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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公高智,洞彻世情,下官佩服。”
看到冯盎这副轻松坦然的表情的时候,孙享福算是彻底的放下心来,他是个聪明人,知道靠着岭南这些没有完全开化的山越人,是不可能打下天下,或者坐稳天下的,所以,只要他不是真的要造反,一切挑拨技俩,都没有用处。
“吾儿速派人去码头查问。”
对此事,冯盎虽热淡定,但世居岭南的他知道自己辖区的情况,这里的百姓文化水平不高,所以眼界也不够开阔,很容易被有心人煽动,一点点小事,也容易闹成大冲突,他冯家父子即便在岭南有极高的威望,平时处理事情也是小心翼翼,这些年虽晚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叛乱,但小问题时常会出。
待冯智戴领命而出之后,冯盎这才问起长安的一些情况,孙享福自然是往好的方面说了,言陛下有多信任他,派他带了一些什么礼物来,对岭南之地有多少期许等等。
不一会,就有数十辆大车从码头将李世民赐给冯盎的礼物运了过来,冯盎从大厅里一眼就看到院内的大车,指了其中一辆道,“这便是你所说的曲辕犁?”
四个头的曲辕犁个子有些大,一辆马车也就拉个三架,光十架曲辕犁,便占去了三四辆大车,去年的时候李世民下令关中之地造犁,然而又朝廷推行,慢慢传到地方州县,需要很长时间,此时半年都过去了,广州不过才收到一份不知道被复制了多少遍的图纸,真正见到实物,这还是头一回,没办法,古代就是这个办公效率。
“正是,用此犁耕地,可事半功倍。”孙享福随着冯盎一起来到院中答话道。
冯盎闻言一喜道,“我岭南盛产瓜果,农耕却是乏力,每年粮食都有缺口,得此物,正解岭南百姓燃眉之急也。”
在孙享福看来,这个时期的中原人民都不怎么会种地,更何况是岭南人。
手握宝山的岭南人不知道如何开发,没关系,孙享福来教他们,说到农耕之事,后世本为南方人的孙享福就来劲了。
“越公,岭南之地气候温和,一年四季皆可种植作物,有此犁在,可先沿山溪和地势低洼之地开垦一些良田,而后······”
对于这些垦荒,开田,种植的事情,善于政事的冯盎很感兴趣,跟孙享福一聊就是半天时间,直到冯智戴面色凝重的从码头回来。
“父亲,儿查到这两日有不少北边来的人前往僚人村寨部落。”
“是吗?也好,一些养不熟的家伙,正好顺势清理掉,至于那些北边来的人,如果抓到活的,交给孙下牧处理吧!”
冯盎语气依旧淡定,目光中却有一丝厉色,他可是征战多年的马上将军,虽然他本人更擅长政务,但也早就见惯了生死,如果那些世家子是煽动他的铁杆部下劝进,那他还有些头疼,但只是煽动僚人部落叛变,他翻手之间便能镇压,在岭南多年,他早就将这里经营的铁板一块了。
战争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到来了,不管那些世家子的手段高不高级,这都不关孙享福的事,作为李世民的使臣,他是不会被派往前线的,被冯盎以高规格接待在府中之后,闲不住的他无事便教冯盎种起了地。
岭南山林交错,且土地湿润,是热带雨林气候,大多数土地千百年来无人耕种,十分肥沃,几乎所有主食口粮都可以在这里种植,而且,能每年种植两到三季,是以,如果开荒的话,基本不需要选什么时节。
赶着牛群,拉着犁耙,在一片比较平整的山洼荒地里,孙享福查看过土质之后决定向冯盎以及他带过来的数百农夫展示曲辕犁的效果,连玄奘和李淳风两个宗教份子也跟着大队伍到了田边看热闹。
“越公请看,此犁操作简单,只要前面的人会赶牛,后面的人扶稳了犁把就好,如果是单头的犁,只需一人,就可以单手扶犁,单手赶牛。”
不一会,孙享福带过来的几个工匠便将犁架好,而此时,这块荒地周边,已经被数百个农夫围满了。
“起,呔。”
两头牛并肩而行,孙享福亲自在后面扶着犁把,众人只觉平时难以挖动的泥巴,好像突然变脆了一样,顿时就被犁出一条一米多宽的沟槽。
在大家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孙享福用了不到十分钟,就在这块地里走了一个来回。
“这,这,几亩地就耕好了?”
冯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把夺过孙享福手中的犁把手,朝前面赶牛的那个农夫道,“赶牛,老夫亲自试试。”
然后,几乎是差不多的时间,冯盎回到了原地。
“有此犁在,我岭南可种之地来年怕不是要多出万倾也。”
待冯盎的感叹一出,这曲辕犁就被当地人民当成了宝贝,许多农夫都围着几架犁欢呼起来,冯盎当即下令广州境内所有的工匠都必须要学会打造此犁,当然,这就是为什么孙享福会从长安带来十多个工匠的原因了,专业教学。
不过,即便是所有的工匠全部都来,其实也就几百号人,没办法,这个时期的岭南地大人少,传言的带甲十万,那是说的所有青壮,总人口的数量应该也不过三四十万的样子,还没有后世这边一个县的人口多。
当大家沉浸在欢呼之中的时候,孙享福感觉自己的腿上有些痒,一眼看去,居然有两只蚂蟥正盯在上面吸血。
“君买,快拿酒精来。”
对于蚂蟥这种生物,跟农田打了很多年交道的孙享福自然熟悉,想不到才在荒地里走了几分钟,就有两处中招。
知道此时的岭南乃是烟瘴之地,来前,孙享福也做了不少准备,不一会,席君买就将一瓶蒸馏酒拿了过来,孙享福将其涂抹在蚂蟥的吸附处,不一会,两条蚂蟥就从他腿上脱落了。
“呵呵,孙下牧惯在北方,娇气了吧!这蚂蟥在我们岭南烟瘴之地可到处都是,白瞎了这一瓶好酒。”冯盎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一边说笑着,一边还轻松的将自己腿上的两条蚂蟥扯了下来。
“越公不可,如此处理,蚂蟥的吸盘容易断入皮肤内,引起感染。”说罢,孙享福便拿着酒精,往冯盎的身上涂抹。
第122章 治病
南越之地与中原文化沟通的时间已有千年,为何一直发展不起来?
