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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大漠玉人
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
西州城上,千戈竞举,百弓待发。
西州城下,游骑四顾,刀剑如林。
随着敌军阵内一声绵长呜咽的牛角号,三千敌军齐刷刷向前缓缓推进。
数十骑扬着弯弯的怪异的刀,在阵前呼喝嚎叫,耀武扬威之极。
离得近了,李素凝目望去,才发现敌军的面容竟大致与中原汉人一般无二,只不过穿戴很乱,红色灰色甚至明黄色都有,衣衫颇见褴褛,看打扮似乎真是一股大规模的沙漠盗匪。
城楼上,李素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蒋权附在他耳边,轻声道:“眼下敌军尚未攻城,刚才数十骑耀武扬威只不过是挑衅,希望咱们唐军能出城与他们一战……”
李素冷笑:“出城?我西州城墙虽然脆弱,可好歹也是一道防线,五则攻之,十则围之,他们攻城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我有多傻才会派兵出城与这群蛮子一战?”
蒋权笑了笑,算是认同了李素的说法。
李素思量片刻,忽然道:“去派个人,把那焉叫到这里来。”
未多时,一脸苍白的那焉被军士拉拉扯扯到城楼上,看见静立于城楼箭垛间的李素后,那焉的脸色愈发苍白了,眼中露出了惊惧之色。
李素见他脸色不好看,不由笑道:“那兄莫惊,我没有把你斩首祭旗的打算,如今世道险恶,人心不古,愿意给我免费盖房子的冤大头太少了,死一个就少一个,我怎舍得拿你祭旗?”
那焉闻言脸色这才好看了些,粗糙苍老的面颊恢复了些许血色。
指了指城外仍在耀武扬威的敌军,李素道:“那兄帮我看看,这帮人是西域哪一国的?”
那焉凝目看了半晌,才道:“他们是高昌国人,自汉朝班超鼎定西域后,高昌国所居者皆是汉人,后来中原大乱,高昌渐失臣礼,久不尊中原宗主,并自成一国,数百年来渐成气候,国人又频与突厥龟兹甚至大食通婚,血统已非纯粹的汉人,而且他们也从不承认自己有汉人血脉……”
李素点点头,难怪看起来像汉人,可给他的感觉却那么奇怪,原来是高昌国人,这就说得通了。
“里面没有龟兹人?”李素若有深意地看着他笑。
那焉苦笑:“或许有吧,三千人不少,什么人都可能有,龟兹国相素来对西州有所图谋,出现龟兹人也不奇怪……”
李素哼哼:“龟兹人攻我的城,而我却和某个龟兹人称兄道弟,越说我越生气,现在我真该考虑要不要把你斩了祭旗……”
那焉呆了一下:“不是说管鲍之交吗?”
李素叹道:“我敲诈你那么多钱给自己盖房子,还把你押到城楼上打算斩你,你说说,像我这种朋友,跟‘管鲍之交’有半点关系吗?‘狐朋狗友’才是我的真实面目好不好?”
那焉的脸又白了。
李素似乎有一种存心吓唬他的恶趣味,又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狐朋狗友至少有个好处,当你的钱财足够多,多得能免费给他盖房子时,狐朋狗友一定舍不得杀你,最少要把你最后一丝利用价值榨干后才会无情把你搓圆弄扁,所以,你做错了任何事,我这位狐朋狗友都能原谅你……”
那焉的脸色再次缓和下来,李素明显看出他松了一口气。
李素笑了笑,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敌军战阵中,口中淡淡地道:“有钱果然是大爷,你看,我连你派人出城报信这么不仗义的事都原谅了,忽然觉得像我这样的朋友,说是狐朋狗友未免太抹黑自己了……”
那焉的脸色刷地又白了起来。
远处,敌人中军忽然吹起了悠长的牛角号,紧接着,隆隆的鼓声擂响,节奏越来越快。
城楼上李素和蒋权的脸色同时一变,异口同声道:“敌人攻城了!”
