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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1-3部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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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
  “这是孤本?”恺撒扬了扬那本书,“一本明朝手抄本你准备卖二十万美元?”
  “不,遍地都是。但是……”老板顿了顿,“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关于堪舆学。”
  “‘堪舆’?”恺撒一愣。
  “就是风水学,中国人相信这是一门科学,寻找龙脉什么的。这本书最初的作者是个风水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北京城里帮人找龙脉,好确定下葬的吉穴。他详细记述天变的原因是,他认为这场灾难截断了龙脉。”
  “这得是一本多神棍的书。”恺撒说,“不过听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里,确实藏着条龙。”
  “这本册子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北京城里如何寻找龙脉,明朝时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在基本相同的地址,只是有些地名改了。”老板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二十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
  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你是大客户,可不舍得轻易出让。”老板很严肃。
  恺撒耸耸肩,笑笑:“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
  老板拉下脸来:“我并没有漫天要价,你也不能坐地还钱吧?那身衣服光缎子就花了我四千多块,挂价两万八。”
  “没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恺撒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放在装钱的纸袋上,“这张卡是白金质地,花旗银行送给黑卡客户的纪念品,换那套喜服。”
  老板把白金卡片连着纸袋一把抓过:“归你了!真有眼光!现在要找那么好的正统旗袍裁缝可难了。”
  恺撒站起来,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喜服:“那张侧脸是你画的?”
  “随便临摹几笔,我当初也学过点花鸟,还会写毛笔字,我当初大字报写得很好……”老板沾沾自喜。
  “有点像她。”恺撒满意地点头,“会很配她的。”
  他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离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
  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
  “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
  他走出凤隆堂,在背后放下了棉帘。
  红酸枝屏风后走出了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恺撒和老板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那里,和黑暗融为一体。
  “现在放心了?都是按照你们教的说,我可没有多说什么奇怪的话。”老板看也不看那个人,继续数钱,“你听这个壁角很容易被发觉,他的言灵是‘镰鼬’,领域内一切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你可以中和他的领域。”年轻人说,“那本书里真的有龙王的线索?”
  “应该就藏在里面,但我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老板耸耸肩,“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选中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有本事,而且……找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难度完全不同。这几天微小的地动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猜的那样,他快要按捺不住了。”他把数完的钱塞回纸袋里,塞进收银的铁盒子里,“你们还应该付我两百五十万美元的尾款。”
  “恺撒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尾款已经打进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年轻人皱眉,“你不该是个对钱那么在意的人。”
  “作为一个老人,我没什么别的追求了。”老板笑笑,苍老的脸像是一朵绽开的菊花,“你们花了五百万美元从我这里买到那本书,又让我出面转手卖给他,太绕圈子了,不能直接给他么?”
  “他对家族的安排一直有些抗拒。”年轻人说,“还处在叛逆期吧?”
  “这样他就会认为凭着自己的力量杀死了龙王?哈哈,那只会加重年轻人的叛逆吧?”老板说。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有一天都会飞回巢中。”年轻人抬头,看着白墙上那个女孩的侧影,喜服被取下之后,露出了下面写意的线条,只是漫不经心的两笔,勾勒出女孩挺拔的身姿。
  “你是照着陈墨瞳画的?”年轻人皱眉,“这样太冒险,如果恺撒看出来,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对自己的画技有信心,”老板笑笑,“而且那个女孩子很漂亮,是个值得入画的人,让人手痒啊。如果作为人体模特会很惊艳。”
  “别这么想,如果那样恺撒会杀了你,他未必做不到。”年轻人淡淡地说。
  “随口说说而已,而且,我是个已经死了的人。”
  “关了这个古玩店,离开这里吧。别说什么你已经死了,是的,在名单里你已经被划掉了,但这么多年,你的老朋友昂热一直在找你。”年轻人冷冷地说,“弗里德里希·冯·隆先生。”
  老板的脸沉了下来:“弗罗斯特太多话了,他不该跟你说起我的名字。我希望知道我名字的人到你为止,帕西先生。”
  “对我没有保密的必要吧,”帕西轻声说,“反正我也是个活不太久的人……”他指了指墙上写意的人影,“那张画能拓下来么?我买了。”
