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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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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匮乏。
    二三月份时,在“寓禁于征”里尝到了甜头的赵国太府,又连续出台了几项专卖政策。
    首先是重申了赵国币制,以黄金和五铢钱为唯二指定流通货币,废弃刀币、布币等币种,严禁郡县和民间铸钱。这次币制改革基本解决了私铸铜钱、币制混乱的问题,稳定了市场和流通。更重要的是,自此以后,不但是赵国九郡,连鲁、卫也被剥夺了铸币的权力,转由太府下辖的“邺城三官”(钟官、技巧、辨铜三官),分别负责鼓铸、刻范和原料。赵无恤这是狠下心来要狠狠吃一笔铸币税了!
    与之同时进行的,便是更加霸道的改革:盐铁专营。
    “盐专营”,即赵国官府明确规定不论是太原的大卤泽、河东的安邑池,乃至于各地煮出来的土盐,统统属于国有,贩卖私盐乃是死罪!在生产上实行官督民产,规定百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煮盐,交付郡县的均输官、平准官统一收购、统一运输、统一销售。
    其实食盐由国家专营,并非是秦汉才有的东西,而是管仲的创举。
    按照管仲“官山海”的理论,计然给赵无恤算了笔账:“一个具有千乘兵车的大国,100万的总人口,每人每月征收3钱,一个月也就300万钱;但只要每升盐加价1钱,按照户籍实行计口售盐,每月即可多得300万钱,已等于每月3钱高额丁税带来的收入,就算打个折换算成粮食,也是一笔了不得的数量了……”
    “铁专营”与此类似,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官府垄断了境内大大小小的铁矿,从开采、运输、铸造、售卖都排斥私人商贩参与。使得这种赵国利器不会轻易流往境外,又能保证市场的垄断,让铁价维持在和青铜差不多的价格。
    简单的横征暴敛容易激起民变,但“盐铁专营”表面上并没有直接征税,不会引起人民的任何抱怨,达到“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是很高明的国家财政方式。
    这些都是赵无恤和计然一起合计的,计然的经济思想虽然重农,却不排斥其他产业,他曾向赵无恤明确指出“富国非一道,无末业则本业何出?”
    在计然看来,农业并非财富的唯一来路,工商业尤其商业同样是富国强兵的源泉,如今在农业上暂时玩不出花的时候,赵国便从工商上找到了出路,达到了不加农税口税而府库钱粮增加的目标。
    虽然以赵无恤对历史上“官营”,以及后世国企的一贯尿性了解,他自然也知道,在市场垄断和监督难以落实到基层的情况下,这三种专营不可避免会产生种种弊端。可如今府库枯竭近在眼前,就算是饮鸩止渴,他也只能执行下去,弊端之类的,只能期待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细化规范,加以更改了。
    有了这盐、铁、酒专营三管齐下的收入,计然今年的“量入为出”终于能顺利地做下去了,但虽然开了源,在支出上,依然得好好合计一番,咎待解决的,就是对赵国建立过程里,有功将士臣僚的封赏了……在这方面,计然就插不上话了。
    好在早在建国之前,赵无恤已经和董安于、邮无正两位商量好了举措。
    二三月份,在有功将士的期盼下,与当世制度大为不同的赵国《军爵律》开始颁布实行……
    
