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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的长大,娘就非常幸福了,天佑,你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好不好?”
天佑点点头:“只要娘快乐,天佑就快乐。”
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一个男子,说过这么甜的话给她听呢。林安夜是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给她听的,因为,所有的甜言蜜语,林安夜都已经跟杨端午说尽了。
杨美丫没想到,她儿子,会说出这么甜蜜的话。
暖暖的太阳挂在空中,无私的将温暖送给大地。
林安夜将自己关在了染坊里最机密的房间里,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也不允许任何人接近。
这是林家染坊的高度机密所在,也是林家染坊可以在生意场上越走越顺的基础。
在林家染坊里,林安夜一直把守着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所有的染料,都是由林安夜自己亲自把关。
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则,可以让林家染坊里出来的布匹,都透着林安夜独特的审美情趣。
胭脂红,罗兰紫,这些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前所未见的颜色,在林家染坊里,由林安夜一一创造出来,一经推出,也是瞬间引起一阵热潮,全国各地的布庄,都纷纷前来订购。
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会对找上门的生意来者不拒。
但林安夜却没有,在所有来的人中,林安夜只选择了其中的三个人,而这三个人,都是跟林安夜一样,对美,有自己的标准,做生意,也不仅仅是为了赚钱。
而当林安夜在生意场上无限风光的时候,杨美丫则默默的在背后支持着林安夜。
虽然杨美丫对生意不是太懂,但只要力所能及,杨美丫都会毫无保留的去支持林安夜。
在林家布庄里,成百上千的货物堆积如山。
因为这里,有全国最时髦的布料,也有全国卖的最贵的布料。
而其中,好些布料,都是唯一的,并且,这些布料,是只准参观而不允许买卖的。
一日,一个外地商贩在林家布庄里挑选货物,因为是一个大买主,布庄里的佣人也是很放心的让这商贩随意挑选。
价格,自然也是给的最合适的。
当这商贩大概花了两个时辰之后,终于大包小包的,开开心心的走了。
等到了晚上,佣人在盘点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块只允许参观而不允许买卖的布匹,竟然失踪了。
这可吓死了这些佣人,要知道,这些布匹,可是林安夜的心头肉,要是让林安夜知道,这些人恐怕都是下岗了。
刚好,这个时候,虽然林安夜不在,但是杨美丫却在店里帮忙。
只是,当大家在讨论怎么办的时候,杨美丫已经悄悄的出了门,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外面的天色也越来越暗,随着街市上大家都关门休业的时候,林安夜终于来了。
虽然很是恼恨,但对着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佣人,林安夜却也舍不得过多的责骂。
只要知道这布匹是被谁拿走了,就有办法给拿回来。
但就在这时候,林安夜的心情,又突然激动起来。
因为,杨美丫还没回来,没有人知道杨美丫去哪里了。
这不是杨美丫的风格,杨美丫从来不会不辞而别的。
林安夜越想越觉得后怕,很担心,杨美丫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来不及吃饭,林安夜马上动员布庄里的所有人,都出门去找杨美丫,而林安夜自己,也是急匆匆的出门,沿着可能的方向,追了上去。
此时,外面已经漆黑一片,借着微弱的月光,林安夜在河的对岸,模模糊糊,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美丫,是你吗?”林安夜对着黑影,大声喊道。
话音刚落,对面的影子,也把身体转了过来,模糊中,林安夜看见,这个影子的手上,似乎还扛着一个长条形的东西。
“安夜,是我,我是美丫!”杨美丫没想到林安夜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河的对面,声音中,满是惊喜。
而当林安夜确定杨美丫无恙的时候,顿时觉得全身一阵滚烫,赶紧沿着桥,跑到河的对岸,紧紧地把杨美丫搂在怀中。
不知所措的杨美丫,以为林安夜是在乎那块布匹,赶紧说:“安夜,这是你那块布匹,我已经给你要回来了。”
但是林安夜却还是紧紧的搂住杨美丫,那布匹,也正眼也不看上一眼。
“美丫,以后万一布匹丢了,你不要去追了,”林安夜眼睛通红的说道:“你比布匹,重要的多!”
