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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白马镇外,不是热闹的闹市。
他一把揪过邋遢少年小七的衣领,质问道:“你可听清楚了,这黑灯瞎火的,可不要自己人吓自己人”。
李富贵其实还想说一句,你小子怎么听得出来是大小姐的声音,
事情一件比一件离奇,大小姐怎么会知道他们的行动,这种事,三爷不可能会对大小姐讲,他宁愿是小七这家伙听错了。
“算算时间,赖先生也该到了,去了这么久,不可能会不来!赖先生可不是大小姐,你再出去看看”。
李富贵不信,事情比说书的都他娘传奇,
“唉啊”!
邋遢少年从李富贵手中挣脱开来,扯了扯脏乱的衣服,表情是相当郁闷,
“李大哥,我不可能听错,我刚才想到草多的地方喂马,才刚系好马绳,远处就听到马蹄声,好像有两三匹马的样子,飞快的像这个方向奔来”,
“你能听出大小姐的马蹄声”?李富贵用奇怪的眼神的看着邋遢少年小七,越听越觉得这小子在胡说八道。
小七冷哼了一声,以此来表示不满,
“我还没说完呢!急什么”?
李富国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低喝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不管是不是大小姐,赶紧走,不要让人发现我们”。
那一巴掌的力道也不小,少年疼的直摸脑袋,他有心想要给李富贵的脑袋上也来上那么一巴掌,不过他知道他打不过李富贵,只得气馁道:
“肯定是大小姐,不会有错的”,
他犹豫了一下,呢喃道:“因为,因为我听到了大小姐身边的丫鬟,桃红姐的声音,酥酥麻麻,可不比大小姐的声音好听多了,大小姐哪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再说我也没听到大小姐的声音”。
李富贵的目光微微一闪,身上的江湖气息暴露出来,果断的拉过邋遢少年小七,低喝道:“走,不要耽搁,我们立马走”。
孙平步被装在黑色布袋中,可他们二人的对话却是听得一清二楚,现在他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的赞一句,
‘好一个痴恋少年’,
这等情况下,自然不会有听错的可能。
孙平步不明白这伙蒙面人的身份,也因此不好下判断,但看样子他们决计不想遇到他们口中的大小姐,
他们固然不想,孙平步此刻也不想,多一人就多出了变数,
这个所谓的大小姐出现,打乱了他的逃跑计划。
“先回镇子”,无奈之下,孙平步只能出言提醒。
李富贵扛着黑色的布袋中,邋遢少年小七走在前头,前脚踏出破庙门槛,后脚人就到了。
“驭”!
一阵长长的马蹄嘶鸣声划破了黑夜中沉寂,两人两马拉紧缰绳,挡在了李富贵两人面前。
“怎么,李大毛子,你以为蒙住了脸,本小姐就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勾当”,
为首的少女双腿轻轻一夹马鞍,策马上前了几小步,精致的面容之上,隐隐流露出愤慨之意。
下一刻,她随手拔出马鞍上的佩剑,光亮的剑刃,徐徐生辉,在黑夜中化作一道银光,
剑风呼啸,两人之间不过隔着一个胳膊的距离,少女的佩剑划过长空,自下而上挑走了李富贵面上的黑色汗巾,露出他原来的面目,粗狂的面容,茂盛的胡渣。
剑闪布失,锋利的剑刃划过皮肤,却未伤及一点,足可见少女使剑功夫高明。
“小姐”,
少女旁边的小丫鬟却吓得半死,白嫩的小手轻轻拍打胸前浮起的山峦,神色不定。
小七见到来人,直接无视了马背上拿剑的少女,笑嘻嘻道:“桃红姐,你怎么来了”?
那丫鬟冷哼了一声,别过头,看也不看那小七。
邋遢少年尴尬的摸摸鼻子,倒是识趣的没有再要打招呼的意思。被揭走黑色汗巾的李富贵对着马背上的少女哈哈一笑,似乎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感到不满。
“大小姐,你怎么会大半夜的跑到这荒郊野外,要是被三爷知道了,我可是百口莫辩”。
少女陈颖儿,年芳十八,乃是振兴帮陈三爷的独女,掌上明珠。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就有人要倒霉。
平日里爱好舞刀弄剑,功夫了得,寻常三五个男子都近不了她身。
少女居高临下看着李富国和他手里的黑色布袋,缓缓的收回佩剑,淡淡道:“李大毛子,你不用拿我爹来压我,我爹有都宠我你是知道的,”
“至于我的来意,很简单,把人交给我”。
那日,她偶然在房门口听到爹爹和李富贵的谈话,于是就一路跟踪了他们三人好几天,为的就是被装在黑色布袋中的孙平步。
‘你若不是三爷的独苗,能有如此待遇’,
李富贵对这位大小姐既头疼,又不屑,在他看来,女娃儿早晚都会嫁人,学什么不好,非得学男子练武,凶巴巴,不如淮河安那些妩媚女子温柔多娇,体贴人。
三爷对少女的宠爱他是心知肚明,尤其是近两年,大小姐早就到了嫁人的年纪,三爷都没有请人说媒的意思,
帮里不少人都在猜测,三爷在有意培养大小姐,这女婿说不定会是入赘的。
正因为三爷暧昧不明的态度,导致少女在帮里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献殷勤的人海了去了。
李富贵摇摇头,说道:“除非三爷亲自说话,或是赖先生同意,不然人是不可能交给大小姐的”,
他不傻,虽然不知道陈颖儿从哪儿得到的消息,但一开始必然是冲着他们三人而来,只不过孙平步是绝对不能交出去的,理由太多了。
不摊牌还好,摊牌也不行。
少女横眉冷对,一字一句说道:“若是本小姐一定要呢”?
