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游古记-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为了怕自己睡得太死,我都只脱外衣,睡觉之前还要喝好多水。”
这小丫头当得也挺辛苦,唐大鹏感叹,随即想到一件事,问:“那你那一晚上怎么睡得那么死呢?”
“我也很奇怪,我见小少爷在小床上哭得很厉害,但奶妈还是呼呼大睡,我使劲摇她,她才醒过来。”
唐大鹏和雷同知对视了一眼,心中都在想,如果这知春说的是真地,那么,很可能知春和奶妈都被人下了**之类的镇静安神的药。
唐大鹏示意让知春接着说。
知春说道:“我摇醒奶妈照看小少爷,然后想去服侍三姨娘起床,刚到门口,一眼就看见三姨娘吊死在客厅的房梁上了。”
说到这里,知春全身微微发抖,仿佛还在为当时的惊恐而颤栗。
唐大鹏问道:“你好好回忆一下,那时候大概是什么时辰?”
“卯时左右,因为后来听庞管家他们说,得到消息时他们正在吃早饭。我们吃早饭一般是在卯时。”
“你接着讲。”
“我跑回房间告诉奶妈,奶妈也跑出来看,也吓得大叫起来。后来我赶紧打开房门到走廊上大喊大叫,他们便都来了,然后大家……”
“等等!”唐大鹏打断了知春的话,说道:“你开门的时候注意到门是不是闩好了的?”
知春很肯定地点了点头:“是闩好了的,头天晚上是我闩的门,早上开门的时候,门还是闩得好好的。”
“你不会慌慌张张记错吧?”
“不会,因为房门不仅要上闩,还要用顶门杠顶住。我记得很清楚,那顶门杠是顶得好好的,我当时取下顶门杠之后,着急之下来不及放好,直接扔在了地板上,咣当的一声响,还把自己都吓了一跳。由于太着急,门闩又太紧了,我拔不下门闩,还是奶妈跑过来帮我拔下来,才打开的门。”
知春说得如此肯定,她说的倒不像是假的,等一会还可以核对奶妈的说法,看看能不能印证。
唐大鹏接着问道:“当天晚上三姨娘和你说过什么比较可疑的话吗?”

第二百零一章 审理疑犯

更新时间:201513 19:45:55 本章字数:2381
知春低头想了想,摇了摇头:“没有,三姨娘发花痴被我们拉回小阁楼之后,一直没说什么话,只是一个劲傻笑着要脱衣服。直到她晚上睡着了,都没说过什么话。”
“你服侍你们三姨娘多长时间了?”
“三姨娘嫁到唐家的时候,唐老太爷就让我服侍她了。”
“那你以前见到过三姨娘发花痴吗?”
知春又想了想,才说道:“没有,从来没有过。”
“你把三姨娘发花痴的经过说一下。”
知春脸微微一红,垂下头,略带羞涩地说道:“那天下快要吃晚饭的时候,我正在房里和奶妈逗小少爷玩,就听到三姨娘笑着跑下阁楼去了,那笑声很奇怪,有点傻傻的。”
“我连忙喊着三姨娘追下楼去,就看见三姨娘一边傻笑着跑一边脱衣裙,一直跑进了大少爷的院子。大少爷可能听到了我的呼喊,从房里出来,这时候三姨娘已经差不多脱光了,一下子扑上去将大少爷紧紧搂住,还说什么都答应大少爷,说马上要……要大少爷和她……”
知春头垂得更低,害羞地停住了话语。不过谁都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唐大鹏也有些不好意思,清了清嗓子又问道:“后来呢?说详细一点。”
“大少爷吓得大喊大叫,也不敢推开三姨娘,就任由三姨娘搂着,我赶紧上去要拉开三姨娘,但三姨娘不知怎的力气很大,我根本拉不动她。”
“这时候老太爷、大奶奶、二姨娘还有庞管家他们都来了,一起动手才将三姨娘拉开,结果三姨娘又要去搂抱庞管家,把庞管家吓得摔了一跤。大奶奶打了三姨娘几记耳光,三姨娘还是傻笑着好像不知道疼似的。”
“二姨娘也要上去打三姨娘的耳光,却被三姨娘一把推倒摔在地上。二小姐上前踹了三姨娘一个窝心脚,将三姨娘踹得坐在了地上,大伙儿要上去抓她穿衣服,没想到三姨娘一骨碌爬起来跑出了院子,然后往大门口跑,一直跑到大门口才被家丁们抓住。”
“老太爷气得连声大骂三姨娘不知廉耻,伤风败俗,要把她锁起来治罪。我们几个丫环上前帮三姨娘穿好衣服,这才送回了小阁楼,锁在了院子里。
唐大鹏惊奇地问道:“那天晚上小阁楼的院子大门也锁上了吗?”