……
许明珠骑在骆驼上,头上戴着黑纱斗笠,将姣好的面容遮得严严实实,弱小的身躯随着骆驼行走而摇摇晃晃。
骆驼很累了,许明珠也很累了。
她的前后,是近百名同样骑着骆驼的骑营将士,一行人横穿沙漠,从西州走到沙州,这一路走了近三个月,而眼前触目所及的,仍旧是一片白茫茫看不见尽头也看不到希望的沙漠。
骆驼的驼峰上斜挂着一个黑色的牛皮水囊,许明珠有些口渴了,摘下水囊,拔掉塞子,打算喝一口水润润快冒烟的喉咙,可是水囊口凑近她干裂破皮的樱唇后,许明珠不知想到什么,终究只用水轻轻润湿了一下嘴唇,然后极其吝啬地将水囊挂回驼峰上。
她和骑营将士这一路并不太平,虽然运气好没遇到大股盗匪,仅只遇到两股数十人的小股匪类,骑营将士亮出兵器,一轮冲锋便将盗匪冲散击溃,可路上不太平的并非人祸,而是天灾。
和去西州时一样,许明珠的队伍也遇到了两次沙暴,第一次因为骆驼们不安的嘶鸣而提前做好了准备,算是勉强度过一劫,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猝不及防的沙暴突然降临,队伍没有防备,顿时全乱了,骆驼被吓得到处跑,骑营将士豁出命,顶着遮天蔽日的沙尘,艰难地搭起人墙,保住柔弱无依的许明珠的周全,直到最后沙暴过去,清点人数和辎重,粮草和饮水损失了一半,而护送许明珠的骑营将士也死了六个。
许明珠哭了很久,对一个以前连泾阳县都没走出过的商贾家女子来说,她这十多年过的是安逸平静的日子,爹娘只教过她妇道女德,却从未教过她何谓“担当”,何谓“重任”,这些东西,本不该是她学的,那些是男人的事。然而离开西州直赴长安的这一路,仅仅三个月,她却渐渐学到了很多。
郑重埋葬了六位将士,许明珠在坟前虔诚而自责地给六位将士行了跪礼,然后起身继续前行,从那以后,许明珠再也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
六位将士的死,带给她无尽的愧疚,同时也教会了她担当,一个女人对自家夫君的担当,她赫然发觉自己身负的使命多么沉重,怀里揣着的那封书信,或许便是夫君从泥潭拔身而出的唯一希望,虽然夫君只是要她回长安给卢国公程伯伯送一封书信,虽然夫君只想从卢国公府借调几位文人清客来西州帮他支撑局面,虽然许明珠到现在也不明白,千里迢迢从西州回长安,为的只是请几个文人,什么时候开始文人竟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了……
许明珠与李素成亲这些日子,一直活得懵懵懂懂,因为她根本不懂夫君的世界,尽管她拼了命想融入进去,可是夫君在她眼里仍是那么的深不可测,她不得不承认男人和女人的差距,或许,男人天生就是干大事的吧,不然为何夫君的每个决定在她眼里看来都是那么的高深呢?
