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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喜欢的类型是风度翩翩的白面书生,她从未想过自己的未来丈夫会是一个军中莽汉。她读大学的时候谈了个对象秦城,秦城家里很穷有时连锅都揭不开。这在原主看来却没什么,她骨子里有一种浪漫情怀,她向往爱情,物质生活远远排在精神生活的后面,原主觉着和爱的人在一起两个人即使是吃糠咽菜,生活也是幸福快乐的。
但精神生活最终败给了物质生活,秦城家里根本拿不出多少彩礼钱,原主嫁给他自个儿是幸福快乐了,那哥哥们呢?哥哥们努力赚钱,供她一直读到大学,家里的活没让她沾过手,这农村乡下没有哪个姑娘过得比她好。现在家里面这么困难,眼瞅着哥哥们要打光棍,原主的良心不允许她做出只顾自己不顾家里人死活的事情,她最终狠下心肠与男友断了个干干净净,下定决心嫁给宋墨。
这桩婚事家里人本来是不同意的,这年头嫁姑娘收到的彩礼钱约为一千人民币,林秋嫁人收这么多彩礼钱可不就跟卖女儿一样,嫁过去以后在婆家只怕很难立住脚跟。谁家姑娘这么金贵?婆家肯定会有意见。六千都够办三桩体面的婚事,林家两夫妻舍不得女儿受别人家蹉跎,两个哥哥打小就疼这个妹妹,自然舍不得她受委屈。
原主最终撒谎自己就中意宋墨,可劲地夸他,一副非他不嫁的样子,这亲年底定下了,就等着新年里把姑娘嫁出去。
旁人不知道不知道原主的真正心思,但她自己知道啊!她心情抑郁,却还要强颜欢笑。她还能想起想起秦城与她分手时骂她的那些刻薄的话:“林秋,我本以为你是个好的,没想到你也是个嫌贫爱富的,我真是瞎了眼……”
那些话原主时常想起,每每想起都是一种折磨,没过几个月原主就被折磨得没丧失了求生意志,在这个分外寒冷的夜里去了,不知什么原因让林秋占据了这个身体,林秋进入这个身体的时候,原主的灵魂还没有飘散。
正是因为原主去意已决,否则林秋不会拥有重生的机会,从这点来看林秋很感激原主,虽然对于原主来说这条鲜活的生命她选择放弃,但林秋十分珍惜能够活着的机会。
林秋想起了原主走前交待的遗愿:照顾原主的父母,有能力帮衬一下哥哥,好好做宋墨的妻子。不过即使原主没有留下这样的遗愿,林秋也会做到,成为他们的女儿,就有义务承担赡养他们的责任,从林秋的记忆里我感受到了林家父母对女儿的关爱,哥哥对妹妹的关心。这种家庭的温暖是自己从未有过的,自己会好好珍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自己的家人,没有两位哥哥就没有林秋的今天。
好好做宋墨的妻子。林秋一下子想起这是结亲的前一个晚上,明天自己就要嫁人了。天哪,自己一重生过来就要面对婚礼,而且这婚还非结不可。这婚一则关系着林秋的遗愿,二则倘若不结这亲林秋两个哥哥该怎么娶亲,三则明天就要过门了根本没有反悔的余地。自己总不能逃婚吧!
林秋的心情很是忐忑不安,原主不喜欢宋墨,原主的脑海里自然没有多少关于宋墨的印象,长什么样子,性格又是如何一点都不知道,这自己算不算盲婚哑嫁。
不过之前那个男人自己相了那么久,觉得他人看起来不错,最终却在婚礼上闹出了那种笑话,一个平日里看起来老实可靠的人居然也有这样疯狂的一面。真正了解一个人只有和他相处以后才知道,之前好姐妹说过这么句话:谈恋爱的时候男人把所有的有点摆在你前面看哪哪好,结婚以后男人把所有缺点摆在你前面看哪哪坏。
既来之则安之,重活一世已经是上苍对自己的恩赐,如果宋墨实在不靠谱,那自己也只能够与他离婚而不管后果如何。
不过貌似军婚受法律保护,离婚难度不小。
唉,怎么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这样不好不好。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希望自己能够和他一路走下去,希望自己能够收获幸福。
对于自己来说能够再次有机会活着,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林秋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睡着了。
第三章 结婚(上)
第二天清晨听见一声鸡鸣,林秋被吓得一下子睁开朦胧睡眼,哪来的鸡?
一个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妇女看见林秋醒来就开始扯着袖子抹眼泪。
您是谁?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自己昨儿个晚上重生了,重生在1986年,一个待嫁新娘子身上。
“秋儿,妈对不起你,妈明知道你不喜欢宋家小子,却没说破。”
林秋终于清醒过来,这是原主的母亲从今以后这也是自己的母亲王美珍。
“妈。”林秋别扭地喊了一句。林秋没有母亲,也从来没有喊过一声“妈”,这是林秋第一次喊,听起来腔调有些怪怪的。
中年妇女沉浸在悲伤之中,没有听出自己的闺女喊自己的这一声与平日里有什么不同。
“秋儿啊,妈对不住你,可妈也不能看着你两个哥哥打光棍啊!”王美珍想着想着眼泪止也止不住,“秋儿,妈,妈对不住你。”
知女莫若母,林秋强颜欢笑装得一副中意宋墨的样子,父亲和两个哥哥不懂女儿家的小心思看不出来林秋的真正心思,但当妈的却是能看出端倪来的。再加上秦家那小子林母也是知道的,自然知道女儿是为了让两个儿子都讨上媳妇才答应这门亲事。
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儿嫁出去苦了女儿但两个媳妇就有了着落,女儿嫁给穷小子那两个儿子就得打光棍,最终她选择什么也没说。因为如果知道林秋是为两个哥哥嫁给宋墨,家里的老头子和两个儿子是万万不会同意的。女儿自然是疼的,但家里是这样的光景,女儿不嫁的话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要怎么过下去。
“妈,您别哭,我愿意嫁。”林秋伸出手握住了母亲的手,那是一双布满老茧的手,那是一双为家庭操劳半辈子的手。王美珍四十出头,看着有些黑,脸色不大红润,脸上已经有不少的皱纹还有不少的黄褐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显老不少。
“妈知道你懂事。”王美珍掏出一个包好的手帕递给林秋,“这里面有两百块钱,你拿着当私房钱用。”
“妈,不用。”林秋推拒着。
“拿着,嫁给别人当媳妇不比在家里,从小你就是娇养大的,身边没有钱傍身,没钱花的时候,妈怕你委屈自个。”说着说着这眼泪就又下来了,“你嫁过去日子不会太难过,宋家没有公婆你也就不用受公婆的那份气。宋家大嫂也是个好相处的,就是宋家小姑子脾气不大好。”
“孩子他娘,你准备的怎么样了。”爹在外面叫。
“哎,在弄着呢!”