“锁上了的,以前只是从里面闩上就行了。那天害怕三姨娘趁我们不注意又跑出去发花痴,所以唐老太爷叫人将院子门从外面锁上了。”
唐大鹏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三姨太也太可怜了。从知春描述的症状来看,三姨娘显然不是吃了春。药发情。吃了春。药当然会性亢奋,但这种亢奋是有理智的。也就是说虽然有性冲动,但不会脱光了满世界跑。
三姨娘是患了一种青春型精神分裂症,由于患这种病的人,女性远远多于男性,且易发于如花似玉的年华,故亦称为花癫或者花痴。
简单地说,花痴是一种精神病,是精神活动出现思维障碍,主要表现是出现被钟情妄想、嫉妒妄想等。在意识清楚情况下出现视、听、嗅等感官方面的幻觉,这些幻觉中。以言语性幻听、交配幻觉、关系妄想比较常见。
三姨娘脱光了跑去找大少爷,当着那么多人抱着大少爷要和他那个,这是很典型的精神分裂性幻想,是一种被钟情幻想,幻想着自己中意的某个男人倾心于己,在性亢奋支配下,才作出这种常人不可能做的行为。
花痴的发病机理还不十分清楚,这种人的大脑无明显病理形态学改变。一般认为,这是由于少年男女神经内分泌系统不稳定,幻想倾向很强,对打击承受能力较弱。一旦遭受强烈刺激会使神经内分泌应激衰竭,产生适应综合征而发花痴。
可能引发少年男女发花痴的这些刺激可以来自于社会生活、情感生活,也可以来自于某些药物产生的副作用。
三姨娘究竟是受到了什么刺激而发花痴,现在还不得而知。
唐大鹏又问道:“发现三姨娘吊死之后,是谁把她解下来的?”
“是我。”知春说道:“大奶奶让我去抱着三姨娘的尸体,叫庞管家去解绳子,当时我很害怕,不敢上去,还被大奶奶打了一巴掌,没办法才大着胆子上去抱住三姨娘的大腿。庞管家将倒在一旁的那根矮凳子扶正,正准备上去解绳子,大少爷抢着踩上凳子,把绳子解开了。三姨娘很沉,我抱不动差点摔倒,幸亏奶妈上前帮我,才将三姨娘放倒在了地上。”
听到这里,唐大鹏心中一动,三姨太发花痴,第一个就是跑去抱大少爷唐清水,说明她的被钟情性幻想里,内心中意地人就是大少爷唐清水。现在又是大少爷抢上去第一个解开了三姨太上吊的绳索,看来,两人的关系恐怕不简单。
如果这个案子存在里应外合,那么,唐清水的嫌疑非常大。
人命案件侦破中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被害人被杀的时间,这对于确定犯罪嫌疑人范围有很大的帮助。
唐大鹏问丫鬟知春:“你抱她的时候,她的身子还热吗?”
