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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从今往后,天涯海角,有你,江湖险恶,还有你,天大地大,宇宙无穷,还是有你,有你。
不过,虽然婚礼仿照了地球,洞房花烛夜却也没有翻出什么新花样来,人家对地球人交~配的过程没有兴趣,繁衍后代而已,很多星球已经是无性繁殖,甚至是不需要繁殖,因为生命已经趋于永恒。
他们当然不知道,这是一个带有爱意的过程。
而且哪怕是对于明薇和顾朗来说,在失重的天空里做点什么有利于生命和谐的事情,也是很难得的。
从前没有过这样的尝试,日后估计也没有什么机会有,所以他们很纵情很疯狂,他们没有一刻与对方分离过,他们的双唇始终不曾离开过对方的身体,人类的*所能体验的所有快感,是没有身体的生命无法体会到的。
他们永远不明白为什么地球人那么迷恋自己沉重而无用的*,虽然躯壳那么容易坏,那么脆弱,可是食物吃下去会有美妙的感受,与恋人亲吻拥抱会面红耳赤,彼此结合时会产生那样难以形容的乐趣。
哪怕有的选择,他们都不愿意放弃身体所能带来的欢愉。
何况在他们彼此眼里,对方的身体是如此漂亮,如此吸引人,叫他们哪怕一秒钟都不愿意移开目光,只愿意四肢紧紧交缠在一起,紧些,再紧些。
明薇蜷缩在顾朗的怀里,只觉得身体已经不再是属于自己控制,每一寸肌肉都在叫嚣着失控,她连动一动手指都做不到,只能嘴唇微动,似是哀泣似是满足地呢喃:“我要死掉了。”
顾朗低低笑着,唇就贴着她的耳垂,辗转轻吻着:“忘记时间,时间本来就不存在。”
何必要记得时间呢,何必要知道日出和日落呢?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了,此时此刻,有你有我,我们这样紧紧结合在一起,快乐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只希望这样的快乐永远都不要停歇。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个尾声就结局了,发现比我想象中要快很多啊,还有许许多多的遗憾,还有很多的故事想写,可惜只能告一段落了,故事里埋了不少伏笔,比如虽然小金鱼的身世揭露了,我可从来没提过顾朗的身世啊
还有那个神秘的来自未来医院的东方男人……指不定以后会开系列,看心情吧~
一个尾声+一个番外,番外是沈思和永恒的故事
惯例,新坑已开,恳请收藏:
蛊祸
第100章 尾声
再次回到地球上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春去秋来;地球经历一个新的轮回,在地球上的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在他们身边,实际上隐藏着许许多多外来的朋友们。
他们伪装高明;有些低调,有些高调,你分不清他们与我们的区别;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他们也会露出一些马脚;有好奇心的人;善于观察的人,也许就可以顺藤摸瓜找出些许蛛丝马迹。
往往传奇的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之所以普通人很普通,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好奇心和行动力罢了。
明薇和顾朗手挽着手走在街头,阳光明媚,天气正好,明薇伸了个懒腰:“虽然地球有着种种的缺点,但是一段时间不在,还怪想的。”
“月是故乡明,星球当然还是自己居住的好。”顾朗搂着她的腰,轻轻一带,把她搂进怀里亲吻。
明薇咬了他一口,做了个鬼脸:“有人来了。”
“什么?”顾朗环顾四周,他们是直接从玫瑰星云回到的地球,降落在人迹罕至的雪山上,这里怎么会有人呢。
明薇看着他狡黠地微笑。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顾朗听见直升机的声音,两个高挑的人矫健地从直升机上下来,仿佛起了争执。
顾朗诧异地挑了挑眉:“你们两个怎么会一起来?”
一身皮衣的凌岚抢先开口:“发生了一件极为古怪的事情,非常古怪,不可思议,简直无法想象。”
唐黎打断了她:“行了凌小姐,你能别和我来抢吗?我警告过你,再妨碍我的话,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我奉命行事,你若有不服,尽管采取外交手段好了。”凌岚驳斥他,“我也不少怕了你。”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你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讨人喜欢!”
“我又何必要你喜欢?”
顾朗无视了他们的争执,问明薇:“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来?”
“咦,对啊,”明薇笑盈盈反问,“我怎么会知道呢。”
顾朗看了看她,突然明白过来,想必是明薇从云仙那里知道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呢,他捏了捏她的鼻尖:“你呀。”
明薇扮了个鬼脸:“我要逆袭了,你信不信?”
“信,我当然信。”顾朗无奈地摇了摇头。
凌岚和唐黎争了半天,两个人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先和我走,听我先说。”
“我一般不和女人计较,但是你除外。”
唔,不管怎么样,新的故事又开始了,不是吗?
冒险刺激的故事永远在继续,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被隐藏的秘密,只要有足够的好奇心,就会有所发现。
只是这一次就到此为止吧,我们要过一段时间再来记录了。
青梅竹马的故事,你们还喜欢吗?