虽然有太多的事不懂,可许明珠却只认了死理,夫君交代她的事,一定是极重要的事,这件事一定关乎着夫君的前程,所以许明珠拼了命也要把信送到长安卢国公府,亲手交到那位长了满脸大胡子,笑起了带着几分阴森杀气的程伯伯手里。
第三百八十四章 璀璨明珠
罡风卷起漫天沙土,打着漩儿扫过许明珠的面庞。
大漠不见尽头,极目之处,仍是一片毫无希望的白茫茫。
许明珠很累了,她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不知道还要走多久,她甚至连方向都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一百人的骑营将士跟随她,护送她,或许她会独自在茫茫大漠中崩溃,残躯被风沙掩埋,若干年后再被某一阵风吹拂出地面,路人从不完整的躯壳边经过,留下一声悲悯的叹息,和几句无关痛痒的猜测。
遇到两次沙暴,队伍损失了一半粮食和水,现在队伍里的粮食和水已然不多了,每个人对剩下的每一粒粮食和每一滴水都很吝啬,最渴的时候也不过用水囊微微将嘴唇润湿一下,不敢多喝一口。
因为这条看不到希望的路,大家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更不知道粮食和水能不能支撑到他们发现绿洲的那一刻。
队伍走得很慢,座下的骆驼有气没力地蹒跚而行,骑在骆驼背上的人也软蔫蔫的打不起精神,大家连话都不想多说,怕多说一句便会丧失身体里更多的水分。
护送许明珠的百人骑营原本有两位火长,那一次沙暴死了六位将士,其中有一位便是火长之一,如今队伍里只剩下一位火长,带领着大家前行。
火长姓方,名五郎,不算什么正经名字,取名的父母大概停留在结绳记数的知识阶段。然而在这个年代,能被称为“五郎”的人,足可见他的母亲是何等英雄人物了,官府一定奖给他家不少钱。
年轻时,方五郎还是方五郎,待到过了三十岁,方五郎便改名为“方老五”,实在不好意思恬着一张粗糙的老脸装嫩叫什么“五郎”了。
方老五是一位老兵,今年快五十岁了,以前在隋朝当过府兵,后来高祖皇帝晋阳起兵反隋,义军用最短的时间占据了关中,整编原来关中的隋朝军队,方老五也就稀里糊涂的从隋朝府兵变成了大唐府兵,再然后,参加过两次大战,其中包括贞观四年李世民平灭东突厥之战,因为作战勇敢,便被调入右武卫骑营,成了蒋权麾下的火长,麾下不多不少管着五十来号人。
久经战阵淬炼,方老五成了一员厮杀经验丰富的老兵,今年快五十岁的他,说话便到退役的年龄了,这次蒋权派他护送许明珠回长安,其中不乏让他回到长安后顺势退役的安排,这些年的战功积累下来,方老五能够分到二十亩永业田和十亩功勋田,回到长安后,他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庄子安居,当地官府县令甚至会领着村庄宿老给他行礼,一辈子为国征战,临老能混到三十亩地,以及县令宿老们的礼遇,对方老五来说,足够了。
所以队伍虽然遇到了大麻烦,方老五的心情仍旧很不错,迎着凛冽的罡风和黄沙,他甚至还能笑得出来。
在死人堆里打了一辈子的滚,眼前这点小麻烦算什么?算个球!
骑着骆驼在许明珠身后亦步亦趋,迎面吹来一阵与刚才稍许不同的微风,风里夹杂着一丝凉意,方老五心情愈发舒畅,舒畅得忘记了此刻队伍所处的恶劣环境,居然扯开了嗓子,放声唱起了关中俚俗歌谣。
“山尖尖儿上那个槐槐儿高,窝窝儿里那个婆姨俏……”
歌声粗俗,却豪迈,比不得诗经里那般优雅工整,唱的人却很开心,对粗鄙武夫的方老五来说,几句连吼带唱的歌,能令他心胸无比快活,至于歌词多么的粗俗,便不管那么多了。
前后的骑营将士原本耷拉着脑袋,没精打采跟着队伍麻木前行,听到方老五唱歌,纷纷扭转头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怪异。
这般快缺粮断水,前程渺茫的时候,不琢磨着少说话少动弹节省体力和身体水分,他居然还扯着嗓子唱歌……若不是因为方老五是火长,怕是不少人要指着他鼻子骂他疯子了。
骑在骆驼背上的许明珠忍不住回过头瞥了他一眼,罩在黑纱斗笠里的俏脸看不清表情。
方老五这时也察觉不对了,队伍里还有一位女眷呢,而且还是李别驾的正室,皇帝陛下金册御封的诰命夫人。
于是方老五急忙朝许明珠赔罪不已:“夫人恕罪,小人得意忘形了。”
许明珠轻轻一叹,斗笠里传出略带嘶哑的声音:“无妨,路途遥远,唱几句解解乏也是情理之中,方火长无须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