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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午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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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于是明皇亲临城楼,命人捉来一只炸过的蝗虫当场吃下。臣以为,自从明皇吃完那只蝗虫时,开元盛世才真正到来,盛唐气象喷发而至。请陛下三思。”

他记性力好,才气好,不但记住了姚元崇杀蝗一事,还记得了李隆基吃蝗一事,并且将此事居于开元盛世之功始。

说完了殷切的看着小皇帝,自己说得不算,郑家子说得不算,小皇帝说的才算。没有让他失望,开元盛世,非是两宋所有人君所敢想,那是文治武功达到了中国数千年来封建时代的巅峰时代。

小皇帝听得热血沸腾,说道:“来人,替朕捉一只蝗虫进来。”

第一百七十三章 走钢丝(下)

小皇帝话音未了,拜倒下来一大群大臣,一起说不可。

但这时候赵祯很年青,年青代表着容易冲动,为什么唐明皇能开创开元盛世,朕就不能来一个明道盛世?

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说道:“朕也不知道对与不对,若不对,请上天将惩罚加于朕一人身上,勿要降于朕的子民。”

说着对天空高高一揖。

还能说什么呢?

还能说,吕夷简站了出来,说道:“陛下,既然这样,不若在太庙前举行一场祭祀,祈求上苍,祈求祖宗,保佑我大宋百姓平安。”

他回来速度非常快,四个月就重新回到朝堂,诸人大多数不解,实际上很简单,有了四月时间,难道还不能让小皇帝,明白当初他强谏老太太厚葬李宸妃的苦衷吗?

不倒翁开始了!

可这一次回来,让他感觉很不理想,首相地位没有了,上面压着一个李迪。这个大臣是前朝老臣,要资历有资历,要学问有学问,要来头有来头,那可是小皇帝小时候真正的老师。并且受到老太太十几年的“政治迫害”,更有了悲情。

只能乖乖的做亚相。

其实此议,也就是让小皇帝来场政治做秀,看看朕如何对子民的?能巩固小皇帝的统治地位。

但从广义来说,这场作秀,更能使杀蝗一事顺利进行。

此举得到大家通过。

立即准备。但吕夷简将阎文应喊到一边说道:“精心烹饪。”

四个字足够了,不能当真让小皇帝来一个生吞蝗虫,要用盐、黄酒、五香、姜汁、酱油腌渍一下,再下油锅炸,使它变得美味可口。并且要注意“卫生工作”,最起码要将它用毛刷刷得干干净净。

“喏。”阎文应会意,退了下去。

事情很快传出去,小皇帝带着群臣来到太庙前,举行祭祀,为了吃这只小蝗虫,国库最少又有几千缗钱消失了。不过却有很好的象征意义,京城许多百姓闻讯赶来,离得远,可小皇帝的动作还是能看到的,看到小皇帝就站在太庙前,不是在太庙里面,同样是吕夷简的提议,这不但是吃给天上的大佬与列祖列宗看的,也是吃给老百姓看的。

看到小皇帝将那只不知经过多少大厨精心准备过的小蝗虫吃了下去,几乎所有百姓伏下来泣不成声。

但小皇帝许久都没有说出话,美味似乎有了,可一想那只小虫子的样子,心里犯恶心,很想吐,不敢动,不敢说话,省怕当众就吐了出来。过了大半天,才将一堆软体物噎了下去。

我恨,我恨!