作者有话要说:留在正文里的线索,以后有缘再来说吧,故事已经完结了,但是冒险不会结束
也许会开系列,也许……谁知道呢,是吧
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这个题材的故事,因为倪匡先生写的卫斯理一直是我的挚爱,这个故事,原本也是要向他致敬的,可惜我虽然很用心写了,但是成绩不怎么滴,下一个故事再继续努力吧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下个故事再见
直通车:
蛊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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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番外:永恒的爱
沈思看起来和普通的在读大学生没什么区别;宅,不爱运动,喜欢吃垃圾食品;每天对着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数码产品从不离手;爱翘课,期末考试成绩平平……计算机系的每一个学生,都不会对她有什么特别的印象。
系里也有不少厉害的学生,比如说某位被学弟学妹们崇拜的学长,据说超级厉害,长得又帅又有钱。
他挺喜欢沈思的,也许是因为在人群中;所有人都看着他的时候;她没有,这就叫抖M体质,很多高富帅都有这种毛病,就喜欢挑战不理自己的女生。
对于沈思来说,身边有个真·土豪·女神的明大小姐当闺蜜,什么炫富行为都弱爆了好吗?
而且她也很有钱啊,虽然这些钱都来路不正就对了,反正黑吃黑嘛,还不如给她买硬件。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捉襟见肘了,但是沈思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要给永恒最好的硬件设施,当然,再好的硬件,也抵不过人类的身体。
永恒现在经过几次升级以后,已经可以潜伏在互联网的任何一个地方,也就是哪怕凌岚找到了他,把硬件全部砸毁,只要互联网还在,他可以到达任何一个地方。
没有一台电脑可以抵挡得住他的入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虚拟世界之神。
此刻,二次元的卡密萨马正在以短信方式狂轰乱炸——因为沈思按了静音,关闭了无限,虽然他可以自动激活但是他不敢啊——“思思吃饭了吃饭吃饭了!”
沈思跟着下课的大部队一起朝食堂挤去,食堂的四个摄像头尽忠职守。
“荤素搭配荤素搭配吃鱼肉要么牛肉不要吃炸鸡腿啊啊那个对身体不好!”沈思瞄完这一条短信,把手机关机了,打了一份炸鸡腿要了一瓶可乐。
坐到座位上的时候手机已经重新开机了:“思思你不要不理我QAQ!”
发颜文字是怎么回事,当初那么高冷温柔亲切的网友去哪里了!谁能告诉她这个婆妈啰嗦的电脑是怎么回事啊!
“思思我错了QAQ”
“可乐太冰了对你身体不好……”
“根据计算你的大姨妈马上就要来了……”
“思思……”
沈思长长叹了口气,无奈地把可乐推开,开始喝热汤。
从小就失去父母关爱的她当然渴望有人关怀,可是这么罗里吧嗦的实在是很毁形象好吗?
“学妹。”某位学长端着饭菜施施然想要坐下。
沈思一脚踩在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饭,不欢迎之意溢于言表,永恒大惊失色:“思思,你穿的是裙子快把腿放下你要走光了!”
她终于忍无可忍,把手机往地上一摔,一脚踩了下去。
学长惊呆了,瞄了瞄地上碎成渣渣的手机,没看错的话这好像是刚刚出的苹果吧,一个肾呢!说踩就踩?太*了吧……他顿时对这个每天只穿棉背心和短裤的女孩改观。
沈思无比淡定,她平均几个月就要换一个手机,理由雷同,被气惨了就拿可怜的手机出气。
晚上永恒可怜兮兮地问她:“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没有。”她关了灯,把脑袋搁在枕头里准备睡觉。
永恒没说话。
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叫她起床,沈思觉得奇怪,喊了两声,居然没有反应,她慌了,连忙打开电脑,一切都运行正常,可是他居然那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明薇不情愿地被她从被窝里拖了出来,冲她一个劲儿翻白眼:“我和阿朗在度蜜月啊,你有没有良心?”
“度蜜月?拜托,距离你们结婚已经过去一年了你还度蜜月?”沈思羡慕嫉妒恨,“你这是存心刺激我吧?”
“没。”明薇连忙否认,“我们的蜜月只是稍微长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我看你们是要度一辈子!”沈思嘟囔道,“快帮我想想办法,他会不会出事了。”
“指不定是和你吵架了,冷战呗,”明薇安慰道,“你别想多了。”
“他不会的,因为他是电脑,不是人,他自己给自己输入的命令你忘了,他编了永远爱我的程序,可是他居然突然失踪了,这不正常。”沈思懊悔道,“早知道就不欺负他了。”
明薇瞅瞅她,悠悠道:“你就是恋爱经验太缺乏。”
她和顾朗身经百战,很多事儿心知肚明,两个人玩情趣,可是沈思不一样,她经历的事情虽然多,但是感情一片空白,唯一的恋爱对象还不是人,严重缺乏*经验。
“他会有危险吗,不会,摆明了他就是想和你吵架么,所以你要沉住气,谁先沉不住气,谁就输了。”
明薇忽悠她。
沈思居然真的被忽悠了,莫名其妙回家去了……没有人在耳边啰嗦的日子,实在是难得清静。
第一天很开心,觉得终于自己可以一个人待一会儿了,就是稍稍有点挂念他,可是没什么大概。
第二天觉得有点不习惯了,有的时候自己兴致来了叽里呱啦讲了一通,没有人应答,面对着空荡荡的房屋,她怅然若失。
第三天……第三天她很简单地往电脑里输了一条指令:再不回来不理你了。
她等啊等啊等啊等,结果睡着了——这就是作息不规律经常熬夜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