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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病娇灰姑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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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身材很好,胸部微微隆起,处于发育期。
  她和她见面的次数不再少数,虽然并不愿意看见她,但难免有碰面。
  江安雪竟然参加了篮球女子啦啦队,这倒是令安也然有些意外。
  初中部走完才是高中部的走,十二中在初中部最后一个,当主持人念到他们学校的名字时,稍微有停顿,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那声音没有之前那么昂扬了。
  而在念到队伍的名字时,明显结巴了——
  “下面进场的是来自a市十二中的两支队伍,他们的名字是——社、社会队??”
  观众们吵闹的声音顿时安静下来,面面相觑。
  别的学校都是苍鹰、雄狮、啸虎、龙吟、飞凰之类的,为什么到了十二中这里画风就变得如此清奇?
  一中的一名啦啦队员嗤笑一声:“社会队?当自己是社会人吗?哈哈哈,他们肯定忘了上一届篮球赛输的有多惨。”
  “如果分组我们还是跟十二中分在一起的话,这次就给他们留点颜面吧。”
  “哈哈哈,你说话这么过分呢!”
  “我说的是实话啊!”
  而在主持人声音落下之后,两支身穿粉红色队服的队伍漫步走出!
  那些孩子身上的粉色特别亮眼,反射着阳光,有种眼睛要被闪瞎的错觉。
  而令人瞩目的,是他们每个人的胳膊上都画了一只大大的粉红色猪头!
  猪头带着黑色墨镜,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嘴里还叼着一支雪茄,活脱脱黑帮大佬的感觉。
  女子组的领队个子较挨,比全队统一身高挨了半个脑袋,那个女生扎着马尾,嘴里叼着一根巧克力棒,女生的容貌算不上特别好看,但也不差,能看的过眼。
  最让人吸引人的,是她桀骜不驯的眼神,越看,越让人脑海中蹦出一个词——女痞。
  观众们目瞪口呆。
  难道是因为十二中已经放弃比赛了,所以才穿的这么花里胡哨的来给大家娱乐娱乐的?!
  十二中起初对安也然选的队服十分抗拒,可穿久了之后,他们竟然诡异的接受了这种设定。
  “咱们要当球场上最亮丽的风景线!咱们要与众不同,才能凸显实力的与众不同!”
  “粉色晃眼睛,尤其是这种骚粉色,穿在身上能够立刻打乱对手的视线,而且这种比赛并非完全正式的,对队服没有过多的要求。”
  赵杰也是篮球队的人,虽然以前在二年级被安也然打哭过,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相处,他已经被这货身上那种莫名的痞子气质深深折服了,变成了安也然手下的一号狗腿子。
  “然哥,咱们就叫社会队吧!”
  “队名倒是还没想好,你怎么会提这个名字?”
  这么多年过去,这人的中二社会病看来还没治好。
  不过名字什么的,都是虚的,安也然点头,“成!不过要当社会人,你们还缺了一点东西。”
  “是什么?”队员们问道。
  安也然笑而不语,她拿着颜料,在每人胳膊上画了一个粉红色的猪头。
  ——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题外话------
  灵魂画手安也然!
  今天是二合一,篮球赛部分不会描述太多哒!
  其实……还有一更……
  哈哈,对了,给大家说说这篇文的来源,我之前在小破站看见了一个视频叫做《后妈们的抱怨》,在听完灰姑娘后妈唱歌之后,就突然有了这个脑洞,其实还想写养母朵拉和长发公主,还有恶毒王后和白雪公主的,但是最终选择了灰姑娘,因为这个更好写一点!
  ()


第58章 【057】许久不见了
  上午的游行终于结束后,下午便是小组赛的第一场,一中对三中。
  对于没能抽到和十二中比,那几个说话的女生虽然可惜,却也没多在意。
  “算他们走运了。”
  “给他们点儿活路吧,毕竟连续三届吊车尾,也不容易。”
  “哈哈哈,也对。”
  结局没有悬念,一中赢了,不过三中没有完全输掉,他们会进入败者组,再进行比赛。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十二中比赛的日子。
  安也然抽签抽到的是和二中,那也是一个实力非常强悍的队伍。
  首先是男子组的比赛,赵杰那帮子人打得贼莽,一个劲儿头冲,但也并没有用出全部实力。
  十二中的篮球队向来烂的远近闻名,安也然小升初以前也有所耳闻。
  不过她上了初中之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篮球队的教练是个混日子的,他不在乎成绩,只为了混那些补贴。
  队员们也是毫无战斗力,安也然加入篮球队之后,用雷厉风行的手段把这帮没志气的孙子训了一顿,这才点燃了他们的斗志。
  具体手段,是他们见识到了一名刚入学的女孩徒手撕脸盆。
  在原世界,安也然受过正经的篮球训练,非常有用,她把这些方法交给了这帮队员,效果很好。
  十二中蛮力值高,却不会技巧,安也然所交的内容恰好补全了只一方面。
  莽夫不可怕,就怕莽夫有文化。
  在比赛之前,这痞子还笑嘻嘻的跟队员道:“待会上场咱们一定要险胜,险胜懂吗?就是先让一些球,然后再掰回来。”
  “先抑后扬,先弱再强,不求小组赛成绩多好,我们目标是什么?是在决赛场完虐一中!”
  这句话实行起来很有难度,对于已经蜕变的十二中来说,当演员真不容易。
  不过还好,经过一天激烈的争斗,十二中当真险胜了。
  这令所有人都没想到。
  尤其是二中,本以为是踏板,没想到自己成了垫脚石。
  比赛进行到第十三天时,初中部即将迎来决胜局。
  而参与决胜局的四支队伍,是分别来自一中的男女组和十二中的男女组。
  这大概是十二中目前为止最好的成绩。
  在决胜局前一天,双方队伍必须握手。
  当一中领队余超看见十二中女子组面前的女孩时,抱着篮球的手可耻的颤抖了一下。
  安安安、安也然?!!