    第1050章 军功爵
    
    “官大夫是第几级爵位来着?”
    刚下朝,田贲就揪着相邻的虞喜呱噪。田贲在受爵时太过兴奋,那些拗口的新爵位名字他压根就没记住,这会只能四下找人询问。
    “注意些礼数……”虞喜嫌弃地挥开他的大手,说道:“赵国功爵十二等,官大夫乃是第九级。”
    “官大夫……”田贲喜笑颜开,听着似乎是个不小的官,他又问虞喜道:“那你是什么?”
    虞喜淡淡一笑,昂起头来,露出了自己的金带青绶:“公大夫,第十级。”
    田贲脸色一板:“比我高还是比我低?”
    “十与九谁大?”
    田贲略一思索:“自然是十。”
    “那我便比汝高一等了。”
    田贲怅然若失,其实他曾经驰援鲁国、强渡龙门、奇袭新绛,追击秦军,所立功劳其实并不亚于虞喜。只是他也有不少过失,一度还被降职到基层做卒伍,现在能混上一个官大夫,已经是赵无恤格外抬爱了,所以田贲也没有抱怨,反而有几分感动。只是穆夏虞喜两位老伙计都比他高,他却只能和漆万、邮成等后来者混在一起,不免有些不忿。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勉之,勉之。”
    虞喜笑眯眯地拍了拍田贲的肩膀,一副“汝继续努力”的神态,随后便拉了拉腰间帛带,迈着跟礼官学过的朝臣步伐往外走去了。他本是赵氏马厩里的一个小小圉奴,经过十余年出生入死,屡立奇功,如今却位列赵国功臣前十,俨然跻身顶尖贵族之列,虞喜自然有资格骄傲。
    面对他的衣冠和绶带,爵位比他小的朝臣们无比露出了敬佩的神情,恭送他离开,因为放眼未央宫含元殿,能得到“公大夫”这一爵位的实在不多。
    在颁布的《军爵律》中,赵国的武功爵一共十二等,从低到高分别是:一级公士,二级造士,三级良士,四级戎士,五级国士,六级不更,七级秉铎,八级执戎,九级官大夫,十级公大夫,十一级执圭,十二级元戎。
    考虑到赵无恤自己都只是诸侯,自然不会照搬秦汉二十等爵,闹出“关内侯、彻侯”之类闹出笑话来,至于“左庶长、大庶长”等名称,更不能向现如今向赵氏匍匐自称小宗的秦国效仿,于是索性根据赵国自己的特点,弄出了一个“十二等爵”来。
    《军爵律》在赏赐爵秩的原则上有较严格的限制,“官爵之迁与军功相称”。举个例子,刚刚年满十七岁,傅籍入伍的庶民是普通的“戍伍”,通过作战,斩首或者擒拿生俘,立功后由基层的军法官登记在册,战后核实,便可以按照功勋多少“率受上爵”。
    一个首级或生俘,可以从戍伍升为公士,也就是最低级的爵位,之后所需首级或生俘数量递增,从公士升造士,要两个首级;造士升良士,三个首级;良士升戎士,五个首级;戎士升国士,十个首级;从国士升不更,便要二十个首级了……
    当然,当爵位逐渐升高,在军中的职位也会水涨船高,戎士、国士等,已经相当于统领百人的卒长级别,所在的卒要杀伤俘虏二十人,虽然有难度,却也有机会。
    前六级,相当于没有改革之前的士,后六级,则是卿大夫级别,立功的标准也不再是简单的斩首和俘虏,而是要考量在战役乃至于战争里是否尽到了责任,起到了战胜敌人的关键作用了。
    所以虞喜才能在三十余岁便升到第十级的“公大夫”,因为他的骑兵屡次起到了胜负手的作用。
    他和穆夏、田贲、漆万等人的出身相当于对赵国全民宣布: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赵无恤甚至规定:“赵氏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高爵”,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这是否意味着赵国彻底与“世卿世禄”决裂了呢?不一定,因为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儿子若能作战英勇,就可以守住爵位,但若坐吃山空,三代以后爵除!
    这是促使赵国百姓前赴后继参与战争的刺激,因为作战时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立下的功劳越大,获得的爵位越高,获得的待遇也越高。
    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每年所领的军饷俸禄也不尽相同。
    比如戍伍是没有报酬的,甲胄以外的衣服要自带,只能吃最基本的口粮,作战就算死了,也是为国家尽的义务,除了不多的抚恤外,家人很难得到其他补偿。可一旦升级为公士,待遇就不一样了,最吸引人的,就是“军爵受田”。
    一般的百姓,一个成年男子受田百亩,用来养活一个五口之家,随着军功爵的增加,公士可以受田1顷半,良士2顷,并且可以拥有氓隶来帮忙耕种,依次递增,到了执圭、元戎,所受田地已经多达上百顷,可以说是富比半县的大地主了,不过到了那种程度,土地房宅的多少已经入不了他们的眼了。
    《军爵律》里还规定,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军官的奖赏高于士兵。以第九级爵位“官大夫”为分界,官大夫以下立了功,不过是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但像田贲、虞喜这些高级将领,在意的是立功之后,随之而来的“赐税、赐邑”,也就是加赐食户,甚至得到领邑,成为封君……
    春秋毕竟是“封建时代”,封土为主君是每个人的愿望,虽然在执掌鲁国时,赵无恤靠张孟谈以身作则和“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遏制住了手下人获得封地的欲望,可在回到晋国后,已经陆续将一些边地的乡邑封给了手下人,如今只是把这些封赏规范化,法律化而已。
    其中,官大夫食税三百到五百不等,公大夫食亭里,执圭食乡邑,元戎食县……
    官大夫还只是封几百税户,而且不世袭,可到了公大夫,已经是直接食地了,所以又被称为“里大夫”,但仍然无法世袭。执圭则俗称“乡君”,元戎是“县君”,开始进入世代有勋的行列,这也算战国封君和汉代县侯的提前呈现了。
    迈步走出未央宫含元殿,得到了一座邺城附近里闾的“封地”,被众人艳羡的虞喜双目中,露出的更多的憧憬。
    赵国的十一级、十二级爵,现在只有二人,分别是董安于、邮无正,他们各自得到了一个乡,乃至于一个县的封赏!毕竟从赵氏到赵国建立的过程里,两位老臣付出了数十年心血,奠定了这个新国家的基础。
    其实虞喜缺席了对秦国、郑国的战争,否则他也能位列上圭的。
    这是赵无恤避免手下功高不赏的手腕,一开始高等爵位不宜过多。但虞喜依然期望自己能在未来的战争里立下更多功劳,像邮无正、董安于一样手持玉珪,穿戴卿士的冠冕,站在朝堂前列,更有一座可以世代相传的县邑,上万百姓等着他去治理,只要不犯法,子子孙孙都能享有如此荣耀……
    “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立功异域,驰骋中原,以取封君!”
    从这一天起,立功封为县君,世代相传,与国同休,不单是虞喜的志向,也是赵国有志于功名者共同的志向。虽然赵无恤已经在《军爵律》里直接说了:“所赐之县仅限代郡、上郡、河间、左冯翊,内郡一律不得封君!”
    而在有人介于国库空虚,试探性地请求,是否要实行“纳粟拜爵”时,赵侯更是断然拒绝。
    他说了一段话,一段出于孔子之口,但赵无恤希望子子孙孙在封爵策勋时永远遵从的话:“唯名与器,不可以贾人!”
    PS:参考秦汉二十等爵和汉武帝时期的十一等“武功爵”。
    
    第1051章 擒贼先擒王
    
    纳粟拜爵,最初是猗顿提出来的。
    春秋战国之际,本就是工商食官走到尽头的时期,齐国郑国商业日益繁荣,城市贸易与日俱增,赵国也鼓励工商业发展,十年之间,数不清的小工商业者在各地出现,虽然富比邦国的大商人受到了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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