这让小皇帝对蝗虫恨到了极点,此时就是所有大臣反对,也要火拼了。立即下诏受灾的各州县,鼓励百姓以蝗虫为食,真吃不下去(很有体得),用它到县衙来换粮食。

但是很感谢郑朗,人家已经开了先河,代君抵过了。赏什么呢?想了大半天怕郑朗拒绝,于是出内宫三十几名织女,有刻丝的,有刺绣的,自己生活质朴,内宫里要这此织女做什么?难道穿刻丝与刺绣,普通的丝绸都舍不得穿了,刻丝与刺绣见鬼去吧。

进一步自虐。

将她们一起送到郑家来。你家不是要织工吗,让你家去养活去。

郑朗哭笑不得,只好收下来。索性好事做到底,又花了一批钱,买了一些田地,将这些织女家人请来,让她们一家团聚,不愿留下的,也送回了原来的家乡。

接着小皇帝又赐赏了四儿娘家一百匹绢。不要以为少,小皇帝对自己吝,对其他人也吝,这样的赏赐对小皇帝来说,算是很不错了。郑朗小走了一回钢丝,基本平安落地。

事情的余波没有结束,四儿家养的那七八百只小鸡小鸭很快长大,长得又肥又嫩,结果没有一个人敢买。郑朗无奈,一起装上船,送到了灾区,赈济灾区百姓去。

闻者哭笑不得,人家饭都吃不上去了,你还让人家吃鸡吃鸭?

……

这件事仅是小走了一回钢丝,家里面的才是真正在走钢丝。

宋伯将两个少年人带到了郑家庄。

两人从马车上跳下来,同时还有司马小三子的两个小美妹。对此郑朗不介意的,现在士大夫风气皆是如此。司马家有钱有势,三儿子要出远门,身边怎么能没有两个服侍的丫环。

即便司马家不给,自己也要替他们准备,毕竟两个少年还小,生活只能半自理。若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应当来说,是小丫环的福气,这两个未来的顶级大拿,虽然会很让人头痛,但在道德高度上,还能称得过去。

司马光有了,王安石也要给他备一个。这要到城里面买,只有大家的小丫环,才能有更多服侍人的经验。也不算过份,只要这两小子听话,那怕向他要十个丫环,郑朗也愿意。

看着司马光,对这个未来大拿郑朗同样又感兴趣又头痛。别以为读《资治通鉴》时那种感觉,很讲道理。可轮到他自己时,会经常性失忆,书中写的大道理,时不时来个失忆遗忘。

十四岁的少年,模样长得大约快成熟了,看上去更儒雅,举止彬彬有礼。同样是环境造就的,以王安石的家境,能将饭吃好,又培养出那么多出色的儿子,王益做得已经很不错,还指望培养儿子要提前就拥有士大夫的举止?

同时拉手,一道来到郑朗面前,齐声说道:“见过解元。”

“见过二位。”暂时郑朗很高兴,能看到这两位和好,还能强求什么?只要这两位不产生分裂,宋朝才不会产生最痛最伤的一次分裂。

“快进来坐。”又说道。

王小三很担心,问:“郑解元,我们能入住郑家了吗?”

又审视了一眼,两位少年手一直没有松下来,点头道:“可以了。进来说话吧。”

弄得王小三很郁闷,难道在郑朗心中,这个司马家的小三比自己重要十倍?哪里……

进了屋,让江杏儿端上茶来,然后说道:“王三郎,明天我会让杏儿带你进城,买一些衣服与生活用品,顺便给你添一小婢,照料你的生活起居。”

“解元,不敢。”

“我既答应了你,就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

江杏儿可不知道郑朗对这个小三有什么想法,在边上拼命的点头:“王三郎,你就不用推辞哪。郑郎不答应你便罢,一答应你进这个门,会对你很好的。不但你是学……”

生字没有吐出来,继续说:“就是作坊里的女工,郑朗对她们都十分友善。”

这时,王小三都有哭的念头,多不容易啊,破开云雾,得见天日了。连司马小三在边上也暗暗点头,果如传言中那样,倒也是我的福气。

郑朗又说道:“为什么我与欧阳永叔将写的文章会交给冯给事?”