“已经冰凉了。”
人的手感觉到冰凉,温度应该是在摄氏三十度以下。郭氏死亡时是春南花开的时候,气温冷热适中,所以,按照人体正常尸冷速度推算,郭氏死亡的时间大概在六小时左右。
仅靠尸冷不足以判断,唐大鹏追问:“你把三姨太抱下来的时候,感觉到三姨娘的手脚硬不硬?好好回忆一下,尽可能说详细一点。”
“都已经硬梆梆的,但我把她放在地上时,她的脚倒还是软的,可以弯曲,给她把脉搏的时侯发现她的手已经弯不了了,取她脖子上的绳子套的时候,抱着头一抬,她的脖子不会弯,整个身子都抬起来了。”
唐大鹏听了知春的描述,马上知道郭氏尸僵是下行性的,脖子和手都不能弯曲,但腿还可以弯曲。从上往下发展,这是下行性尸僵的表现
第二百零二章 疑点重重

更新时间:201513 19:45:55 本章字数:2290
由于还没有形成全身性高强度尸僵,就是说,颈肌和上身上肢已经出现尸僵。但还没有扩延到下肢,照这个推算。死亡时间应该在四小时左右,也就是晚上两点。
知春接着说道:“后来入殓的时候,唐老太爷让我们给三姨太擦身子换身干净的衣服,在给她脱衣服和穿衣服的时候。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她的手弯过来,穿好衣服之后,等到抬她进棺材时,她的手又硬梆梆弯不了了。”
听到这里,唐大鹏心中一动:再僵直?所谓再僵直是人死之后尸体出现尸僵,这时候用外力强行解除关节的僵直,可再度强直。一般在死后五至六小时之内,会出现再僵直,这对判断死亡时间很有用。
唐大鹏追问道:“你们将三姨娘搬进棺材里的时候,离你们发现大概有多长时间?”
“大概只有一个来时辰,因为发现三姨娘吊死之后,大奶奶嫌晦气,吩咐庞管家马上到村里王木匠家买一口棺材来,那棺材都还没上漆,是入了殓盖了棺之后才上油漆的。”
“你把三姨娘解下来放在地上的时侯,发现她的手脚有没有异样?”唐大鹏之所以要这样问,是因为立位缢死的尸斑会出现在四肢的远端和下腹部。
知春低头沉思了片刻,说道:“三姨娘原来的手脚很白嫩,但我们把她放在地上,摸她的脉搏的时候,发现她的手是紫乌紫乌的,很吓人。后来给她脱衣服擦身子地时候,发现她的小肚子和脚掌也都是紫乌的。”
这就是说,知春她们发现尸体的时候,已经出现尸斑。所以,死亡时间至少已经有两小时以上。
知春前面说三姨娘是三更才入睡的,也就是现在的晚上十二点左右,发现尸体是在卯时,也就是早上六点,发现再僵直是在一个时辰之后,也就是八点左右,再僵直一般在六小时之内才会发生,再结合尸冷情况综合判断,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晚上两点左右。
问完这些之后,唐大鹏突然脸一板,冷冷说道:“好了,咱们东绕西绕绕了半天,现在该说正事了,知春,你老实交待,你是怎么将你们三姨娘勒死,然后将她伪装成上吊自杀的?从实招来,免得皮肉受苦!”
一听这话,知春只吓得花容失色,一个劲磕头叫道:“大人,民女冤枉啊!我没有杀三姨娘,我没有啊!”
雷同知本来听唐大鹏说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有此一问,而且还那么的肯定。
其实,这是唐大鹏没有办法的办法,这个两年前的陈年旧案,被害人死在密室里,门窗紧锁,没有外人潜入的痕迹,屋里除了三岁的小孩云儿,就只有丫鬟知春和奶妈钱氏,这两个人当然有重大嫌疑。
这种情况,用排除法是可以定罪,但是,排除法只适用于有罪推定,也就是说,先估计被告有罪,然后找他有罪的证据,有时候,甚至可以让被告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罪,如果不能证明,就认定他有罪,如果不肯承认,就刑讯逼供。
这种排除法作为认定犯罪的方法,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只有一个罪名适用,就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是国家工作人员,财产远远多于收入,就推定其财产来源非法,如果该国家公务员不能说明自己超出收入的部分是合法所得,则认定为非法,据此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这个罪名之外,其他的犯罪认定的证据全部都要由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这就是所谓的“罪不自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犯罪,更没有义务证明自己犯罪。证明犯罪是公诉机关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