。”
  炸鸡最好是趁着热乎吃,李海棠打算带着几人先解决一只,剩下两只,一只送给春娘,一只当成晚上的下酒菜。
  一次性买三只鸡,也算是大手笔了,有些还在犹豫的见盘子里的鸡被买走,顿时很痛心,也不再心疼铜板,大声高呼,预定一只。
  集市刚走一会儿,一行人就回到马车上,李海棠用匕首切开鸡肉,还别说,邹广送的匕首总算用了用武之地。
  “啧啧,这里头是放了啥香料,真好吃啊!”
  外皮是酥脆的,鸡皮下的油早已被炸出去了,只能下薄薄的一层,鸡肉软软的,却有咸淡味,不用吃馒头,光啃着鸡肉,吃得更过瘾,就连小五子一个小娃子,也吃了一个鸡大腿,外加上一些鸡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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