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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火光中走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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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把工资卡都给你。”
    所有的身家都给你了。
    “不用,反正是我俩住,你的钱留着养孩子吧,买了这房子,我手头余钱不多了,还有些在投资跟股份里,剩下的日子,得靠你养我啦。”小姑娘声音清脆柔软。
    “好。”
    其实不用想都知道,她在尽力配合他骨子里那点大男子主义。
    两人都沉默,电话也没断,就这么安静坐着,直到林陆骁瞥了眼墙上的壁钟,才说:“睡吧,晚了。”
    “晚安,队长,明天见。”
    每一声都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晚安,明天见。”
    然后一夜无眠。
    林陆骁辗转难眠,后半夜起来坐在阳台抽了一包烟,望着天边的星光斑点,人越来越清醒。回想过去这三十年,在他脑海里跟过电影似的过了一遍。
    七岁的她,十六岁的她,二十一岁的她……
    一遍遍,一张张照片,全在他脑海浮现,喜笑嗔痴,全是她最好的模样。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仿若开了一道清口,有光洒下来。
    林陆骁在阳台上坐了一宿,然后进门洗漱换衣服,拎上档案袋就下楼去开车。
    南初整理完下楼。
    看见楼下车上倚着一道黑色的身影,她勾勾嘴角,快速跑过去。
    两人一对视,都乐了。
    都顶着俩熊猫眼,南初闷头乐,林陆骁浅浅勾着嘴角,“高兴什么?”
    “你也没睡?”
    上了车,他俯身给她扣好安全带,“还好。”
    到了民政局,两人来得早,里头人还不多,南初跟林陆骁直接被人带上二楼,工作人员给他俩带进一个房间。
    那应该是林清远提前打过招呼的。
    登记员拿着档案扫林陆骁的时候,南初心咕咚咕咚直跳,生怕那人冒出一句不行,不能结婚,想想又觉得自己傻,人还管你跟谁结婚,等到那钢印一下去,两人人手领着一本红本本,那心才定下来。
    南初跟捧了个宝贝似的左看右看,看了好久,“队长,回去我们得把它裱起来,好神圣。”
    林陆骁低头看一眼。
    倒也没觉得有什么神圣,就翻开里页看到他俩头挨在一起,忽然就有了归属感。
    好像百转千回,终于尘埃落定。
    
    第70章
    
    出了民政局。
    林陆骁开车去郊区戒毒所接林启,沿路没什么车,两旁树木匆匆,车里循环单着一首歌,《平凡之路》。
    南初坐在副驾驶上,低头捏着手里的红本本,还没缓过神来,总觉目前的一切跟做梦似的,明明前几天他俩还在吵架。
    林陆骁认真开着车,见她发呆,转头瞥她一眼,相比南初,他就比较淡定了。
    淡定领完证。
    也看上去没那么激动。
    “把你前面的箱子打开。”林陆骁目视前方,没什么情绪道。
    南初低下头去摸位置前方的扶手,“这个?”
    他瞥一眼,点头。
    南初推开,里头躺着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
    “拿出来。”
    南初听话照做,四四方方的东西捏到手里,才惊觉,应该是对戒,不等他说,自己就喜滋滋打开,迫不及待套上去,伸着纤细的手左看右看。
    款式挺简单,相比较她以前的那些或许这个更普通,可总在她看来有些不一样,仰着头看了半天,觉得这戒指跟自己再适合不过,好像原本就长在自己身上似的。
    南初笑盈盈道:“你怎么知道我手指大小?”
    林陆骁控着方向盘,头也没回,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容:“你身上哪儿我不清楚?”
    车辆在车道上孤独地行驶着,拉长了岁月的记忆。
    南初记得以前他刚打了结婚报告那阵,林陆骁有事没事就喜欢捻着她的手指玩,那时还觉得奇怪,他是不是有什么怪癖,比如跟自己一样,手控。
    当时的自己没细想,总觉得这人应该是手控,不然每次她用手弄的时候,似乎好像更兴奋?