这件事同样听说了,两个少年恭恭敬敬的道:“请明示。”

“不用那么拘束,以后是交流,非是明示。我们皆是一般大,共同学习,共同努力。不过说到明示二字,我顺便说一句,对待前辈要尊重,持一颗戒畏之心。但不能盲从,小心的吸纳其长,去其短。也不能借此因,一味的全部打倒推垮。我们的知识理论,是前人一步步逐步完善的,一旦打垮成了什么?包括祖宗之法,尊重而增补,才是循序渐进的大道所在。”

“是。”

当然,眼下两个少年不知道这句话真正含义。未来这句话却很重要,王安石披了一层外衣,我是吸纳诸家之长,实际实施的是打倒一切的政策,纯一个激进分子。司马光却是地地道道的保守党,只要是老祖宗的,就是好的,一率不能动。两者皆不可取。

知道暂时说了不会有多少作用,以后慢慢培育他们这种想法,继续说道:“是因为基础知识不足也。比如建屋,地基越牢,屋宇才能建得越高。否则空中楼阁,任何风吹草动,随时能立即塌陷。”

“是。”

“不过今年我暂时没有多少空,之前,我替你们做了一些安排,送入州学读书,将基础知识打牢。若有空,我抽出一些时间,做一个相互交流。那天王三郎之言也略有可取之处,学为实用。道理很简单,学知识是不能科举,科举为了担任官员,担任官员就要为国为国为君分忧解难,辅君治国化民。若我省试未中,继续潜修。若中了省试,侥幸我中了官员,时间也抽出来了,那么可以多做一些相互的交流。并且带你们看一看,我们为如何施政,提前做一个探讨如何?”

“好啊,好啊。”两个少年眉飞色舞的说。心里皆想到,果然来到了!

都是心胸抱负不知有多大的人,肯定比郑朗的心胸还要大一点,一旦郑朗谋官后,连他们也有可能参与施政当中,能不激动吗?至于郑朗说那句若未中如何,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表面上看很好的,很乖很听话。

当江杏儿带着两个欢天喜地的少年安顿时,郑朗脸上也露出笑容。就在这时,宋伯走了过来,摸着头说道:“大郎,我头被吵大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说说看。”郑朗一颗心立即提了起来。

“整天吵,从凤翔府一路吵到郑州。”宋伯说着又揉脑袋,让这两贼小子吵得头昏,到现在头还痛。

“吵了什么?”

“我听不懂,连带他们吃饭时,都是之乎者也。对了,为了争一个学兄,他们最少争论了一万句!”按照道理,王安石先进门的,他为大师兄,可是司马光不乐意,我比你大两岁,凭什么你是俺师兄。

得要讲出一个道理出来,俩人都是天才儿童,记忆力出众,诸经各义,翻了一圈,为自己辨护。最让司马光憋气的是明明这小子比自己小,好象知识面也不及自己,但就是说不过他。

王安石也没有讨得多少好处,这时候差两岁,可是很致命的。这个差距随着年龄的增加,会渐渐缩短,但此时,王安石学问是稍逊了一筹。于是稍有赢面,赢面不大。可就是赢了,你想司马光服气么?

还好,俩人吵得很“文明”,没敢说粗话,更没敢动手。可一路刮噪不停,老宋哪里受得了。

对郑朗收这两个孩子为学生,尽管郑朗再三不受认,郑家上下却默认此事了,实际上两个少年也默认了。宋伯与郑家上下想法一样,认为郑朗是看中了这两个少年的资质。为什么为难王安石,那是考验。至于司马光,更好解释,人家九岁那个石头砸下去,将同伴救了出来,已闻名天下,连宫中刘娥未死之前,也听说此事,司马家出现了一个天才儿童。

所以郁闷的忍到郑州。

看郑朗在笑,宋伯提了一个醒,小主人,别被他们表面的假象迷惑,很麻烦的。

郑朗来到后面,所有一切不好的迹象,一律扼杀在萌芽里。

两个少年有学问,不是天生带来的,很用功,正趴在书桌上读书,为了让他们增加感情,郑朗刻意将起居室分成了两处,中间的房屋当成了书房,共同使用。

看到郑朗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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