  女孩自然也注意到了他,那张清秀的小脸上忽然挂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安也然挑眉,用口型道了一句,“超哥,许久不见了。”
  余超:“……”
  卧槽!
  女子组里,当穆菲菲看见安也然时,那对眼瞳散发出了激动的光彩。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名少年静静坐在观众席上。
  他身穿一件浅灰色的短衫,圆领,上面绣着一些银色的花纹。
  少年个子很高,身材很好,黑色的牛仔裤紧紧贴合着他的双腿,衬得那双腿纤细修长。
  他是第一次出现在这里。
  漂亮的少年在出现的一瞬间便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视线,咖啡的秀发微卷,额前刘海细碎散落,皮肤白皙,眉目精致,漂亮的不像话,他的唇畔殷红,让人忍不住想要上前咬一口。
  咖啡色的眼瞳像是闪烁的万千星辰,又仿佛一对晶光闪耀的宝石,一眼就能使人沉醉其中。
  他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像是瓷器雕琢的宝物。
  等到台上双方篮球队伍结束赛前仪式之后,少年这才站起,朝着出口的地方走去。
  人头攒动。
  穆菲菲下了台直接就跑向了出口,当她从拥挤的人群里挤出时,恰好看见了前方静立在那里的少年。
  女孩的眼眸微亮,跑到他身边,脸颊微红道:“陆、陆同学,真、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少年回过身,咖啡色的眼瞳倒映着她的身影。
  穆菲菲很紧张,以前她每次这样打招呼,得到的都是男孩一句冷漠的话语。
  少年没有回话,女孩渐渐感觉到了压迫的氛围。
  她眼里露出几分失落,正要离开,却听见面前的少年突然轻笑了一声道:“是许久不见了,”他的声音比以前更加好听,穆菲菲脸色更红,又听少年道:“菲菲,能帮我一个忙吗?”
  ------题外话------
  今天的加更,这章是定时发表,当你们看见这章时,我已经在回家的飞机上了!嘿嘿
  ()


第59章 【058】即将决赛啦
  早风很柔和,带着晨露的甘甜和花草的芳香。
  a市体育馆前,人山人海。
  穆菲菲手里提着蛋糕和牛奶,早早的来到了体育馆的后门。
  昨天陆同学请她帮了一个忙,有关于安也然的。
  安也然经常不吃早饭,所以胃不是很好,他知道穆菲菲住的地方离商业中心的一家糕点店很紧,便想请她帮忙带些安也然爱吃的糕点。
  穆菲菲拿出准备好的草莓蛋糕,在手里看了看,女孩嘴角挂着些许笑意,虽然帮忙的内容是关于安同学的,但这毕竟是陆修第一次找她。
  青春期的姑娘比小时候懂得更多,一颗纯真的心里满满都是少年温和的话语。
  从后门进去之后,穆菲菲抬眼便能看见内场里站立的少年。
  他正在等自己。
  穆菲菲慢慢走过去,少年似乎注意到了她,微微侧头,对女孩露出了一抹温和的微笑。
  陆修比小时候更好看了。
  他的眉目长开,脸上的轮廓更加分明,一双眼眸比黑洞还吸引人。
  看的小姑娘胸口小鹿乱撞,脸颊绯红。
  “陆、陆同学!”穆菲菲提着袋子走过去,将手中的蛋糕牛奶交给陆修。
  少年伸出手,接过蛋糕,穆菲菲低头就能看见他纤细修长的手指,指关节分明,白皙胜雪。
  “谢谢你,菲菲。”陆修轻声道。
  处于变声期的少年音,带着特有的磁性和低沉。
  穆菲菲慌忙摇头,“没、没事。”她有些紧张道:“那,我先回队里了,待会儿见吧,陆同学……”
  女孩说完,转头朝着一中的队员休息室跑去。
  留在过道里的少年静静没有看她的背影,而是低下头,注视着手里的糕点。
  他的眼瞳被细碎的刘海遮掩着,让人看不清神色。
  少年的身边,是十二中的休息室,他并不着急着进去,而是等在门外。
  思绪渐渐飘回了比赛的前几天。
  对于临近的篮球赛,最开始,安也然并不在乎结局到底如何,直到她看到了个人表现赛的奖品。
  ——那是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
  笔身为纯黑色,那种黑色透光,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芒,笔的两头镶着金色的边,重量合适。
  这支钢笔是由余家赠与的,作为个人表现赛的奖品。
  能参加个人表现赛的人,必须是这届篮球联赛名次排行前六的成员。
  安也然在宣传海报上看见这支钢笔后,本来没啥兴趣的眼睛却突然放光。
  但想要一支钢笔对于年级倒数第七名的学渣来说实在过于反常,赵杰便打趣她说:“莫不是然哥你决定要好好学习了?”
  安也然当时挥了挥手,把他推开,“滚开,学什么学,我是那种会认真听课的人吗?”
  “那您要钢笔干嘛?”
  安也然道:“管那么多干啥?我自有用处。”
  一支钢笔而已,实际上并不值得人在意。
  可当陆修在看见钢笔的一瞬间,心却沉了下去。
  第二世,第三世。
  那支钢笔的主人,便是沈墨。
  作为科研教授的沈墨,在大学给学生上课时,总会戴着这支钢笔,将它别在衣服上。
  前几世的陆修在新闻里见过很多次。
  他绝不会认错。
  少年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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