    这么想来,倒是自己猥琐了。
    接下去也没人说话。
    林陆骁向来话不多,这结了婚也不会比以前多出什么话。
    车子很快停在戒毒所门口。
    林启理着干净简单的头茬,一身黑衣,身材颀瘦板长,手上拎着一个黑色小袋子,皮肤在阳光底下白的发光,跟他哥简直完全相反。
    相比之前的阴郁,人倒是看着健康了些。
    见到林陆骁的车,他走过来,绕过车头直奔副驾驶。
    打开车门就傻眼了。
    “南初?”
    南初冲他笑笑,就听身旁的林陆骁不咸不淡一句,“你坐后面。”
    林启点点头,“哦哦。”
    等林启上了车,南初透着后视镜,悄悄打量他,虽说状态看着健康了很多,但人倒是也沉默了,但看着更通透了。
    直到车子在胡同口停下,三人都没说几句话。
    林陆骁去停车,南初跟林启在路口下车,林启才看着她道:“你跟我哥?”
    南初晃晃手里的红本本:“刚领完证。”
    林启下巴都要掉了。
    一直等林陆骁从后头过来在他后脑勺上猛拍了一记才惊觉这不是在做梦。
    “走了。”
    说完,就往胡同深处走。
    胡同印着岁月的旧痕,穿过一扇扇窗花,时间的长河流于眼底。
    胡同院儿里,一扇青铜大门,雕刻着小时候的轨迹,南初是第一次来这边,听说这边住得都是正宗的老北浔人,留着老北浔的胡同文化。
    南月如祖籍在长南,后来出了名长期定居在北浔,之后又常年待在国外。
    这是林陆骁从小长大的地方。
    这让南初对所有的事物都带了十分好奇去探究,试图找出一点儿他的痕迹。
    三人进门的时候,林清远跟老友在下棋,张秘书在里头张罗了一桌菜。
    “爸。”
    不知是谁先叫了声。
    林清远落子的手在空中一停,循声望去,看见林启的时候,脸色还是不自觉一沉,在转头看看南初,稍稍缓和了些。
    “进来吧。”
    然而南初在看见林清远的一瞬间,脑子里有些事儿在渐渐清晰,她似乎见过他,可又忘了在哪儿见过,愣是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
    反倒是林清远率先开口,“小丫头忘记我了?”
    小时候的记忆喷涌而来,她惊道:“你是林叔叔?!”
    林清远一笑:“还叫林叔叔?”
    南初低头窘迫,低声:“爸。”
    她从没喊过爸爸,这一声喊下去,把她自己都惊着了,大概是字眼太过陌生,一下觉着有点别扭。林清远太清楚了,低笑一声,掩过她的尴尬。
    随后,拍拍身边的椅子,“过来坐会儿。”
    南初看了眼身旁的林陆骁,后者说:“你去坐会儿吧,我去厨房看看,等会就吃饭了。”
    南初乖乖点头。
    她对林陆骁的言听计从,让林清远有点觉得这姑娘太听话了,他见过南初一次,小时候那姑娘不善言辞,装老成,一点儿也没有那个年纪女孩子的活泼天真。
    这也是一开始他不同意的原因,女孩子太过阴沉容易极端,虽然漂亮是漂亮,但过起日子来肯定不舒坦。
    但毕竟也是……
    后来想想林陆骁要真那么喜欢,他也懒得管。
    南初坐过去,就听林清远发问:“你妈身体还好吗?”
    “挺好的。”
    林清远侧头打量这姑娘,乖巧得不成样子,笑着摇摇头,“你跟陆骁的事儿没告诉你妈吧?”
    南初低头,也不想瞒他,低嗯了一声。
    林清远到底也是老狐狸,心如明镜,点点头,面不改色继续跟对方下棋,话却是对南初说:“什么时候帮我约你妈吃个饭。”
    南初:“好。”
    “陆骁什么时候走?”