  “今天出去逛逛么?我给你买了件礼物。”恺撒一边开车一边发短信。
  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天空高旷,道路两侧的树上都有金色落叶翻飞而下。他就像个出门遛弯的八旗子弟,开着一辆敞篷小车,慢悠悠地在老城区溜达,车后座上驾着刚买来的楠木鸟笼,里面还有一只会说人话的八哥,副驾驶座上摊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他戴着一副老式圆片墨镜,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打着扇,一身行头和亮眼的金发形成鲜明对比,引得路边各种明丽的女孩挥手跟他打招呼,恺撒一律微笑回应。
  “我已经自己出门逛了,不去找你了,你来找我吧。”几分钟后诺诺回复。
  恺撒愣住了。他当然不介意去找诺诺,但是他不知道诺诺去了哪里。他试着拨诺诺的电话,手机已经关机。
  “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妞。”恺撒有点无奈。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到底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恺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近得能闻见她的气息,又觉得远在天边,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恺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地捏整整一下午的软陶,有时候则会和苏茜喝上半瓶威士忌小疯子一样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跳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却能在图书馆里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课本,戴着黑色胶框眼镜,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世界的学术妞儿。暑假的时候恺撒和她旅行去斯德哥尔摩,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步而行。她会忽然指着一块被磨光的地面讲一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贩在这里做生意。小贩没有了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地面上深深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块,墙上的细小刻痕则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她全心全意做什么事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恺撒要陪着她她不会推辞,不管她她也不会生气。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老大,恺撒绝对不允许女朋友出什么意外,尤其是诺诺没有言灵能力。于是在诺诺以为自己是独自溜出去跳舞时,恺撒带着学生会的小弟,就坐在二楼的包厢里,一边赶论文一边喝着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偶尔抽空看一眼舞池中被男人们包围的女友。他并不担心有人敢借着跳舞上去吃豆腐,所有围着诺诺跳舞的男孩已经被小弟们提前请到包厢里和恺撒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老大,听过一种叫‘人格分裂’的病么?”小弟谨慎地提醒,“就是有些人不同时候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样子……那是病,得治。”此刻诺诺正飞身跃上吧台,一头暗红色的长发飞舞如火焰。
  “有什么不好?”恺撒耸耸肩,“这样就像拥有两个女朋友一样!如果再分裂几次,就能合法拥有后宫了!”
  诺诺还未就他的求婚给出答复,每次恺撒问起,诺诺总是说“让我再想想啰”、“喂,这么重要的事情要谋定后动啦”、或者“另选黄道吉日再问”……恺撒也不担心,他是天生的老大,几乎所有生来的老大都是些“中二病”患者,他们和初中二年级生一样拥有强大的自我,譬如“我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同”、“我选中的一定是最好的”以及“只要自己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
  恺撒的中二病症状非常严重,因此他相信诺诺必然穿着婚纱和他踏上红毯,礼服中要包括一套中式嫁衣,他干脆直接买下了。
  他打开那张牛皮纸的明北京地图,发现自己正穿越长安街去往西便门。那张斑驳的单色地图上用很小的字写着各种透出古意的地名,让他明白到车轮下这个城市确实有几千年的历史,遥想数百年之前,街巷两边都是古风的店铺,仆役们扛着轿子大声吆喝着“避让”奔跑,远眺可见黄色琉璃顶的宫城,满街漂亮女孩们都穿着裙摆及第的古装……打开这张图就像打开了一段历史,你穿越了,开着mini oper跑在历史的断层里。而你心爱的女孩也在这座城市里,她有一头暗红色的长发,戴着一顶棒球帽,吹着泡泡糖,双手抄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漫步在街巷深处,你们隔着高墙,或者在细长胡同的两头无意中错过。
  恺撒忽然用力踩下油门,他不喜欢错过。这是秋高气爽的一天,就该相逢;他还有闲暇,油箱满满,就该开着快车去找他心爱的女孩。他相信自己总能找到,没有地址不要紧,他听诺诺讲过北京城里好玩的地方,每一个他都能回忆起来。
  Mini oper冲破坠落的黄叶,汽车音响中放着Sarah Brightman的《It’s a Beautiful Day》:
  “With every new day;
  your promises fade away;
  it's a fine day to see;
  though the last day for me;
  It's a beautiful day。
  It's the last day for me;
  it's a beautiful day。”
  “真漂亮啊,北京的秋天。”薯片妞站在窗边,俯瞰落叶中的城市,“感觉是一个可以做到一切的季节。”
  酒德麻衣捧着一杯热巧克力,从办公桌前起身,走到薯片妞背后和她一起俯瞰。
  她已经连续三天没洗澡了,也没有时间洗那头光可鉴人的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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