王美珍拿出一件大红的衣服给林秋穿上,一边念叨着:“在那里如果受了委屈,就回来告诉家里人,你爸你哥还有我这个老婆子都给你撑着,咱老林家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听着母亲的话语,林秋忍不住流出泪来。
“一会儿可不许哭,否则你就成了大花猫了。”
林秋想象着脸上的妆容晕开,红的黑的混在一起的滑稽模样,忍不住破涕而笑。
听了王美珍许久的叮嘱,天也一点点亮了起来,林秋开始梳妆打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句实在话和原来的自己长得一模一样,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现在的自己更加水灵更加白皙,当然比原来的自己嫩了不少。林秋本来是一个孤儿,为了读大学除政府帮助以外就是四处打工挣钱,后来大学毕业做餐饮也累得不轻吃过不少苦头,即使后来花大价钱保养也总觉得差了点什么。而原主林秋虽说是个乡下妹子却真是没吃过多少苦头,看起来自然更美,也难怪宋墨愿意花这么大一份彩礼钱娶原主。
林夏用眼线笔给自己画了个眼线,大大的杏眼微微向上吊起显得妩媚有神,又涂上一点口红,这年头化妆品的种类不多,林秋不准备给自己涂上一层厚厚的粉显得脸色惨白。想了想,林秋用指腹沾取些许口红,在手背上先把颜色点淡一些,以轻拍的方式,让颜色附着在脸颊上,创造出自然的腮红效果。
“我家姑娘就是漂亮。”王美珍看着林秋给自己麻利的化了个妆,还真是挺好看的。她转身出去拿回来一把小剪刀过来给林秋剪脸,实际上就是剪剪脸上的汗毛,原主曾经看过嫁人的表姐被剪过脸上的汗毛,这个时代新娘子都是要做的,林秋看着感觉还是有些心慌慌的。
“我家姑娘的脸啊,就是嫩,连个汗毛眼儿都见不着。”王美珍象征性地摆弄几下剪刀,就放下了。
接下来王美珍给她梳头,嘴里念着:“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这李媒婆怎么还没来,这头还得她来弄样式。”
“妈,我来吧,我会弄。”林秋之前为婚礼做准备的时候没少去弄头,复杂的她也弄不来即使弄得来也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因此林秋只能给自己弄了个简单的样子。
林秋给自己挽了个好看的样式,王美珍拿过来一朵鲜艳的大红花,别在她的耳后。
“林家嫂子,真是对不住,路上绊了一跤,这不就迟了吗,真是对不住。”一个身穿大红外衣,脸上涂着一层粉,嘴上涂着厚厚一层口红的大妈走了进来,这想必就是姗姗来迟的李媒婆。“你家姑娘头弄好了,真可真是标致啊,十里八乡的姑娘就数你家的长得最好。”
当父母的,当然都爱听别人夸自家孩子好,虽然媒婆见着新娘子十有**都会夸新娘子长得标致水灵。王美珍还是高兴得很,乐呵呵的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抓生瓜子的拉着李媒婆唠嗑,还给一个劲儿的给她往兜里塞糖让拿回家给孙子们吃去,这会儿林秋也坐在床上,坐在大红被上等着新郎来接亲,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婆家脚都不能沾地的。
即将结婚林秋的心里有几分忐忑不安,带着对未来的惶恐,不过这回应该不会有人来抢亲吧!想到这处林秋的心落下去了一点。
林秋坐在床上没多久,跑进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喊了一声:“接新娘子的来了。”整个屋子里的人都迎了出去,只留下林秋一个人坐在床上。外面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炮竹声,林秋想着这是迎亲的队伍来了。
一群人进了屋,林夏一眼认出了宋墨,在一群大老年们当中只有他一个人穿着一身绿色军装,上衣口袋里别着一枝花,这副打扮只有可能是新郎。他个子很高大概有一米八五,理着个板寸头头根根竖起,高鼻子,薄嘴唇长得十分俊是一枚硬汉型帅哥,全身最出彩的地方是他的那双眼睛,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透着犀利与严谨。在一群男人中间,他是最出挑的一个,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貌更多的因为他的精气神与众不同。他这么高的个子站在那里,林秋抬头盯着他看脖子酸得厉害,就低下了头。
说句实在话宋墨今天见到林秋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他知道林秋长得漂亮,十里八乡没有哪个姑娘比得上她,今天化了淡妆显得娇艳欲滴比平日里显得更美。
五年前宋墨见过十五岁的林秋,那个时候的林秋就出落得很是