“嗯嗯,嗯嗯!”半天才缓过神来的杨美丫,顿时就鼻子一酸,红着眼睛直点头,激动的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林天佑又长大了一岁。
为了给林天佑过生辰,林安夜也是特地从外地赶了回来,还给林天佑买来一个生日礼物的时候。
但是,林天佑却看都不看扔在了一边。
“天佑,你这是干什么,他是你爸!”杨美丫少见的对林天佑发火,语气里,满是伤心的焦虑。
林天佑自小就和父亲林安夜关系一般,说不上是为什么,可能就跟很多家庭一样,儿子和父亲,总会有些不合。
但这不是杨美丫希望看到的。
而对于林天佑的反应,林安夜也是一脸的失望,但出于父亲的尊严,林安夜也是一副冷漠的样子。
“你父亲知道你喜欢画画,这是他特地给你买的端砚,你不喜欢吗?”杨美丫将礼物的外壳打开,里面露出了一块上等的端砚,很厚很重,也很圆润。
这也是林天佑朝思暮想的东西,只是林天佑没想到,这么合心意的礼物,竟然是那不怎么说话的父亲送的。
最终,林天佑还是收下了这个心爱的礼物。
而林安夜之所以会送这个礼物,也全是杨美丫告诉他的。
而因为杨美丫的从中努力,林安夜和林天佑的关系,也是一日日改善。
很多年以后,周星星已经是白发苍苍的了。
他镇守边关,在边关发展农业,牧业,自己学会了放羊。
每当日落时分,周星星便会坐在坝子上,看着太阳一点点下沉,天空被染成了血色。
而当早上太阳爬出地平线的时候,周星星也是躺在草地上,静静的欣赏这世间少有的美景。
因为自己祖母被害的原因,周星星害怕成亲,所以,一直选择单身。很多人都说,他是不是有断袖之癖,可是,他根本没有,他只是害怕婚姻。
因为不需要考虑其他人的想法,周星星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事情。
将生病的狼医治好,狼就成为了周星星的忠实的朋友。
用马套将野马给套住牵回来,并且把野马最终驯服,成为自己的坐骑。
躺在草地上,看着浩瀚的星空中,一颗颗流星飞速划过,没留下任何痕迹。虽然一直单身,可是,周星星过的非常的自由和放松,他经历过很多一个人才能过的快乐的事,然后,他年老了,他回到清河县。
杨端午和倪重阳,也已经是白发苍苍了。
周星星笑着对他们说:“很多年以前,我们曾经说过,如果我年老的时候,还能保持单身,还能这样快乐,那么,我就可以笑着说,我做到了。虽然这样的事,在你们眼中,未必是一件好事。”
而杨端午和倪重阳,也已经子孙绕膝,自然是体会不了周星星的快乐,便说:“不,我们不会再说你什么了,因为,一生都快要过完了,只要是过的有意义的,单身和家室,都是一种选择。”
三个人于是大笑着喝酒。
然后,周星星又走了。
他虽然老了,可身体还是健朗的。
他选择继续周游这个世界。
杨端午叹了口气,抱着倪重阳的脖子,说:“我们应该是再也见不到周星星了。”
第437 番外四
正
京城,杨府。
继承杨康爵位的杨逸辰,已经成为了大铭国的又一重臣。
为了嘉奖杨逸辰对大铭国的贡献,皇上朱秋怀又让人对杨府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和扩建。
因为知道冥木兰和杨逸辰喜欢切磋武艺,朱秋怀还特意在杨府的后花园里,修建了一个演武场。
两排木架左右分列,十八般武器整齐摆列,这里,可以说是冥木兰最喜欢的地方了。
而在杨府的大堂里,修缮一新的门堂上,厚厚的金漆涂满了“威震四方”四个大字。
而这四个字,也是皇上朱秋怀亲笔题写的。
可以说,除了只有皇室才能用的东西,杨府里,已经用上了最好的东西。
在厨房里,各种锅碗瓢盆,也是官窑里的上等品,只是这些东西,到了冥木兰的手中,都成了一件件工艺品,摆设在厨房中,而不知如何使用。
但是,冥木兰也不全是不碰这些器皿,当遇到节期的时候,冥木兰还是会做一些吃的给家里人。
特别是遇到三月三,冥木兰还会按照传统习俗,给杨逸辰做酒酿圆子。
只是,冥木兰做的酒酿圆子,恐怕天底下,也就杨逸辰能吃的下去。
按照常理,这酒酿圆子,用的是糯米和甜酒酿,做出来的酒酿圆子,有着淡淡的酒香,但哪怕吃再多,也不至于醉酒。
但冥木兰的酒酿圆子,是天下独一家。
因为觉得甜酒酿不够过瘾,冥木兰选用的,是货真价实的烧酒,那种闻上去就会让人呛咳的烈酒。
而那圆子,用的是来自江南的糯米,很软很糯,一个个很均匀,像小小的葡萄一样。
冥木兰简单的将圆子用水烧开,然后再直接把烧酒倒进去。
顿时,扑鼻的香气弥散整个房间。
就这样,一碗冥木兰特制的酒酿圆子,就出炉了。
而当杨逸辰端过来这酒酿圆子后,也是微微一笑,一口气就吃完了。
杨逸辰对吃的,其实没什么讲究,常年征战,风餐露宿的,能吃饱,就是杨逸辰对饮食的最高要求和标准了。
对于冥木兰的厨艺,杨逸辰倒也不怎么在意,而平日里,也是可以由下人来打点这一切的。
但是如果说到武技切磋,那么冥木兰,绝对是不可替代的,甚至在整个军队中,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和冥木兰对等的。
后花园,演武场。
杨逸辰一身轻装,头发被紧紧的扎在一起,腰间束着一根红绳,手上,是一支红缨枪。
杨逸辰双手握枪,脚步在地上快速的移动着,犹如一阵旋风刮来似的。
红色的枪头在空中不断的飞舞着,如蛇如龙,快速变幻着。
强大的气流,将演武场地面上的落叶都带动起来,周边树林上的叶子,也似乎被吸引住了似的,不自觉的贴了过来。
杨逸辰手腕快速一抖,红缨枪在空中也是快速的转出了一个旋劲。
借着这力道,杨逸辰双臂一用力,迅速的将枪头刺了出去,不偏不倚,正中立在前面的一块巨石上,而几乎就在同时,巨石上多了一条裂缝,而枪头,却根本没有碰到这石头。
这其实是杨逸辰提前收手了,如果继续用力,那么这块巨石,就要四分五裂的炸开来了。
“好内力!”突然,从杨逸辰的身后,传来一阵叫好声。
但话音未落,杨逸辰便摆出了接招的准备,将红缨枪在身前一横,支开了马步。
这一刻,也是杨逸辰一天之中,很是期待的时候。
而没等杨逸辰摆好姿势,冥木兰使出双刀,朝着杨逸辰,就是劈头盖脸的杀过来。
看上去温柔娴熟的冥木兰,在拿起双刀的那一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