    “晚上的火车。”
    老头儿点点头,“鹿山是个锻炼人的地方,我听说你上去找他了?”
    “年前去过一趟。”
    一老一少,坐在一起淡声聊天,外头是薄暮冥冥,青枝枯桠,画面还挺和谐。
    林陆骁把外套脱下来丢到沙发上,就进厨房去找张秘书。
    张秘书笑着调侃了两句:“这结了婚,人看着就不一样了啊。”
    林陆骁抱臂靠在门框上,低头笑了下,“您想多了。”
    锅里闷着一条鱼,热气轰着锅盖焖焖直响。
    张秘书勺了勺酱油,一边倒一边说:“时间过得多块,处长昨天才跟我说,总记得你还是半大小子,转眼就媳妇儿都有了,赶紧,趁热打铁,添个丁,趁着处长现在还健朗,能帮你抱抱孩子。”
    林陆骁摇摇头无奈地笑笑。
    “小时候您就催着我跟林启好好读书,好好考大学,上了军校,您就催着我赶紧找个女朋友,我不找吧,完了,又被你们催着找工作,工作了,就催着结婚,这会儿,结婚了,就催着我生孩子,我这都被你们催了一路了,让我缓缓行不?”
    张秘书朝着他就是一铲子,“得了便宜还卖乖!”
    事实上,虽然刚领了证,但他跟南初分开一年,两人对彼此都陌生了许多,虽然两人都在极力配合彼此的习惯,可也都能感觉出来,此刻的他们就像两块断裂的木板,努力拼凑,可因为岁月的打磨,无论他们怎么粘合,总是这缺一角,那缺一块,再也不是从前那块严丝合缝的木板了。
    就比如昨天。
    电话打到一半,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举着电话愣了那么久也没人说话,最后还是匆匆挂了,以前腻腻歪歪那劲儿,一时半会儿也寻不回。
    又比如刚才在车里。
    他开车,南初低头玩手机。
    两人同时看也不看就去捞置物盒上的水,摆着两瓶水,但两人都把手伸向了同一瓶,手刚好碰在一起。
    两人都是下意识低头去看,静一瞬,下一秒同时缩回手。
    氛围一度陷入尴尬。
    这哪是刚领证的新人,他俩没谈恋爱那阵做的事儿都比这个出格多了。
    可就是觉得陌生。
    这是这一年留下的,这种隔阂是没办法一时之间消磨的。
    双方都在竭力配合对方,努力却证明一切都没变的样子,可心里却都清楚,那种感觉很徒劳,就像指尖的流沙,抓不住。
    他现在能做的也是顺应她一切的要求。
    至于孩子,就算现在怀上了,他又不在身边,怎么考虑都欠妥。
    林清远今晚算是真高兴了,俩儿子都在,加上一貌美如花的儿媳妇儿,张秘书也难得留下吃饭。
    拾着筷子加了菜,话语平添了几分醋意:“还是你们这帮小辈儿面子大,平时我怎么留他张秘书都不肯留下来陪我吃饭,难得今天能抛下儿子来陪我们吃饭,真是我这张老脸还沾了你们的光。”
    张秘书笑笑,“您说哪儿去了,我儿子难管啊,哪有陆骁他们小时候听话,一天不看着就上房揭瓦了。”
    席间说说闹闹到也开心。
    南初也被逗乐,忍不住夹了一块鱼放到自家老公的碗里,“多吃点?”
    林陆骁扒饭的筷子一顿。
    林清远和张秘书护士一眼,气氛一瞬间安静,林启脱口而出:“嫂子,我哥不吃鱼的……”
    南初怔住,以前的画面纷纷涌出来,可她也记不清了他到底吃不吃鱼,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加上每次出门吃饭林陆骁点的全是她爱吃的。
    她只记得,他好像不挑食。
    原来他不吃鱼。
    嗯,记下了。
    南初刚要伸筷子将那块白花花的鱼肉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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