归根结底,还是生存条件得不到改善,南越之地多毒虫,天气常年湿热易生瘟疫,直到明清时期才得到解决。
“感染?”
孙享福情急之下说出来的一个词,却是勾起了冯盎的兴趣。
“呃,就是一种类似于风邪入侵的病理特征。”孙享福无法跟冯盎解释这个词的意思,便随便举了一例道。
“汝还懂医理?”
若说南越之地最缺是什么,当然是医师了,然而,这个时期的医师得是医术多差才会混到岭南这种蛮荒之地来?
所以,此时岭南的诸多僚人和夷人部落,都是信奉巫医的,而巫医的水平,想来,治死的比救活的还多。
“下官虽不懂医治之法,却能跟越公一起想办法,还有一些简单的预防之法,若越公觉得当用,下官可将其整理成册,一并交于越公。”作为在南方长大的孩子,孙享福多少有一些后世政府宣传的常识在。
冯盎闻言大喜,当即让百姓中几个瘦瘦的还挺着大肚子的农夫上前。
“这是我们岭南最常见的大肚之症,你可有什么办法?”
“大肚症?”
孙享福一眼便认出了这几人的病症,这是南方最常见的血吸虫病,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全球患血吸虫病的人达到了两亿多,后来政府推动大规模扫除血吸虫的行动,才慢慢得以控制。
孙享福正是哪个年代出生的人,小时候夏天爱玩水,常下河游泳,也曾经患上过血吸虫病,每天要吃大量的药丸,对那些药瓶子是深恶痛绝,直到现在,他还大致记得那些药瓶子上一些醒目的标注,主药貌似是青蒿,白薇,甲鱼,丹参,赤药等,不过当时也有一些身体较强的人,直接用巴豆也能缓解病情。
“此症,或许有方可治,不过需要慢慢试验。”
大肚子病对于这个时期的人来说,就是绝症,哪怕是有个医治的方向,也是不幸中的万幸,当然,在后世,血吸虫病到了晚期,也是死的多过活的。
三个瘦瘦的农夫大致听的懂汉话,闻言咕隆一声就跪在了地上,然之后,他们的家人也跪在了地上,最后,整片整片的农夫们都跪在了地上,搞的孙享福都有些蒙了。
“正明若能医治此症,你便是我岭南数十万百姓的恩人,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尽全力。”
听到孙享福说或许可以医治,冯盎的眼睛顿时就红了,这大肚之症是限制岭南人口繁衍壮大的第一大害,每年,至少都有上千人被此症夺去性命,达到了总人口的百分之二以上。
“大人,大人,你救救我爹爹吧!”一会梳着冲天辫子的小女孩眼泪婆娑的从人群中跑了出来,拉着孙享福的衣袖道。
她算是夷民中比较聪慧的小孩了,平时在城里听一些过往的汉人讲汉话,听的多了,自己就学会了汉话。
“大家快快请请起,这使不得,在下虽然有些把握,但还需要反复的试验,大家不要跪我,地上有蚂蟥······”
不管孙享福怎么喊,众多百姓也不肯起身,最后冯盎开口了,大家才纷纷起来。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谁是你爹爹吗?”孙享福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和蔼可亲的道。
“我叫阿月,这就是我爹爹,大家叫他阿山。”小姑娘指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干瘪汉子道。
“那你娘呢?”孙享福想从人群中找到一个妇女,却发现自己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小女孩的泪珠更加汹涌了。
“我娘害大肚病死了,我哥哥也是,我爹爹要是再死了,我就没有亲人了,呜呜呜······”小女孩虽然年纪不大,但也知道害了大肚病的人要死,应该要不了多久,她的爹爹也会死去。
“好,我答应你,会尽全力医治你爹爹的。”
孙享福摸着小女孩的头安慰了一句,又拱手向冯盎道,“越公,请尽可能的将这些大肚症患者召集到一起,待在下确定了药方,便让人开始试药,这其中可能有危险,但应该总有一些人能够被治好的,所以,谁先试药,还请征求他们的意愿。”
冯盎想都没想就答应道,“好,此事交给老夫来办,正明你有什么药材方面的需求,直管吩咐老夫,上山下海,老夫都帮你寻来。”
“如此,我们就分头行动吧!”孙享福点了点头,便不再耽误时间,带着自己的一行人往城里赶。
“阿弥陀佛,贫僧亦粗通药理,大人行此大慈悲之事,岂能少了贫僧。”玄奘跟上了孙幸福脚步,道了一声佛号道。
“大师,如此,此事恐怕会耽误你西行取经。”孙享福闻言面有难色道,他此前可是答应了玄奘,要送他去天竺的。
“呵呵呵,取经之事又怎么会有大唐这芸芸众生重要。”玄奘释然一笑道。
“贫道的岐黄之术亦不差,可助你一臂之力。”这几天一直在玩鸽子的李淳风这时也出现在孙享福的另一侧道。
孙享福看了看自己身边这两人,亦是一笑道,“呵呵,此刻,你们觉得,你们所信仰的教,有用吗?”
二人闻言沉默不语,直到走了一个时辰的山路回到城中,他们也还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