两人之间的气氛顿时僵在那里,陈颖儿身旁的丫鬟,小桃红急忙说道:“李头目,你就依了大小姐吧!三爷不会拿你怎样的”。
少女却没有再有拖下去的意思,赖好马上就要带人过来,到时候更加难办,
“死脑筋”,
少女一个甩身,策马踢向李富国,同时一把抓向黑色布袋。
李富贵抵挡不及,人就从他手里被带走,
见一下得手,两人立刻策马转身狂奔离开,
“回去告诉我爹,人,我来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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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隐形的盛名
落仙楼里热闹的气氛持续了那么一段时间,旋即,众人便将目光集中到了那副对联之上,
“接天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字是一手好字,看得过去。最主要的是书写在其上的内容。
这幅似诗似联的对子让厅中大多数的才子若有所思,一个个沉默着思考了起来,当然,更多的才子则是眼前一亮,心中无不赞叹,好对子啊!
“妙啊!“接天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好一个绝妙的回文联!”有些才子佳人难以自制,干脆拍案而起,大声赞叹起来。
“这上联,太妙了!下联怕是不好对啊”!一位白衣士子感叹了一下,随即皱起了眉头思考起来。
初一看此联,以为是一首诗,谁知细细看来,暗暗品味,那白衣士子明眸登时一亮。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回文联,而且是个超长回文联。
这两句,正好是一首诗的上半阙,而且其中意境深远,别具一格。更难得的是写这首词人的意境。高远,别有深意。整联下来对仗工整,且极是押韵。
白衣士子那俊朗的脸庞此时严肃了起来,眉头微微皱着陷入沉思之中,似是没有注意一旁佳人的注目。
纵观全楼,一个个的或是沉思,或是赞叹,或者懵懂。
在场的佳人美眷,有不少面容姣好的女子,皓齿轻咬下唇,心里对姚掌柜嘴里的那位神秘的孙公子产生了丝丝的好奇,能做得如此妙对,他是个怎样的人呢?
落仙楼里,不断的响起一阵阵的赞叹甚至惊叹的声音。
这,简直就是一绝对啊,
‘啪!’的一声,
“绝对啊!妙对,实在是太妙了……”一位身着青衫书生打扮的士子,忍不住的站了起来,手掌敲击桌面,连声的赞叹。
先不说其前后六字的正反通读顺序的难度,就是这一联里能分出一首诗的上半阙来,通联下来前后衔接的无隙可循,且平仄,押韵,无不对仗工整完美,给人以浑然一体的绝妙感觉,越是深看就越能发现其中隐藏的奥妙之处,让人有种止不住想要拍案而起,狠狠的赞赏一声的冲动,
士子李继皱眉深思,这副上联还真是不简单,他自问还是有些才学的,身为大才子之一的他,在诗词和字画就是方面放到整个仪阳县来说,能和他比肩的也不过区区数人而已,
不过今日所见的这副上联还真是把他难住了,这回文联就是最普通的,也是很考验个人功底的,而姚掌柜的挂出来的这幅上联,李继只是扫了一眼心下就是一突,“这上联不简单!”
这是他的第一想法。
酒香,只怕人更甚!
再次细细品读,李继心下忍不住的有些惊讶,要知道对联这东西,不是你随便胡诌两句就算是一副对联了,
就是随随便便的一副对联也是有很多讲究的,一副好的对联,除了平仄相对、节奏一致之外,还要做到词类相近,词性相当,结构相似,字数相等,等一些对联的要点。
只有这样,才能使对联达到高度完美的状态。反之,则不能称其为一副好的对联。而今天姚掌柜的拿出来的这幅对联,几乎完全达到了一副完美诗词对联的地步。
虽然不想承认,但李继心下也明白,先不论这幅上联的主人是谁,只这一副上联李继就不得不承认,作此上联者文采绝不在自己之下,甚至已经超越了自己。
李继心想这白马镇什么时候又出了一位姓孙的才子了?
只一副上联,李继已经把还没有见过面的孙平步的才华提高到,与自己同等高度的位置了。
他虽然自视甚高而且也是颇有才名之人,但是这对子……
李继抬头看了看那白绸布上龙飞凤舞的十三个字,懊恼握紧了拳头,心下愤然的想到
“这怕是姚掌柜花那厮重金收购来的一副绝对,拿来想大家炫耀的吧?什么狗屁孙公子,怕是姚掌柜随口胡诌的人名,可恨,扰了我的好事!”
场上,存了这样心思的人不在少数。
孙平步这一首诗词联,可谓是难道了在场所有人。
“我说姚掌柜,你不是说还有两题吗?拿出来让咱们见识一下,看看是否也如这幅上联一般如此绝妙?”
偌大的厅堂了一把清朗豪迈的声音响起,吸引了好些人的注意,只见问话那人是一位面目俊雅的中年文士,有神的双目之中散发着淡淡的威严。
一袭青衫做工精细,衬托着健硕的身板,一头黑发只是简单的用一根紫绸束缚在了脑后,给人一种健朗,豪迈不羁的感觉。
众人这才想起来,先前姚掌柜说了还有两题待人破解的,只第一题便如此绝妙,正如那位中年文士所言,下面两题岂不是更好或是能否还是如此绝妙?
一时,众人竟是觉得心下奇痒难搔,一个个的伸长脖子满目期盼的望向了姚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